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重生了当然要推翻重来带全家飞 第33章 破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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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后。
“夫人,侯爷最后卖了东郊的石磨庄,那庄子有良田百余亩,还有一条小河穿过,土地极为肥沃。庄中佃户有三十余户,后山还有一片果园,也一并打包出售。”
赵嬷嬷喜笑颜开,向云氏汇报着战果。
“嗯,都拿下了吗?可有走漏风声。”
“没,老奴拐了两道弯,托了牙行,侯爷并不知。而且,老奴还使了点手段,价压得极低,侯爷急等钱用,不得不忍痛出手。”
“嗯。”云氏满意的点了点头。这一次,她牛刀小试,虽没把渣男捅死,也放了不少的血,达到她的预期。
青枝巷。
一方无名二进的小院里,断断续续的,传出女子的呻吟,不时,还夹着一声瘆人的惨叫。
一间布置得颇为讲究的房间里,很违和的弥漫着一股似臭非臭,恶心的能让人吐出隔夜饭的味儿。
夏侯文渊和夏侯子安,却手掩鼻子,那味儿,实在是太上头。
这怪(臭)味儿,是从趴在榻上的陆梅梅身上散逸出来的。
夏侯文渊用了三天的时间,卖了一处庄子,还借了一笔高利印子钱,好不容易才凑足了要赔偿云氏的款项,把陆梅梅接出了大牢。
她受了板伤,整个臀部及大腿部,都被打得红肿,有些地方甚至是血肉模糊。
她本细皮嫩肉,伤口又不得及时涂药救治,拖的时日长了,那些伤口处,竟有些溃烂发臭。
她嘴又招贱,作死的辱骂讥嘲狱卒,被狱卒调到极黑极臭的监舍。
以至于她被接出来时,极脏极臭也还罢了,她的身上,还带了些虱子臭虫,以及臭虫咬的伤口,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哎哟哟,贱丫头,不会轻点,疼死我了。”
药才涂上身,陆梅梅疼得受不住,给她擦洗涂药的丫鬟,挨了她一下大逼逗。
丫鬟被打,却不敢停手中的药,继续噙着泪水给她涂抹。
幸得陆梅梅几日没好好吃饭,那记大逼兜后,她无力再打人。
那丫鬟吃了亏,虽不敢声张,却瞧出她再无力打人后,涂药的手,用上了暗劲。
几次过后,陆梅梅受不了了,她目眦欲裂,眼珠子都快突出眼眶,呲牙咧嘴的哀嚎咒骂。
“云氏这个贱女人,是她算记我,啊--我要她死!死!!!”
声音一声惨过一声,夏侯子安拳头都拽得指关节泛白,他向夏侯文渊扑通一声跪下。
“爹爹,云氏似乎知道了些什么,她这是在往死里整。今儿个是娘,明儿个,可能就是孩儿,不知孩儿,能否活到明年春闱。
可怜我十余年苦读,满腹的经论,可能都无机会高中金榜,光耀侯府门楣,呜呜呜呜……”
他哭得那叫一个撕心裂肺,仿佛那连中三元的荣耀,笃定是他,又可惜他明日就要死了,侯府的希望之光,就要眠灭。
光耀侯府,重回巅峰,可是夏侯文渊心心念念的心结。他做梦都想达到的高光时刻。
他不惜算计云氏财产,对陆梅梅母子下血本,也是看中此子惊人的才华,可以替他完成心结。
想想这回,云氏不动声色的,便迫得他把这些年吃下去的,尽数吐了出来。且她身后还有个显赫又得圣恩的太傅府,若知晓有子安的存在,那种可能……
不行,不能让那种情况发生,绝不。
他咬了咬后槽牙,内心,一个决定,笼上他的心头。
一个多月后,侯府微澜主院。
这些日子,莳花长得飞快,还不满百日,却能自己翻身坐起。她现在最喜欢干的事,就是抓寻幽的毛笔,在纸上胡乱涂鸦。
“娘,我寻了支好笔,来送给妹妹。”
寻幽下学回来,屁颠屁颠的举着一支笔,献宝似的,把一支秃噜了毛的破笔,递到莳花跟前。
哈哈哈……
寻幽的举动,惹得众人一阵大笑。
这支“好笔”长相奇葩,一根蜡黄干枯的笔管,除了有几分古朴之意,看不出那里好。
笔头上的毛,都秃噜的不剩几根,干枯且粗糙,似乎被激怒似的,呲牙八扎的向四方爆发。
瞧着这支“好笔”,翠芝停下了正在改的一件大红小锦裳(这是给莳花百日宴穿的,有处地方大了一丢丢,翠芝改动一下),捂嘴偷笑,流香与流碧也偷笑。
“幽儿,这笔哪儿来的?好在哪儿,为娘怎地没看出来。”云氏瞅向那笔,问出了大家想问的。
“娘,我……我……”寻幽看着手里的笔,小脸一下子由兴奋,转为哭丧。
怎么肥四,明明他捡到的时侯,是金光闪闪的。
莳花见到秃头笔,却如见亲人一般,一股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在众人眼中的秃头笔,在她眼中,却流淌着丝丝新绿色的灵气,散逸着勃勃的生命之光。
巽风!
莳花的脑海里,突然蹦出一个名字。这是巽风的乾坤笔。
乾坤笔怎地变成这熊样,丑死了。
寻幽见宝贝变乐色,太丢面子了,正准备把笔扔出去,却被莳花一把抓住。
“不要扔,花花喜欢。”
莳花的小肥手,抓握着枯瘦的笔杆,她本能的注入一丝灵气,整支笔如被唤醒了的精灵。
此时,尚书府刘思远小朋友,正把书包掉了个底朝天,书包内的物件,“乒乒乓乓”的散落一地。
“咦,怎么没有呢!”
“公子,找啥呢?”贴身小厮,从没见主子这么焦急过。
“我的笔呢,怎地不见了。明明上学时还在哒。”刘思远嘟囔着,饱满圆润的额头,急的是细细密密的汗珠。
啊--
小厮一听笔不见了,急忙帮着寻找。丢了钱财不要紧,可这命根子若丢了,他们几个跟着的,不死,老爷也得给他们扒下一层皮来。
公子生下来便体弱,是极难养的。一次,就春日里受了些风,便一病不起,险些丧命。
老太太哭得死去活来,直向苍天跪拜祈求,愿以自身十年阳寿,换孙儿的平安。
许是老夫人诚心,又许是公子命不该绝,隔天老爷便在下朝路上,偶遇一快被一群混混打死的疯颠老道士,他救了老道。
那老道士为谢他相救之恩,便给了老爷一支破笔,说道是只要笔不离身,便可保公子平安无虞。
死马当成活马医。回家后,老爷便把破笔塞公子手里。
果如那道士所言,自公子带上破笔后,便慢慢好转,身子虽还是弱些,却再不似之前随时会嘎掉的状态。
如今命根子丢了,那公子……
小厮不敢再想,继续找笔。
怕什么就会来什么,小厮笔没找着,却听“啊”的一声惨叫,刘思远一头栽倒在地,不省人事。
“夫人,侯爷最后卖了东郊的石磨庄,那庄子有良田百余亩,还有一条小河穿过,土地极为肥沃。庄中佃户有三十余户,后山还有一片果园,也一并打包出售。”
赵嬷嬷喜笑颜开,向云氏汇报着战果。
“嗯,都拿下了吗?可有走漏风声。”
“没,老奴拐了两道弯,托了牙行,侯爷并不知。而且,老奴还使了点手段,价压得极低,侯爷急等钱用,不得不忍痛出手。”
“嗯。”云氏满意的点了点头。这一次,她牛刀小试,虽没把渣男捅死,也放了不少的血,达到她的预期。
青枝巷。
一方无名二进的小院里,断断续续的,传出女子的呻吟,不时,还夹着一声瘆人的惨叫。
一间布置得颇为讲究的房间里,很违和的弥漫着一股似臭非臭,恶心的能让人吐出隔夜饭的味儿。
夏侯文渊和夏侯子安,却手掩鼻子,那味儿,实在是太上头。
这怪(臭)味儿,是从趴在榻上的陆梅梅身上散逸出来的。
夏侯文渊用了三天的时间,卖了一处庄子,还借了一笔高利印子钱,好不容易才凑足了要赔偿云氏的款项,把陆梅梅接出了大牢。
她受了板伤,整个臀部及大腿部,都被打得红肿,有些地方甚至是血肉模糊。
她本细皮嫩肉,伤口又不得及时涂药救治,拖的时日长了,那些伤口处,竟有些溃烂发臭。
她嘴又招贱,作死的辱骂讥嘲狱卒,被狱卒调到极黑极臭的监舍。
以至于她被接出来时,极脏极臭也还罢了,她的身上,还带了些虱子臭虫,以及臭虫咬的伤口,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哎哟哟,贱丫头,不会轻点,疼死我了。”
药才涂上身,陆梅梅疼得受不住,给她擦洗涂药的丫鬟,挨了她一下大逼逗。
丫鬟被打,却不敢停手中的药,继续噙着泪水给她涂抹。
幸得陆梅梅几日没好好吃饭,那记大逼兜后,她无力再打人。
那丫鬟吃了亏,虽不敢声张,却瞧出她再无力打人后,涂药的手,用上了暗劲。
几次过后,陆梅梅受不了了,她目眦欲裂,眼珠子都快突出眼眶,呲牙咧嘴的哀嚎咒骂。
“云氏这个贱女人,是她算记我,啊--我要她死!死!!!”
声音一声惨过一声,夏侯子安拳头都拽得指关节泛白,他向夏侯文渊扑通一声跪下。
“爹爹,云氏似乎知道了些什么,她这是在往死里整。今儿个是娘,明儿个,可能就是孩儿,不知孩儿,能否活到明年春闱。
可怜我十余年苦读,满腹的经论,可能都无机会高中金榜,光耀侯府门楣,呜呜呜呜……”
他哭得那叫一个撕心裂肺,仿佛那连中三元的荣耀,笃定是他,又可惜他明日就要死了,侯府的希望之光,就要眠灭。
光耀侯府,重回巅峰,可是夏侯文渊心心念念的心结。他做梦都想达到的高光时刻。
他不惜算计云氏财产,对陆梅梅母子下血本,也是看中此子惊人的才华,可以替他完成心结。
想想这回,云氏不动声色的,便迫得他把这些年吃下去的,尽数吐了出来。且她身后还有个显赫又得圣恩的太傅府,若知晓有子安的存在,那种可能……
不行,不能让那种情况发生,绝不。
他咬了咬后槽牙,内心,一个决定,笼上他的心头。
一个多月后,侯府微澜主院。
这些日子,莳花长得飞快,还不满百日,却能自己翻身坐起。她现在最喜欢干的事,就是抓寻幽的毛笔,在纸上胡乱涂鸦。
“娘,我寻了支好笔,来送给妹妹。”
寻幽下学回来,屁颠屁颠的举着一支笔,献宝似的,把一支秃噜了毛的破笔,递到莳花跟前。
哈哈哈……
寻幽的举动,惹得众人一阵大笑。
这支“好笔”长相奇葩,一根蜡黄干枯的笔管,除了有几分古朴之意,看不出那里好。
笔头上的毛,都秃噜的不剩几根,干枯且粗糙,似乎被激怒似的,呲牙八扎的向四方爆发。
瞧着这支“好笔”,翠芝停下了正在改的一件大红小锦裳(这是给莳花百日宴穿的,有处地方大了一丢丢,翠芝改动一下),捂嘴偷笑,流香与流碧也偷笑。
“幽儿,这笔哪儿来的?好在哪儿,为娘怎地没看出来。”云氏瞅向那笔,问出了大家想问的。
“娘,我……我……”寻幽看着手里的笔,小脸一下子由兴奋,转为哭丧。
怎么肥四,明明他捡到的时侯,是金光闪闪的。
莳花见到秃头笔,却如见亲人一般,一股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在众人眼中的秃头笔,在她眼中,却流淌着丝丝新绿色的灵气,散逸着勃勃的生命之光。
巽风!
莳花的脑海里,突然蹦出一个名字。这是巽风的乾坤笔。
乾坤笔怎地变成这熊样,丑死了。
寻幽见宝贝变乐色,太丢面子了,正准备把笔扔出去,却被莳花一把抓住。
“不要扔,花花喜欢。”
莳花的小肥手,抓握着枯瘦的笔杆,她本能的注入一丝灵气,整支笔如被唤醒了的精灵。
此时,尚书府刘思远小朋友,正把书包掉了个底朝天,书包内的物件,“乒乒乓乓”的散落一地。
“咦,怎么没有呢!”
“公子,找啥呢?”贴身小厮,从没见主子这么焦急过。
“我的笔呢,怎地不见了。明明上学时还在哒。”刘思远嘟囔着,饱满圆润的额头,急的是细细密密的汗珠。
啊--
小厮一听笔不见了,急忙帮着寻找。丢了钱财不要紧,可这命根子若丢了,他们几个跟着的,不死,老爷也得给他们扒下一层皮来。
公子生下来便体弱,是极难养的。一次,就春日里受了些风,便一病不起,险些丧命。
老太太哭得死去活来,直向苍天跪拜祈求,愿以自身十年阳寿,换孙儿的平安。
许是老夫人诚心,又许是公子命不该绝,隔天老爷便在下朝路上,偶遇一快被一群混混打死的疯颠老道士,他救了老道。
那老道士为谢他相救之恩,便给了老爷一支破笔,说道是只要笔不离身,便可保公子平安无虞。
死马当成活马医。回家后,老爷便把破笔塞公子手里。
果如那道士所言,自公子带上破笔后,便慢慢好转,身子虽还是弱些,却再不似之前随时会嘎掉的状态。
如今命根子丢了,那公子……
小厮不敢再想,继续找笔。
怕什么就会来什么,小厮笔没找着,却听“啊”的一声惨叫,刘思远一头栽倒在地,不省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