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中之月 第17章 死这个字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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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嘎嘎,火焰一窜接着一窜,猛烈的燃烧,几乎烧毁了一切。孙家完了。
“你现在高兴了吗?曾经的孙家,如今变成了这副模样。”孙秀红非常冰冷的对着面前这个人说道。
对面的人长相长的豹头环眼,燕颔虎须,身穿一袭青皂色衣服。“红,你知道,我是一城之主,而你们孙家意图谋反,自然要亲自出马将你们击败。”
“叶信,你什么时候变成这样,跟那些人同流合污,难道你就真的失去了那颗良心吗?我们真的没有做过什么。”
“红,直到现在,你还是那么的天真。良心良心,有什么用?良心能当饭吃吗?根本不能当什么饭吃,我早年也许会有良心,但现在我已经失去了那个良心。良心,不过只是那一个弱者的自尊自爱,是失败者与生俱来的东西。我成功,我要当上位,就必须抛弃这些东西。我,就是叶帝,就是天,就是地,谁敢把我怎么样,我就是一路顺风,杀魔屠神又奈我何?”叶信在这一刻,完全就不是那以往那种温文尔雅的模样,而是非常的狰狞与可怖。
孙秀红手提那把红色的喧嚣剑,一点一点的站起来,即使那嘴角的血液已经滴滴落地,染红了土地。“你成功也得不了百姓的心。你难道眼睁睁的看着你自己的地位被那王家钱家一步步的削弱,而最终成为他们的小兵与巴儿狗吗?”
“削弱?也许吧。我曾经也想,确实挺想。我呆在那个闷热的房间,几次三番要上去,又几次三番犹犹豫豫不敢上前;我三番五次起来,我三番五次坐下。我抬起火尖枪,拿着枪要冲过去,但是刚到院门口,左右思想,退下,退还了,罢罢罢,睡吧。我也不知道到底要做什么。也许将来会有一个人带领着我,除杀掉恶贼,不过独自一人,我不会去。”
“那如果你遇到的人是几匹恶狼,你又如何?难道你就跟这几匹狼一样占了他人的家业与家族的万贯家财,而与他们为一丘之貉,一并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你难道真的就是强人吗?”
“真到那一天,我也许拿上火尖枪一枪捅了那几个老大王吧!”
“原来他们养的不是一条狗,而是一条狼,会吞噬主人的白眼狼,狼子野心的白眼狼。”
“沧州一带滨海煮盐之地,谓之灶泡。袤延数百里,并斥卤不可耕种,荒草粘天,略如塞外,故狼多窟穴于其中。捕之者掘地为井,深数尺,广三四尺,以板覆其上,中凿圆孔如盂大,略如枷状。人蹲井中,携犬子或豚子,击使嗥叫。狼闻声而至,必以足探孔中攫之。人即握其足立起,肩以归。狼隔一板,爪牙无所施其利也。然或遇其群行,则亦能搏噬。故见人则以喙据地嗥,众狼毕集,若号令然,亦颇为行客道途患。有富室偶得二小狼,与家犬杂畜,亦与犬相安。稍长,亦颇驯,竟忘其为狼。一日,昼寝厅室,闻群犬呜呜作怒声,惊起周视无一人。再就枕将寝,犬又如前,乃伪睡以俟。则二狼伺其未觉,将啮其喉,犬阻之不使前也。乃杀而取其革。此事从侄虞惇言。狼子野心,信不诬哉!然野心不过遁逸耳。阳为亲昵,而阴怀不测,更不止于野心矣。兽不足道,此人何取而自贻患耶?瞧瞧,多好的文章。”
“借势引用,你难道不是真的狼子野心,难道还是假?”
“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起先的起先,我自由自在,无忧无虑,想干什么做什么。可是面对哪些暴风雨,暴风雪以及那些无穷无尽的黑暗与不知名的危害,我戴上一副面具,那面具自然是灰尘的,又有带点红色笑容的。我尽力向那些大人物微笑,给他们送去礼物观赏观赏,娇妻美妾,与我如浮云。只要能登上那个高位,能够飞黄腾达,即使妻女是一个面如黑炭,水桶大腰似的女人又如何?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那么你的传闻呢?七进七出杀向火狼,无数次挽救于宗门于内外水火之中,一人一枪,为城中父老而与天道作战。”
“那些都不过只是炒作而已。当我实力允许之时,多雇一些较为有名气的文人,经过那些华丽的语言与好看的笔风,去愚弄那些白痴一般的黔首,只要土包们笑嘻嘻,乐呵呵,手一抖,钱就会源源不断进来。这样既提升了我的名气,也满足了我的金钱需要,更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我们的强大实力,一举三得之,何乐而不为呢?”
“也就是说,你,根本就不是什么叶天帝的儿子子孙,也根本就不姓叶,对不对,叶信?”
“我如何不信叶?我明明就是叶家的儿子,叶天帝的子孙后代,子孙后代,我明明就是天造地化,天生地养,吸日月之灵气的天造之材。你敢说我不姓叶?”叶信这次越发的暴怒,枪杆上的火苗越窜越红,越烧越旺,乌乌的瘴烟袅袅升起,随后跟着一阵风,越吹越远,越吹越快,到最后,直至天边,终于不见。
“在我割下你的头颅之前,我跟你说句实话吧。这些话从来没对任何人讲过,包括我的城门护卫队队长以及我的那八个令我见了就有恶心作呕的八个娇滴滴的‘美妾娇娘’。”叶信忽的一抬头,眼中满是那种回忆的柔情。
“红,听说过七八里村吗?那里的村子有等级,一种是祭司,一种是地主,一种是佃农,一种是贫农。而我出生于第五种阶层,下界之物。因为我出生的时候就克死了爹妈,视我们这些人为灾星,我们又被称作不可接触者。一次村里的鸡被偷了,都是我们干的。始终不信邪的奶奶也去世了,也是我们干的。送你的狗,某一天晚上突然戛然而止了,也是我们去偷的狗。也是在那天晚上,我们被被骂了一顿,抄起家伙上。那是一种热热的咸滋滋的滋味,血!从一开始的恐惧和害怕,到后来的投入与兴奋。后来听说传闻当中的叶天帝上闹天庭,下打地狱,是非常厉害的传说中级别的人物,我们集体改姓叶,以此来展示族群平等。”他慢慢的弯下腰,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又直立起身子,眺望远方,不知在想些什么。
“而现在,你和我再打一场,使出全力,全力!”叶信提起那杆火尖枪,冲前。大战了十余回合,叶信大喝一声,一枪将孙秀红高高举起,然后重重放下,复一枪,将她彻底弄死。
阴雄拳头攥的紧紧的,想要冲上前解救这些无辜的群众,可是他又想起苏良的话,他只好不了了之。他不能够干涉尘世间的事情,救世主,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的救世主会有吗?有谁能够站出来呢?有时候阴雄在深深自责的过程当中也在不断埋怨这些人,从来没有一个人敢站起来,静静等待别人的救赎!
“你现在高兴了吗?曾经的孙家,如今变成了这副模样。”孙秀红非常冰冷的对着面前这个人说道。
对面的人长相长的豹头环眼,燕颔虎须,身穿一袭青皂色衣服。“红,你知道,我是一城之主,而你们孙家意图谋反,自然要亲自出马将你们击败。”
“叶信,你什么时候变成这样,跟那些人同流合污,难道你就真的失去了那颗良心吗?我们真的没有做过什么。”
“红,直到现在,你还是那么的天真。良心良心,有什么用?良心能当饭吃吗?根本不能当什么饭吃,我早年也许会有良心,但现在我已经失去了那个良心。良心,不过只是那一个弱者的自尊自爱,是失败者与生俱来的东西。我成功,我要当上位,就必须抛弃这些东西。我,就是叶帝,就是天,就是地,谁敢把我怎么样,我就是一路顺风,杀魔屠神又奈我何?”叶信在这一刻,完全就不是那以往那种温文尔雅的模样,而是非常的狰狞与可怖。
孙秀红手提那把红色的喧嚣剑,一点一点的站起来,即使那嘴角的血液已经滴滴落地,染红了土地。“你成功也得不了百姓的心。你难道眼睁睁的看着你自己的地位被那王家钱家一步步的削弱,而最终成为他们的小兵与巴儿狗吗?”
“削弱?也许吧。我曾经也想,确实挺想。我呆在那个闷热的房间,几次三番要上去,又几次三番犹犹豫豫不敢上前;我三番五次起来,我三番五次坐下。我抬起火尖枪,拿着枪要冲过去,但是刚到院门口,左右思想,退下,退还了,罢罢罢,睡吧。我也不知道到底要做什么。也许将来会有一个人带领着我,除杀掉恶贼,不过独自一人,我不会去。”
“那如果你遇到的人是几匹恶狼,你又如何?难道你就跟这几匹狼一样占了他人的家业与家族的万贯家财,而与他们为一丘之貉,一并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你难道真的就是强人吗?”
“真到那一天,我也许拿上火尖枪一枪捅了那几个老大王吧!”
“原来他们养的不是一条狗,而是一条狼,会吞噬主人的白眼狼,狼子野心的白眼狼。”
“沧州一带滨海煮盐之地,谓之灶泡。袤延数百里,并斥卤不可耕种,荒草粘天,略如塞外,故狼多窟穴于其中。捕之者掘地为井,深数尺,广三四尺,以板覆其上,中凿圆孔如盂大,略如枷状。人蹲井中,携犬子或豚子,击使嗥叫。狼闻声而至,必以足探孔中攫之。人即握其足立起,肩以归。狼隔一板,爪牙无所施其利也。然或遇其群行,则亦能搏噬。故见人则以喙据地嗥,众狼毕集,若号令然,亦颇为行客道途患。有富室偶得二小狼,与家犬杂畜,亦与犬相安。稍长,亦颇驯,竟忘其为狼。一日,昼寝厅室,闻群犬呜呜作怒声,惊起周视无一人。再就枕将寝,犬又如前,乃伪睡以俟。则二狼伺其未觉,将啮其喉,犬阻之不使前也。乃杀而取其革。此事从侄虞惇言。狼子野心,信不诬哉!然野心不过遁逸耳。阳为亲昵,而阴怀不测,更不止于野心矣。兽不足道,此人何取而自贻患耶?瞧瞧,多好的文章。”
“借势引用,你难道不是真的狼子野心,难道还是假?”
“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起先的起先,我自由自在,无忧无虑,想干什么做什么。可是面对哪些暴风雨,暴风雪以及那些无穷无尽的黑暗与不知名的危害,我戴上一副面具,那面具自然是灰尘的,又有带点红色笑容的。我尽力向那些大人物微笑,给他们送去礼物观赏观赏,娇妻美妾,与我如浮云。只要能登上那个高位,能够飞黄腾达,即使妻女是一个面如黑炭,水桶大腰似的女人又如何?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那么你的传闻呢?七进七出杀向火狼,无数次挽救于宗门于内外水火之中,一人一枪,为城中父老而与天道作战。”
“那些都不过只是炒作而已。当我实力允许之时,多雇一些较为有名气的文人,经过那些华丽的语言与好看的笔风,去愚弄那些白痴一般的黔首,只要土包们笑嘻嘻,乐呵呵,手一抖,钱就会源源不断进来。这样既提升了我的名气,也满足了我的金钱需要,更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我们的强大实力,一举三得之,何乐而不为呢?”
“也就是说,你,根本就不是什么叶天帝的儿子子孙,也根本就不姓叶,对不对,叶信?”
“我如何不信叶?我明明就是叶家的儿子,叶天帝的子孙后代,子孙后代,我明明就是天造地化,天生地养,吸日月之灵气的天造之材。你敢说我不姓叶?”叶信这次越发的暴怒,枪杆上的火苗越窜越红,越烧越旺,乌乌的瘴烟袅袅升起,随后跟着一阵风,越吹越远,越吹越快,到最后,直至天边,终于不见。
“在我割下你的头颅之前,我跟你说句实话吧。这些话从来没对任何人讲过,包括我的城门护卫队队长以及我的那八个令我见了就有恶心作呕的八个娇滴滴的‘美妾娇娘’。”叶信忽的一抬头,眼中满是那种回忆的柔情。
“红,听说过七八里村吗?那里的村子有等级,一种是祭司,一种是地主,一种是佃农,一种是贫农。而我出生于第五种阶层,下界之物。因为我出生的时候就克死了爹妈,视我们这些人为灾星,我们又被称作不可接触者。一次村里的鸡被偷了,都是我们干的。始终不信邪的奶奶也去世了,也是我们干的。送你的狗,某一天晚上突然戛然而止了,也是我们去偷的狗。也是在那天晚上,我们被被骂了一顿,抄起家伙上。那是一种热热的咸滋滋的滋味,血!从一开始的恐惧和害怕,到后来的投入与兴奋。后来听说传闻当中的叶天帝上闹天庭,下打地狱,是非常厉害的传说中级别的人物,我们集体改姓叶,以此来展示族群平等。”他慢慢的弯下腰,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又直立起身子,眺望远方,不知在想些什么。
“而现在,你和我再打一场,使出全力,全力!”叶信提起那杆火尖枪,冲前。大战了十余回合,叶信大喝一声,一枪将孙秀红高高举起,然后重重放下,复一枪,将她彻底弄死。
阴雄拳头攥的紧紧的,想要冲上前解救这些无辜的群众,可是他又想起苏良的话,他只好不了了之。他不能够干涉尘世间的事情,救世主,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的救世主会有吗?有谁能够站出来呢?有时候阴雄在深深自责的过程当中也在不断埋怨这些人,从来没有一个人敢站起来,静静等待别人的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