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气包不当对照组后,在八零致富 第八十五章 遗憾
接下来的时间,牛大舅妈就没再搭理过潘叶,她也乐的清闲,磕瓜子当个吃瓜群众,也是蛮好的。
就是有个娇气的小黑胖子,在这煞风景,一会要这样,一会儿要那个,听着烦的不行,不过要是把他给忽略了,那体验感还是不错的。
中午一共摆了三桌,虽然挤了点,但是还能坐下,小孩儿不上桌就是了,当然,小胖子除外。
桌面上的菜色,还算是丰盛,一碗黄豆炒肉,一碗豆腐肉汤,鸡鸭鱼也各有一碗,还有一碗白菜,就这菜色,算是十分不错的了,哪怕是过年过节,也是十分拿得出手的。
潘叶坐的是女人这桌,菜刚一上桌,几个表嫂就大吃了起来,有空还不忘给儿子夹肉,完全没有要管女娃子的意思。
大表嫂家的大闺女刚给妹妹夹了两块肉,再想给自己夹的时候,就被大表嫂,她的亲妈用筷子给打了手。
“夹点就得了,没完没了的夹,哪个女娃子像你这么嘴馋啊!”
“我以前小的时候,哪有肉吃,你都夹了几次了,还要伸筷子,别人还吃不吃了。”
潘叶还注意到,这些小女孩儿,就没有一个去她们父亲那桌夹的,哪怕那桌人更少,吃的更慢,菜还剩下很多。
这说明,她们与父辈的关系也不亲近,她们就是这个家的边缘人。
“大表嫂,孩子们想吃,就让她们吃嘛!”
“又不是没有,肉还有很多。”
说着,潘叶直接把一碗肉,端了起来,一人给她们分了几块,很快,碗里的菜就只剩个底了。
猪肉特别是肥猪肉,是最受欢迎的,因为没骨头还有油水,鸡肉鸭肉次之,最后,才是鱼肉。
当然,也是因为鱼肉最便宜,她们吃的机会,也是最多的,过年分鱼的时候,都能吃上。
其他人,看着潘叶动作,默默加快了吃饭的速度。
潘叶吃饭的速度虽快,但是夹菜的速度不快,今天的菜,说实话,不太合她的胃口,还没有之前两天,村里大席做的好吃。
之前她坐在火塘边上的时候,吃了不少花生瓜子,肚子不饿,一碗饭,再加上一些菜,就吃饱,放下碗筷了。
“我吃好了,你们慢慢吃。”说完,潘叶直接从位置上,离开了。
她的离开,给这张有些拥挤的桌子,空出了一个方便夹菜的空位,站着吃饭的人,夹菜方便了,不用担心夹菜的时候,从别人肩膀上伸手,而遭到训斥了。
说实话,牛家的女孩子们,都乖的令人心疼。
大舅家的房子,在整个李西村,那也是拿的出手的,青砖瓦房,气派的很。
不过,也不全是青砖瓦房,另外一边,是泥胚房,从痕迹上来看,应该是之前的老房子拆剩下的,就跟潘叶那间老屋一样。
看到这里,潘叶想到了自家的老屋,是泥胚房,这种屋子,是每年都需要维护的,用碎稻草加上黄泥巴,用水和匀,抹在外墙上,就齐活了。
除此之外,屋顶的瓦片,也需要人去翻修了,潘叶那屋,如果下大雨的话,漏雨。
这一切,都可以叫她大伯帮忙,算工钱的那种,干这个,他是专业的。
这大冷天的,也没人出门,所以,潘叶一个人把周围都转了一圈,这地方,对她来说是陌生的,下次再来,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抓紧时间看看吧!
后世的潘叶,对现在看到的一切事物,都抱有浓烈的好奇心。
潘叶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在这里的看到林巧,林巧所在的地方,跟牛家,就隔了一栋民房。
徐清吃完出来后,发现潘叶在牛大舅家前面的空地上站着,上去打了个招呼,顺着潘叶的视线,也看到了林巧。
两人发现了林巧,但是对方貌似没有发现她们,还在哼哧哼哧的洗着一大家子人的碗筷。
“她嫁的离大舅家这么近吗?”
“那今天大舅他们,怎么没有叫上林巧一起来家里吃饭。”
不过,很快,她就反应过来,这里不是后世,谁家都不缺那几双筷子。
“我也不清楚,叫不叫人,都是大舅他们说了算,我们只需要吃完这顿饭,然后,任务就结束了。”
总算是能结束了,等回去后,她一定要痛快洗个热水澡,然后,大睡一觉,要是能直接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就好了,她连晚饭早饭都可以不吃的。
“其实,当初林巧会嫁到李西村来,还是大舅妈做的媒,如果不是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跑腿劝说,姐她说不定,还真就嫁给文化村的那个同学了。”徐清这都是听村里人说的,牛大嘴可不会跟她说这个。
按理来说,这事潘叶应该更清楚才是,毕竟她嫁进林家那么多年了。
潘叶嫁进林家的时候,林巧还是个半大姑娘,没说人家呢!
不过潘叶接下来的话,打消了她的疑虑。
“时间一晃过去这么些年了,我都快忘记这个事了。”
“当初她那同学,我还见过呢!是个不错的小伙子,长的很白净秀气,后来,可惜了,也是没缘分。”潘叶从脑海中,扒拉出这段记忆。
其实过程也没有小说里写的那么的惊天动地,撕心裂肺,很平和。
家里反对,林巧没有挣脱她爸妈的勇气,先是沉默,沉默着沉默着,她的思想工作就被做通了。
两人甚至都没有再见面,分手的事也没说,就那么默认,你嫁人了,他娶妻了,从此天各一方,人生再没有任何交集。
“她现在不是过的挺好的吗?”
“她嫁的是支书家,有钱的很,她自己找的那个,条件可没这个好。”
当初李海家那么积极的鼓动牛大舅妈去说亲,一个是李海自己看上了林巧,再一个是李海在当地的名声不太好,说他这个人,不安分。
一个大小伙子,跟个寡妇传出了流言蜚语,那就注定他不太好找对象了。
至于事情的真相,反倒是不太重要了,又不是嫁不出去,何必找这么个随时有可能爆炸的浪荡子结婚。
就是有个娇气的小黑胖子,在这煞风景,一会要这样,一会儿要那个,听着烦的不行,不过要是把他给忽略了,那体验感还是不错的。
中午一共摆了三桌,虽然挤了点,但是还能坐下,小孩儿不上桌就是了,当然,小胖子除外。
桌面上的菜色,还算是丰盛,一碗黄豆炒肉,一碗豆腐肉汤,鸡鸭鱼也各有一碗,还有一碗白菜,就这菜色,算是十分不错的了,哪怕是过年过节,也是十分拿得出手的。
潘叶坐的是女人这桌,菜刚一上桌,几个表嫂就大吃了起来,有空还不忘给儿子夹肉,完全没有要管女娃子的意思。
大表嫂家的大闺女刚给妹妹夹了两块肉,再想给自己夹的时候,就被大表嫂,她的亲妈用筷子给打了手。
“夹点就得了,没完没了的夹,哪个女娃子像你这么嘴馋啊!”
“我以前小的时候,哪有肉吃,你都夹了几次了,还要伸筷子,别人还吃不吃了。”
潘叶还注意到,这些小女孩儿,就没有一个去她们父亲那桌夹的,哪怕那桌人更少,吃的更慢,菜还剩下很多。
这说明,她们与父辈的关系也不亲近,她们就是这个家的边缘人。
“大表嫂,孩子们想吃,就让她们吃嘛!”
“又不是没有,肉还有很多。”
说着,潘叶直接把一碗肉,端了起来,一人给她们分了几块,很快,碗里的菜就只剩个底了。
猪肉特别是肥猪肉,是最受欢迎的,因为没骨头还有油水,鸡肉鸭肉次之,最后,才是鱼肉。
当然,也是因为鱼肉最便宜,她们吃的机会,也是最多的,过年分鱼的时候,都能吃上。
其他人,看着潘叶动作,默默加快了吃饭的速度。
潘叶吃饭的速度虽快,但是夹菜的速度不快,今天的菜,说实话,不太合她的胃口,还没有之前两天,村里大席做的好吃。
之前她坐在火塘边上的时候,吃了不少花生瓜子,肚子不饿,一碗饭,再加上一些菜,就吃饱,放下碗筷了。
“我吃好了,你们慢慢吃。”说完,潘叶直接从位置上,离开了。
她的离开,给这张有些拥挤的桌子,空出了一个方便夹菜的空位,站着吃饭的人,夹菜方便了,不用担心夹菜的时候,从别人肩膀上伸手,而遭到训斥了。
说实话,牛家的女孩子们,都乖的令人心疼。
大舅家的房子,在整个李西村,那也是拿的出手的,青砖瓦房,气派的很。
不过,也不全是青砖瓦房,另外一边,是泥胚房,从痕迹上来看,应该是之前的老房子拆剩下的,就跟潘叶那间老屋一样。
看到这里,潘叶想到了自家的老屋,是泥胚房,这种屋子,是每年都需要维护的,用碎稻草加上黄泥巴,用水和匀,抹在外墙上,就齐活了。
除此之外,屋顶的瓦片,也需要人去翻修了,潘叶那屋,如果下大雨的话,漏雨。
这一切,都可以叫她大伯帮忙,算工钱的那种,干这个,他是专业的。
这大冷天的,也没人出门,所以,潘叶一个人把周围都转了一圈,这地方,对她来说是陌生的,下次再来,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抓紧时间看看吧!
后世的潘叶,对现在看到的一切事物,都抱有浓烈的好奇心。
潘叶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在这里的看到林巧,林巧所在的地方,跟牛家,就隔了一栋民房。
徐清吃完出来后,发现潘叶在牛大舅家前面的空地上站着,上去打了个招呼,顺着潘叶的视线,也看到了林巧。
两人发现了林巧,但是对方貌似没有发现她们,还在哼哧哼哧的洗着一大家子人的碗筷。
“她嫁的离大舅家这么近吗?”
“那今天大舅他们,怎么没有叫上林巧一起来家里吃饭。”
不过,很快,她就反应过来,这里不是后世,谁家都不缺那几双筷子。
“我也不清楚,叫不叫人,都是大舅他们说了算,我们只需要吃完这顿饭,然后,任务就结束了。”
总算是能结束了,等回去后,她一定要痛快洗个热水澡,然后,大睡一觉,要是能直接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就好了,她连晚饭早饭都可以不吃的。
“其实,当初林巧会嫁到李西村来,还是大舅妈做的媒,如果不是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跑腿劝说,姐她说不定,还真就嫁给文化村的那个同学了。”徐清这都是听村里人说的,牛大嘴可不会跟她说这个。
按理来说,这事潘叶应该更清楚才是,毕竟她嫁进林家那么多年了。
潘叶嫁进林家的时候,林巧还是个半大姑娘,没说人家呢!
不过潘叶接下来的话,打消了她的疑虑。
“时间一晃过去这么些年了,我都快忘记这个事了。”
“当初她那同学,我还见过呢!是个不错的小伙子,长的很白净秀气,后来,可惜了,也是没缘分。”潘叶从脑海中,扒拉出这段记忆。
其实过程也没有小说里写的那么的惊天动地,撕心裂肺,很平和。
家里反对,林巧没有挣脱她爸妈的勇气,先是沉默,沉默着沉默着,她的思想工作就被做通了。
两人甚至都没有再见面,分手的事也没说,就那么默认,你嫁人了,他娶妻了,从此天各一方,人生再没有任何交集。
“她现在不是过的挺好的吗?”
“她嫁的是支书家,有钱的很,她自己找的那个,条件可没这个好。”
当初李海家那么积极的鼓动牛大舅妈去说亲,一个是李海自己看上了林巧,再一个是李海在当地的名声不太好,说他这个人,不安分。
一个大小伙子,跟个寡妇传出了流言蜚语,那就注定他不太好找对象了。
至于事情的真相,反倒是不太重要了,又不是嫁不出去,何必找这么个随时有可能爆炸的浪荡子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