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炮灰嫡女?气运之女来挨打 第353章

    “也怪我对她太过信任才导致此事发生,害了一个无辜的女子。”

    原来前世宋慕雪给夜玄祈下药让他与宋云夕被捉奸在床后,他就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只是越查就越是心惊,竟不知宋慕雪和沈之康有如此野心,甚至连年少时对他的救命之恩也是冒领了九妹夜悠然的。

    可沈家已势大,加之夜玄容已在朝中站稳了脚,并且几个兄弟都是因着对宋慕雪的倾慕全力帮助夜玄容。

    这让夜玄祈颇感无力,亦悔恨多年来因着秦氏血脉的祖训而放弃了争储放弃了皇位。

    但最让他心惊的还是沈家与前朝卫氏竟有勾结,夜玄容能在如此短时间内立于不败之地,卫氏一族的帮助功不可没。

    他不能眼睁睁看着夜氏的江山被卫氏颠覆。

    可他孤军奋战无人相帮,唯一之策也只能将计就计的表现出对宋慕雪的一往情深,将计就计的也成为六皇子党助夜玄容登上皇位。

    他要护着夜氏江山,要护着母后和秦家,要护着夜玄恪,要护着被他所累的宋云夕,可他只孤身一人,能做的只有隐忍。

    他一直心系于那个被他所累的少女,知他被困在庄子上,每日都会扮做下人去庄子上陪她聊天,给她讲都城发生的事。

    意料之外的,她对朝局有着独特的见地,头脑清晰见解独特。

    若非因自小被丢弃对所谓的亲情执念所困,若非双腿被废又被宋慕雪和沈之康趁她昏迷时毁了她的功力,凭他们的龌龊手段又怎可能困得住她?

    她的腿和功力都被废了,就连明艳夺目的脸也被毁了,可是在夜玄祈看来她就是天下间最美的女子。

    他自己也说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她动了心的,等她意识到的时候早就已经情根深种了。

    他知道她被一种阴毒至极的阵法所困,他们就是想一点点蚕食她的修为和生命。

    他倾尽一切暗中调查,才知这邪术所布的阵法竟是源自南越巫师。

    他说让她等着,承诺她定会将他救出去。

    可最终他还是食言了,等他从南越回来去见她的时候,见到的只有小屋内满房的鲜血。

    她死了,终究连她的尸身都没给他留下。

    “祈哥哥,我知你一直去庄子上陪姐姐,亦知你对姐姐的心意,只要你肯助六皇子登上皇位,我便将姐姐的尸身归还于你如何?”

    他看着静静躺在那冰柜中的少女,没有任何迟疑的便答应了:“好。”

    只是他终究还是小看了宋慕雪扭曲疯狂的嫉妒心。

    她可以放弃夜玄祈选择沈之康,但却绝对不允许夜玄祈爱上除她之外的任何一个人。

    那个人尤其不能是宋云夕。

    所以直到后来夜玄祈才知当初他看到的冰棺中的尸身不过是幻象,宋云夕早就被宋慕雪以南越巫术害得魂飞魄散了。

    他想杀了宋慕雪为宋云夕报仇,可天意弄人每一次都是功亏一篑。

    就在他绝望之时,宋问天找到了他,开门见山的问他:“以你心头血,紫薇帝星之命,换她一个轮回重来的机会,你可愿意?”

    “我愿意!”

    没有任何的犹豫迟疑,他的答案便脱口而出。

    自那日之后,他便每日以心头血滋养宋问天收集回来的魂魄,直到某一日,宋问天告诉他需得他主动献祭于天,才能以他紫薇帝星之命换她轮回重来的机会。

    她轮回重生,所有人的命运亦会随之改变。

    这一次他依旧没有任何犹豫。

    他献祭那日如五马分尸般被绑在台上,夜玄容和沈家给他罗织的罪名无外乎就是觊觎皇位对新帝不尊。

    可对他而言一切都无所谓,能换她重生便已是他最为幸福的事。

    梦境中的宋云夕甚至看到当初四处游荡的自己的孤魄,开心的看着他被献祭的一幕还兴奋的骂了句:活该!

    “不是的……”

    宋云夕泪如雨下,她想去阻止,想要告诉他不必为她如此,可终是什么都没能说出口,终是什么也没能阻止。

    他似是心有所感般,看着天空的某一处轻笑自语:“若是你看到我如此,会不会骂我活该?”

    “可我就是活该啊!我该早告知你我的身份,该早告诉你钟情于你,该早告诉你我去南越寻破阵之法,你无论如何也要等我回来……”

    “可我终是什么都没有说。”

    “若说我的人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将对你的感情宣之于口,就是没能让你知道我有多倾慕于你。”

    那天天空飘着小雨,他的血却犹如血龙一般席卷而起终消失在空中。

    宋云夕醒过来的时候已是满脸泪痕。

    她不知道前世的真相竟是如此,不知道他为了一个死去的她竟付出了那么多。

    心口的疼痛密密麻麻的散开,疼得她几乎都要窒息了。

    “小姐,你去哪儿?”

    丝竹拎着鞋子在后面追:“小姐,鞋……先穿上鞋!”

    可此时的宋云夕已经什么都顾不得了,她只想快见到夜玄祈,只想亲口对他说声对不起。

    “夜玄祈呢?夜玄祈去哪儿了?”

    于是这一日,宫中所有人都看到宋大小姐披头散发的出现在宫中,四处寻找着辰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