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书看 > 快穿:哇!反派也太甜了吧 > 第14章 乡野村夫的美娇妻14

快穿:哇!反派也太甜了吧 第14章 乡野村夫的美娇妻14

    她的唇可真好看,而且特别软,特别甜,尝过一次就上瘾。

    那两个酒窝可能真的产酒,不然怎么一亲她唇瓣就晕晕乎乎的。

    陈劲默默跟在温阮身侧,一边胡思乱想一边看她摆弄狗尾巴草。

    不大会儿工夫,温阮编了两个心形举在陈劲眼前晃,“好不好看?”

    陈劲看着她的脸,“看好。”

    “送给你啦~”

    陈劲接过来,拿了一个插在她草帽上,温阮笑着躲开,陈劲追上去。

    后面,被大片玉米地包围的夏雨雯怨毒的看着两人打打闹闹一路远去的背影,恨的直跺脚。

    瞧瞧她那副不值钱的样子,郑浩泽还为她蹚河水?

    她为什么要跟着郑浩泽来乡下?为什么要来坏自己的好事?城里待着不好吗?如果自己有那么好的家世,才不会来这种穷乡僻壤鸟不拉屎的鬼地方!

    温阮,你给我等着,我一定要得到浩泽,一定会比你过得更好。

    等大家忙完上午的活儿回到知青站的时候,温阮正在办公室喝着麦乳精看书,整个办公室里都飘散着一股淡淡的香甜。

    正午的阳光洒落在少女纤薄的肩背上,眉眼间是淡雅的恬静,肌肤白皙,衬衣干净,坐在摆放着老旧家具的乡间平房里,有一种岁月与时代碰撞的美好感觉。

    几人虽然都洗过脸和手,但没洗澡没换衣服,干了一上午农活,身上全是汗味,衣服上全是尘土,和温阮形成鲜明对比。

    夏雨雯掰了一上午玉米,又累又饿,手腕还酸的很,绷着脸进来拿了自己的饭盒转身去食堂打饭。

    另外两个女知青本来就和温阮不熟,再加上收了夏雨雯的好处费,现在看她也不太顺眼。

    郑浩泽晚几分钟进来,从地里回来后先回房间换了件干衬衣才来打饭。

    刘以恒经常和温阮互相借书看,见她又在看金庸的小说,笑着说,“这本《连城诀》看好几遍了吧?”

    温阮放下书,“嗯,家里给我寄的书还没到,随便看看消磨时间,我发现金庸的小说百看不厌,每次看都有新收获。”

    刘以恒从柜子里拿出自己的饭盒,“又看出什么人生哲学了?”

    温阮刚想拿饭盒,忽然想起饭盒被陈劲拿走了,于是空着手跟他一起往食堂走,“就是觉得,人还是要相信美好,恶人自有天道管,历尽磨难终见光。”

    刘以恒笑道,“嗯,好的文学最后一定是伸张正义的。”

    食堂大姐已经做好大烩菜,还有玉米红枣馒头。

    因为白面成本高,除了过时过节,他们平日都吃玉米面和高粱面。

    玉米和红枣都是村里自己种的,做饭的大姐手很巧,把红枣去核后揉在玉米面里,做出来的馒头像发糕,温阮很喜欢。

    平时在家里吃一点就饱的女生到了村里饭量也跟着入乡随俗了,每人盛了满满一盒菜又拿了两个大馒头。

    温阮没带饭盒,找大姐借了个盘子装菜,见她不要肉,大姐特意多给她盛了一勺菜,温阮道谢后,又装了两个馒头。

    回到办公室,大家开始狼吞虎咽,只有温阮不急不缓的继续翻书。

    刘以恒三两口吃掉大半个馒头,嗓音含糊,“温阮,怎么不趁热吃?”

    温阮莞尔,“再等会儿。”

    两分钟后,办公室门被敲响,刘以恒离得近,起身去开门,嘴里还吃着绵软的土豆。

    陈劲站在门外,面无表情看一眼刘以恒,淡淡出声,“我找温阮。”同时视线往里看。

    听到他声音,温阮放下书起身,往门口走了几步看到陈劲,冲他招手,“这边。”

    刘以恒已经让开门口位置,陈劲冲他点点头,迈步往里走。

    刚才筷子和饭盒碰撞的声音以及吸溜粉条的声音都消失了,几人视线都看向陈劲和温阮。

    陈劲目不斜视,和温阮对上视线后,朝她露出标准的虎牙笑。

    温阮带他来到自己位置,陈劲打开饭盒,办公室里顿时满屋飘香。

    陈劲炖了兔肉,又做了几张野菜饼。

    两人就着烩菜和兔肉,吃野菜饼,吃馒头,还有一份凉拌小黄瓜,丰盛的像过节似的。

    陈劲把大块好啃的肉夹到温阮碗里,温阮刚吃完,又是一块肉放进她碗里,一连吃了四五块,温阮摇头,“我饱了。”

    陈劲又挑了块小点的,“再吃一块,野生兔肉,都是瘦的,不会长胖。”

    温阮眼睛弯起,“那好吧,今天吃太多了,一会儿要去散步。”

    陈劲把肉放她碗里,“嗯,我陪你。”

    碗里的大烩菜忽然就不香了,野生兔肉,肉质紧实又鲜美,碗里的大猪肉白花花的全是油。

    夏雨雯筷子在肥肉上戳了戳,以前温阮有什么好吃的都和她分享,现在怎么连问都不问一声?

    想装作若无其事继续吃自己的饭,但香喷喷的兔肉味直往鼻尖钻,瞄了眼还剩半碗的兔肉,夏雨雯干咳一声,挤了个笑出来,“阮阮......这兔肉好吃吗?”

    温阮吃掉碗里一小块肉,对陈劲又送到她嘴边的肉摇了摇头,然后看向夏雨雯,笑眯眯回,“陈劲手艺好,做什么都好吃。”

    夏雨雯等了半天也没听到想听的,碗里的猪肉又咽不下去,憋了两秒再次开口,“是么,没尝过,不知道。”

    陈劲征询的目光看向温阮,温阮垂在桌子下面的手拍了拍他的腿,看向夏雨雯,语气真诚,笑容无辜,“我们吃剩的,也不好再给你尝,下次有机会吧。”

    夏雨雯碰了一鼻子灰,撇了撇嘴低头继续吃不香的饭菜,没办法,不吃会饿,她还有一半玉米地没掰完呢。

    虽然温阮没和陈劲说当初夏雨雯在破庙计划的那些坏事,但陈劲还是从温阮的话语中听出来,她不喜欢这个女人。

    其他几人过了最初看见陈劲的诧异后倒也没觉得什么,只有郑浩泽觉得他特别碍眼,碍眼到咽不下去饭。

    不就是兔肉吗?好像谁没吃过似的,这在显摆什么?切,到底是个土包子,没见过世面。

    刚开始陈劲都是挑着一些不好啃的兔肉吃,此刻见温阮不吃了,他才把剩下的小半碗兔肉和烩菜都吃了,然后拿着饭盒去外面洗。

    刘以恒对陈劲印象还不错,上午陈劲帮温阮掰玉米的时候,刘以恒在河对岸看到了。

    陈劲虽然话不多,但干活很利索,而且装满玉米的蛇皮袋摆放整齐,一个摞着一个,绑好后统一口朝上,便于生产队的人搬运。

    单是这个小动作就能看得出来他是个细心的人,而且懂得为他人着想。

    陈劲在外面洗饭盒的时候,刘以恒对温阮说,“小伙子看起来不错。”

    温阮靠在窗边,视线落在陈劲的背影上,没回头,嗓音带笑,“嗯,我也这么觉得。”

    话音刚落,身后传来一声重响。

    郑浩泽踢开椅子,摔门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