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深履薄 第2章 琴瑟和鸣
热门推荐:
外室带崽入府?和离主母嫁王爷
柯南:猫猫和酒厂不得不说的故事
她这么老实,怎会海我
风吹半茶凉
修仙炮灰:我抢了女主气运
权力巅峰:从退伍后当教官开始
我刷的视频在古代爆红
吃热芭软饭,开局花光她的小金库
承芷殇
2,琴瑟和鸣
婚后没几日,幽谷散人和仲世清先行离开,幽谷回子规山继续教导那个据说是武学天才的孩子。仲世清则是和一帮徒弟,在忙着各郡县开设药铺、医堂的事,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奔波,十七个门口挂有小葫芦的,名为华仁堂的医堂已在各处开张,此乃后话,略过不提。
刘秀在长安,并没有回来过节,只知道他在那里过的不错,和太学里的老师,同窗关系都挺好。
阴识离开长安后,刘秀通过太尉府的刘法曹,结识了长史大人,将阴家香米的生意与太尉府合伙来做,虽然利润被分去了很多,但却没有了后顾之忧,一些原来对香米有觊觎之心的世家,只得作罢。
长安城中最豪华的一间酒肆,二楼雅间,刘秀和两个年轻的男子正在饮酒,居于首座的是一个年纪二十七、八的男子,肤白,略瘦,是太尉王寻的儿子,王安,在太学任助教。
“博士,今日课堂上你的那篇赋,实在是作得太好了,文辞华美,沉博绝丽,字字珠玑啊!”刘秀举杯道。
“这样的称呼僭越了,我只是杨博士的助教,此处并非太学,你还是唤我王兄吧!”这王安措辞温和,气质儒雅,丝毫没有高官子弟的傲气。
“心中实在是想喊一声王兄的,不过,总觉得是对你的亵渎,你知道,我不过一介平民,在南阳种地为生,得了叔父的帮助,有幸来太学,同窗都不太看得起我,在长安,我又做了商贾之事,也非我妄自菲薄,实在与你之间云泥之别啊!”
“文叔,农夫有何不好?商贾有何不好?没有这些,我们吃穿何来?我与你一见如故,相交唯心尔!”
“王兄说的是,是我迂腐了!”刘秀飒然一笑,使人顿生亲近之感。
“叔叔,我说王大哥是性情中人吧!肯定不在意这些啦!”另一个年纪小一点的男子说。
“邓禹,这又是个什么称呼?我平白的矮了一辈?”王安用手指戳了戳他,显然两人关系很亲近。
“唉呀,这可如何是好?”邓禹故作惊慌的叫了起来。
“好了,一个称呼而已,随他吧!”王安不甚在意的说。
“王兄,今日的课我还有些不太懂,明日你可有空,给我补补呗!”刘秀一改刚才的客气。
“明日你早半个时辰到教室吧,今日回去,也不要忘记温书,拳不离手,曲不离口,方有成效!”王安一秒进入助教的角色。
邓禹是刘秀姐夫邓晨堂兄的儿子,来长安时,邓晨有信给堂兄,让其代为关照,恰好邓禹也在太学,故而两人走得很近,关系也挺好。
香米生意在太尉府长史的帮助下走入了正轨后,刘秀的重心也放到了学习上,受益匪浅。
他偶然得知太尉府的儿子是太学的助教,教授《尚书》,恰好和邓禹有师生之谊,在刘秀的有意结交下,两人关系渐入佳境。
王安虽然是太尉公子,但却是个纯粹的学者,知识渊博,心性单纯,为人高洁。有一次,他们同游长安,刚好碰到街上兵丁驱逐流民,他虽没有说什么,但刘秀看到他眼中的悲悯,如同绍渊眼中经常浮现的那样,相交几个月来,也从开始的刻意奉承到如今的惺惺相惜。
太学三朝节散学,有一个多月的假期,刘秀留在了长安,和王安又多有相聚,所谈也不再局限于课业请教,两人经常能谈至宵禁,有时王安留宿太学,有时刘秀留宿王安府中,相交莫逆。
绍渊和鑫云在阴家真正过起了夫妻恩爱、婆媳和谐、兄友弟恭的幸福生活,一家几口其乐融融,或闲话家常,或抚琴小憩,或绣花烹饪,或曲水流觞。
室内依旧红纱幔帐,新婚的两人一坐一站于镜前。铜镜内,两人的视线偶有触及便相视一笑,鑫云俏脸上如抹了上好的胭脂般娇媚动人,连绍渊一贯苍白的脸上也有了几丝的润红,他正一手持象牙梳,一手将鑫云头上的发饰一件件取下,放在梳妆台上。
洁白的象牙梳没入油黑的青丝之间,一路向下。
“云儿的头发真好,就像上好的缎子一样。”
第一次被丈夫梳头,鑫云有些不好意思,说了句:“好了没?还是让我练习给你束发吧!今日我给你束的发,母亲看了都笑了。”
绍渊伸手摸了下自己的发冠,“还好呀,母亲笑是因为你束的好!”
鑫云站起身来,将绍渊推着坐下,把自己的发尾从他手中拽了回来,“你好好坐着,我今天一定要将束发练好,小顺今天也盯着看了好久,一脸想给你重束的表情。”
“小顺原来也不会,后来解忧教他好几次。”说到此,不知想到了什么,他的眉头轻皱了下,“不知解忧最近怎么样,有一阵没有她的消息了。”
鑫云又浮现出了在绍渊病重时,由甄府匆匆跑回,在病床前与自己泪眼相视的小姑娘,“解忧重情重义,细致聪慧,不会有事的!”
“嗯,云儿,你这束发不是很好吗!”鑫云已经将绍渊的发束好,绍渊对着铜镜夸赞,顺便结束了刚才略显沉重的话题。
“比今早束得好啊,等我再练几次就更好了。”
闺中蜜语,时间自是过得飞快,到了亥时,房内才见烛火熄灭。
子丑相交之时,自睡梦中的绍渊猛地坐起,心跳狂乱,汗出如浆,呼吸浊重。他这一翻的动静,将一边的鑫云惊醒,急忙起来点起了烛火,只见绍渊一手用力按压着胸部,一手撑着榻沿,几缕头发湿哒哒的粘在苍白的脸上。
“阿渊,怎么了?”鑫云就要给他切脉。
绍渊摇了摇头,示意她不要动。又过了一会儿,狂乱的心跳才慢慢恢复,他接过丝帕,拭去冷汗,又披上了一件棉袍,“云儿,我要出去一下。”
“外面这么冷,你……”鑫云本想说不要外出,但看了看绍渊的脸色,便道:“再多加件披风,我陪着你一起。”
绍渊没有拒绝鑫云的相伴,推开门,一股冷风一下子吹了进来,让人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绍渊走到院子正中,仰头看向夜空,夜空之中有一轮细眉般的弦乐,许多星星散落在黑蓝色的天幕之上。这在鑫云眼中与往日并无不同,她随着绍渊看了好一会儿,也没看出什么来,便将自己的视线放在了绍渊的身上。
绍渊依旧保持着仰头的姿势,看不见他的表情,鑫云想了想,从屋内搬出一张椅子放倒了绍渊身边,拉着他坐了下来。
绍渊的心神似乎全放在了天空之中,他坐到了椅子上,仰靠着椅背,视线仍未从天上移开,脸上浮现出淡淡的悲悯,伤感来。鑫云见状,越发的不敢打扰。
夜风渐凉,鑫云去屋内将铜炉换上新碳,放到了绍渊的手中,将裘皮的披风束紧,绍渊的手已然冰凉。
在院中约待了半个时辰,鑫云一连打了几个喷嚏,才惊醒了绍渊。他收回了自己的视线,看着鑫云说:“云儿,我们回去吧!你怎么只顾着我?手这么冷!”他抓过鑫云的手,把它捂在了自己的披风之内。
回到屋内,鑫云将本就备好的生姜红糖茶,一人倒了一杯,趁热喝了下去。绍渊取出笔,不知写了些什么,这才宽衣上榻。
见绍渊神色郁郁,在榻上辗转了好久都没入睡,鑫云忍不住问道:“阿渊,怎么了?”
“西北方向,有天灾降世……人间恐成修罗地狱,让人不忍细想。”
“阿渊,你总想的太多,既是天灾,又有什么办法,你何苦这样的自加压力!”
“是啊,我总是这样,不仅苦了自己,也累了我的云儿。”绍渊翻了个身,与鑫云相对而卧,轻轻的在鑫云的眉间吻了一下。
第二日,两人便睡得极晚才起来,众人皆体谅他们新婚,并不知晓晚上发生了什么事。
婚后没几日,幽谷散人和仲世清先行离开,幽谷回子规山继续教导那个据说是武学天才的孩子。仲世清则是和一帮徒弟,在忙着各郡县开设药铺、医堂的事,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奔波,十七个门口挂有小葫芦的,名为华仁堂的医堂已在各处开张,此乃后话,略过不提。
刘秀在长安,并没有回来过节,只知道他在那里过的不错,和太学里的老师,同窗关系都挺好。
阴识离开长安后,刘秀通过太尉府的刘法曹,结识了长史大人,将阴家香米的生意与太尉府合伙来做,虽然利润被分去了很多,但却没有了后顾之忧,一些原来对香米有觊觎之心的世家,只得作罢。
长安城中最豪华的一间酒肆,二楼雅间,刘秀和两个年轻的男子正在饮酒,居于首座的是一个年纪二十七、八的男子,肤白,略瘦,是太尉王寻的儿子,王安,在太学任助教。
“博士,今日课堂上你的那篇赋,实在是作得太好了,文辞华美,沉博绝丽,字字珠玑啊!”刘秀举杯道。
“这样的称呼僭越了,我只是杨博士的助教,此处并非太学,你还是唤我王兄吧!”这王安措辞温和,气质儒雅,丝毫没有高官子弟的傲气。
“心中实在是想喊一声王兄的,不过,总觉得是对你的亵渎,你知道,我不过一介平民,在南阳种地为生,得了叔父的帮助,有幸来太学,同窗都不太看得起我,在长安,我又做了商贾之事,也非我妄自菲薄,实在与你之间云泥之别啊!”
“文叔,农夫有何不好?商贾有何不好?没有这些,我们吃穿何来?我与你一见如故,相交唯心尔!”
“王兄说的是,是我迂腐了!”刘秀飒然一笑,使人顿生亲近之感。
“叔叔,我说王大哥是性情中人吧!肯定不在意这些啦!”另一个年纪小一点的男子说。
“邓禹,这又是个什么称呼?我平白的矮了一辈?”王安用手指戳了戳他,显然两人关系很亲近。
“唉呀,这可如何是好?”邓禹故作惊慌的叫了起来。
“好了,一个称呼而已,随他吧!”王安不甚在意的说。
“王兄,今日的课我还有些不太懂,明日你可有空,给我补补呗!”刘秀一改刚才的客气。
“明日你早半个时辰到教室吧,今日回去,也不要忘记温书,拳不离手,曲不离口,方有成效!”王安一秒进入助教的角色。
邓禹是刘秀姐夫邓晨堂兄的儿子,来长安时,邓晨有信给堂兄,让其代为关照,恰好邓禹也在太学,故而两人走得很近,关系也挺好。
香米生意在太尉府长史的帮助下走入了正轨后,刘秀的重心也放到了学习上,受益匪浅。
他偶然得知太尉府的儿子是太学的助教,教授《尚书》,恰好和邓禹有师生之谊,在刘秀的有意结交下,两人关系渐入佳境。
王安虽然是太尉公子,但却是个纯粹的学者,知识渊博,心性单纯,为人高洁。有一次,他们同游长安,刚好碰到街上兵丁驱逐流民,他虽没有说什么,但刘秀看到他眼中的悲悯,如同绍渊眼中经常浮现的那样,相交几个月来,也从开始的刻意奉承到如今的惺惺相惜。
太学三朝节散学,有一个多月的假期,刘秀留在了长安,和王安又多有相聚,所谈也不再局限于课业请教,两人经常能谈至宵禁,有时王安留宿太学,有时刘秀留宿王安府中,相交莫逆。
绍渊和鑫云在阴家真正过起了夫妻恩爱、婆媳和谐、兄友弟恭的幸福生活,一家几口其乐融融,或闲话家常,或抚琴小憩,或绣花烹饪,或曲水流觞。
室内依旧红纱幔帐,新婚的两人一坐一站于镜前。铜镜内,两人的视线偶有触及便相视一笑,鑫云俏脸上如抹了上好的胭脂般娇媚动人,连绍渊一贯苍白的脸上也有了几丝的润红,他正一手持象牙梳,一手将鑫云头上的发饰一件件取下,放在梳妆台上。
洁白的象牙梳没入油黑的青丝之间,一路向下。
“云儿的头发真好,就像上好的缎子一样。”
第一次被丈夫梳头,鑫云有些不好意思,说了句:“好了没?还是让我练习给你束发吧!今日我给你束的发,母亲看了都笑了。”
绍渊伸手摸了下自己的发冠,“还好呀,母亲笑是因为你束的好!”
鑫云站起身来,将绍渊推着坐下,把自己的发尾从他手中拽了回来,“你好好坐着,我今天一定要将束发练好,小顺今天也盯着看了好久,一脸想给你重束的表情。”
“小顺原来也不会,后来解忧教他好几次。”说到此,不知想到了什么,他的眉头轻皱了下,“不知解忧最近怎么样,有一阵没有她的消息了。”
鑫云又浮现出了在绍渊病重时,由甄府匆匆跑回,在病床前与自己泪眼相视的小姑娘,“解忧重情重义,细致聪慧,不会有事的!”
“嗯,云儿,你这束发不是很好吗!”鑫云已经将绍渊的发束好,绍渊对着铜镜夸赞,顺便结束了刚才略显沉重的话题。
“比今早束得好啊,等我再练几次就更好了。”
闺中蜜语,时间自是过得飞快,到了亥时,房内才见烛火熄灭。
子丑相交之时,自睡梦中的绍渊猛地坐起,心跳狂乱,汗出如浆,呼吸浊重。他这一翻的动静,将一边的鑫云惊醒,急忙起来点起了烛火,只见绍渊一手用力按压着胸部,一手撑着榻沿,几缕头发湿哒哒的粘在苍白的脸上。
“阿渊,怎么了?”鑫云就要给他切脉。
绍渊摇了摇头,示意她不要动。又过了一会儿,狂乱的心跳才慢慢恢复,他接过丝帕,拭去冷汗,又披上了一件棉袍,“云儿,我要出去一下。”
“外面这么冷,你……”鑫云本想说不要外出,但看了看绍渊的脸色,便道:“再多加件披风,我陪着你一起。”
绍渊没有拒绝鑫云的相伴,推开门,一股冷风一下子吹了进来,让人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绍渊走到院子正中,仰头看向夜空,夜空之中有一轮细眉般的弦乐,许多星星散落在黑蓝色的天幕之上。这在鑫云眼中与往日并无不同,她随着绍渊看了好一会儿,也没看出什么来,便将自己的视线放在了绍渊的身上。
绍渊依旧保持着仰头的姿势,看不见他的表情,鑫云想了想,从屋内搬出一张椅子放倒了绍渊身边,拉着他坐了下来。
绍渊的心神似乎全放在了天空之中,他坐到了椅子上,仰靠着椅背,视线仍未从天上移开,脸上浮现出淡淡的悲悯,伤感来。鑫云见状,越发的不敢打扰。
夜风渐凉,鑫云去屋内将铜炉换上新碳,放到了绍渊的手中,将裘皮的披风束紧,绍渊的手已然冰凉。
在院中约待了半个时辰,鑫云一连打了几个喷嚏,才惊醒了绍渊。他收回了自己的视线,看着鑫云说:“云儿,我们回去吧!你怎么只顾着我?手这么冷!”他抓过鑫云的手,把它捂在了自己的披风之内。
回到屋内,鑫云将本就备好的生姜红糖茶,一人倒了一杯,趁热喝了下去。绍渊取出笔,不知写了些什么,这才宽衣上榻。
见绍渊神色郁郁,在榻上辗转了好久都没入睡,鑫云忍不住问道:“阿渊,怎么了?”
“西北方向,有天灾降世……人间恐成修罗地狱,让人不忍细想。”
“阿渊,你总想的太多,既是天灾,又有什么办法,你何苦这样的自加压力!”
“是啊,我总是这样,不仅苦了自己,也累了我的云儿。”绍渊翻了个身,与鑫云相对而卧,轻轻的在鑫云的眉间吻了一下。
第二日,两人便睡得极晚才起来,众人皆体谅他们新婚,并不知晓晚上发生了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