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蔷薇岁月之1979 第224章 罕见的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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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吃的主要是红烧肉和肉饼蒸蛋,加上两个卤味和炒时蔬,非常丰富。
肉是姐姐从徐家拿来的,徐伯伯这次分了三斤肉,给了夏家一半。
虽然家里也买得起,但是性质不一样。
只能说徐家确实很够意思。
“冬冬,你奶奶病了。”祝琴原本不想跟儿子说这事,免得影响他的心情,现在看他越来越成稳,已经成了家里的主心骨,最后还是决定告诉他。“她想到县城看病,住到我们家里。”
对这个偏心的婆婆,她一直没有好感,更不想生活在一起。
老公当初去当兵,就等于跟他们断了联系,没特别的事,相互根本不会走动。
只是她毕竟不是夏家人,如果儿子同意,她还是会尊重他的选择。
“没必要住在一起。”夏臻知道妈妈的心思,直接说了自已的想法。“如果看病缺钱,可以给她送个五十或一百的,再带点营养品,免得有人说闲话。”
虽然他不在意,但是妈妈没有自已看得开,所以该尽到的责任,还是尽一下比较好。
“那就照你说的做。”见儿子跟自已想的一样,祝琴顿时开心起来。
“如果她不满足,想上门搞事情,小强去找耿启中,让他去一趟村里,给他们一些教训。”夏臻又叮嘱了一句。
农村没有分田地前,大队长的权力是非常大的。
如果他要找奶奶和大伯他们的麻烦,他们肯定吃不消。
既然父亲在世时,就跟他们断绝了关系,现在也没必要再恢复过来,重新搞得那亲热。
这也是他在办谢师宴时,敢于不请他们那边的原因。
现在的他,已经有底气跟某些人说不了。
至于有些事为什么还没去解决?
无非是想让自己更强大一些,好亲手去报仇。
“好。”李自强是百分百执行他的命令,听后马上应了声。
吃过晚饭,夏臻和李自强一起去仓库那边走了走,顺便问了一些工作上的细节。
因为离开前备货非常充足,所以现在不管是瓜子,大豆,还是大白菜,都还没有用完。
就是今天晚上得辛苦一下了,必须再催熟半个月以上的量。
好在现在已经能通过游戏世界直接穿梭回来,所以就算临时有些问题,也来得及补救。
来到泡菜加工坊,秦英吃过晚饭后,已经在那里收拾了。
看到夏臻回来,非常惊喜。
“那边住得怎么样?有没有不方便的地方?”夏臻客气地跟她寒暄,“如果有什么困难,记得跟我或者李自强说,我们会尽量帮你解决的。”
作为老板,有些场面话还得说。
会对她特别是客气,是因为她特殊的身份。
不管是现在还是未来,在他的心目中,军人永远是这个世界是最值得崇敬的人。
“很好,没有什么问题。”秦英连忙回答道。
不用比较,她也知道现在的待遇比在国营工厂还要好。
自已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农妇,能住在这么大的房子里,给这么高的工资,应该知足了。
“那我就放心了。”见她没有提要求,夏臻也不觉得意外。“我不在的时候,泡菜加工的事,拜托你们多用点心。”
说完,又在屋里走了一圈。
所有材料和泡菜坛子都摆放得很整齐,地面也很干净,说明她确实在用心做。
李自强跟在身后,一直没有出声。
把泡菜加工从自家搬到这里后,工作上是比以前更方便了。
就是家里变得空荡荡的,让他非常失落。
如果没事,他都不愿意去那边,免得看了难过。
外面突然传来说话声,原来是加工泡菜的人过来了,夏臻提前一步从院子离开,没有跟她们见面。
虽然她们都知道自已回来了,不过这项工作大家干了大半年,都非常熟练了,自已不与不在,应该都一个样。
又来到炒货作坊,里面没有人。
姚杰姐弟和牛国庆,都出去卖瓜子了,得明天早上才能见到。
两人回到家里,李自强又拿出帐本,向他汇报最近半个月的收入情况。
见每天的销量都在上升,夏臻非常满意。
同时鼓励了几句,让他继续努力,争取在明年年底,让帐上的余额变成六位数。
晚上躺在床上,他没有急着进禅境花园,而是想起了延敬飞的事。
这家伙考上大学后,就抛弃了农村姑娘,这情节怎么跟路遥的《人生》有些相似?
知青回城和恢复高考,确实让一部分人跳出农田,获得了新生的机会。
同时又出了多少负心人,拆散了多少对夫妻和情侣?
自己是不是也该写一篇这个题材的小说?揭露一下这件事?
当然写《人生》肯定不行,他不是西北人,写不出那种厚实的故事。
万一路遥这时候已经完成初稿了,就会更说不清。
倒是可以改动一下,把背景设定在沪市,人物也以延敬飞为原型,讲一个知青从下乡到回城,再因感情问题被学校开除的故事。
就怕小说发表后,会让他的名声彻底臭了。
夏臻犹豫了好久,最终没有下定决心。
回头见李自强已经睡着了,他进了禅境花园,开始催熟植物。
一直忙了两个小时,才疲惫地停了手。
把它们全部放到仓库那边,又来到戴夫家门口,看到上次放的薄荷、枸杞以及人参,都已经完成了变异。
薄荷他已经见过,所以没放在心上。
倒是沪市那边住的地方,回头也可以放两盆,免得自已住久了,又滋生蚊蝇。
枸杞的变化,让他非常惊讶。
原本长的枸杞子都是橙红色的,跟熟透的杮子差不多,没想到现在居然变成了类似山竹的紫红色?
忽然想到前世看过的一个贴子,说枸杞不仅仅只有红色和黑色,还有白色、黄色、紫色、粉紫色等等。
现在一对比,难道它们也是因为发生了变异?
摘下一颗尝了尝,味道变化不大,只是药效应该不一般了。
这是前几次给他的经验,发生变异后的药材,药效至少会增强一倍以上。
夏臻把它们摘下来,单独放在一只篮子里,又施肥把它催熟到一米高,最后一共摘了十来斤。
他打算把它们带到沪市,晒干后用来泡酒。
两斤枸杞子,应该可以泡三十斤枸杞酒,两斤一瓶,可以装十五瓶。
送人参酒太夸张,枸杞酒就正常一点。
最后端起一盆人参,仔细观察起来。
比起其它药材,它是最难变异的,因为对环境的要求实在太高了。
如果土壤、光照、温度和水份一样不符合要求,就长不好,所以真正的野山参,只有长白山那里才有。
以前还有个说法,凡种植过人参的地方,20年内几乎寸草不生。
这个说法后来被证实是假的,却也能说明,它对环境的要求,确实非常苛刻。
把一盆人参连泥带参倒在报纸上,观看它的变化。
当他抖掉表面的泥土后,整个人愣住了。
这还是人参吗?
都说真正的野山参,其中有一个显着的特点,就是皮老螺旋纹。
它能证明人参在土里年代久远,所以药效才更好。
而现在这株人参,如果不是上面依然长着人参的叶子,他都怀疑是刚长没多久的胡萝卜。
不但表皮光滑了许多,颜色也变得半透明,如果切下叶子,拿给别人,一定会被当成萝卜吃掉。
夏臻不死心,又拿到水笼头前冲洗干净,平放在报纸上。
还是像一根刚生长没多久的胡萝卜,跟大拇指差不多粗,长约二十多公分,因为表面非常干净,变得更透明度了。
唯一的区别,是根须非常长且多,跟其它人参一样。
夏臻叹了一口气,决定不再烦恼这件事。
长怎么样没关系,只须证实它的药效到底如何?
只要这方面没有问题,就算长得最怪异,也不用放在心上。
大不了以后不泡酒,直接拿来切片服用好了。
想把上面的枝条切掉,想了想又放弃了。
为了方便储存,他把人参重新埋进花盆里,等明天弄些苔藓,再好好保存。
最后把所有药材,搬进屋里。
重新回到床上睡觉,很快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发现李自强早已下楼,忍不住暗暗点头。
小家伙真的不一样了,比以前还要勤快。
不好意思再赖床,就爬起来下楼梳洗。
妈妈此时已经做好早饭,就等着他起来吃了。
今天是周末,工厂这次也放两天假,可以好好休息一下。
天气已经转凉,她打算趁这两天假期,把被胎什么的都拿出来晒一晒,再提前缝好被面,凉一点就可以盖了。
又问起儿子被子的事。
听说他已经准备好,这才放心。
吃过早饭,夏臻带上一袋加工好的黄精,给徐老爷子送去。
比起干爷爷,他把自已住的宿舍借给自已,真的太方便了,必须当面感谢一番。
其它东西老人应该不缺,黄精是好东西,最适合老人养生。
来到徐家,开门迎接他的依然是徐爱华,见是他过来,笑着带他去见爷爷。
老人此时才刚刚起床,听说夏臻到了,连连招呼他进去。
“徐爷爷,最近身体怎么样?”
打过招呼后,忽然觉得不对。
一开始耿启中就向自已要了各种滋补药酒,说给女友的外公补身体。
后来又送了不少禅境花园产的东西,如果换成其它人,只怕早已生龙活虎了。
怎么他的身体还是没有大的起色?
“不错。”老人呵呵笑道。“幸亏你送的那些药材,否则我早就不行了——”
上次都已经病危了,能重新活过来,完全是从阎王手里抢人。
现在他的心态非常好,活一天就是赚一天。
“一直喝药酒,也不能恢复过来?”夏臻惊讶地问。
徐老爷子的年纪,跟陈老差不多,没理由会比他虚这么多啊!
“能这样就不错了。”徐老看出他是真心担心自已,也不瞒他。“年轻时上过战场,身上中了好几次弹片,现在脑袋里还有碎片未取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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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能活下来就是奇迹。
这一次转危为安,医生更是说万中无一的机会。
他一直觉得自已受老天爷偏爱,才会一直活到现在。
现在还能吃能睡,心情好了,就到外面走走看看,还有什么可以抱怨的呢!
“原来如此。”夏臻这才明白,为什么就算服用禅境空间种植的药材,也无法根除病痛的原因。
他现在这种情况,需要最厉害的外科大夫,用手术才能解决。
以现阶段的医学水平,还不具备手术的条件,至少三十年后,才有可能完成这样的手术。
“别管我的事了。”徐老让他在旁边坐下来。“说说你的小说的事。”
他已经得到消息,出版社初步同意了他的申请,答应出版《包青天》系列小说。
当然前提是确实受读者欢迎,达到一定的销量。
否则不可能把计划中的四十多本书,全部出版完成。
“太好了,谢谢徐爷爷。”很明显,这是徐老强烈推荐的结果,否则不可能这么快就有结果。
有的人天生就容易给人好感,徐老爷子显然就是这样的人。
可惜自已不会小说写的那种异能,否则帮他把弹片取出来,再好好补一补,说不定能健健康康活到一百岁。
“不用再说这种见外话。”老人伸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你能帮军明,并跟他成为好朋友,就是对我最大的回报——”
年纪大了,最重看的是晚辈的前程。
因为只有他们成功了,家族才能一直辉煌下去。
原本他对这个孙子不抱太大的希望,最近因为夏臻的助力,加上近朱者赤的原因,他各方面进步非常大。
这样一来,他未来就算达不到父辈们的成就,至少徐家不会在他手里败落。
如果运气好一点,说不定还能取得不俗的成就。
毕竟一个人成功与否,不一定靠自已。
有时候跟对一个人,只要用心坚持下去,未来成就也不会差。
而他认为最有可能带着孙子往前走的人,就是夏臻。
他想信自已的眼光和判断,这人的未来不可限量。
自已能做的,就是在他还没有一飞冲天前,尽可能笼络住,为孙子的将来做准备。
肉是姐姐从徐家拿来的,徐伯伯这次分了三斤肉,给了夏家一半。
虽然家里也买得起,但是性质不一样。
只能说徐家确实很够意思。
“冬冬,你奶奶病了。”祝琴原本不想跟儿子说这事,免得影响他的心情,现在看他越来越成稳,已经成了家里的主心骨,最后还是决定告诉他。“她想到县城看病,住到我们家里。”
对这个偏心的婆婆,她一直没有好感,更不想生活在一起。
老公当初去当兵,就等于跟他们断了联系,没特别的事,相互根本不会走动。
只是她毕竟不是夏家人,如果儿子同意,她还是会尊重他的选择。
“没必要住在一起。”夏臻知道妈妈的心思,直接说了自已的想法。“如果看病缺钱,可以给她送个五十或一百的,再带点营养品,免得有人说闲话。”
虽然他不在意,但是妈妈没有自已看得开,所以该尽到的责任,还是尽一下比较好。
“那就照你说的做。”见儿子跟自已想的一样,祝琴顿时开心起来。
“如果她不满足,想上门搞事情,小强去找耿启中,让他去一趟村里,给他们一些教训。”夏臻又叮嘱了一句。
农村没有分田地前,大队长的权力是非常大的。
如果他要找奶奶和大伯他们的麻烦,他们肯定吃不消。
既然父亲在世时,就跟他们断绝了关系,现在也没必要再恢复过来,重新搞得那亲热。
这也是他在办谢师宴时,敢于不请他们那边的原因。
现在的他,已经有底气跟某些人说不了。
至于有些事为什么还没去解决?
无非是想让自己更强大一些,好亲手去报仇。
“好。”李自强是百分百执行他的命令,听后马上应了声。
吃过晚饭,夏臻和李自强一起去仓库那边走了走,顺便问了一些工作上的细节。
因为离开前备货非常充足,所以现在不管是瓜子,大豆,还是大白菜,都还没有用完。
就是今天晚上得辛苦一下了,必须再催熟半个月以上的量。
好在现在已经能通过游戏世界直接穿梭回来,所以就算临时有些问题,也来得及补救。
来到泡菜加工坊,秦英吃过晚饭后,已经在那里收拾了。
看到夏臻回来,非常惊喜。
“那边住得怎么样?有没有不方便的地方?”夏臻客气地跟她寒暄,“如果有什么困难,记得跟我或者李自强说,我们会尽量帮你解决的。”
作为老板,有些场面话还得说。
会对她特别是客气,是因为她特殊的身份。
不管是现在还是未来,在他的心目中,军人永远是这个世界是最值得崇敬的人。
“很好,没有什么问题。”秦英连忙回答道。
不用比较,她也知道现在的待遇比在国营工厂还要好。
自已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农妇,能住在这么大的房子里,给这么高的工资,应该知足了。
“那我就放心了。”见她没有提要求,夏臻也不觉得意外。“我不在的时候,泡菜加工的事,拜托你们多用点心。”
说完,又在屋里走了一圈。
所有材料和泡菜坛子都摆放得很整齐,地面也很干净,说明她确实在用心做。
李自强跟在身后,一直没有出声。
把泡菜加工从自家搬到这里后,工作上是比以前更方便了。
就是家里变得空荡荡的,让他非常失落。
如果没事,他都不愿意去那边,免得看了难过。
外面突然传来说话声,原来是加工泡菜的人过来了,夏臻提前一步从院子离开,没有跟她们见面。
虽然她们都知道自已回来了,不过这项工作大家干了大半年,都非常熟练了,自已不与不在,应该都一个样。
又来到炒货作坊,里面没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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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回到家里,李自强又拿出帐本,向他汇报最近半个月的收入情况。
见每天的销量都在上升,夏臻非常满意。
同时鼓励了几句,让他继续努力,争取在明年年底,让帐上的余额变成六位数。
晚上躺在床上,他没有急着进禅境花园,而是想起了延敬飞的事。
这家伙考上大学后,就抛弃了农村姑娘,这情节怎么跟路遥的《人生》有些相似?
知青回城和恢复高考,确实让一部分人跳出农田,获得了新生的机会。
同时又出了多少负心人,拆散了多少对夫妻和情侣?
自己是不是也该写一篇这个题材的小说?揭露一下这件事?
当然写《人生》肯定不行,他不是西北人,写不出那种厚实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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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可以改动一下,把背景设定在沪市,人物也以延敬飞为原型,讲一个知青从下乡到回城,再因感情问题被学校开除的故事。
就怕小说发表后,会让他的名声彻底臭了。
夏臻犹豫了好久,最终没有下定决心。
回头见李自强已经睡着了,他进了禅境花园,开始催熟植物。
一直忙了两个小时,才疲惫地停了手。
把它们全部放到仓库那边,又来到戴夫家门口,看到上次放的薄荷、枸杞以及人参,都已经完成了变异。
薄荷他已经见过,所以没放在心上。
倒是沪市那边住的地方,回头也可以放两盆,免得自已住久了,又滋生蚊蝇。
枸杞的变化,让他非常惊讶。
原本长的枸杞子都是橙红色的,跟熟透的杮子差不多,没想到现在居然变成了类似山竹的紫红色?
忽然想到前世看过的一个贴子,说枸杞不仅仅只有红色和黑色,还有白色、黄色、紫色、粉紫色等等。
现在一对比,难道它们也是因为发生了变异?
摘下一颗尝了尝,味道变化不大,只是药效应该不一般了。
这是前几次给他的经验,发生变异后的药材,药效至少会增强一倍以上。
夏臻把它们摘下来,单独放在一只篮子里,又施肥把它催熟到一米高,最后一共摘了十来斤。
他打算把它们带到沪市,晒干后用来泡酒。
两斤枸杞子,应该可以泡三十斤枸杞酒,两斤一瓶,可以装十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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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其它药材,它是最难变异的,因为对环境的要求实在太高了。
如果土壤、光照、温度和水份一样不符合要求,就长不好,所以真正的野山参,只有长白山那里才有。
以前还有个说法,凡种植过人参的地方,20年内几乎寸草不生。
这个说法后来被证实是假的,却也能说明,它对环境的要求,确实非常苛刻。
把一盆人参连泥带参倒在报纸上,观看它的变化。
当他抖掉表面的泥土后,整个人愣住了。
这还是人参吗?
都说真正的野山参,其中有一个显着的特点,就是皮老螺旋纹。
它能证明人参在土里年代久远,所以药效才更好。
而现在这株人参,如果不是上面依然长着人参的叶子,他都怀疑是刚长没多久的胡萝卜。
不但表皮光滑了许多,颜色也变得半透明,如果切下叶子,拿给别人,一定会被当成萝卜吃掉。
夏臻不死心,又拿到水笼头前冲洗干净,平放在报纸上。
还是像一根刚生长没多久的胡萝卜,跟大拇指差不多粗,长约二十多公分,因为表面非常干净,变得更透明度了。
唯一的区别,是根须非常长且多,跟其它人参一样。
夏臻叹了一口气,决定不再烦恼这件事。
长怎么样没关系,只须证实它的药效到底如何?
只要这方面没有问题,就算长得最怪异,也不用放在心上。
大不了以后不泡酒,直接拿来切片服用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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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储存,他把人参重新埋进花盆里,等明天弄些苔藓,再好好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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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醒来,发现李自强早已下楼,忍不住暗暗点头。
小家伙真的不一样了,比以前还要勤快。
不好意思再赖床,就爬起来下楼梳洗。
妈妈此时已经做好早饭,就等着他起来吃了。
今天是周末,工厂这次也放两天假,可以好好休息一下。
天气已经转凉,她打算趁这两天假期,把被胎什么的都拿出来晒一晒,再提前缝好被面,凉一点就可以盖了。
又问起儿子被子的事。
听说他已经准备好,这才放心。
吃过早饭,夏臻带上一袋加工好的黄精,给徐老爷子送去。
比起干爷爷,他把自已住的宿舍借给自已,真的太方便了,必须当面感谢一番。
其它东西老人应该不缺,黄精是好东西,最适合老人养生。
来到徐家,开门迎接他的依然是徐爱华,见是他过来,笑着带他去见爷爷。
老人此时才刚刚起床,听说夏臻到了,连连招呼他进去。
“徐爷爷,最近身体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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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又送了不少禅境花园产的东西,如果换成其它人,只怕早已生龙活虎了。
怎么他的身体还是没有大的起色?
“不错。”老人呵呵笑道。“幸亏你送的那些药材,否则我早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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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如此。”夏臻这才明白,为什么就算服用禅境空间种植的药材,也无法根除病痛的原因。
他现在这种情况,需要最厉害的外科大夫,用手术才能解决。
以现阶段的医学水平,还不具备手术的条件,至少三十年后,才有可能完成这样的手术。
“别管我的事了。”徐老让他在旁边坐下来。“说说你的小说的事。”
他已经得到消息,出版社初步同意了他的申请,答应出版《包青天》系列小说。
当然前提是确实受读者欢迎,达到一定的销量。
否则不可能把计划中的四十多本书,全部出版完成。
“太好了,谢谢徐爷爷。”很明显,这是徐老强烈推荐的结果,否则不可能这么快就有结果。
有的人天生就容易给人好感,徐老爷子显然就是这样的人。
可惜自已不会小说写的那种异能,否则帮他把弹片取出来,再好好补一补,说不定能健健康康活到一百岁。
“不用再说这种见外话。”老人伸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你能帮军明,并跟他成为好朋友,就是对我最大的回报——”
年纪大了,最重看的是晚辈的前程。
因为只有他们成功了,家族才能一直辉煌下去。
原本他对这个孙子不抱太大的希望,最近因为夏臻的助力,加上近朱者赤的原因,他各方面进步非常大。
这样一来,他未来就算达不到父辈们的成就,至少徐家不会在他手里败落。
如果运气好一点,说不定还能取得不俗的成就。
毕竟一个人成功与否,不一定靠自已。
有时候跟对一个人,只要用心坚持下去,未来成就也不会差。
而他认为最有可能带着孙子往前走的人,就是夏臻。
他想信自已的眼光和判断,这人的未来不可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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