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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龙之前就读过龙族的路明非 第988章 怪物间的酣战(二合一,求订阅!!!)

    “青铜御座”,芬格尔的皮肤早就被局部硬化,在酒德麻衣逼近他之前。

    如果刚才酒德麻衣的短弧刀出手,芬格尔虽说不能毫发无损,但至少他能确保自己不会死,可酒德麻衣那纤细的身材能不能承受得了自己强化后比铁块更大更坚硬的拳头就难说了。

    不会辣手催花,那只是在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的情况下,如果被逼到绝路,兔子急了也会咬人,更何况芬格尔绝对藏着比“青铜御座”更深的底牌。

    “昂热的目的究竟是什么?”酒德麻衣对芬格尔问,“他监视路明非,又是想从路明非身上得到什么呢?仅仅是把他当作一件强力的屠龙武器?”

    “我不知道啊。”芬格尔摊了摊手,看了眼酒德麻衣不怎么信任的表情,他很是诚恳地说,“我真不知道,说的难听点,我真是校长的一条走狗,狗负责听话就好了,让狗人咬人就咬人,让狗去盯住谁就盯住谁,你要是校长,你会把想法都告诉我啊?”

    酒德麻衣想想,觉得芬格尔说的有道理,但还有一点说不通,她低声问:“哪怕人使唤狗也要丢两根骨头意思一下,更何况你这种精明的家伙,那你图什么?总不可能无偿替人家做事吧,昂热许诺给你什么?”

    “没有啊,这一次我还真是为了正道和公义。”芬格尔深明大义地说,“校长说路明非太危险了,在混血种世界里,就像一枚核弹混进了原始社会,如果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路明非甚至比龙王级别的东西更加危险。”

    “所以他就安排你监视和保护路明非?”酒德麻衣反问道,“路明非在别人手里是危险的武器,在秘党手里就安全么?要论行事作风,秘党比任何组织都更极端,并且构成构架复杂,所有人各怀鬼胎,最直接的例子,加图索家和贝奥武夫家是同样的立场么?我看不见得。”

    “秘党再怎么复杂,但最根本的目的都是为了屠龙,在看到龙族覆灭之前,秘党内部既不会分裂也不会开战,不然也不可能延续这么久还一直稳坐世界最强。”芬格尔摇摇头说,“而且校长本人和秘党也完全不能划等号,在对待路明非的事情上,校长是有私心的,但他也是为了屠龙,至少在路明非毕业之前,龙族没机会灭绝,毕业之后就不关我的事了,你不是问校长许诺给我的好处么?只要我勤勤恳恳干完了四年的工作,就能顺利领到毕业证,之后我会被调去执行部驻古巴分部,那可是我梦寐以求的天堂!”

    说到这里,芬格尔也罕见的露出一副认真的表情,但这家伙藏的实在太深了,有可能他在嬉皮笑脸的时候和你说的是心里话,你却以为他在开玩笑,很有可能他用极度认真的态度和你掏心掏肺,博得你的信任后扭头就把你骗得裤衩都不剩……苏恩曦不止一次说过,酒德麻衣这样的女人很危险,因为她太漂亮了,太漂亮的女人很容易骗人,就像一条美丽的蛇,在你警惕心最低的瞬间猝不及防的咬你一口。

    可酒德麻衣觉得,和这个男人相比,自己根本算不上危险,“A”级的恺撒在酒德麻衣眼里只是个中二的师弟,超“A”级的楚子航在酒德麻衣眼里也只是个没长大的死小孩,但她唯独看不透芬格尔……这个世界上酒德麻衣看不透的男人不多,如果连她都是揣摩不了一个男人的心思,那就说明这个家伙是比毒蛇更危险的东西!

    “为了混一张毕业证,浪费年轻时候最宝贵的好几年,你觉得这交易对等么?”酒德麻衣轻蔑一笑,“换个问法,你把我当傻子么?”

    “哎哟喂,美女你这可污蔑我啊,我真没有,我对天发誓,用我的人格担保,我绝对良民一个,大大滴良民!这年头包事业又包分配的单位不好找,你是美女不知饿汉饥,能混到我们学校毕业书就相当于捧上铁饭碗了!”芬格尔唉声叹气地说,“我真的都给你透了老底了,就差扒光了,看在我这么诚实的份上,美女你能不能也帮我个小忙?”

    “别提些变态的要求。”酒德麻衣说。

    “不变态不变态,我就是想问个问题。”芬格尔贱兮兮地笑着问,“美女,你们到底是为谁做事啊?”

    酒德麻衣意外的看了眼芬格尔,这个问题确实在她意料之外,但也在情理之中,只是她不知道芬格尔还这么问的目的是什么……是随口问问,还是替他身后的某些人表达态度。

    “老板。”酒德麻衣说,“我们为老板工作。”

    “废话,大家都为老板工作。”芬格尔翻了个白眼,“我是问,你们老板是谁?”

    “不知道。”酒德麻衣摇摇头说,“真不知道,我们都叫他老板但不知道他的名字,我也没问过,老板通常也不会喊我们名字,他叫我长腿,我的同事还有薯片和三无,我们彼此之间是合作关系。”

    “我也对你够坦诚了,能说的都告诉你了。”酒德麻衣也学着芬格尔一样摊摊手。

    “长腿……这个称号蛮适合你。”芬格尔的目光在酒德麻衣那傲人的大长腿上狠狠流连一阵,“你说你们是路明非的朋友,那你们老板对路明非又是什么一种态度?他想利用路明非达到什么目的?是为了屠龙,还是为了龙族的遗产?”

    “你好奇心会不会太重了?”酒德麻衣看了眼芬格尔,“你刚才说只问一个问题。”

    “怪我怪我,遇到美女话就不自觉变多了,老毛病。”芬格尔挠了挠后脑勺,“我就是想知道,咱们不会有什么利益冲突吧,毕竟你刚刚帮了我还陪我聊这么久,我还蛮不想对美女使用暴力的。”

    “利益冲突,谁说的清楚呢,你也不可能真对我掏心窝子吧?”酒德麻衣露出颠倒众生的笑,“几分钟之前才说不会辣手催花,现在又说要对我使用暴力,男人的嘴呵。”

    “不愿意辣手催花是我的本意,但我不可能真让你把我心窝子掏出来吧,这太血腥……”芬格尔话音未落,他和酒德麻衣地目光双双投向下方。

    一声巨大的响动,昆古尼尔崩坏了,他们谁也没看到昆古尼尔崩断的过程,但这把传说中世界树的枝条化作的神器,的的确确断成了两截。

    血,路明非的身上染满了鲜血,全是他自己的,可路明非的黄金瞳中依旧闪烁着耀眼的光,他身上撕裂的肌肉以飞快的速度愈合着,一次又一次承受几近濒死的痛苦,意志力不够顽强的人只怕都被逼成了疯子。

    奥丁抽出腰间的利剑,神只的火焰化作狰狞的狂龙。

    这是地狱中,恶鬼和夜叉彼此撕咬,他们正脸咆哮,穷凶极恶。

    利剑和双刀交错,切割着空气,在虚空中留下一道道黑色和红色的痕迹,冰霜和火焰在他们的四周蔓延,元素完全紊乱了,金属的交击声不绝于耳,像一首极致暴力的琵琶曲,猩红的鲜血在空气中飞扬,又被高温迅速蒸发成血红色的蒸汽。

    巨大的力量影响着整座尼伯龙根的平衡,冲击波和声波震碎了四面八方每一栋建筑的玻璃站在高楼顶端的酒德麻衣和芬格尔都感觉脚下的大楼在震动……整座城市都在震颤,这两个怪物交战卷起的力量风暴,仿佛席卷了整个世界。

    和“神”全副武装的身躯相比,路明非的凡人之躯委实算得上脆弱,交战中他反复的受伤,有些伤口深得连内脏和森白的骨骼都暴露在空气中,但路明非的再生力量也强大到不可思议,他在交战中一直受伤,却也一直自我修复着断裂的肌腱,骨骼和内脏,他的血液仿佛流淌不尽,就像一个一次次被扔到地狱深处却又能一次次爬出来的、杀不死的恶魔。

    奥丁那边也不好受,路明非的装备或许不如他,身体也没他坚韧,但路明非的攻击绝对算得上凌厉,那是连“神”也无法防御住的疯狂的剑法,像是一个穷途末路的亡命徒不顾一切的反扑,村雨和观世正宗在空中斩出暴雨般密密麻麻的刀光,奥丁身上的甲胄渐渐变得千疮百孔,他的身上,鲜血也渗满了灰白色的布。

    奥丁巨大的剑横扫而过,一整面墙壁化作一片齑粉飞灰,路明非的身子暴退飞出,在地上滚了好几圈,但很快他就起身快速冲向奥丁,抓住短暂进攻的瞬间,村雨和观世正宗插进甲胄的裂口里,刺穿了裹尸布,贯穿了密度极高的肌肉群,最后狠狠捅进奥丁的脾脏或是胃部之中。

    奥丁手里的铁剑狠狠上撩,巨大的力量把路明非掀飞出去,路明非的胸前裂开一个巨大的伤口,鲜血不要钱似的抛洒,他落在一堆乱石里,落地的前一刻肋骨、胸骨和下颌骨都严重变形了。

    奥丁也跌跌撞撞的后退,他巨大的身子倒下,砸塌了一栋建筑的一楼,他被破烂的甲胄包裹的手捂着腹部的伤口,显然路明非的一击也给他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巨量的鲜血从银色的面具下渗出,腹部的裹尸布也被染成血红一片。

    路明非的黄金瞳和奥丁的黄金瞳同时黯淡下去,像暴雨中残存即将熄灭的烛火。

    全世界陷入了一片死寂,只有建筑燃烧响起噼里啪啦的声音,还有无休无止的雨声。

    两人像是死了,但酒德麻衣和芬格尔知道绝不可能,这两个怪物这样的搏斗已经持续了好一阵,好几次他们都像是死了,但又奇迹般的活了过来,他们都拥有无比强大的血统,血统给予他们超乎常理的顽强生命力。

    渐渐的,天地间响起了巨大的喘息声,难以想象什么样的生物能爆发出这么剧烈的呼吸,除非他的肺比鲸鱼还要大十倍……两个呼吸声交错响起,频率一阵盖过一阵,仿佛要把全世界所有的空气都吸进心肺里。

    紧接着就是巨大的心跳声,就像两个沉重而缓慢的鼓点,渐渐地变得急促、响亮与高亢,像是辽阔的战场上掠过了千军万马。

    路明非和奥丁同时睁开了双眼,黄金瞳中烈火熊熊燃烧,他们咆哮,他们嘶吼,刀光和剑影交错,像是两个彼此仇视了几千年的敌人,拼尽一切,为了某些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

    “你了解路明非么?”高楼上,看着这一幕的芬格尔,忽然开口,对酒德麻衣问。

    酒德麻衣愣了愣,她微微皱眉:“你是想问路明非是龙王还是什么东西?不好意思,这个问题我也没办法给你答案,老板也许知道,但他没和我说过,恐怕路明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东西。”

    “不,我的意思是,你知道么,路明非他其实还是个孩子。”芬格尔的语气忽然深沉下来。

    “孩子?”酒德麻衣有些神经质的瞥了眼芬格尔。

    她委实不太理解,现在的路明非和孩子这个词有什么关系,不说路明非都已经结婚了,经历了五年的磨砺,他的性格已经比同龄人沉稳太多,内心也更加成熟强大。

    “一个寝室住了这么久,我了解他,哪怕他藏的足够深,但也不是完全看不透。”芬格尔轻声说,“他这么拼命,其实因为他害怕孤独,他体验过那种滋味,所以共情楚子航,不想让楚子航孤独,也不想让楚子航送死,那样他的朋友就又少一个,他很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把感情看的这么重要,这个世界上最怕孤独的不就是死小孩么?你对他好,他恨不得把他的一切都送给你。”

    “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怕孤独吧。”酒德麻衣提出了不一样的意见,“只是有的人深,有的人浅。”

    “也许吧。”芬格尔不置可否地说,他话锋一转,“其实我说这么多是想拜托你一件事。”

    “男人还真是贪得无厌。”酒德麻衣叹了口气,“我大概猜到你要说什么,所以你不用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