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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蔷薇岁月之1979 第247章 小说大卖

    这天夏臻回家,遇到程老爷子也正好从酒楼回来,两人楼梯口碰上。

    “那本《包青天》是你写的?”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程家旺已经清楚了夏臻的情况,包括他的名字,所读大学,以及兴趣爱好,还知道他写了不少诗歌散文以及小说。“故事编得不错啊!比《七侠五义》和戏曲好看多了。”

    虽然他以前在出版社,干的是发行。

    在一行工作得久了,对小说的判断能力还是有一些的。

    他认定夏臻写的这种故事,老少咸宜,通俗易懂,应该会非常受欢迎。

    他已经看过好几遍《七侠五义》,对这些故事熟得不能再熟悉,现在依然能看得进去。

    “是啊!”夏臻没想到他也会发现这本小说,非常意外。“没事写着玩的,想不到还有出版的一天——”

    这当然是客气话。

    现在大家的娱乐方式非常少,除了用收音机听广播剧,就是看电影。

    而文学作品方面,大多为严肃文学,很少能见到通俗小说。

    他的这本《包青天》,几乎没什么宣传,能不能卖出去,要看读者进书店时,有没有正好看到?

    让夏臻没想到的是,连最近一直忙得脚不沾地的程爷爷都知道了。

    难道这本小说,已经开始在沪市红火了?

    “你是不是太谦虚了?”程老笑着纠正他。“文学作品,最重要的是老百姓喜闻乐见,至少你这几本小说,符合这个要求——”

    既然改革开放后个体户会兴起,想来文学作品也会越来越走大众路线。

    在他眼中,夏臻这本小说,算是走在了时代的前头,只要好好运作一下,应该能非常畅销。

    “谢谢程爷爷的肯定。”见他这么认真,夏臻也不好再说什么,算是接受了他的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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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聊过后,他没有再关注小说。

    倒是手里的《包青天》稿子,最近因为一直努力在写,现在已经完成第七个故事《铡庞昱》,开始在写第八个故事《铡包勉》。

    完成的总字数已经达到180多万,他算了一下,一共写了八个月时间,相当于每天写了八千字。

    这是一个巨大的工程。

    当初心血来潮,选择写这个故事。

    想要全部完成,得用三年多时间才行。

    不过他没有后悔。

    这个故事就像程老说的那样,最是通俗易懂,加上老百姓对清官审桉的故事,向来感兴趣。

    越到后面,只会越来越欢迎。

    “夏臻,《包青天》现在已经卖爆了,你知不知道?”周末徐军明再次来找他,刚一见面,就大声嚷道。“第一批三万本已经卖完,现在出版社又印了十五万本,已经发到各家书店了——”

    这件事肯定不会瞒着徐老爷子,他知道了,徐军明等于也知道了。

    “真的还是假的?”夏臻意外地问。

    出版才二十多天,就马上卖完,太出乎他的意料了。

    在他看来,这小说需要慢慢积累人气,等后面几本出版的时候,有了前面的基础,就有可能增加首印数量。

    现在加印十五万本,等于每本再印五万本,真的不错了。

    “当然是真的。”徐军明见他还不相信,顿时急了。“出版社那边打电话到爷爷那里,说了这事,还问你后面的小说写得怎么样了?”

    既然小说受欢迎,肯定要抓紧印后面的书,趁机多卖一些。

    出版社也是要赚钱的,不会错过好机会。

    “后面已经完成四本。”见他不像开玩笑,夏臻也开心地笑了。“那你帮我带到徐爷爷那边,让他先审核一遍,再送去出版。”

    这是好事,他不会傻傻地装清高,错过赚钱的机会。

    “行。”徐军明听说已经完成四本,比他还激动。“对了,你今天得做些好菜庆祝一下,否则我可不答应。”

    说完,自顾自地走进厨房,看里面有什么好吃的。

    “我又不知道你会过来,怎么可能提前准备好食材?”夏臻被他的无耻打败了。“你在家里等我一会,我去外面买些好材料回来。”

    他本性上是个爱静喜欢偷懒的人,除了心情特别亢奋,才会给自已做些好吃的。

    平时一个人的时候,要么去学校食堂,以么简单弄一两个菜。

    好在徐军明和马万喜一样,都会千方百计找借口,要自已做些好吃的请他们。

    这样一来,每个星期至少要做两三顿大餐,这样一算,营养也足够了。

    去买东西的路上,忽然发现自已和其它男性的视线似乎一样高了,心里忍不住猜测,难道自已最近又长高了?

    要知道以前他才一米六几,站在人群里属于偏矮的存在,看人需要微微抬头才行。

    能平视的话,至少要超过一米七才行。

    这个发现让他的心情又好了不少。

    他最近并没有像在家乡一样,经常找机会锻炼。

    除了偶尔心血来潮,出去跑几分里,再在家里做几十个俯卧撑或者仰卧起坐。

    这个年纪的人,最相信的还是这些运动方式,懒得进行力量训练。

    回来时拿了两斤猪肉,一个猪头,一付猪大肠,两根猪尾巴,一只猪脚,满载而归。

    会买这么多,是考虑到今天时间比较早,打算把猪大肠好好清理一下,然后和猪尾巴、猪脚和猪头一起,做成卤猪杂。

    至于鱼虾这些,直接从水族馆捉一些就行,不用浪费钱。

    另外在禅境花园拔了些大蒜、葱等调料,又弄了一捆菜心,足够十个人吃了。

    会准备这么多,是防止马万喜突然带兄弟上门,他可不想做了一次菜,到时再得准备一次。

    跟他猜想的完全一样,当全回家时,看到屋里多了些人。

    原来是张跃进、延敬飞和马万喜都到了,一同过来的还有那个帅气不输延敬飞的苏国栋。

    当初为了替延敬飞解决麻烦,就是他出卖色相,勾引袁傲,才把他送进去的。

    “哦呵,买了这么多菜回来,知道我们会过来?”看到夏臻手里的东西,马万喜殷勤地接过,嘴里兴奋地嚷道。

    今天好友苏国栋来找自已,他找不到地方招待,干脆带到夏臻这里。

    没想到他没在家里,只有他的老乡在,他不客气地坐下来,很快就和徐军明打成一片。

    原本还担心夏臻买的菜只够他们两人吃,现在好了,十个人吃都吃不完。

    “这叫有备无患。”夏臻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你们去外边吧!别在厨房碍手碍脚。”

    只有延敬飞擅长做菜,才能帮上忙。

    于是让他刮鳞剖鱼,收拾其它材料,他则点了火,把锅烧热,同时把肠翻过来,放进热锅里炙烤。

    这样处理比用盐和面粉搓洗效果更好,也能把大肠内的油脂等淋巴清理掉,吃的时候更干净。

    当然这样炙烤一遍后,还得用盐细细洗十几分钟,才能保证去掉脏东西和异味。

    “收到。”马万喜现在喜欢学夏臻说话,他觉得这些话特别有趣,就经常挂在嘴里。“做菜我们帮不上忙,其它地方有没有需要我们做的?”

    两个多月的相处,兄弟之间越来越熟悉了,已经不需要再说场面话,有事可以直接开口。

    “如果你们精力过剩,可以帮我把所有木制家具,全部擦洗一遍。”夏臻望了望屋里的灰尘,不客气地指使道。

    除了周末,他才会整天呆在这边。

    平时除了过夜,就是写小说。

    所以一直坐的桌子和椅子,被他抹得一尘不染。

    其它地方表面看还行,用手摸的话,肯定能沾到一手灰。

    “没问题。”马万喜去卫生间打了水,又找了块抹布,像模像样地干起来。

    张跃进不好意思坐着,也过去帮忙。

    徐军明在一边看得有些傻眼。

    夏臻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客气了,居然让来混饭吃的同学,帮忙做家务?

    “你们坐着就好,不用管他们。”见苏国栋有些不自在,夏臻安抚道。“他们两人不一样,经常在我这里白吃白喝,这是必须付出的代价。”

    兄弟之间,就算不请他们吃东西,帮自已干活也是应该的。

    有时候大家太客气,反而不利于相处。

    跟他们越随意,说明双方的感情越亲近,这是夏臻前世总结出来的相处经验。

    “如果这样干点活,就能换来好吃的,以后我也来帮忙。”苏国栋情商非常高,此时一脸羡慕地说道。

    这样说半真半假,但是羡慕他们的关系却是真的。

    敢这样指使马万喜,这个夏臻不简单啊!

    他们几个姑苏人都知道,他可是眼高于顶,普通人根本入不了他的眼。

    自已也是跟他认识时间长,加上长得好看,才没有被他嫌弃。

    更让他心动的是,夏臻这样的美食,就算花几十块钱,也未必能吃到啊!

    这样擦洗一下用得了多长时间?两者根本不是等价的好不好?

    “那你也得跟我们是兄弟才行。”见他羡慕的样子,马万喜一脸得意。“我们四人可是结拜兄弟,你想加入的话,可没那么容易。”

    说完,又指了指自已:“我是老二,夏臻是老幺,长得最好看的延敬飞,是我们的老大。”

    “你是老二?”张跃进没想到他会这么郑重其事,指着自已叫老二,忍不住爆笑出声。

    在他们北方,老二是有特定含义的。

    马万喜这样说自已,真的合适吗?

    “笑什么!”马万喜感觉被他轻视了,伸手在他头上拍了一下。“叫二哥,快点!”

    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笑得这么古怪,想来不是好事。

    夏臻在屋里也是乐得不行。

    他当然知道这个词代表的意思,也知道张跃进为什么笑,只是不好说出来,免得大家尴尬。

    “二哥。”张跃进虽然长得高大,却没有丝毫犹豫,恭敬叫了一声。

    能跟他们三人成为兄弟,是他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就算马万喜这话有什么不对,自已也不能乱开玩笑,否定双方的关系。

    他越尊重马万喜,代表越重视这段兄弟情。

    就像刘关张,就算有分歧,但是永远把兄弟情放在首位。

    自已笑话他老二,有些过份了。

    “这才对嘛!”马万喜见他这么配合,虚荣心得到了巨大的满足。“以后别拿这个当笑话了。”

    虽然延敬飞才是老大,问题是他的性格比较内向,所以真正当家的是自已。

    徐军明吃惊地望着他们。

    他虽然不知道马万喜的身份,却能猜到他不一般。

    这些人和夏臻都成了兄弟,那他在沪市混得真够可以啊!

    夏臻把大肠清理干净,然后把猪尾巴、猪脚等材料一起放进煮开的卤水里,最后把猪头处理一下,同样放进去。

    这只做卤菜用的不锈钢大锅,是他从游戏世界拿来的。

    估计欧美人做炖菜也要用到,所以家里才会备了一只这么大的炖锅。

    卤味需要长时间慢炖,所以不用着急。

    接下来煮饭炒菜,等菜全部做好了,卤味也能拿捞一些出来,切一盘招待他们了。

    一个小时后,菜全部端上桌,大家匆忙洗了手,在餐桌前坐下来。

    “我们先干一杯,庆祝夏臻的小说大卖。”徐军明站起来端起酒杯,这样提议道。

    他和夏臻既是同学,又是老乡,还有爷爷这一层关系在,没理由关系反而比不上几个同学。

    所以现在这样做,也有证明自已地位的意思。

    “小说大卖?什么情况?”马万喜最近一直在忙于志愿者社团的事,没关心小说的销量。“不会是全部卖完了吧!”

    他当然也能看出徐军明的心思,却没有放在心上。

    双方不是一个圈子的人,没理由去比较。

    就像夏臻在家乡还有亲戚和邻居,就算他们关系再好,跟自已也不会起冲突。

    “第一版已经卖完了,现地第二版印数增加了五倍,已经送到各大书店。”徐军明为夏臻高兴,所以把经过再次说了一遍。“等这批书卖掉,你的收入应该有好几万了——”

    三本书一共卖出十八万本,就算每本给一毛钱,也有一万八了。

    当然初始版税未必有这么高,问题是印的数量越多,成本就越省,后面能分到的钱肯定也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