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恶不赦:悍匪的巅峰 第123章 一神带四坑,悍匪孙德林(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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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爷挺直了身板,双手抱拳,来了一个江湖最高礼仪,随后开口说道:“谢谢你们,如果有来生,我一定报答!”
警察以为汪家礼接下来肯定要坦白了,没想到他收拳之后,却提出了一个条件。
“我一直想不明白,你们到底是怎么确定我的,要是不告诉我的话,打死我我也不说,我必须要知道你们怎么破的案。”
这个条件警方还是能满足他的,就简单和他说了一下破案过程,汪家礼这才恍然大悟。
随后警方赶到汪家礼家里,找到了65万元赃款,以及那两把作案用的手枪。
接下来警方马上对其他三个同伙进行抓捕,最简单的就是孙德林,一个电话打过去,林子哥就被戴上重镣,单独关押了起来。
另外10月30号这天,广西警方接到信息之后,知道孙德松也来到了宾阳县,于是马上派出大量警力,开始对境内所有的旅馆进行排查。
当天下午四点五十五分,几个警察在昌利旅社的登记信息上,看到了孙德松的名字,随后便冲入房间,将孙德松顺利抓获。
10月31号下午,沈阳警方到达了广西廖平农场派出所,11月1号上午十点,广西警方把孙德林正式移交给了沈阳警方。
当天下午两点钟,沈阳警方在南宁市看守所,对孙家两兄弟进行了第一次突审。
负责审讯的警察,居高临下的坐在孙德林旁边的桌子上,一只脚踩住他的大腿,一只手掐住他的锁骨,明确的告诉他:“我们这次从沈阳过来,还得把你押回去,你把沈阳的案子,一个一个的说明白了,你要是不说的话,这架势你也看到了。”
孙道临抬头看了他一眼,明白是什么意思,知道抵抗可得遭老罪了,于是很快就全盘交代了。
另外一个房间里的孙德松,根本就没用警察点拨,问什么答什么,全程都非常配合,而且异常淡定。
此时整个孙德林团伙,只剩下一个王文绪还没有落网了。
王文绪自从被踢出团伙之后,他就没事干了,每天犹如孤魂野鬼一样,四处的游荡。
和汪家仁闹掰了之后,王文旭就一个朋友也没有了,他实在是混不下去了,便直接去了哈尔滨,投靠自己女儿去了。
他女儿此时已经在哈尔滨成家,王文绪随后找了一家饲料厂打零工,就是想离女儿近一点,万一以后自己身体不好,还有个人能照应。
汪家礼他们落网的消息,王文绪很快就在新闻里面看到了,他的第一反应就是跑路。
王文绪最开始想跑到海南岛去,但又觉得不太保险,于是他又想就近去大兴安岭,往深山老林的一藏,警方肯定找不到自己。
不过很快他就发现,逃跑的想法不太现实,兜里实在是一点钱都没有,连路费都拿不出来。
再说逃亡就是一辈子的事,终生都会被警察追捕,没有钱根本就活不下去。
王文绪思来想去,开始自我安慰起来,自己虽然参与了他们的案子,但是并没有亲手杀人。
另外自己很早就被他们踢出来了,一共也没做几次,而且每次过去,基本上都是打酱油的。
王文绪认为自己顶多也就判五年,正好现在吃饭都成了问题,那就直接等着警察来抓就行了。
11月2号晚上七点半,沈阳警方赶到哈尔滨,直接将王文绪抓获,他全程都非常配合,进去后也很快就交代了自己的情况。
1999年12月14号上午9点,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除了王文绪之外,其他四个人都很配合的回答了问题。
只有王文绪非常不满,他拿着起诉书辩解:“起诉书上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这点我是不认同的,第一我没有故意,第二,我也没有动手杀人,怎么能叫故意杀人罪呢?”
法官问王文绪:“你对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有没有什么异议?”
王文绪的原话是:“那我供认不讳。”
法官告诉他:“那就可以了,你到底犯了什么罪,是以你的犯罪事实来决定的,而不是你自己认为的道理。”
王文绪就是这样的人,不管是什么事,他都有自己的道理,别人只要跟他的道理不一样,那必须要反你。
案件一共审理了两天时间,12月15号下午五点半,法院一审当庭宣判,五个人全部死刑。
王文旭大怒,当庭就喊了起来:“凭什么,我也没杀人!这上面不是写着吗?动手的是孙德林和汪老二,我没有杀人!”
法官告诉他,你要是不服的话,可以选择上诉,王文旭赶紧举手:“那我肯定上诉。”
另外四个人都很清楚,他们上诉也没什么用,只不过是多拖几天而已,所以没有选择上诉。
王文旭回到牢房之后,气得破口大骂:“他们就是瞎判,乱搞,根本就没有王法。”
结果狱友拿过判决书看了一眼说道:“绪哥,稍安勿躁,你仔细看看,这是怎么写的!”
王文旭按照狱友的指示,这才看到判决书上面明确的写着,王文旭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另外还有一句话,犯抢劫罪,判处死刑。
王文旭虽然没有其他四人抢的多,但是次数并不少,而且每次都是入室抢劫,性质极为恶劣。
另外王文旭还有两次前科,更应该加重处罚,所以判处他死刑,一点都不冤。
12月28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王文旭的上诉请求,同时下达了死刑执行书。
第二天早晨五点半,五个人大限已到,警察卸下了他们的脚镣,又给他们换上了新衣服之后,把他们从看守所里带了出来。
在五个人生命的最后时刻,《三八大案》的导演再次采访了他们,问他们最后还有没有什么想说的。
王文绪还是之前那个态度:“没什么可说的,不说。”
孙德林轻描淡写的说道:“老生常谈了,希望其他人不要再走我的路。”
其他几人也简单说了几句,随后警察将他们带到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宣读完死刑通知书之后,上午十点四十五分,法官下达命令,将五个人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刑车缓缓启动,沈阳的街头人山人海,五个人望着眼前的场景,都知道这是自己在人间最后看到的景象了。
林子哥呆呆的望着熟悉的街道,不禁又想起了自己当知青的时候,唱过的那首老歌:
沈阳啊沈阳啊我的故乡,
马路上人来人往。
前方的终点,
是黄泉路上,
为了富贵空忙一场。
如果来生能重返沈阳,
和亲人欢聚一堂。
要遵纪守法,
只追求安康,
平平淡淡才是梦想!
半个小时之后,枪声响起,罪大恶极的孙德林团伙,终于走到了尽头。
孙德林团伙的五个人中,王文绪最亏,一共没分到几个钱,最后却搭上了一条命。
而孙家兄弟和汪家礼,折腾了一大圈,最终到头来,却全都是一场空。
但却有一个享受到了,那就是二哥汪家仁,七年的时间里,除了最后一单,他只来得及花了三万元,之前所有的赃款,都让他花天酒地了。
二哥从来都不考虑未来,主打的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尽最大的可能去享乐,他的这种行为,在国内的悍匪里面,也是不多见的一个。
纵观孙德林团伙的整个作案生涯,作为团伙老大,孙德林每次作案都身先士卒,而且思维逻辑非常缜密。
但他有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不能服众,总是一直在强调队伍要团结,但是当老大,却没有一个老大的样。
老大对手下的人,是要公平公正的,这样才能树立威信,如果觉得自己功劳大,可以把事情挑明了,自己多分一点,相信其他人也能理解。
但孙德林却总想着私自做手脚,这也是后面汪家兄弟和他玩心眼,导致他买枪被抓的主要原因。
不过孙德林团伙中的几个人,虽然各有各的心思,但表面上还是过得去的。
即便是老大孙德林被抓了,汪家兄弟仍然带着孙德松干了一单,也算不忘旧情了。
然而在众多犯罪团伙中,因为利益分配不均,导致反目成仇的,并不在少数,甚至有人直接把同伙干掉,白宝山就是其中典型的代表。
从下一章开始,本书将为大家带来新的故事《刑侦第一案,悍匪白宝山》。
警察以为汪家礼接下来肯定要坦白了,没想到他收拳之后,却提出了一个条件。
“我一直想不明白,你们到底是怎么确定我的,要是不告诉我的话,打死我我也不说,我必须要知道你们怎么破的案。”
这个条件警方还是能满足他的,就简单和他说了一下破案过程,汪家礼这才恍然大悟。
随后警方赶到汪家礼家里,找到了65万元赃款,以及那两把作案用的手枪。
接下来警方马上对其他三个同伙进行抓捕,最简单的就是孙德林,一个电话打过去,林子哥就被戴上重镣,单独关押了起来。
另外10月30号这天,广西警方接到信息之后,知道孙德松也来到了宾阳县,于是马上派出大量警力,开始对境内所有的旅馆进行排查。
当天下午四点五十五分,几个警察在昌利旅社的登记信息上,看到了孙德松的名字,随后便冲入房间,将孙德松顺利抓获。
10月31号下午,沈阳警方到达了广西廖平农场派出所,11月1号上午十点,广西警方把孙德林正式移交给了沈阳警方。
当天下午两点钟,沈阳警方在南宁市看守所,对孙家两兄弟进行了第一次突审。
负责审讯的警察,居高临下的坐在孙德林旁边的桌子上,一只脚踩住他的大腿,一只手掐住他的锁骨,明确的告诉他:“我们这次从沈阳过来,还得把你押回去,你把沈阳的案子,一个一个的说明白了,你要是不说的话,这架势你也看到了。”
孙道临抬头看了他一眼,明白是什么意思,知道抵抗可得遭老罪了,于是很快就全盘交代了。
另外一个房间里的孙德松,根本就没用警察点拨,问什么答什么,全程都非常配合,而且异常淡定。
此时整个孙德林团伙,只剩下一个王文绪还没有落网了。
王文绪自从被踢出团伙之后,他就没事干了,每天犹如孤魂野鬼一样,四处的游荡。
和汪家仁闹掰了之后,王文旭就一个朋友也没有了,他实在是混不下去了,便直接去了哈尔滨,投靠自己女儿去了。
他女儿此时已经在哈尔滨成家,王文绪随后找了一家饲料厂打零工,就是想离女儿近一点,万一以后自己身体不好,还有个人能照应。
汪家礼他们落网的消息,王文绪很快就在新闻里面看到了,他的第一反应就是跑路。
王文绪最开始想跑到海南岛去,但又觉得不太保险,于是他又想就近去大兴安岭,往深山老林的一藏,警方肯定找不到自己。
不过很快他就发现,逃跑的想法不太现实,兜里实在是一点钱都没有,连路费都拿不出来。
再说逃亡就是一辈子的事,终生都会被警察追捕,没有钱根本就活不下去。
王文绪思来想去,开始自我安慰起来,自己虽然参与了他们的案子,但是并没有亲手杀人。
另外自己很早就被他们踢出来了,一共也没做几次,而且每次过去,基本上都是打酱油的。
王文绪认为自己顶多也就判五年,正好现在吃饭都成了问题,那就直接等着警察来抓就行了。
11月2号晚上七点半,沈阳警方赶到哈尔滨,直接将王文绪抓获,他全程都非常配合,进去后也很快就交代了自己的情况。
1999年12月14号上午9点,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除了王文绪之外,其他四个人都很配合的回答了问题。
只有王文绪非常不满,他拿着起诉书辩解:“起诉书上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这点我是不认同的,第一我没有故意,第二,我也没有动手杀人,怎么能叫故意杀人罪呢?”
法官问王文绪:“你对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有没有什么异议?”
王文绪的原话是:“那我供认不讳。”
法官告诉他:“那就可以了,你到底犯了什么罪,是以你的犯罪事实来决定的,而不是你自己认为的道理。”
王文绪就是这样的人,不管是什么事,他都有自己的道理,别人只要跟他的道理不一样,那必须要反你。
案件一共审理了两天时间,12月15号下午五点半,法院一审当庭宣判,五个人全部死刑。
王文旭大怒,当庭就喊了起来:“凭什么,我也没杀人!这上面不是写着吗?动手的是孙德林和汪老二,我没有杀人!”
法官告诉他,你要是不服的话,可以选择上诉,王文旭赶紧举手:“那我肯定上诉。”
另外四个人都很清楚,他们上诉也没什么用,只不过是多拖几天而已,所以没有选择上诉。
王文旭回到牢房之后,气得破口大骂:“他们就是瞎判,乱搞,根本就没有王法。”
结果狱友拿过判决书看了一眼说道:“绪哥,稍安勿躁,你仔细看看,这是怎么写的!”
王文旭按照狱友的指示,这才看到判决书上面明确的写着,王文旭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另外还有一句话,犯抢劫罪,判处死刑。
王文旭虽然没有其他四人抢的多,但是次数并不少,而且每次都是入室抢劫,性质极为恶劣。
另外王文旭还有两次前科,更应该加重处罚,所以判处他死刑,一点都不冤。
12月28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王文旭的上诉请求,同时下达了死刑执行书。
第二天早晨五点半,五个人大限已到,警察卸下了他们的脚镣,又给他们换上了新衣服之后,把他们从看守所里带了出来。
在五个人生命的最后时刻,《三八大案》的导演再次采访了他们,问他们最后还有没有什么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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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啊沈阳啊我的故乡,
马路上人来人往。
前方的终点,
是黄泉路上,
为了富贵空忙一场。
如果来生能重返沈阳,
和亲人欢聚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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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追求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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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小时之后,枪声响起,罪大恶极的孙德林团伙,终于走到了尽头。
孙德林团伙的五个人中,王文绪最亏,一共没分到几个钱,最后却搭上了一条命。
而孙家兄弟和汪家礼,折腾了一大圈,最终到头来,却全都是一场空。
但却有一个享受到了,那就是二哥汪家仁,七年的时间里,除了最后一单,他只来得及花了三万元,之前所有的赃款,都让他花天酒地了。
二哥从来都不考虑未来,主打的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尽最大的可能去享乐,他的这种行为,在国内的悍匪里面,也是不多见的一个。
纵观孙德林团伙的整个作案生涯,作为团伙老大,孙德林每次作案都身先士卒,而且思维逻辑非常缜密。
但他有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不能服众,总是一直在强调队伍要团结,但是当老大,却没有一个老大的样。
老大对手下的人,是要公平公正的,这样才能树立威信,如果觉得自己功劳大,可以把事情挑明了,自己多分一点,相信其他人也能理解。
但孙德林却总想着私自做手脚,这也是后面汪家兄弟和他玩心眼,导致他买枪被抓的主要原因。
不过孙德林团伙中的几个人,虽然各有各的心思,但表面上还是过得去的。
即便是老大孙德林被抓了,汪家兄弟仍然带着孙德松干了一单,也算不忘旧情了。
然而在众多犯罪团伙中,因为利益分配不均,导致反目成仇的,并不在少数,甚至有人直接把同伙干掉,白宝山就是其中典型的代表。
从下一章开始,本书将为大家带来新的故事《刑侦第一案,悍匪白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