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航海时代:中华美食横扫欧洲 第147章 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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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格林的院子,闵悉向鲍威尔道谢,鲍威尔说:“以后都是邻居,互相照应是应该的。”
“谢谢你!鲍威尔,回头我请你吃饭。”闵悉说。
鲍威尔不以为意地摆摆手:“不必客气了。我就先回去了,有什么需要就来我家问问,说不定都有。”
“好!”
鲍威尔转身消失在夜色中,云霁则抓着马缰绳,翻身上了马,然后弯下腰来,将手伸给闵悉:“上来。”
闵悉臂弯里挂着马鞍,他意外地看向云霁:“骑马回去吗?”
“你不想试试这马怎么样?”云霁含笑道。
“它能驮得起咱俩吗?”闵悉嘴里这么说,手却伸给了云霁,被他一拉,就上了马背。
这马没有装马鞍,马背上滑溜溜的,闵悉只能搂住云霁的腰:“我感觉我们要把它压坏。”
“没关系,就这么点距离,很快就到家了。抱紧了。”云霁感觉到腰上的手,双腿夹击马腹,催促它快走。
英国乡村的夏夜分外宁静,微风徐徐,凉爽宜人,头顶是漫天星河,似乎伸手就能掬一把碎银。
“七哥,我觉得住乡下挺好的,清净,环境好,空气也清新。”闵悉说。
“我也喜欢。”他更喜欢这里,因为这是他和闵悉的二人世界,比在里斯本的时候更私密。他有时候甚至还冒出过一个念头:就一直在这里住着也未尝不可,没有凡尘俗事,只有他们的桃花源。当然,这也只是想想。
回到家,云霁先从马背上跳下,伸手把闵悉扶下马:“我去把它拴在马厩里。这下马厩终于有用武之地了。”
“鸡鸭都关好了?”
“关好了。”
“那行,我去洗澡了。明天你去买菜,顺便去旅馆跟霍普森和布莱特说一声,让他们记得明天中午过来吃饭。”邀请是昨天去城里买东西的时候就发出去了,按说不用再通知,不过还是再提醒一下比较好,显得诚意足。
“知道了。”云霁的声音消失在了屋后。
住在乡下的好处,就是清净,夜里除了虫鸣狗吠,睡得格外踏实。
早上闵悉醒来的时候,云霁已经起来了。做私房菜馆最大的好处,就是事少,以后买菜就全交给云霁,他可以睡到天亮起来干活,也完全来得及。
他推开窗户,看见云霁正在院子里练功。自从住到这里,云霁就每天早起练功,这是以前没有的习惯,大概还是环境不合适,施展不开来,现在这么大个院子,空气又好,可不特别适合练功么。
云霁个子高,四肢修长,他的一招一式都特别舒展,力道不小,拳脚生风,打起来特别好看。闵悉趴在窗口看了会儿,云霁感受到他的视线,回头看了一眼,抬手朝他打了一下招呼。
闵悉嘲他吹了声口哨:“帅!”
云霁脸微热,总能从闵悉嘴里听到些奇怪的词语,他已经习惯了,他打完最后一套动作,收了势,对闵悉说:“我去买菜了。”
闵悉摆摆手:“去吧,路上注意安全。”
云霁拿过放在一旁架子上的帕子擦了把汗,转身去了后院牵马。闵悉一直趴在窗台上发呆,云霁背着筐骑着马来到前院,他下意识抬头看向窗口,果然看到闵悉还在那儿趴着,便抬手挥了挥:“好好看家,给你买糖吃。”
闵悉回过神来,皱皱鼻子:“哼,把我当三岁小孩儿呢!”
云霁莞尔,打马向前。
闵悉见他走了,也不发呆了,起来洗漱,准备今天中午请客的食材。鸡鸭是要杀的,英国海鲜少,那就只能可着鸡鸭牛羊折腾,好在这些菜也有发挥的余地,毕竟英国人啥都没吃过。
烧鸡比较费香料,做一两只成本高,请客就不做了,今天做叫花鸡。
闵悉和云霁前两天收拾院子,抽空去村子里转了转,熟悉一下环境,竟然看到一个长了满了睡莲的池塘。
两人从池塘里采摘了不少睡莲叶子,拿回来洗干净晾晒干,这不就是最好的做叫花鸡的原料吗。正好他们现在又在乡下,做叫花鸡的条件得天独厚。
鸭子则打算烤着吃,正好今天要做烤包子,正好一炉焖了。
云霁回来的时候,闵悉已经处理好了鸡鸭,正在做早饭。
早饭是蒸馒头,昨天准备了老面,发面更为容易。
云霁背着筐子进来:“牛羊肉、蔬菜和香料都买了些,还买了些牛乳,市面上很少有鱼虾,就没买。”
“这些也足够了。先去切点牛肉炒了,一会儿就馒头吃。”闵悉嘱咐。
“好。”云霁把筐子里的牛肉拿出来,按照闵悉的吩咐,买得不少,因为闵悉打算卤牛肉,还要做牛肉干。
云霁切菜,闵悉炒,两人配合着做好了早饭。
刚吃过早饭不久,就有客人到了,是霍普森带着他的三个朋友一起来了。他的朋友都带着探究的目光打量着闵悉和云霁,显然对他们怀揣着浓厚的兴趣。
闵悉打完招呼,就去厨房里忙了。
云霁给客人们泡上茶,端上了昨天烤的饼干和小蛋糕:“午饭还需要些时间,大家先用一些茶点。”
“没事,你们去忙,我们自己打发时间。”霍普森随手拿起小饼干,放进嘴里咬了一口,然后意外地抬了抬眉,“这小饼干是自己做的,还是买的?”
云霁站住了,努力想了想他这句话的意思,才明白过来:“我们自己做的。”
霍普森笑道:“没想到你们还会做饼干,味道很不错,非常美味!你们也尝尝这小饼干,又松又脆。”
霍普森的朋友闻言也都去品尝点心,吃完后都觉得很不错,看来今天这顿饭确实值得期待一下了。
早在几天前,霍普森就说要请他们吃饭,还说这顿一定要来,错过的话要后悔一生。可具体吃饭的日期他又没定下来,说是等他另行通知,追问起来,说是厨师还未确定哪天有空。
大家都被吊足了胃口,到底是什么厨师这么大的排场,这顿饭难道是非吃不可吗?
昨天霍普森乐颠颠地跑来告知他们,说明天中午可以去吃饭了,让他们一早就到他住的旅馆去,到时候好一起过去。霍普森还特意叮嘱,让大家早饭少吃点。
这就更奇怪了,吃饭难道不该去饭店集合,怎么要到他的旅馆去,告诉一个地址,大家难道还找不到吗?霍普森说,他不带路,大家还真找不到,因为这餐厅不在城里,而位于郊外的一所私人庄园里。
闵悉今天准备了烤鸭、叫花鸡、芹菜炒牛肉、红烧牛肉、葱爆羊肉和萝卜羊肉汤,又蒸了道鸡蛋羹,用黄瓜、胡萝卜和洋葱切丝拌了个凉菜。
再加上甜品奶黄包和主食烤包子,一共是十道,凑个十全十美。
菜快做好的时候,布莱特也到了,跟他一起来的也有三个人。布莱特的朋友很意外,因为这是他的房子,今天请客的主人却不是他,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所有的菜都做好之后,主客一起上了桌,闵悉坐在主位上:“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闵,这是我的兄长云,我们来自遥远的中国。初到贵宝地,承蒙布莱特先生照顾,租了这套房子给我们作为暂时落脚之地。为了感谢布莱特先生和霍普森先生的关照,今天特意做了一顿我们家乡的食物来招待大家。希望这些食物能够合大家口味。”
因为是长桌子,夹菜非常不方便,闵悉不得不起身,亲自为大家分菜,第一道菜分的是烤鸭,毕竟要趁热吃,先吃这个最好不过。
大家看到银盘里外皮焦黄的肉片,这吃法从未见过,叉起来放到嘴里一咬,瞬间便被酥脆的外皮和下层软嫩的鸭肉的口感给惊艳到了,满口都是油脂香。
蘸点主人秘制的蘸料,味道更绝,从来没想到鸭子会这么好吃。这个中国人也太会吃了吧。
第二道菜是叫花鸡。考虑到做一次不容易,闵悉一共做了两只,没想到人不少,两只应该才够用。
闵悉和云霁端出两块泥疙瘩展示给众人看,大家瞪圆了双眼,以为自己看错了,那是两团泥吧?
霍普森问出了大家心中的疑惑,闵悉笑着回答:“是的,这叫叫花鸡,是用泥块做成的。”
“泥块也能吃?”霍普森简直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当然不能吃,但是能够用来做菜。”闵悉将叫花鸡放在旁边的一张小圆桌上,用小棒槌将外面的泥壳轻轻敲开。众人看到了里面的叶子。紧接着,叶子被剪开,露出了金黄的鸡肉,同时也闻到了诱人的香味。
他们知道鸡很香,但从没想过会这么香。
闵悉洗干净手,用手将鸡肉撕下来,冒着热气的鸡肉还在往下滴答着汤汁,闵悉说:“请趁热吃。”
众人迟疑着不敢下叉子,霍普森则迫不及待地吃了一口,瞬间便被征服,满是汁水的鸡肉软烂脱骨,滑嫩爽口,竟是从未尝到过的鲜甜浓香:“我的天哪!这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鸡!”
“谢谢你!鲍威尔,回头我请你吃饭。”闵悉说。
鲍威尔不以为意地摆摆手:“不必客气了。我就先回去了,有什么需要就来我家问问,说不定都有。”
“好!”
鲍威尔转身消失在夜色中,云霁则抓着马缰绳,翻身上了马,然后弯下腰来,将手伸给闵悉:“上来。”
闵悉臂弯里挂着马鞍,他意外地看向云霁:“骑马回去吗?”
“你不想试试这马怎么样?”云霁含笑道。
“它能驮得起咱俩吗?”闵悉嘴里这么说,手却伸给了云霁,被他一拉,就上了马背。
这马没有装马鞍,马背上滑溜溜的,闵悉只能搂住云霁的腰:“我感觉我们要把它压坏。”
“没关系,就这么点距离,很快就到家了。抱紧了。”云霁感觉到腰上的手,双腿夹击马腹,催促它快走。
英国乡村的夏夜分外宁静,微风徐徐,凉爽宜人,头顶是漫天星河,似乎伸手就能掬一把碎银。
“七哥,我觉得住乡下挺好的,清净,环境好,空气也清新。”闵悉说。
“我也喜欢。”他更喜欢这里,因为这是他和闵悉的二人世界,比在里斯本的时候更私密。他有时候甚至还冒出过一个念头:就一直在这里住着也未尝不可,没有凡尘俗事,只有他们的桃花源。当然,这也只是想想。
回到家,云霁先从马背上跳下,伸手把闵悉扶下马:“我去把它拴在马厩里。这下马厩终于有用武之地了。”
“鸡鸭都关好了?”
“关好了。”
“那行,我去洗澡了。明天你去买菜,顺便去旅馆跟霍普森和布莱特说一声,让他们记得明天中午过来吃饭。”邀请是昨天去城里买东西的时候就发出去了,按说不用再通知,不过还是再提醒一下比较好,显得诚意足。
“知道了。”云霁的声音消失在了屋后。
住在乡下的好处,就是清净,夜里除了虫鸣狗吠,睡得格外踏实。
早上闵悉醒来的时候,云霁已经起来了。做私房菜馆最大的好处,就是事少,以后买菜就全交给云霁,他可以睡到天亮起来干活,也完全来得及。
他推开窗户,看见云霁正在院子里练功。自从住到这里,云霁就每天早起练功,这是以前没有的习惯,大概还是环境不合适,施展不开来,现在这么大个院子,空气又好,可不特别适合练功么。
云霁个子高,四肢修长,他的一招一式都特别舒展,力道不小,拳脚生风,打起来特别好看。闵悉趴在窗口看了会儿,云霁感受到他的视线,回头看了一眼,抬手朝他打了一下招呼。
闵悉嘲他吹了声口哨:“帅!”
云霁脸微热,总能从闵悉嘴里听到些奇怪的词语,他已经习惯了,他打完最后一套动作,收了势,对闵悉说:“我去买菜了。”
闵悉摆摆手:“去吧,路上注意安全。”
云霁拿过放在一旁架子上的帕子擦了把汗,转身去了后院牵马。闵悉一直趴在窗台上发呆,云霁背着筐骑着马来到前院,他下意识抬头看向窗口,果然看到闵悉还在那儿趴着,便抬手挥了挥:“好好看家,给你买糖吃。”
闵悉回过神来,皱皱鼻子:“哼,把我当三岁小孩儿呢!”
云霁莞尔,打马向前。
闵悉见他走了,也不发呆了,起来洗漱,准备今天中午请客的食材。鸡鸭是要杀的,英国海鲜少,那就只能可着鸡鸭牛羊折腾,好在这些菜也有发挥的余地,毕竟英国人啥都没吃过。
烧鸡比较费香料,做一两只成本高,请客就不做了,今天做叫花鸡。
闵悉和云霁前两天收拾院子,抽空去村子里转了转,熟悉一下环境,竟然看到一个长了满了睡莲的池塘。
两人从池塘里采摘了不少睡莲叶子,拿回来洗干净晾晒干,这不就是最好的做叫花鸡的原料吗。正好他们现在又在乡下,做叫花鸡的条件得天独厚。
鸭子则打算烤着吃,正好今天要做烤包子,正好一炉焖了。
云霁回来的时候,闵悉已经处理好了鸡鸭,正在做早饭。
早饭是蒸馒头,昨天准备了老面,发面更为容易。
云霁背着筐子进来:“牛羊肉、蔬菜和香料都买了些,还买了些牛乳,市面上很少有鱼虾,就没买。”
“这些也足够了。先去切点牛肉炒了,一会儿就馒头吃。”闵悉嘱咐。
“好。”云霁把筐子里的牛肉拿出来,按照闵悉的吩咐,买得不少,因为闵悉打算卤牛肉,还要做牛肉干。
云霁切菜,闵悉炒,两人配合着做好了早饭。
刚吃过早饭不久,就有客人到了,是霍普森带着他的三个朋友一起来了。他的朋友都带着探究的目光打量着闵悉和云霁,显然对他们怀揣着浓厚的兴趣。
闵悉打完招呼,就去厨房里忙了。
云霁给客人们泡上茶,端上了昨天烤的饼干和小蛋糕:“午饭还需要些时间,大家先用一些茶点。”
“没事,你们去忙,我们自己打发时间。”霍普森随手拿起小饼干,放进嘴里咬了一口,然后意外地抬了抬眉,“这小饼干是自己做的,还是买的?”
云霁站住了,努力想了想他这句话的意思,才明白过来:“我们自己做的。”
霍普森笑道:“没想到你们还会做饼干,味道很不错,非常美味!你们也尝尝这小饼干,又松又脆。”
霍普森的朋友闻言也都去品尝点心,吃完后都觉得很不错,看来今天这顿饭确实值得期待一下了。
早在几天前,霍普森就说要请他们吃饭,还说这顿一定要来,错过的话要后悔一生。可具体吃饭的日期他又没定下来,说是等他另行通知,追问起来,说是厨师还未确定哪天有空。
大家都被吊足了胃口,到底是什么厨师这么大的排场,这顿饭难道是非吃不可吗?
昨天霍普森乐颠颠地跑来告知他们,说明天中午可以去吃饭了,让他们一早就到他住的旅馆去,到时候好一起过去。霍普森还特意叮嘱,让大家早饭少吃点。
这就更奇怪了,吃饭难道不该去饭店集合,怎么要到他的旅馆去,告诉一个地址,大家难道还找不到吗?霍普森说,他不带路,大家还真找不到,因为这餐厅不在城里,而位于郊外的一所私人庄园里。
闵悉今天准备了烤鸭、叫花鸡、芹菜炒牛肉、红烧牛肉、葱爆羊肉和萝卜羊肉汤,又蒸了道鸡蛋羹,用黄瓜、胡萝卜和洋葱切丝拌了个凉菜。
再加上甜品奶黄包和主食烤包子,一共是十道,凑个十全十美。
菜快做好的时候,布莱特也到了,跟他一起来的也有三个人。布莱特的朋友很意外,因为这是他的房子,今天请客的主人却不是他,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所有的菜都做好之后,主客一起上了桌,闵悉坐在主位上:“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闵,这是我的兄长云,我们来自遥远的中国。初到贵宝地,承蒙布莱特先生照顾,租了这套房子给我们作为暂时落脚之地。为了感谢布莱特先生和霍普森先生的关照,今天特意做了一顿我们家乡的食物来招待大家。希望这些食物能够合大家口味。”
因为是长桌子,夹菜非常不方便,闵悉不得不起身,亲自为大家分菜,第一道菜分的是烤鸭,毕竟要趁热吃,先吃这个最好不过。
大家看到银盘里外皮焦黄的肉片,这吃法从未见过,叉起来放到嘴里一咬,瞬间便被酥脆的外皮和下层软嫩的鸭肉的口感给惊艳到了,满口都是油脂香。
蘸点主人秘制的蘸料,味道更绝,从来没想到鸭子会这么好吃。这个中国人也太会吃了吧。
第二道菜是叫花鸡。考虑到做一次不容易,闵悉一共做了两只,没想到人不少,两只应该才够用。
闵悉和云霁端出两块泥疙瘩展示给众人看,大家瞪圆了双眼,以为自己看错了,那是两团泥吧?
霍普森问出了大家心中的疑惑,闵悉笑着回答:“是的,这叫叫花鸡,是用泥块做成的。”
“泥块也能吃?”霍普森简直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当然不能吃,但是能够用来做菜。”闵悉将叫花鸡放在旁边的一张小圆桌上,用小棒槌将外面的泥壳轻轻敲开。众人看到了里面的叶子。紧接着,叶子被剪开,露出了金黄的鸡肉,同时也闻到了诱人的香味。
他们知道鸡很香,但从没想过会这么香。
闵悉洗干净手,用手将鸡肉撕下来,冒着热气的鸡肉还在往下滴答着汤汁,闵悉说:“请趁热吃。”
众人迟疑着不敢下叉子,霍普森则迫不及待地吃了一口,瞬间便被征服,满是汁水的鸡肉软烂脱骨,滑嫩爽口,竟是从未尝到过的鲜甜浓香:“我的天哪!这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