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蔷薇岁月之1979 第278章 大手笔
“真的?”于永攀没想到他会这样说,非常意外。“那我明天拿给你,希望真的有效果——”
如果是其它人这样说,他肯定不会相信。
夏臻不一样,他身上有股特别的魔力,不管多难的事,交到他手里,都能轻松解决。
姐弟俩的感情比一般家庭深厚,他自然希望姐姐健康平安。
如果她的病真的好了,那等于是于家的救命恩人。
到了那时候,只怕父亲都会亲自接见他。
“放心吧!试一试没坏处。”见他信任自已,夏臻也有些感动。“我虽然不是医生,却已经治好了几个人的病,就是因为药材比较好。”
这不是他吹牛,而是切实发生过的事。
当然他也可以送一些禅境花园产的蔬菜瓜果,只要坚持吃一段时间,十有八九会有效果。
他已经可以确定,排除一些特别严重的外伤,以及病变严重的内伤。
普通的异常,用它们调养一段时间后,身体都会自动调整过来,变成最健康的状态。
这有点像仙侠小说的灵材,自动有排毒洗髓,保护五脏六腑的功效。
却无法让断肢重生,让彻底报废的器官恢复正常。
“我当然相信你。”于永攀见他这样说,也郑重地回了一句。
如果说一开始两人相识,是在不怎么友好的氛围下。
那么正式接触后,他很快就发觉,夏臻这个人品性不错,值得一交。
现在证实自已的猜测是对的。
第二天早上,于永攀果然把药方抄了一份过来,交给夏臻。
“我先拿回去看一下,如果能找到好药材,就尽快带给你。”夏臻接过后,这样承诺道。
等身边没有其它人的时候,他打开一看。
“枸杞子,覆盆子……”这两样很常见,自已确实能搞到。
禅境花园已经有晒干的枸杞子成品了。
茺蔚子,这是益母草的种子,也非常常见,可以去外面挖一株,催熟后再取种子。
菟丝子也很熟悉,农村山坡很常见的藤蔓植物,种子采下来能当中药。
泽兰和香附同样是常见的野草,还有丹参,也能找到。
这样一算,除了紫石英是一种矿石,需要采购之外,另外一种赤芍药本省内没有,其它都可以在禅境花园培育。
想到这里,他已经决定了,周末抽个空,到龙山上面找一找。
到时把它们催熟后,再加工药材。
两种没有的,就去药店采购。
这样一副药,效果肯定比普通的好几倍。
到时再送些禅境花园产的水果,相信她吃了后,肯定能药到病除。
第二天是个大晴天,因为上午只有一节课,夏臻请了半天假,特意赶回老家龙山,去山上采药材。
事情比他想像的顺利,六种主药全部被他找到了。
于是各挖了一株,移到花盆里,放在禅境花园的架子上,开始浇水后催熟。
其它中药他没在意,倒是红红的覆盆子挂满枝头后,让他忍不住摘了一大盆,大口吃起来。
小时候去乡下扫墓,每次去山上,他最喜欢摘这些野果吃。
长大后慢慢忘了它的味道。
倒是经常买草莓来吃,因为它的味道跟草莓非常像,老家也叫它野草霉或树霉。
只是没想到它还是一味中药。
见摘下的覆盆子被自已吃完了,于是又催熟一次,摘下来处理干净,放到滚水里略微烫了一会,然后捞起来晒干。
这样处理后的覆盆子,才能当中药使用。
其它几种中药,他也分别处理好,回头只要去药店购买赤芍药和紫石英,再照要求配好,就能送给于永攀了。
下午继续回学校上课。
放学后出了教室,和于永攀碰头,一起去见他姐姐。
于永芳今天没有在家里接待夏臻,而是选择在品味楼和他见面。
两人赶到那边时,于永芳已经点好菜,就等他们过去了。
“永芳姐好。”夏臻照着家乡的习惯,这样称呼同学的姐姐。
“你好,请坐。”于永芳看起来有些憔悴,只是掩饰得很好,“你是小攀的朋友,不算外人,随意一些就好。”
会这样说,是因为不管谁到了她面前,都会变得拘谨。
却不知道夏臻根本没有这样的烦恼,表现得非常随意,超出她的预期。
发现这一点,她顿时笑了。
“我明白的,永芳姐。”见她露出真诚的笑容,夏臻也跟着笑了笑。“有机会跟你坐在一起吃饭,我非常荣幸。”
从她提前点好菜来看,可以猜测这是个控制欲比较强的女人。
当然可能跟她的经历有关。
于家当年同样落魄过,父母被关牛棚,只有她照顾年幼的弟弟。
十几岁的女孩子,要做好这些,肯定不容易。
时间长了,有些习惯很难改变,于永攀对她而言,既是弟弟又是儿子,说是她照顾长大的也不为过。
好在于家平反的比较早,所以也没吃多大的苦。
“不用客气,小攀的事,我还没来得及谢你呢!”于永芳见他小小年纪,就应对得体,非常满意。
难怪弟弟说他是个怪胎,不能用普通人的标准衡量他。
或者只能用天才来形容他,才比较合适。
“都是兄弟,相互照顾是应该的。”夏臻大方地承认。“何况我这个普通人,想办事也没那么容易,很多地方得借助小攀的力量。”
说的客气一点,两人这样合作,才是最好的方式。
换成双方单独做事,难度都会成倍增加。
“沪市像小攀这样背景的人很多,都能出力,但是像你这样有头脑的人却只有一个。”于永芳见他一点都不介意说出真相,好感更甚,“总的说来,还是于家欠你的更多。”
见夏臻还要说什么,她伸手朝他压了压,表示话还没说完。
“何况小攀当初要求加入志愿者组织,态度也不是很好,不但抢走了你们的职务,还给你们添加了不少难题——”
原本她没打算马上说这些,等双方谈得差不多了,再向他道歉。
现在见夏臻比她想像的还要通透,就觉得没必要遮掩,直接说了出来。
这些话早晚得说,即使双方已经跨过了这个坎。
“永芳姐太客气。”见她说到这个程度,夏臻知道自已得表态了。“这件事对我其实没影响,毕竟我现在还是大一新生,也没必要争这些位置。”
把事情说开更好,反而有利于以后合作。
想来于永芳重新提起旧事,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
如果前面的隔阂未解决,那一旦再次遇到类似的事情,谁知道对方是什么心思?
“我就知道你是个大度的人。”于永芳见他说得这么明白,也很高兴。“在这一点上,小攀还比不上你呢!”
这样说当然只是客气一下。
国人有这样的习惯,喜欢在公共场合贬低自已人,抬高别人。
她也免不了俗。
“不敢当。”夏臻笑着回答。
客套结束,接下来三人边吃菜边商量这次会面的重头戏。
“小臻,我这样叫你可以吧!”于永芳亲自帮他倒了杯啤酒。“你和马万喜开的小吃店,和小攀开的服装定制店,我觉得都是不错的生意,打算在其它城市都开几家,你没意见吧!”
这事必须得到他的同意,于家才可以放心大胆地开。
倒不是怕他心有不甘,从而捣乱。
主要还是希望在不得罪他的情况下,获得更大的利益。
夏臻能看出国家的发展趋势,于家能坐在这样的位置,不可能没有这方面的能人。
现在提前布局,肯定是最好的时机。
至于那些店赚了钱之后,给夏臻一些好处,自然也不是不行。
她没有说,主要还是看看他的态度。
“当然没问题。”夏臻笑着回答。“你怎么叫我都行,想开店我也没意见。”
心里却一突,没想到于永芳这么有魄力,居然想在周围城市直接复制自已的成功模式。
真不能小看这时候的人,有头脑有魄力的人太多了。
“那我们就不客气了。”于永芳得到肯定答复,心里更高兴。“这样吧!因为店是你搞出来的,以后不管赚了多少,都分给你一成利润。”
这是她的父母商量后,做出的决定。
如果是其它人,根本不会考虑给这样的好处。
这个夏臻太邪门了,明明来自那样的小地方,却有这样的魄力和眼光,最好不要得罪死。
所以拿出一成给他,是最合适的。
“这怎么好意思?”夏臻听后吓了一跳,连忙推脱道。
如果是前世,他觉得这样理所当然。
问题是现在法律不一样,不管谁要抄自已的作业,自已都没办法阻止。
所以就算于家不给,自已也没话说。
“这是你应得的。”见他真心实意推脱,于永芳更加满意。“既然你是小攀的好兄弟,就不用见外了。”
老实说,这一成利润,实际上是为了让弟弟能留住这个朋友。
在利益面前,友情不算什么!
而双方有这层关系在,就不一样了。
所以为了小攀的未来,这些钱也值得花出去。
“谢谢永芳姐,也谢谢叔叔阿姨。”见她不容自已分辨,夏臻知道于家已经达成共识,只好这样道谢。
不愧是于家,手笔还真大。
那可是总利润的一成!
以于家的能力,如果在全国开几十家甚至上百家店,一年赚百万千万都很正常。
那到自已手里的就是一笔天文数字了。
至少在这个时代,过万就是大钱,十万百万更是想都不敢想。
这件事谈妥后,现场的气氛就更融洽了。
“小臻,你毕业后有什么打算?”于永芳喝了两杯啤酒,脸开始变红,说话也变得随意起来。
她酒量不错,肯定不会因为这点酒醉倒。
脸红有脸红的好处,谈事情的时候,如果不成功,可以当成醉后的酒话。
今天和夏臻见面,她起了爱材之心,希望他能留在沪市,这样弟弟就多了一大助力。
才十八岁的男孩子,就这么出色了。
再给他十年,那还得了?
弟弟肯定会走父亲的老路,在机关努力拼搏。
假如有个得力参谋在一边为他出主意,他的路就会好走许多。
“我还没考虑过。”夏臻见她关心这个,有些意外。“很可能会进机关,然后慢慢熬资历吧!”
现在如果说要当首富什么的,只会被人当成神经病。
所以这样说才比较合理。
“那你最好留在沪市。”见他的说的跟自已想的差不多,于永芳提醒道。“以你的能力,去小地方有些可惜了,在大城市才有更多的机会——”
如果他愿意,那就把他的工作,和弟弟安排在一起。
这样一来,两人就等于绑在一起,以后可以相互扶持,相互进步。
有于家做后盾,弟弟的升迁之路肯定比别人快。
夏臻只要和弟弟保持一致,肯定也能得到于家的支持。
这对大家都有好处。
“谢谢永芳姐提醒,我会考虑的。”夏臻听出了她的言外之音,自然不会傻傻地反驳。
这确实是条出路。
先在机关尝试几年,如果能出头,那再好不过。
如果发现跟自已想的不一样,再离开也不晚。
这顿饭一直吃到八点才散。
于永芳姐弟俩坐上车子,原本打算送夏臻回去,被他拒绝了。
他的借口是饭后走一走,对身体更好。
见他这样说,于永芳也没坚持,挥手后让司机开车离开。
“姐,我们这样做,会不会有些过份了?”于永攀坐在姐姐的旁边,此时有些忐忑地问。
当初看夏臻的小吃店生意这么好,他动了心思,想在徐家汇也开一家。
为了不让夏臻吃亏,他答应两人一人占一半。
没想到夏臻不愿意占便宜,最后和马万喜一人占了一成。
即使这样,他也觉得非常划算。
现在家里要在全国开小吃店和服装定制店,却只给他一成利润,感觉有些对不起这个朋友。
“你呀!年纪比夏臻大好几岁,却没有他想得远。”于永芳没想到弟弟会这样问,恨铁不成钢地骂了一句。
家里会这样安排,肯定是细细衡量过,才下这样决定。
一方面,以夏臻的身份,没能力开更多的店,与其便宜了外人,不如便宜于家。
另一方面,从夏臻的性格来分析,他做事向来随心所欲,也就是说,根本没有把这些生意太当一回事。
这样一来,于家开店后,白得一成利润,已经非常划算了。
她们预算过,假如全国开一百家这样的店,一年赚一百万很轻松。
夏臻什么都不用干,就能白白拿到十万,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加上这样做,他等于踏上了于家的战车,对他这样的寒门子弟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如果是其它人这样说,他肯定不会相信。
夏臻不一样,他身上有股特别的魔力,不管多难的事,交到他手里,都能轻松解决。
姐弟俩的感情比一般家庭深厚,他自然希望姐姐健康平安。
如果她的病真的好了,那等于是于家的救命恩人。
到了那时候,只怕父亲都会亲自接见他。
“放心吧!试一试没坏处。”见他信任自已,夏臻也有些感动。“我虽然不是医生,却已经治好了几个人的病,就是因为药材比较好。”
这不是他吹牛,而是切实发生过的事。
当然他也可以送一些禅境花园产的蔬菜瓜果,只要坚持吃一段时间,十有八九会有效果。
他已经可以确定,排除一些特别严重的外伤,以及病变严重的内伤。
普通的异常,用它们调养一段时间后,身体都会自动调整过来,变成最健康的状态。
这有点像仙侠小说的灵材,自动有排毒洗髓,保护五脏六腑的功效。
却无法让断肢重生,让彻底报废的器官恢复正常。
“我当然相信你。”于永攀见他这样说,也郑重地回了一句。
如果说一开始两人相识,是在不怎么友好的氛围下。
那么正式接触后,他很快就发觉,夏臻这个人品性不错,值得一交。
现在证实自已的猜测是对的。
第二天早上,于永攀果然把药方抄了一份过来,交给夏臻。
“我先拿回去看一下,如果能找到好药材,就尽快带给你。”夏臻接过后,这样承诺道。
等身边没有其它人的时候,他打开一看。
“枸杞子,覆盆子……”这两样很常见,自已确实能搞到。
禅境花园已经有晒干的枸杞子成品了。
茺蔚子,这是益母草的种子,也非常常见,可以去外面挖一株,催熟后再取种子。
菟丝子也很熟悉,农村山坡很常见的藤蔓植物,种子采下来能当中药。
泽兰和香附同样是常见的野草,还有丹参,也能找到。
这样一算,除了紫石英是一种矿石,需要采购之外,另外一种赤芍药本省内没有,其它都可以在禅境花园培育。
想到这里,他已经决定了,周末抽个空,到龙山上面找一找。
到时把它们催熟后,再加工药材。
两种没有的,就去药店采购。
这样一副药,效果肯定比普通的好几倍。
到时再送些禅境花园产的水果,相信她吃了后,肯定能药到病除。
第二天是个大晴天,因为上午只有一节课,夏臻请了半天假,特意赶回老家龙山,去山上采药材。
事情比他想像的顺利,六种主药全部被他找到了。
于是各挖了一株,移到花盆里,放在禅境花园的架子上,开始浇水后催熟。
其它中药他没在意,倒是红红的覆盆子挂满枝头后,让他忍不住摘了一大盆,大口吃起来。
小时候去乡下扫墓,每次去山上,他最喜欢摘这些野果吃。
长大后慢慢忘了它的味道。
倒是经常买草莓来吃,因为它的味道跟草莓非常像,老家也叫它野草霉或树霉。
只是没想到它还是一味中药。
见摘下的覆盆子被自已吃完了,于是又催熟一次,摘下来处理干净,放到滚水里略微烫了一会,然后捞起来晒干。
这样处理后的覆盆子,才能当中药使用。
其它几种中药,他也分别处理好,回头只要去药店购买赤芍药和紫石英,再照要求配好,就能送给于永攀了。
下午继续回学校上课。
放学后出了教室,和于永攀碰头,一起去见他姐姐。
于永芳今天没有在家里接待夏臻,而是选择在品味楼和他见面。
两人赶到那边时,于永芳已经点好菜,就等他们过去了。
“永芳姐好。”夏臻照着家乡的习惯,这样称呼同学的姐姐。
“你好,请坐。”于永芳看起来有些憔悴,只是掩饰得很好,“你是小攀的朋友,不算外人,随意一些就好。”
会这样说,是因为不管谁到了她面前,都会变得拘谨。
却不知道夏臻根本没有这样的烦恼,表现得非常随意,超出她的预期。
发现这一点,她顿时笑了。
“我明白的,永芳姐。”见她露出真诚的笑容,夏臻也跟着笑了笑。“有机会跟你坐在一起吃饭,我非常荣幸。”
从她提前点好菜来看,可以猜测这是个控制欲比较强的女人。
当然可能跟她的经历有关。
于家当年同样落魄过,父母被关牛棚,只有她照顾年幼的弟弟。
十几岁的女孩子,要做好这些,肯定不容易。
时间长了,有些习惯很难改变,于永攀对她而言,既是弟弟又是儿子,说是她照顾长大的也不为过。
好在于家平反的比较早,所以也没吃多大的苦。
“不用客气,小攀的事,我还没来得及谢你呢!”于永芳见他小小年纪,就应对得体,非常满意。
难怪弟弟说他是个怪胎,不能用普通人的标准衡量他。
或者只能用天才来形容他,才比较合适。
“都是兄弟,相互照顾是应该的。”夏臻大方地承认。“何况我这个普通人,想办事也没那么容易,很多地方得借助小攀的力量。”
说的客气一点,两人这样合作,才是最好的方式。
换成双方单独做事,难度都会成倍增加。
“沪市像小攀这样背景的人很多,都能出力,但是像你这样有头脑的人却只有一个。”于永芳见他一点都不介意说出真相,好感更甚,“总的说来,还是于家欠你的更多。”
见夏臻还要说什么,她伸手朝他压了压,表示话还没说完。
“何况小攀当初要求加入志愿者组织,态度也不是很好,不但抢走了你们的职务,还给你们添加了不少难题——”
原本她没打算马上说这些,等双方谈得差不多了,再向他道歉。
现在见夏臻比她想像的还要通透,就觉得没必要遮掩,直接说了出来。
这些话早晚得说,即使双方已经跨过了这个坎。
“永芳姐太客气。”见她说到这个程度,夏臻知道自已得表态了。“这件事对我其实没影响,毕竟我现在还是大一新生,也没必要争这些位置。”
把事情说开更好,反而有利于以后合作。
想来于永芳重新提起旧事,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
如果前面的隔阂未解决,那一旦再次遇到类似的事情,谁知道对方是什么心思?
“我就知道你是个大度的人。”于永芳见他说得这么明白,也很高兴。“在这一点上,小攀还比不上你呢!”
这样说当然只是客气一下。
国人有这样的习惯,喜欢在公共场合贬低自已人,抬高别人。
她也免不了俗。
“不敢当。”夏臻笑着回答。
客套结束,接下来三人边吃菜边商量这次会面的重头戏。
“小臻,我这样叫你可以吧!”于永芳亲自帮他倒了杯啤酒。“你和马万喜开的小吃店,和小攀开的服装定制店,我觉得都是不错的生意,打算在其它城市都开几家,你没意见吧!”
这事必须得到他的同意,于家才可以放心大胆地开。
倒不是怕他心有不甘,从而捣乱。
主要还是希望在不得罪他的情况下,获得更大的利益。
夏臻能看出国家的发展趋势,于家能坐在这样的位置,不可能没有这方面的能人。
现在提前布局,肯定是最好的时机。
至于那些店赚了钱之后,给夏臻一些好处,自然也不是不行。
她没有说,主要还是看看他的态度。
“当然没问题。”夏臻笑着回答。“你怎么叫我都行,想开店我也没意见。”
心里却一突,没想到于永芳这么有魄力,居然想在周围城市直接复制自已的成功模式。
真不能小看这时候的人,有头脑有魄力的人太多了。
“那我们就不客气了。”于永芳得到肯定答复,心里更高兴。“这样吧!因为店是你搞出来的,以后不管赚了多少,都分给你一成利润。”
这是她的父母商量后,做出的决定。
如果是其它人,根本不会考虑给这样的好处。
这个夏臻太邪门了,明明来自那样的小地方,却有这样的魄力和眼光,最好不要得罪死。
所以拿出一成给他,是最合适的。
“这怎么好意思?”夏臻听后吓了一跳,连忙推脱道。
如果是前世,他觉得这样理所当然。
问题是现在法律不一样,不管谁要抄自已的作业,自已都没办法阻止。
所以就算于家不给,自已也没话说。
“这是你应得的。”见他真心实意推脱,于永芳更加满意。“既然你是小攀的好兄弟,就不用见外了。”
老实说,这一成利润,实际上是为了让弟弟能留住这个朋友。
在利益面前,友情不算什么!
而双方有这层关系在,就不一样了。
所以为了小攀的未来,这些钱也值得花出去。
“谢谢永芳姐,也谢谢叔叔阿姨。”见她不容自已分辨,夏臻知道于家已经达成共识,只好这样道谢。
不愧是于家,手笔还真大。
那可是总利润的一成!
以于家的能力,如果在全国开几十家甚至上百家店,一年赚百万千万都很正常。
那到自已手里的就是一笔天文数字了。
至少在这个时代,过万就是大钱,十万百万更是想都不敢想。
这件事谈妥后,现场的气氛就更融洽了。
“小臻,你毕业后有什么打算?”于永芳喝了两杯啤酒,脸开始变红,说话也变得随意起来。
她酒量不错,肯定不会因为这点酒醉倒。
脸红有脸红的好处,谈事情的时候,如果不成功,可以当成醉后的酒话。
今天和夏臻见面,她起了爱材之心,希望他能留在沪市,这样弟弟就多了一大助力。
才十八岁的男孩子,就这么出色了。
再给他十年,那还得了?
弟弟肯定会走父亲的老路,在机关努力拼搏。
假如有个得力参谋在一边为他出主意,他的路就会好走许多。
“我还没考虑过。”夏臻见她关心这个,有些意外。“很可能会进机关,然后慢慢熬资历吧!”
现在如果说要当首富什么的,只会被人当成神经病。
所以这样说才比较合理。
“那你最好留在沪市。”见他的说的跟自已想的差不多,于永芳提醒道。“以你的能力,去小地方有些可惜了,在大城市才有更多的机会——”
如果他愿意,那就把他的工作,和弟弟安排在一起。
这样一来,两人就等于绑在一起,以后可以相互扶持,相互进步。
有于家做后盾,弟弟的升迁之路肯定比别人快。
夏臻只要和弟弟保持一致,肯定也能得到于家的支持。
这对大家都有好处。
“谢谢永芳姐提醒,我会考虑的。”夏臻听出了她的言外之音,自然不会傻傻地反驳。
这确实是条出路。
先在机关尝试几年,如果能出头,那再好不过。
如果发现跟自已想的不一样,再离开也不晚。
这顿饭一直吃到八点才散。
于永芳姐弟俩坐上车子,原本打算送夏臻回去,被他拒绝了。
他的借口是饭后走一走,对身体更好。
见他这样说,于永芳也没坚持,挥手后让司机开车离开。
“姐,我们这样做,会不会有些过份了?”于永攀坐在姐姐的旁边,此时有些忐忑地问。
当初看夏臻的小吃店生意这么好,他动了心思,想在徐家汇也开一家。
为了不让夏臻吃亏,他答应两人一人占一半。
没想到夏臻不愿意占便宜,最后和马万喜一人占了一成。
即使这样,他也觉得非常划算。
现在家里要在全国开小吃店和服装定制店,却只给他一成利润,感觉有些对不起这个朋友。
“你呀!年纪比夏臻大好几岁,却没有他想得远。”于永芳没想到弟弟会这样问,恨铁不成钢地骂了一句。
家里会这样安排,肯定是细细衡量过,才下这样决定。
一方面,以夏臻的身份,没能力开更多的店,与其便宜了外人,不如便宜于家。
另一方面,从夏臻的性格来分析,他做事向来随心所欲,也就是说,根本没有把这些生意太当一回事。
这样一来,于家开店后,白得一成利润,已经非常划算了。
她们预算过,假如全国开一百家这样的店,一年赚一百万很轻松。
夏臻什么都不用干,就能白白拿到十万,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加上这样做,他等于踏上了于家的战车,对他这样的寒门子弟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