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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院通三国,倚天,诸天,劫红颜 第43章 多面同发展

    “很好,地点已经做好标注了吧?”

    苏煜看向许三,然后摸出一根小金条。

    许三闻言恭敬回答:“回大人,地点已经做好标记。”

    “嗯,不错。

    你可知代郡有一座铁矿?”

    苏煜查了资料,后世的代郡位于河北蔚县,有丰富的煤铁资源。

    足够苏煜前期的使用了。

    “回大人,代郡的确有一座铁矿,就在马城外不远处。”

    “哦?铁矿和煤矿相隔大概有多远?”

    苏煜询问。

    许三闻言略作估算:“不足百里。”

    “好,我现在再给你一份任务。”

    “承蒙大人看中,许三万死不辞。”

    许三兴奋,他要发达了。

    并非是苏煜手中的金条,而是苏煜开始让他办事儿了。

    这意味着自己对苏煜有用,未来自己的地位一定会逐渐提高。

    相较而言,一条金条就不算什么了。

    “许三,我要你在歠(chuo四声)仇水畔,马城之外,开辟出一大片土地,等到日后修建炼铁厂。

    然后从煤矿和铁矿地点各引出一条道路,通往河道。

    通过河道将煤矿和铁矿都运送到马城之外。

    这一项任务很重,你可有把握接下?”

    苏煜看着许三,歠仇水算不上大河流,但用来用来短距离,小排量船只运输货物绝对足够了。

    比陆运要省力很多。

    “回大人,在下一定竭尽全力。

    不辜负大人所托。”

    许三申请亢奋。

    天大的任务,竟然让他来负责。

    这件事儿办好之后,他许三绝对要发达了。

    “嗯...记住了,先开路,路修好了,后续运输就不会那么麻烦。”

    “这一根金条是赏你的,用来犒赏随你一起寻找煤矿的兄弟。

    此外,这些金条,用来支撑你挖矿开路的开支。

    用完再来找我。”

    太守府公帑见底,这些都只能由苏煜来出。

    许三第一次见到那么多的黄金。

    足有上百两之多。

    换成钱,足够他开支一段时间了。

    “多谢大人。”

    许三收了赏钱,然后把公帑用包裹裹好。

    而此时,苏煜又开口提醒:“不准过度劳民。

    所有民工要自愿前往挖矿开路。

    并且每日都要管三顿饭,管饱,工钱也不能少了。”

    “大人,工钱多少合适?”

    许三这一时犯了难,若是一天三顿饭管饱,还得发工钱的话。

    这百两黄金可撑不了多久。

    “每日...三十钱。”苏煜看向荀彧,荀彧闻言皱眉:“是不是有些高了?”

    “只是高了一些么?那就这样吧。”

    “诺!”许三领命,然后匆匆离去。

    苏煜则是看向荀彧:“煤矿和铁矿你就不用管了。

    太守府府库如今空无一物。

    文若可有办法?”

    苏煜看向荀彧,荀彧闻言道:“属下倒是颇有家资...”

    “怕是不行,回头你们这些士族都是会恨我的。”

    苏煜开口,荀彧闻言不解:“主公为何如此说?”

    “我要让天下人都识字读书,你说,你们士族会不会恨我?”

    苏煜看向荀彧,凝视着荀彧的双眼。

    荀彧眸光先是震惊,随即又恍然。

    “主公心系民生,如今士族垄断阶级已久,的确是祸害。

    但是,主公此举乃是和天下士族为敌。

    在下以为不妥。”荀彧拱手道。

    “详细说说。”

    苏煜也未必要和天下士族为敌。

    但天下士族若是敢阻挠苏煜的脚步的话。

    那就是自寻死路了。

    “主公可以拉拢一批,打压一批。

    比如,颍川荀氏,会很乐意支持主公。”

    荀彧出身士族,自然是不希望士族彻底覆灭的。

    但是,苏煜的神仙手段,再加上其重民心。

    未来和苏煜敌对的士族必然会被打压没落。

    与其和苏煜为敌,倒不如支持苏煜。

    而即便苏煜让天下人都能读书,士族的底蕴依旧能够让他们拥有一个很高的起点。

    “文若啊文若,我本以为你会十分迂腐。”

    “属下也是权衡利弊。以主公之才能,未来必然会将大汉带领到全新的高度。

    主公亦可以将属下此举,视为投资。”

    “那就要看你们的表现了。”

    苏煜点头算是答应了下来。

    荀彧松了一口气,然后道:“属下会联系颍川族人,能够为主公拉来一批资助。

    想来就算没有主公的仙种,两年内,中山郡和代郡也不会缺粮。”

    “嗯,去忙吧。”

    苏煜点头,荀彧领命退去。

    而荀彧离开不久,贾诩又匆匆而来。

    “主公,属下已经精简出三千精壮士兵。

    其余士兵如何处理?”

    “解甲归田,全都回去种地。”

    “诺!”

    贾诩记下,然后又道:“主公,这三千士兵乃是精壮,但想要将其培养成绝对的忠信,还需要一段时间。

    只是,如今咱们面临一个难题。”

    “什么难题。”

    苏煜指了指一旁的椅子,示意贾诩坐下说。

    贾诩坐在一旁,然后道:“主公,咱们代郡的战马总计才百匹。

    虽然士兵们大多会骑马,但没有马可供士兵骑练。”

    贾诩皱着眉头,一百骑,根本就不足以形成战斗力。

    一百披甲精锐还差不多。

    但那些战马也只是勉强能用,披甲是别想了。

    “嗯...你来的正好。”

    苏煜抬手,一把冲锋枪出现在苏煜的手中。

    “这是...”

    贾诩看着冲锋枪,然后就见苏煜拉开冲锋枪的保险栓,嘟嘟嘟一梭子子弹全部打了出去。

    “嘶!!!”

    贾诩神色惊恐,手枪的存在已经十分变态了。

    这种比大汉硬弓射程远,杀伤力强,携带方便,瞄准方便的武器,竟然还有升级版本。

    这冲锋枪一瞬间打出了多少发子弹?

    若是有一把冲锋枪,他一个人能够杀乌桓一个部落。

    那还愁没有马?

    “选一百可控之人,装备此物。

    前往南匈奴和乌桓走一遭。

    嗯,先搞三千精壮战马,要能披甲。

    甲胄马上就要到了。

    记住了,降者不杀,此去只要马牛羊。”

    苏煜再三叮嘱,让贾诩去塞外,他真怕贾诩带着一百冲锋枪战士,直接把人给灭族了。

    嗯,每个人配备三百发子弹吧。

    “乌桓和南匈奴的人口以后都有用,挖矿,挖渠,开山,建城,修路,都用得到。”

    “主公深谋远虑,属下尽量保留地方劳动力。”

    “嗯,我将这些冲锋枪放在太守府府库。

    选好人,你就直接搬走吧。”

    “诺!”

    贾诩亢奋离去,他要建功立业了。

    有了冲锋枪,封狼居胥不是小菜一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