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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晗朱元璋 第31章 政令不通?好办!

    一口气将朱元璋的来信读完,李晗揉了揉眼睛,让大脑休息休息。

    老朱还真是个问题宝宝呢。

    当然,治理一个国家,自然会面对无数的问题,摆在朱元璋这里,首要面对的,便是由洞庭湖洪涝引发的政令消息传递过慢的问题。

    洞庭湖在洪武十五年发生了洪涝吗?

    李晗仔细想了想,没有什么印象,不过明朝哪年不遇到个洪涝干旱的?

    实属大明的日常。

    或许这一次并未造成严重伤亡,所以没有在史籍中留下一笔,很有可能只记载于当地县志中。

    只是由此延伸出来的政令传递不通达,传递速度太慢的问题,倒是启发了李晗。

    近代以前的历史中,传递消息有且只有三种方法,一种是驿站,一种便是镖局,另一种,便是榜文了。

    驿站和镖局除了功能有所区别外,其性质也大差不差。

    至于榜文的话,只能适用于公开发布的消息,比如通缉令,又或者是发布科举金榜。

    像洪涝这种紧急消息传递,相信没有哪个官员脑袋进水会选择用榜文来传递。

    因此面对紧急情况时,朝廷传递政令就只有驿站这一种选择。

    所谓快马加鞭,日行八百,并不是夸张的说法。

    古时一般每隔二十里左右会设一个驿站,如果是“马上飞递”的紧急消息,会每经过一个驿站换一匹马,通常速度会达到每日四百至八百里。

    八百里加急便是这么个意思。

    但这个速度,在面对天灾人祸一类紧急情况时,还是太慢了。

    只不过,这个困扰了朱元璋乃至历代帝王数千年的问题,在李晗的眼中,其实很好解决!

    无线电啊!

    最早的无线电报机由意大利工程师伽利尔摩·马可尼发明,当然,他和特斯拉关于无线电之父这个名号的争议并不在李晗的考虑范围之内。

    虽然无线电传播距离最远能达到数千公里,不过这得考虑波段、功率、干扰,还得搭建电台。

    以大明朝的现实条件,搭建电台显然是不可能实现的。

    况且,发报机这玩意操作异常复杂,摩尔斯码在大明的普及也是个大问题。

    那么用数台高功率便携式手台作为中继呢?

    李晗忍不住打了个响指,明朝的驿站制度已经很成熟了,只要给相应距离的驿站配备无线电手台,让其连续不断的作为中继传递消息不就行了?

    虽然麻烦了一点,但秒行六十万里和日行八百里的区别还是很大的不是吗?

    至于电池的话,这个反倒是最不用担心的问题。

    电池用完了,买新的送过去不就好了?

    至于还需要各个驿站去送电池,反正他们已经习惯跑驿站送东西了,延续下传统艺能而已。

    如果能实现的话,那么大明对于其疆域的控制,恐怕会被上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而且就连大明朝廷的行政结构体系,还有运行规则,都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吧。

    只是,应该选择哪种型号的手台呢?

    李晗也不免一头雾水了,他对无线电的了解,只局限于课本上的那些知识。

    对了,他猛地一拍脑袋,自己不懂,有人懂啊!

    许年那小胖子,不就是个无线电迷么?

    啊呀,一提起他,都忘记给他回信息了!

    拿起手机一看,好家伙,电话都快被这家伙打爆了,额……手机一直设置的是静音,怪不得没听到电话。

    看了看时间,都晚上九点多了。

    同学聚会好像是七点吧,无所谓了,现在也应该结束了。

    正想着给许年打电话,没想到许年倒是先来电了。

    “喂,老李啊,你小子终于接电话了啊!”

    “你在哪……在家,在家别动,我马上就过来!你别乱动啊!”

    “……”

    还未等李晗说上一两句,许年便挂断了电话,听起来火急火燎,貌似是要来自己这?

    这家伙是被鬼撵了吗?

    既然人家要来,李晗也不好意思赶人家走吧,再说两人也有段时间没见面了,正好叙叙旧。

    大约四十来分钟后,李晗便听到店外传来一阵跑车发动机的轰鸣声,起身一看,只见一台法拉利风驰电掣般驶来,又稳稳当当的停在了店门前。

    好身手!

    这是来大主顾了?

    李晗连忙起身迎接,不少有钱人有淘货的爱好,专门喜欢往那些不起眼的小店铺跑。

    以前他也接待过一些有钱的大户,还挣了不少呢,主打的就是一个顺其心意,满足其捡漏的愿望。

    赶紧将刚刚用精致水晶玻璃盒装好的木艺品摆在了显眼的位置,一个顺纹小叶紫檀的手串,收他个十万块的,不过分吧?

    正好卖了钱给老朱整无线电手台去。

    然后,李晗便看到,许年那胖乎乎的身子,正吃力的从副驾驶中爬了出来。

    诶?我的大主顾呢?怎么变成许年了?

    这死胖子,是被包养了?

    李晗脑门上冒出几个大问号,嘿,这富婆的口味也奇特了点吧……或者是,富豪?

    画面太美,不敢想象。

    紧接着,李晗又看到法拉利的驾驶位上,下来一位身材高挑,气质俱佳的美女。

    好家伙,死胖子这是艳福不浅啦,难道钢丝球的花语真正含义是富贵、忍耐和真爱吗?

    只是,这美女看着有些眼熟哈。

    正琢磨着是不是在哪见过时,只见美女走了过来,对李晗笑盈盈道:

    “老同学,好久不见了。”

    李晗怔住了,好半天也想不起来,这谁啊?

    此时许年也走了过来道:“班花大姐啊,你看,我可是把你带过来了呀,你可不能说我办事不利了啊!”

    这是……李默默?

    印象中,高中时李默默虽然是班花,不过不显山不露水的,只是一心埋头学习,和普通高中女生也没啥两样。

    只是眼前的李默默,妥妥的霸道女总裁范儿,和以前那个小女生完全判若两人,还真是女大十八变呢。

    李默默半是笑着,半是有些嗔怪道:“李晗,同学会你都不来,是不是瞧不起老同学呀,怎么,不请我们进去坐坐呀。”

    李晗道:“不敢不敢,老同学来了鄙店蓬荜生辉,快请进。”

    说着,将两人迎进了店内,端茶倒水,然后李晗将许年拉到了一边。

    “你咋把李默默给带过来了?”

    许年喝了一大口茶,长长出了一大口气,这才开口说道:

    “没办法,人家没见你来,同学会就草草结束了,然后硬逼着我带路来找你。”

    “人家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啊!”许年朝李晗挤眉弄眼着,“你还不赶快抓紧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