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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蔷薇岁月之1979 第268章 新闻出来后

    当气氛最融洽的时候,马应辉才开始进入正题。

    “不知道小夏毕业后有什么打算?”

    马家能给他的,无非是在分配工作时,帮他安排一个更满意的单位。

    同时在他踏入社会后,给予一定的照应。

    如果他想回家乡越州,他可能鞭长莫及,帮不了太多。

    所以希望说服他留在沪市或者去姑苏,这样马家能操作的地方就多了。

    当然更希望夏臻有野心,愿意和儿子一样,留在沪市寻找机会,这样就两全其美了。

    “我还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夏臻实话实话。“主要是改革开放后,国家的变化太大了,照现在这样的速度发展,谁也不知道三年后会变成怎么样?”

    这样说当然是推脱,实际情况他一清二楚。

    他能猜到马应辉想给自已什么,实际上他对这些并不感兴趣。

    如果他真的想感谢自已,还不如给自已一个承诺,当他在沪市经商时,能全力照应自已。

    他有自知之明,以自已的情商,给人出些主意可以,却无法像前世那些大人物,有魄力为政一方。

    而且机关里的都是人精,他也没能力应对各种精英人材。

    所以还是别留恋高官厚禄了。

    最好的选择,就是找一个轻松体面的岗位,顺其自然发展。

    能升到哪里算哪里,不要有过高的期望。

    等到二千年左右,自已手里有了足够的钱,他就会像那些全球排名靠前的隐形富豪一样,悄悄离开岗位。

    也就是说,他没打算辛苦干一辈子。

    而是打算在四十岁左右提前退休,好好享受生活。

    那这一世才没白活。

    如果机关过得不开心,也可以提前。

    “你这话说得很实在。”马应辉没想到他会这样回答,愣了一会后,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有道理。

    改革开放后,国家的变化太大了。

    就连他自已,有时候也会有这样的感觉,感觉自已追不上时代的脚步。

    他是老派的干部,观念依然停留在十多年前。

    而夏臻能看出这一点,说明他对局势的走向非常敏感,能看出别人看不到的地方。

    “我跟马万喜是兄弟,自然不好瞒马伯伯。”夏臻真诚地回答。“如果马伯伯相信我的判断,不如让他在大学期间,跟我一起做生意,把以后要用的钱,提前赚够。”

    “未来国家会把重点放在经济建议上,如果他手里有钱,以后为政一方的时候,可以安排自已人在当地投资办厂,这样更容易出政绩。”

    “而且自已有钱,就不会考虑贪污受贿,对他未来的发展,也有好处。”

    马应辉这一代人里,应该没有这样的概念。

    或者说他们把自已和商人完全隔离开来,没有考虑过自已既可以当干部,还可以开工厂赚钱。

    这当然是占了法制没健全的便宜。

    未来的公务员,是绝对禁止经商的,想这样做也没机会了。

    绝非像自已这样,在大学期间,就提前创业,把钱先赚够,同时把管理的事,交给其它人,自已退到幕后。

    这样就算有再多的钱,上级单位也不好说什么。

    “你看得比我长远。”马应辉没想到他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犹如拨云见日,连自已也受益非浅。“他能认识你这个朋友,真是最大的运气,以后你想做什么,直接叫上他就行,我全力支持你。”

    既然确定夏臻的能力不止这些,那他还有什么好犹豫的,直接让儿子照着做就是。

    他有种感觉,如果给小家伙更多的时间,谁也猜不到他会成长到什么程度?

    “谢谢马伯伯的理解。”见他被自已说服了,夏臻也非常兴奋。“您放心,只要我在一天,就绝不会让他吃亏。”

    这次交谈,比他想像的还要顺利。

    这样一来,马家就成了自已的后盾,做生意遇到困难,也有人可以求助。

    同时对于永攀的邀请更加期待起来。

    马伯伯有这样的眼力,愿意把宝押在自已身上,想来于家的眼光也不会差,愿意支持自已。

    这样一来,他就可以放开手脚,大干一场了。

    马应辉离开前,夏臻送了他一坛泡菜。

    这是马万喜以前提到过,说父亲对这种食物情有独钟。

    他带来的礼物,自然也收下了。

    这时候送礼,高档一些的习惯送麦乳精和奶粉这些,他已经收了不少。

    好在保质期还很长,他打算先放着,等今年春节时,去舅舅家做客,当礼物送给他们。

    他们把这些当宝贝,收到肯定特别喜欢。

    第二天中午,市电视台的午间新闻,果然播报了旦大志愿者社团,为街道孤寡老人送温暖的事迹。

    可能是谢记者看过夏臻写的通讯,所以把这件事的意义拔得非常高。

    播报时间也很长,足足给了五分钟,让看到的人,都意识到这条新闻的不寻常。

    夏臻为了看新闻,特意回到家里,把戴夫家的电视机,从游戏世界搬出来,放在家里的客厅里。

    因为国外电视机用的电压不一样,最后还把发电机移出来供电,才看完了新闻。

    镜头里的于永攀,热情、周到又勤劳,获得了老人的一再夸奖。

    夏臻对他的表现刮目相看。

    不愧是那样的家庭培养出来的优秀后代,确实不是他们这些普通人可以比的。

    如果是自已知道后面有镜头,多少有些不自在。

    他却像个演技精湛的演员,居然超常发挥,比平时看起来更出色。

    下午回到学校,看到有不少人在议论这个新闻。

    也不知道他们从哪里看到的?

    打听后才知道,原来大家去班主任郑老师家里,从她家那台十四寸黑白电视机里看到的。

    包括马万喜、田文刚和延敬飞等人,也都过去了。

    “感觉怎么样?”既然大家已经看过新闻,夏臻就直接问马万喜有什么感受。

    其它人虽然也入了镜头,却最多停留几秒钟。

    不像于永攀,至少有三分钟时间,可以在镜头里看到他。

    马万喜也不错,应该得到一分钟左右的时间。

    不过他的表现,显然没有于永攀自然和大方,难怪镜头少这么多。

    也就是说,于永攀会成为绝对主角,确实跟他的优秀表现有关。

    “一般般。”马万喜也感受到了差距,所以说话没有一开始的自信。“没有于学长表现好。”

    别看于永攀平时表现得有点纨绔。

    但是到了紧要关头,却一点也不拉垮。

    这只能说明他的家教好,平时经常受到这样的训练,才会表现得这么镇定自若。

    “你也不要多想。”见他有些沮丧,夏臻安慰道。“他担任学生会主席好几年,这样的场面见得多了,你比他小,也许过几年表现比他好也不一定。”

    相比于永攀,他肯定站在马万喜这边。

    虽然两人对自已都不错。

    “不用劝我,我可没有那么脆弱。”见夏臻这样说,马万喜转忧为喜。“只是一时有些失落而已。”

    也对,自已才大一,经历的事情太少了。

    这几年如果好好锻炼,未来就不会比别人差。

    昨晚从夏臻家离开,父子俩在一起时,父亲向他交底,以后要把重心放在夏臻这边。

    既然家里都这样安排,他感觉自已和夏臻更亲近了。

    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却已经胜似亲兄弟。

    “对了,晚上开社团大会的时候,记得安抚一下大家。”夏臻提醒道。“这次活动,镜头全部在你们身上,其它人全部被忽视了,肯定有人心里不舒服。”

    像自已这样没有野心的人,肯定不会介意。

    但是不能保证其它人也是一样的心思。

    “好。”马万喜觉得他担心得有道理,就答应了。

    其它人还好,女友谢雅云那里肯定得好好安抚一下,免得她以后不理自已。

    “还有,上次写的通讯,不是寄到日报社了吗?”夏臻忽然想到这件事,又问了一句。“现在电视台已经采访过,那边还会继续发表吗?”

    如果发表的话,那不少人都有机会露面,大家的心里会舒服一点。

    “你不说我差点忘了呢!”马万喜一听,也来了精神。“回头我让人问一问,如果不出意外,应该还是要发表的吧!”

    只是没想到,报社和电视台居然联系这么紧密。

    发到报社的通讯,居然到了电视台记者的手里,成了她讨好于家的工具。

    “能发表最好。”夏臻笑道。“这篇通讯字数多,又有照片,应该有不少稿费吧!如果拿到了,就请大家再吃一顿!”

    这虽然是他的功劳,却没必要把钱装进自已的兜里。

    请大家吃一顿,应该是最好的选择。

    “要不,请大家看一场电影吧!”马万喜提议道。“来旦大后,还没有一起看过电影呢!”

    这点稿费请吃饭估计不够,不如去看电影。

    读中学时,学校每年至少会包场看一次电影,成为同学们最开心的时光。

    没想到来到大学后,反而没了这样的机会。

    “也行。”夏臻觉得这样安排更好。“如果稿费足够,现在请一次,年底再请一次。”

    他们这边在议论新闻,黄和平那边却是另一番景象。

    “你这个班长,当得真没意思,风头都被马万喜抢光了。”一个叫吴海林的男生坐在黄和平旁边,悄悄提醒道。

    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有人愿意和马万喜和夏臻交朋友,自然也有人看不惯他们,选择和黄和平混在一起。

    吴海林来自东北,家境贫寒,尤其讨厌马万喜。

    因为小时候被人欺侮,让他养成了极端仇富的心理,只要谁过得比自已好,就会背后说人的坏话,恨不得他比自已还倒霉。

    来到旦大上学后,因为性格原因,一开始没有融入集体。

    直到发现班长和马万喜有矛盾,觉得机会来了,就凑到他跟前,和他一起声讨。

    时间长了,两人也成了好朋友。

    “他们喜欢搞形式主义,注定长不了。”黄和平强忍心中的不满,故作平澹地回答。“你看着好了,现在越是大出风头,以后越会被人看不起。”

    “我可以肯定,一定会有人看不惯他们装模作样,选择站出来揭穿他们。”

    别看他能力一般,对人性的了解却得比大多数人都透彻。

    人都是自私的,天性见不得别人比自已过得好。

    马万喜获得的名声越大,看他不顺眼的人就会越多。

    所谓出头椽子先烂,一个人爬得越高,跌下来时就会摔得越痛。

    有心人只要去他们帮忙的老人那边走一圈,肯定会发现问题。

    或许有些人确实干了好事,他却不信班上的同学,人人都这么善良,就没有一个人嫌弃老人脏和臭?

    “你觉得有人会找他们的麻烦?”吴海林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黄和平这么有信心,顿时乐了。

    都是聪明人,说话一点就通。

    “我们旦大可是沪市数一数二的名牌大学,你以为学校找不出比他们两个出身更高贵的学生?”黄和平澹澹一笑。“如果换作你,能不能接受被不如自已的人,抢尽风头?”

    就他所知,学校里确实有一两个背景深厚的学生,一个在读大二,另一个同样是大三。

    只是他们比较低调,平时不会表现出来。

    他也是偶然听一个互助会的同学提到一次,才知道学校里果然藏龙卧虎。

    “他们或许懒得管这事。”吴海林觉得这话有理,只是他们未必有耐心,去亲自去找问题。“要不,我们找几个人,悄悄去了解一下情况?”

    如果自已手里有现成的把柄,再找机会把它们送给那些大人物,他们肯定会马上动手?

    这样一来,就有好戏看了。

    “如果你愿意这样做,我肯定支持你。”黄和平是巴不得有人替他出面,让马万喜他们狠狠丢一回脸。“班上看起来他们势力最大,也不是没有看不惯他们的人。”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团结这一部分人,让他们替自已冲锋陷阵,去对付马万喜他们。

    “我觉得也是。”吴海林和他相视一笑,仿佛找到了知音。

    到了那时候,他们就像丧家之犬,只能灰熘熘地躲起来,不敢出来见人。

    他已经迫不及待,想看看他们倒霉时的样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