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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蔷薇岁月之1979 第16章 退婚消息传开

    “祝琴姐在家吗?”门口突然传来呼唤声。

    “在呢!”祝琴应了声,连忙出了厨房,来到堂屋门口,看到是邻居廖家的女主人江琳,就有些意外。“有什么事吗?”

    这个江琳也是苦命人,生下儿子还没满周岁,丈夫就突然失了踪。

    托人到处寻找,依然音讯全无。

    很多人都觉得他老公恐怕不在人世了,劝她趁年轻改嫁。

    她却坚持说老公一定会回来,这一等就是十五年,独自一人把儿子抚养大。

    可能是怕招惹男人传闲话,她平时很少串门,所以两家即使离得很近,也很少凑在一起说话。

    “祝琴姐,我刚才听到有人在传闲话,说上街时看到赵志诚跟一个姑娘逛街,看起来很亲热的样子,怀疑他勾搭上了其它女人——”江琳上前一步,凑到她耳边悄悄说道。

    这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毕竟两人还没结婚,也不能管太多。

    主要是夏建军过世才三个月,赵家小子就这样乱来,那不是在打夏家的脸吗?

    “是这件事啊!”祝琴听后就有些烦心,不知道该不该把真相说出来。

    倒不是说这件事见不得人,主要是夏家现在落魄了,如果被人知道婚事已经取消,肯定会引来不好的猜测。

    以前两家门当户对,现在差的不是一点点,自然有人会说女儿配不上赵志诚。

    “这可不是小事。”江琳心地善良,自然站在夏家的立场说话,不希望她们的婚事出意外。“如果传到小寒耳朵里,万一她气不过,去跟赵志诚吵架,那不是便宜了外人?”

    女人的想法都差不多,自家现在越是不如人家,越应该把女儿嫁过去。

    如果因此被他们嫌弃了,那吃亏的可是夏凝。

    “其实小寒跟赵志诚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祝琴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说出了真相。“当初是老夏跟赵水根定下的亲事,两个孩子其实没什么感情,于是双方坐下来商量了一下,干脆把亲事取消了。”

    言下之意就是赵志诚跟谁在一起,都是他的自由,跟自家无关。

    这件事早晚会曝光。

    原本她打算拖一拖,最好等儿子考上大学,或者自家有什么喜事,再公布出来。

    “真的?”江琳没想到夏家居然会这样做,顿时吃惊得说不出话来。

    换成是自己,肯定死活不会同意,毕竟太丢脸了。

    “这么大的事,我难道还敢跟你开玩笑?”祝琴忍不住叹了一口气。“不过还是谢谢你把消息告诉我——”

    虽然事情圆满解决,自家还拿了一万块好处费。

    只是女儿今年已经二十岁,想再找个合适的对象,肯定没那么容易。

    “既然已经退亲,就没必要再难过了。”江琳听到叹气声,以为她心有不甘,就好心安慰道。“小寒长得漂亮,脾气又好,肯定能找个更好的婆家。”

    话虽然这样说,其实她自己都不相信。

    因为马上要回去做中饭,江琳自然不会多逗留。

    等她离开,祝琴回到厨房,刚才的好心情已经得消失无踪。

    “妈,你别介意。”夏臻在屋里听了个七七八八,知道妈妈担心姐姐的事,就走到旁边劝道:“等我考上大学,到时媒婆就会踏断门槛,还怕挑不到一个满意的女婿?”

    心里忍不住叹气。

    父亲去世后,让妈妈没有了安全感。

    在没有干出成绩前,自己不管说什么,都很难让妈妈彻底放心。

    “我没事。”在儿子面前,祝琴不想表现出担心。

    倒没有像以前那样去骂赵家人,既然退了亲,再找对象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可恶的是传话的人,居然在台门里胡说八道。

    夏臻正要开口,外来传来脚步声,原来是周晓聪端着一只大碗走进来。

    “夏婶,这碗毛笋烧肉,给你们尝尝。”

    早上有乡下亲戚过来县城办事,送了两棵碗口大的毛笋,于是去买了两斤肥肉,一起炖了大半个小时。

    家里有这样的好东西,自然会跟夏臻家分享。

    “谢谢晓聪。”祝琴接过碗后笑着道谢。“你等一下,我们煮的大公鸡也快熟了,你一会带一些回去。”

    说完,从碗柜里拿了只大碗,把笋烧肉倒进去,随手把空碗放在一边,揭开锅盖,把那只肥硕的公鸡夹出来,放在案板上。

    “这鸡好肥——”周晓聪看到足有六七斤的大公鸡,惊叹一声。

    他家也没有养鸡,平时很少有机会吃到鸡肉。

    偶尔因为特殊原因,买回来一只,也不过三四斤重。

    这只大了近一半,油光光的特别馋人。

    祝琴手起刀落,斩下公鸡头,又切掉鸡屁股,然后从中剖成两关,又在肋下斩了一刀,把带腿的四分之一装在碗里,让周晓聪带回去。

    “不行不行,太多了。”周晓聪见了,连忙摇手表示不要。

    两家虽然关系很好,也不能要走这么多。

    这相当于普通鸡的半只了,没有拿这么多的道理。

    “拿着。”祝琴硬把碗塞给他。“你跟冬冬是兄弟,分得这么清楚干什么?”

    又提醒了一句:“回去跟你妈说一声,中午别煮汤了,一会儿我们再做一份肠血羹,你们拿一碗尝尝——”

    刚才江琳的话,让她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虽然同住在一个台门里,大家的心思却不一样。

    那以后和自家亲近的邻居,自然得好好相处,这样关键的时候,也有人帮助。

    老公去世后,周家人对自家的帮助实在太大了。

    加上平时两家相互送吃的,总的说来,还是周家送的多,自家回的少。

    所以才会大方地切下四分之一送人,如果换成以前,她肯定舍不得。

    “那我就不客气了。”见夏臻朝自己使眼色,周晓聪犹豫了一下,最后笑着回答。

    等他离开,祝琴把两大片鸡肉放回干净的盆里,把装在小碗里的鸡杂拿出来,切成薄片和小块,倒进锅里。

    又从一只玻璃瓶里倒出一些红薯淀粉,加水溶解后,倒入锅里搅拌。

    当鸡汤开始变得粘稠起来,她才停止动作。

    “去摘些葱回来。”祝琴让李自强停止烧火,又指使儿子去院子里摘几片葱叶。

    越州这边家家户户都会种小香葱,一般种在破搪瓷脸盆上,不管烧鱼还是煎蛋煎豆腐,都会摘几片叶子,切成葱花洒在菜上面。

    夏臻来到院子,从每株葱上掐下一片叶子,直到有七八片了,就停了手。

    盆里的泥土看起来很肥沃,上面还有头发和鸡蛋壳,想来是把它们当肥料用。

    因为精心护理,香葱的叶子每片都有手指粗细,靠近时还能闻到一股葱特有的辛辣香味。

    回到厨房,妈妈已经把肠血羹盛在一只大盆里,另外单独装了一碗。

    接过葱把它们洗干净后,切成葱花后,分别撒在上面。

    夏臻老实地端起那碗肠血羹,给周晓聪家送去。

    因为是鸡汤做成的,香味直往鼻子里钻,搞得他肚子特别饿。

    “你家今天有什么喜事?”周奶奶接过周臻手里的碗,狐疑地问。“早上已经送了我们包心菜和番茄,现在又送了鸡肉和羹,以你妈的性子,不会无缘无故花这么多钱——”

    “唉,都怪我。”夏臻这才发现自己确实冒失了。“昨晚我妈给了我十块钱,我偷偷去了一趟鸽子市场——”

    如果撒谎的话,只怕要用无数个谎言才圆得回来,他不想搞得这么麻烦。

    “你这小子。”周奶奶随手给了他一个爆栗。“这么大的人了,居然还不懂事。”

    把肠血羹放在桌,瞪眼喝道:“以后可不许这样了,你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子,得把家撑起来才对。”

    夏臻乖乖地应着。

    被周奶奶训了一顿,这才灰溜溜地回到家里,倒没有觉得丢面子,只是反思自己这次又冒进了。

    明明计划好温水煮青蛙,一步步让周围的人接受。

    没想到一时冲动,倒让身边的人担心了。

    忽然注意到姐姐没有在家,就关心地问了一句:“妈,姐呢?”

    “去供销社找你爸的朋友了。”祝琴解释道。“我想给小强做套新的棉衣裤,原来的那套拆开后,棉花都已经烂得不成样子,无法再用。家里已经没有了棉花票,只能找他想想办法。”

    虽然老公的旧衣服可以给他穿,只是衣服太大了。

    加上李自强没有棉毛衫裤,如果棉衣棉裤再不合身,肯定不保暖。

    “哦。”夏臻应了声,没有继续问下去。

    旁边的李自强却是激动的眼眶红红的,在夏家白吃白住也算了,居然还要给自己做新衣服?

    夏臻拍了拍他的肩,让他别多想。

    门口传来自行车的铃声,是姐姐回来了。

    “怎么空着双手,没有换到棉花?”祝琴正准备进厨房把菜端出来,看到女儿两手空空,又皱起了眉头。

    “他说手里没有多出来的棉花。”夏凝的脸色不大好看。“我看是爸不在了,他不愿意帮我们。”

    她去找的人是采购科的汪忠孝,当初他的工作还是父亲安排的。

    父亲在时,他经常来自家,每次都哄得一家人喜笑颜开。

    现在成了采购科的副科长,却连一点棉花都扣着不放,明显不把她们放在眼里。

    要知道采购科的人,谁手里没有一点计划外的物资?

    “算了。”祝琴听后就有些气馁。“回头我找些旧棉花,找弹花师傅弹一弹,应该也能用。”

    他这样做,显然是不想跟自家有任何纠葛,想来也是个忘恩负义的小人。

    已经不是第一次被人背叛了,她已经不想再自寻烦恼。

    “妈,你别生气。”夏臻见因为这件事,家里的气氛突然变得凝重起来,就笑着开口。“我有个同学家里种了棉花,下午我出去一趟,找他换些棉花回来。”

    “别瞎说。”祝琴不相信。“除了县城北面几个村子,因为土质原因,才种了棉花,其它地方哪里有人种这个?”

    现在粮食不够吃,山区都想办法开梯田用来种粮,不可能有村子会这样做。

    供销社的棉花,大多是从西北那些省份运送过来的,那边有些地粮食产量不高,种棉花却能高产。

    “我的同学就是海边的。”夏臻语气肯定地回答。

    见妈妈不再提这件事,他也见好就收,于是一家人一起动手,把饭菜拿出来。

    坐下来后,祝琴把鸡腿夹给儿子,又给李自强夹了块鸡胸肉。

    这时候大家都不喜欢啃骨头,喜欢吃肉厚的地方。

    她这样做,自然是把最好的给儿子和李自强。

    夏臻知道妈妈的想法,也没有拒绝,夹起来蘸了蘸酱油,就大口吃起来。

    这时候的鸡肉,味道真的特别鲜美,没有增鲜的调料,依然超过前世吃过的鸡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