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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岛求生之原始丛林探险 第174章 出发

    论不讲道理,一个女人就能把男人逼疯,更何况还是一群,说把房顶掀翻都不为过,我现在是一个头两个大。

    “你们可想好了,真不打算留下?”

    我揉了揉眉心,问道。

    “鬼才想留在这里。”女人们异口同声。

    “好吧!等出发的时候,我会让人为你们准备两辆木车,不过上面用来铺垫的干草,或者毛毯之类的东西,需要你们自己提前准备。”

    看她们的态度如此坚决,我也不好再多做劝说。

    不过,责任方面还是要划清的,省的到时候真出了意外,再来回扯皮,“可可姐,这件事情既然由你带头,等到了晚上,我会拟定一份责任书放在伊芙那,你们该签字的签字,该按手印的按手印,至于感激之类的话就别再说了,能平安回家,全仰仗你们自己运气好,万一遇到意外或者回不去,也不能把责任赖到我身上。”

    夏可可眼神怪异的看了我一眼,“大律师,你可真够谨慎,都到这种时候了,还在计较这些有的没的。”

    一帮人里,那个肚子最大,年纪也最大的女人,看着我满脸嘲讽道,“就是啊!原本还打算等回去之后,姐姐我买一套房子送给你和伊芙当做婚房,现在看来,这个要不要也写进去啊?”

    我一愣,“这个...咱还是凭良心吧!”

    作为一名熟读法学者,这样的附加条件,我可不敢写进责任书里,万一到时候真出现点意外,原本拿来规避责任的护身符,摇身一变,就有可能变成催命符。

    我的话一说完,立马就迎来女人们的一片唏嘘声。

    好在我脸皮够厚,当晚就把责任书,在地图背面拟定了出来,并且让瑛杀了一只鸡,带上去找夏可可她们签字按手印。

    水晶部落已经基本趋于稳定,曾经追随我的那些原住民们,也各自有了家庭,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而我和伊芙也决定,把进入沙漠的日子定在后天。

    夏可可一行共有十三人,当初从布卡奇部落,跟着一起离开的幸存者有七个,包括一对老外夫妻和五个国人,平时也没什么存在感。

    至于大胡子那伙人,因为这里的医疗条件有限,受伤后,最终靠意志力活下来的只剩十五个,死亡率占了将近七成。

    满打满算,加上我和伊芙一共三十七人,十辆木车绝对够用。

    大胡子他们两辆,有身孕的女人们三辆,其他人骑在食草兽后背上,剩下的五辆木车,全部用来拉武器弹药跟食物。

    由于沙漠里的地质疏松,木车的轮毂,早已被提前改装过,加高加厚,而且还是双轮,这样一来,就不容易陷进沙子里去了。

    另外,对于水晶部落的首领位置,我也在凶前往布卡其部落的前一晚,提早做好了安排部署,当众人得知我和伊芙即将离开的消息后,全都露出不舍之色。

    尤其是丽珠哭的最厉害,瑛怎么哄都哄不好,最后还是见我和伊芙做出离开的决定,确实无法改变后,她才不再坚持多做无用的挽留。

    不过,令我意想不到的是,众人举荐的人居然出奇一致,就连巴鲁本人,在得知自己即将成为水晶部落的新首领时,也是露出一脸难以置信。

    用凶的话说,带兵打仗才是他的强项,留在部落里看家,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对此,珈和他的想法一模一样。

    对此,我也不忘叮嘱他们每个人,等我离开之后,如果彼此间出现了矛盾,私下里斗归斗,但明面上一定要团结,尤其是对外,谁要是敢有分裂的想法,那就是整个水晶部落的敌人,手底下的人随时都可以取而代之。

    黑是黑了点,但震慑效果绝对超常。

    距离出发的时间越来越短,不过我也没有真等到那天,在拟定日子的前一晚,我和伊芙便催促着夏可可她们,趁夜离开了水晶部落。

    离别总是带着伤感,我不想再看到那种抱头痛哭的场面。

    经过一夜持续不停的赶路,天亮之前,车队便来到了沙漠的边缘附近。

    雨水的滋润,俨然已经让这里模样大变,原本一望无际的沙海,仿佛在一夜之间,就完成了改头换面,一些沙丘下的坑洼处,不但长出了肥美的水草,甚至还有少量的积水存在。

    就连阵阵微风中,也带着些许清凉,早已不像一个月前那样,风沙漫天,热浪滚滚,吹得人皮肤又干又燥。

    进入沙漠后,走了大概一个小时左右,车队才选择停下来。

    “哇!伊芙,可可,你们快过来看呐!这水里好像有鱼儿在游泳。”

    车队一停,女人们便忍不住开始撒欢,本来还打算做饭的伊芙,听到有人这么喊,立刻和夏可可手拉手,朝不远处的小水坑跑去。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喊来从布卡奇部落跟出来的那七个人。

    除了史密斯夫妇两个外国人,其他五个国人,分别是三男两女,富二代钟灵,助理彭涛,以及郑宇跟林雪一对新婚夫妻,最后一位是个精神小伙,额头上纹了个天眼,跟当初的黄毛有一拼,因为沟通有代沟,我实在没有记住他的名字。

    “知道我突然喊你们过来的意思吧!”

    我的开场白很简单,但我没想到最先开口的人,就是那个我没有记住名字的精神小伙,“哥,是不是准备发枪啊!”

    我诧异的看了他一眼。

    别看这家伙瘦不拉几的,可人一点都不老实,而且手脚也不怎么干净,有一次偷东西,被珈抓住后,绑在树上扒掉裤子,表演火烧鸡。

    当然,珈也没真下死手,反正连打带吓唬了将近一晚上,这家伙才有所收敛。

    “没错,不过在此之前,我要先给你们提个醒。”

    我点了点头,伸手打开木车上的一个箱子,从里面拿出一把以前在大胡子他们手里缴获的步枪,快速将压弹、装弹、开保险、拉枪机等前置动作,在几人面前演示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