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神:凝光还是小可怜,被我投资 第84章 这首歌的名字叫做送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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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璃月之后,
三人朝着北方向前进,
这一路上,钟离跟方寻都很少说话,
两人的注意力更多是放在观察周围情况上面。
毕竟出了璃月城,很多事情都会变得不可控起来。
反倒是李司南一个劲的说个不停。
“哇哇,大自然的新鲜空气!”
“之前呆在家里太久没有出来,现在呼吸到了新鲜空气,感觉很舒服!”
“没有地方的束缚,这种自由自在的感觉真好!”
李司南展开双臂,感慨天地之宽广。
“此情此景,我忍不住想要高歌一曲,”
“两位大哥哥,我唱歌给你们听吧,以前我可是村里的百灵鸟哦,”
“哎呀,都忘记该怎么唱歌了。”
李司南目光看向方寻,然后兴致勃勃的询问道:“方寻哥哥,你能教我唱歌吗?”
“嗯...就那种简单一点,朗朗上口的歌就好啦!”
“我的记性太差,怕记不住复杂的歌。”
然而,方寻唱歌五音不全,
一首温情的‘等你下课’,
也能让他唱成威胁似的‘放学别走’。
对此,方寻自然是不喜欢唱歌的,
但奈何李司南一个劲的缠着,可怜巴巴的说着‘好不好,好不好’,
看着李司南苦苦哀求的可怜模样,方寻也是心软答应下来,
他唱了一首自己比较喜欢,同样也是郎朗上口的歌。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
“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
这是方寻很喜欢的一首歌,
送别。
在穿越之前,他就时常轻哼。
这首歌除了旋律优美朗朗上口之外,
最重要的是歌词富有深意,
当时有一位歌手在唱这首歌的时候,也因为歌词而潸然泪下,
并且表示如果他能写出这样的歌词,死而无憾。
也正是如此,方寻才会对这首歌有着很深的感情。
眼下听李司南说出要求,他第一时间便想起了这首歌。
一曲唱罢,李司南没有说话,钟离同样沉默,
方寻以为是自己唱歌不好听,所以干笑两声:“我先前说过了,我唱歌不好听,现在信了吧?”
“不过我唱歌难听是我的问题,跟这首歌没关系,歌本身还是很好听的。”
钟离听闻,却缓缓摇头:“方寻先生过谦了,”
“方寻先生唱歌的时候虽然没有技巧,全是感情,”
“但歌声倒也不错,算是中上水准。”
“歌词也是极有深意,值得细细品味。”
钟离也是给出可观的评价。
要知道,钟离可是一个讲究人,
吃饭用最好的食材,听戏听最好的名怜,
能够让他说出中上水准,说明方寻歌声很不错了。
听闻钟离话语,方寻有些意外,
一直以来他都深知自己歌声不好听,怎么到了钟离这里有了不同的回答?
钟离自然不可能说出恭维的话,而是就事论事,
那么这样说来,方寻的嗓音确实提升了?
他立马想到了天赋魔能强化,
没有想到,那个天赋不仅可以提升方寻的厨艺,连嗓音都能提升。
旁边的李司南也是回过神来,连连点头:“方寻哥哥真的太谦虚了,你唱的歌很好听,我一不小心都听入迷了,”
“这首歌很好听耶,我可以学吗?”
“对了,这首歌叫什么名字啊?”
李司南眨巴着大眼睛,好奇不已的询问。
方寻也是笑着回答:“这首歌叫送别,在我生活的地方,这是一首很经典歌哦。”
李司南一听,立马摇头说道:“算啦算啦,我还是不学啦。”
“我们才刚刚见面,我还还没找到哥哥呢,怎么能说送别呢?寓意不好!”
没想到这小子年纪轻轻,讲究的东西还挺多。
这点跟钟离很像。
方寻也是笑笑不说话,随他去了。
三人走在林间小道上,
因为李司南的叽叽喳喳,气氛倒也不沉闷。
只是走着走着,李司南忽然停下脚步,
他的目光落在路边的石珀上面,
明明只是一块很普通的石珀,却让李司南目不转睛。
“怎么了?”方寻下意识的询问道。
李司南蹲下身,轻轻抚摸石珀。
“方寻哥哥,钟离哥哥,我好像记起来一些事情了。”
“我记得哥哥很疼我,真的很疼我。”
“我很喜欢石珀,所以哥哥时常拿石珀作为礼物送给我。”
“我从出生的时候就得了怪病,双目失明,是哥哥想办法让我看见了光明。”
“还有还有,我记得哥哥带我离开了村子,我们在外面盖房子。”
“盖房子的过程很辛苦,很多时候都是咬着牙坚持。”
“但是想到能够陪在哥哥身边,也就不觉得辛苦。”
因为触摸石珀记起了很多过往,所以李司南很兴奋。
方寻很欣慰,ъìqυgΕtv.℃ǒΜ
李司南想起以前的事情是好兆头,说不定很快就能把记起自己的哥哥。
但...为什么感觉李司南所说的故事好像在哪里听过?
治疗双眼...
盖房子...
很熟悉,但是方寻一时半会想不起来。
旁边的钟离沉默不语,
他只是多打量李司南两眼,而后又不动声色收回目光。
“距离南天门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咱们还是加快速度吧。”
....
下午的两更,晚上还有两更。
一天五更,我看谁还说我短!
三人朝着北方向前进,
这一路上,钟离跟方寻都很少说话,
两人的注意力更多是放在观察周围情况上面。
毕竟出了璃月城,很多事情都会变得不可控起来。
反倒是李司南一个劲的说个不停。
“哇哇,大自然的新鲜空气!”
“之前呆在家里太久没有出来,现在呼吸到了新鲜空气,感觉很舒服!”
“没有地方的束缚,这种自由自在的感觉真好!”
李司南展开双臂,感慨天地之宽广。
“此情此景,我忍不住想要高歌一曲,”
“两位大哥哥,我唱歌给你们听吧,以前我可是村里的百灵鸟哦,”
“哎呀,都忘记该怎么唱歌了。”
李司南目光看向方寻,然后兴致勃勃的询问道:“方寻哥哥,你能教我唱歌吗?”
“嗯...就那种简单一点,朗朗上口的歌就好啦!”
“我的记性太差,怕记不住复杂的歌。”
然而,方寻唱歌五音不全,
一首温情的‘等你下课’,
也能让他唱成威胁似的‘放学别走’。
对此,方寻自然是不喜欢唱歌的,
但奈何李司南一个劲的缠着,可怜巴巴的说着‘好不好,好不好’,
看着李司南苦苦哀求的可怜模样,方寻也是心软答应下来,
他唱了一首自己比较喜欢,同样也是郎朗上口的歌。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
“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
这是方寻很喜欢的一首歌,
送别。
在穿越之前,他就时常轻哼。
这首歌除了旋律优美朗朗上口之外,
最重要的是歌词富有深意,
当时有一位歌手在唱这首歌的时候,也因为歌词而潸然泪下,
并且表示如果他能写出这样的歌词,死而无憾。
也正是如此,方寻才会对这首歌有着很深的感情。
眼下听李司南说出要求,他第一时间便想起了这首歌。
一曲唱罢,李司南没有说话,钟离同样沉默,
方寻以为是自己唱歌不好听,所以干笑两声:“我先前说过了,我唱歌不好听,现在信了吧?”
“不过我唱歌难听是我的问题,跟这首歌没关系,歌本身还是很好听的。”
钟离听闻,却缓缓摇头:“方寻先生过谦了,”
“方寻先生唱歌的时候虽然没有技巧,全是感情,”
“但歌声倒也不错,算是中上水准。”
“歌词也是极有深意,值得细细品味。”
钟离也是给出可观的评价。
要知道,钟离可是一个讲究人,
吃饭用最好的食材,听戏听最好的名怜,
能够让他说出中上水准,说明方寻歌声很不错了。
听闻钟离话语,方寻有些意外,
一直以来他都深知自己歌声不好听,怎么到了钟离这里有了不同的回答?
钟离自然不可能说出恭维的话,而是就事论事,
那么这样说来,方寻的嗓音确实提升了?
他立马想到了天赋魔能强化,
没有想到,那个天赋不仅可以提升方寻的厨艺,连嗓音都能提升。
旁边的李司南也是回过神来,连连点头:“方寻哥哥真的太谦虚了,你唱的歌很好听,我一不小心都听入迷了,”
“这首歌很好听耶,我可以学吗?”
“对了,这首歌叫什么名字啊?”
李司南眨巴着大眼睛,好奇不已的询问。
方寻也是笑着回答:“这首歌叫送别,在我生活的地方,这是一首很经典歌哦。”
李司南一听,立马摇头说道:“算啦算啦,我还是不学啦。”
“我们才刚刚见面,我还还没找到哥哥呢,怎么能说送别呢?寓意不好!”
没想到这小子年纪轻轻,讲究的东西还挺多。
这点跟钟离很像。
方寻也是笑笑不说话,随他去了。
三人走在林间小道上,
因为李司南的叽叽喳喳,气氛倒也不沉闷。
只是走着走着,李司南忽然停下脚步,
他的目光落在路边的石珀上面,
明明只是一块很普通的石珀,却让李司南目不转睛。
“怎么了?”方寻下意识的询问道。
李司南蹲下身,轻轻抚摸石珀。
“方寻哥哥,钟离哥哥,我好像记起来一些事情了。”
“我记得哥哥很疼我,真的很疼我。”
“我很喜欢石珀,所以哥哥时常拿石珀作为礼物送给我。”
“我从出生的时候就得了怪病,双目失明,是哥哥想办法让我看见了光明。”
“还有还有,我记得哥哥带我离开了村子,我们在外面盖房子。”
“盖房子的过程很辛苦,很多时候都是咬着牙坚持。”
“但是想到能够陪在哥哥身边,也就不觉得辛苦。”
因为触摸石珀记起了很多过往,所以李司南很兴奋。
方寻很欣慰,ъìqυgΕtv.℃ǒΜ
李司南想起以前的事情是好兆头,说不定很快就能把记起自己的哥哥。
但...为什么感觉李司南所说的故事好像在哪里听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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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熟悉,但是方寻一时半会想不起来。
旁边的钟离沉默不语,
他只是多打量李司南两眼,而后又不动声色收回目光。
“距离南天门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咱们还是加快速度吧。”
....
下午的两更,晚上还有两更。
一天五更,我看谁还说我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