娱乐:我来追星,你们追我干嘛 第104章 摸两下小手怎么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二老板?
红姐是第一次见金铃。
她没想到金铃这么年轻,还漂亮。
一看气质就是那种大家闺秀型的。
那句老板娘完全是下意识喊出的,虽然这也只是她的猜测。
郑烨咳嗽一声。
“是二老板。”
还没在一起呢,不能瞎喊。
红姐一脸尴尬,喊错了?
金铃脸色羞红,却并没有否认。
“红姐辛苦了,叫我铃铃就好。”
“金总。”
红姐打拼多年,这点眼力见还是有的。
再年轻人家也是老板。
“两位老板来公司是有什么安排吗?”
红姐问道。
“我们来录首歌,录音室装好了吗?”
这个是租下这里的时候就规划好的,只是郑烨很快就去京都参加比赛了,一直是红姐在看着弄。
“好了,测试过没有问题。”
别看公司不大,这个录音棚可没少花钱。
可以说是照着许大龙的豪华录音棚复刻的。
但是时间紧,没有许大龙的那么完善。
怎么说无虑传媒也是个以音乐起步的娱乐公司,在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会以歌曲制作为主。
这个钱,不能省。
红姐说完站在原地,等待老板下一步吩咐。
郑烨看看她,“还有事吗?”
“没了。”
没事郑烨就不再理她了,径直走向了录音室。
金铃走到红姐旁边,柔声说道:
“红姐辛苦了,没什么事就下班吧,不用在公司耗着。”
红姐很想说,她家在魔城,江城这边是租的房子。
让她回家,还不如在公司待着舒服呢。
尤其是她这种事业刚有点苗头的中年女性。
恨不得住在公司,哪怕没什么事做。
但是老板发话了,她要是意识到不到问题,那她就是傻子。
“谢谢老板,那我就先回去了。”
走的时候还不忘好奇的偷偷打量一下两人。
办公室,二人世界?
这事要跟章瑟晚说一声。
在她心里,章瑟晚和她才是一伙的。
她内心当然是希望章瑟晚能和郑烨走近一点,关系越近越好。
最好是能当老板娘。
这个金铃不知道什么来头,但一看就是还没得手。
没得手那就还有机会。
得让章瑟晚主动点,不然后悔都没地哭去。
想到这里,她一个电话打给了章瑟晚。
“晚晚,你干嘛呢?”
“我要去上课,怎么了?”
红姐把刚刚的事给她一说。
“你别说你不喜欢郑总?”
红姐过来人了,这些事看的一清二楚。
“我...”
章瑟晚嘴上不想承认。
但她知道,学长很好,对她也好,她确实有好感。
“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我俩才是一伙的,我能害你吗?
幸福是要靠自己争取的。
你不争取,那可就是别人的了。”
红姐继续添油加醋。
“你是没看到他俩的样子,那金铃一双眼睛都快粘到郑总身上了。
还特意把我支走,两人过二人世界,她百分百是对郑总有意思。
重点是什么?郑总不排斥她,两人气氛特别融洽。
你要不主动点,那可真一点机会都没了。
反正我话就说到这里,怎么做你自己考虑好。”
挂掉电话,章瑟晚陷入呆滞,口中不断呢喃。
“骗人的,都是骗人的......”
学长还说什么这个公司都是为她开的。
现在想想就是哄她玩的。
偏偏她还傻傻当真了。
本来说好的她是公司第一个艺人,结果一号艺人是那个陆漫漫。
当然他们认识早,关系好。
而且平时看群里聊天,陆漫漫就是把郑烨当哥哥处,她觉得没什么。
这个二老板金铃,她也一直以为是郑烨凭实力拉来的投资。
这么一看,很可能是金铃这个富婆,看上郑烨了。
可是学长之前明明对她那么好。
现在就要转投别人的怀抱了吗?
这说明什么?
他变心了。
章瑟晚不愿相信这个结论。
“也可能是学长比较缺钱吧,才不得不虚以逶迤,学长一定是有苦衷的。”
这就是恋爱脑的好处,总能找到理由安慰自己。
“我要相信学长,他才不是那种肤浅的人。他只是为了公司能更好的发展。”
章瑟晚想到这里,心中愈发坚定,要努力赚钱,回报学长。
学长迟早有一天会明白她的用心。
另一边,录音室。
“红姐怎么走了?”
郑烨还想让她一起帮忙录制歌曲呢,就算不会操作,也能听听效果。
“她没什么事,我就让她先回去了,没必要在公司耗着。”
金铃微微笑,平静地说。
“铃铃和我一样心善,天下最好的老板非你我莫属。”
郑烨表示认同,工作完成就好,不一定非在公司耗着。
他这次选的歌曲,也是一首经典古风合唱,《是风动》。
伴奏还没制作,两人就先一起制作伴奏。
郑烨脑海中有完整的伴奏制作,自己做会很快。
可金铃非要自己来,郑烨就在旁边看着。
两个人共用一台电脑很容易发生的操作就是,抢鼠标。
郑烨看到不合适的地方,就直接上手指导。
一开始还有点拘谨,碰到手了会触电般闪开。
后来次数多了。
摸两下小手怎么了?
磨蹭一上午,将将把伴奏弄好。
郑烨很想吐槽一声,这效率太低。
但是想到...
算了不能乱想。
反正效率低点也没什么,他有的是时间。
中午两人在办公室吃的外卖。
金铃吃的津津有味。
用她的话说就是,家里有专门的做饭阿姨,从小到大没吃过这种外卖。
很新奇。
这就不得不说,富二代也是有区别的。
郑烨记忆中也是富二代,也有做饭的大厨,但他就不爱吃家里的。
他就喜欢点那种很贵的外卖,吃几口就扔。
或者干脆去外面吃,点一桌子,吃几口就走。
现在想想,真是浪费。
吃完两人靠在沙发上休息。
然后,没多会儿金铃就靠着他睡着了。
这丫头看来平时过得挺累。
说睡就睡了。
郑烨把她轻轻放倒在沙发上,枕着自己的腿。
他低头看着她精致的面容。
她的皮肤很好,轻微的淡妆便能使她光彩照人。
金铃是那种睡相很好的美人,嘴角还带着淡淡的笑意。
只是郑烨也没想到,她这一个午休睡了两个多小时。
他腿都快没知觉了。
几次想着要不把她叫醒,又心疼舍不得。
有人会说为什么不直接放沙发上,换抱枕。
废话,那他辛苦这半天岂不是白忙活了?
那铃铃醒来第一眼看到的效果和现在能一样吗?
等金铃醒来,睡眼惺忪。
这一觉没人提前叫醒她,睡得很香。
第一眼看到郑烨僵坐的身姿,心中既感动又心疼。
“对不起,我太困了...”
“不要说对不起,你最好现在扶我起来活动一下。”
郑烨没有邀功,但很明确的让金铃知道,为了让她好好睡觉,他忍得很辛苦。
金铃将他搀起,看着他两腿连站立都困难,心中更添愧疚。
这个男人对她真的好温柔。
红姐是第一次见金铃。
她没想到金铃这么年轻,还漂亮。
一看气质就是那种大家闺秀型的。
那句老板娘完全是下意识喊出的,虽然这也只是她的猜测。
郑烨咳嗽一声。
“是二老板。”
还没在一起呢,不能瞎喊。
红姐一脸尴尬,喊错了?
金铃脸色羞红,却并没有否认。
“红姐辛苦了,叫我铃铃就好。”
“金总。”
红姐打拼多年,这点眼力见还是有的。
再年轻人家也是老板。
“两位老板来公司是有什么安排吗?”
红姐问道。
“我们来录首歌,录音室装好了吗?”
这个是租下这里的时候就规划好的,只是郑烨很快就去京都参加比赛了,一直是红姐在看着弄。
“好了,测试过没有问题。”
别看公司不大,这个录音棚可没少花钱。
可以说是照着许大龙的豪华录音棚复刻的。
但是时间紧,没有许大龙的那么完善。
怎么说无虑传媒也是个以音乐起步的娱乐公司,在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会以歌曲制作为主。
这个钱,不能省。
红姐说完站在原地,等待老板下一步吩咐。
郑烨看看她,“还有事吗?”
“没了。”
没事郑烨就不再理她了,径直走向了录音室。
金铃走到红姐旁边,柔声说道:
“红姐辛苦了,没什么事就下班吧,不用在公司耗着。”
红姐很想说,她家在魔城,江城这边是租的房子。
让她回家,还不如在公司待着舒服呢。
尤其是她这种事业刚有点苗头的中年女性。
恨不得住在公司,哪怕没什么事做。
但是老板发话了,她要是意识到不到问题,那她就是傻子。
“谢谢老板,那我就先回去了。”
走的时候还不忘好奇的偷偷打量一下两人。
办公室,二人世界?
这事要跟章瑟晚说一声。
在她心里,章瑟晚和她才是一伙的。
她内心当然是希望章瑟晚能和郑烨走近一点,关系越近越好。
最好是能当老板娘。
这个金铃不知道什么来头,但一看就是还没得手。
没得手那就还有机会。
得让章瑟晚主动点,不然后悔都没地哭去。
想到这里,她一个电话打给了章瑟晚。
“晚晚,你干嘛呢?”
“我要去上课,怎么了?”
红姐把刚刚的事给她一说。
“你别说你不喜欢郑总?”
红姐过来人了,这些事看的一清二楚。
“我...”
章瑟晚嘴上不想承认。
但她知道,学长很好,对她也好,她确实有好感。
“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我俩才是一伙的,我能害你吗?
幸福是要靠自己争取的。
你不争取,那可就是别人的了。”
红姐继续添油加醋。
“你是没看到他俩的样子,那金铃一双眼睛都快粘到郑总身上了。
还特意把我支走,两人过二人世界,她百分百是对郑总有意思。
重点是什么?郑总不排斥她,两人气氛特别融洽。
你要不主动点,那可真一点机会都没了。
反正我话就说到这里,怎么做你自己考虑好。”
挂掉电话,章瑟晚陷入呆滞,口中不断呢喃。
“骗人的,都是骗人的......”
学长还说什么这个公司都是为她开的。
现在想想就是哄她玩的。
偏偏她还傻傻当真了。
本来说好的她是公司第一个艺人,结果一号艺人是那个陆漫漫。
当然他们认识早,关系好。
而且平时看群里聊天,陆漫漫就是把郑烨当哥哥处,她觉得没什么。
这个二老板金铃,她也一直以为是郑烨凭实力拉来的投资。
这么一看,很可能是金铃这个富婆,看上郑烨了。
可是学长之前明明对她那么好。
现在就要转投别人的怀抱了吗?
这说明什么?
他变心了。
章瑟晚不愿相信这个结论。
“也可能是学长比较缺钱吧,才不得不虚以逶迤,学长一定是有苦衷的。”
这就是恋爱脑的好处,总能找到理由安慰自己。
“我要相信学长,他才不是那种肤浅的人。他只是为了公司能更好的发展。”
章瑟晚想到这里,心中愈发坚定,要努力赚钱,回报学长。
学长迟早有一天会明白她的用心。
另一边,录音室。
“红姐怎么走了?”
郑烨还想让她一起帮忙录制歌曲呢,就算不会操作,也能听听效果。
“她没什么事,我就让她先回去了,没必要在公司耗着。”
金铃微微笑,平静地说。
“铃铃和我一样心善,天下最好的老板非你我莫属。”
郑烨表示认同,工作完成就好,不一定非在公司耗着。
他这次选的歌曲,也是一首经典古风合唱,《是风动》。
伴奏还没制作,两人就先一起制作伴奏。
郑烨脑海中有完整的伴奏制作,自己做会很快。
可金铃非要自己来,郑烨就在旁边看着。
两个人共用一台电脑很容易发生的操作就是,抢鼠标。
郑烨看到不合适的地方,就直接上手指导。
一开始还有点拘谨,碰到手了会触电般闪开。
后来次数多了。
摸两下小手怎么了?
磨蹭一上午,将将把伴奏弄好。
郑烨很想吐槽一声,这效率太低。
但是想到...
算了不能乱想。
反正效率低点也没什么,他有的是时间。
中午两人在办公室吃的外卖。
金铃吃的津津有味。
用她的话说就是,家里有专门的做饭阿姨,从小到大没吃过这种外卖。
很新奇。
这就不得不说,富二代也是有区别的。
郑烨记忆中也是富二代,也有做饭的大厨,但他就不爱吃家里的。
他就喜欢点那种很贵的外卖,吃几口就扔。
或者干脆去外面吃,点一桌子,吃几口就走。
现在想想,真是浪费。
吃完两人靠在沙发上休息。
然后,没多会儿金铃就靠着他睡着了。
这丫头看来平时过得挺累。
说睡就睡了。
郑烨把她轻轻放倒在沙发上,枕着自己的腿。
他低头看着她精致的面容。
她的皮肤很好,轻微的淡妆便能使她光彩照人。
金铃是那种睡相很好的美人,嘴角还带着淡淡的笑意。
只是郑烨也没想到,她这一个午休睡了两个多小时。
他腿都快没知觉了。
几次想着要不把她叫醒,又心疼舍不得。
有人会说为什么不直接放沙发上,换抱枕。
废话,那他辛苦这半天岂不是白忙活了?
那铃铃醒来第一眼看到的效果和现在能一样吗?
等金铃醒来,睡眼惺忪。
这一觉没人提前叫醒她,睡得很香。
第一眼看到郑烨僵坐的身姿,心中既感动又心疼。
“对不起,我太困了...”
“不要说对不起,你最好现在扶我起来活动一下。”
郑烨没有邀功,但很明确的让金铃知道,为了让她好好睡觉,他忍得很辛苦。
金铃将他搀起,看着他两腿连站立都困难,心中更添愧疚。
这个男人对她真的好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