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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荒:老爹雄起,大力妞儿躺平 第129章 路遇三两只

    “呸呸呸~”

    厚厚的积雪里,突然冒出两个毛呼呼的脑袋。

    林姝左右打望一圈儿,没发现什么异常。

    确定好方向,两道身影快速蹿出去。

    ‘嗖~’

    ‘嗖~’

    雪茫茫的大地上,不见一缕人烟,只有两个小点儿飞速滑行。

    两个小点儿如土拨鼠般起伏跳跃,互相追逐。

    眨眼间,便不见影子。

    一路上,连一个指示路牌都没有。

    这让身为外来者的林姝,很是为难。

    原身的记忆里,只有逃荒与虐杀,沿途经过哪些地方更是一无所知。

    说起来,都是不识字的锅。

    …

    经过一片树林时,林姝见一大两小在冒雪拾柴。

    三人单薄的身板儿,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遮面的破布条下,脸冻得通红且皲裂。

    一双手冻得像胡萝卜一样,有些地方已溃烂。

    心里不免生起一丝同情,也仅此而已。

    若是她没有空间和乾坤袋,想来应该与眼前的难民一样难熬吧!

    …

    ‘扑~嗵~’

    小个子背着与身高一般的柴禾,突然前扑倒在雪地里。

    “哥哥,你怎么了,起来呀!”稚嫩的童音,焦急地喊着。

    “娘,快来呀!”

    捆柴的侯氏听到小儿子的呼声,踉跄着扑过来。

    一把抱起倒在雪地里的大儿子,见他双眼紧闭,焦急地道。

    “铁蛋儿,醒醒啊!

    不要吓娘,快醒醒啊!”

    候氏无助地抱着大儿子,费力地扯开他身上的柴禾。

    解开衣襟,将孩子搂在怀中取暖。

    ‘咕~噜噜~’

    ‘咕~噜噜~’

    ‘咕噜噜~’

    娘三的肚子发出饥饿的叫声,候氏心头比黄连还苦。

    她抓一把雪含在嘴里,一时冻得呲牙咧嘴却舍不得吐出来。

    一手掰开大儿子的嘴,低头喂一口融化的雪水。

    双眼紧闭的铁蛋,不由得吞咽下去,缓缓睁开眼。

    “娘,铁蛋好饿。

    爹爹和爷爷怎么还不回来,我要饿死了。”

    “你爹和爷爷进山打猎,等我们回去就有吃的了。

    快起来,不能睡在雪地里,会冻死人的。”

    候氏看着两个瘦得皮包骨的儿子,心头堵得慌。

    两个壮劳力进山打猎,一走就是三天。

    婆母又病重,他们连下锅的野菜根都没了。

    家里实在是没取暖的柴禾烧了,娘三个才不得不出来拾柴。

    饿了就吃一把雪,可两个孩子哪里承受得了。

    以前人多的时候,还能互相扶持一把。

    路过山界坡时,正遇上土匪下山。

    一群人跑的跑,散的散,抓的抓。

    他们家能全须全尾的逃出来,多亏了公爹和她男人拼死相护,一家人才得以脱险。

    慌不择路下却跑错了方向,最终只能回到之前落脚的荒村。

    人单势薄又没有吃食,一家人更不敢经过山界坡。

    一切只能等开春后再说,可这个冬季又该怎么过。

    候氏光是想想,就愁得头发一把把的掉,不免想起以前的鸟巢队。

    【要是林兄弟一家在该有多好,一家大小都能打,人又爽快大方。】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

    …

    ‘嗖~’

    两道身影从母子三人面前滑过,候氏盯着那似狗似狼的影子,狂咽口水。

    她看一眼丢在不远处的豁口柴刀,恶向胆边生。

    当她抓到豁口柴刀时,那两道影子早已不见踪影。

    “要是公爹在就好了,一准儿拿下。

    那样的话,咱就有肉吃了。”侯氏喃喃自语道。

    “娘,真的有肉吃吗!”

    铁蛋一听有肉吃,立马来了精神。

    小小的钢蛋,得知回去就有肉吃,手脚都灵活了些许。

    拖着一根树枝,念念叨叨地道。

    “有肉吃,有肉吃,有肉吃。”

    候氏听得心酸无比,只觉得一会儿热,一会儿又冷得慌。

    忙拾掇好柴禾,牵着两个儿子深一脚浅一脚地回村。

    不到两里的路,对此时的侯氏来说,犹如万里长城。

    …

    对一晃而过的荒村,林姝多余的眼神都没给一个。

    刚才的那三人,一看便知是住在村子里。

    为了不给自家惹麻烦,还是不要进村子的好。

    眼下赶路要紧,夜幕降临时随便找个地方闪进空间。

    比在外面挨饿受冻好数倍,有那个条件干嘛要去受罪。

    路要赶,享受更不能少。

    …

    “小妹,快喝碗肉汤。”

    “小妹,快洗把脸。”

    “姝儿,先把外衣脱下来。”

    ……

    林姝一进空间,便被一家人热情地包围。

    她张开双臂享受着家人的服侍,一碗肉汤下肚,四肢都暖和不少。

    劳苦功高的包子和落汤鼠,也享受着同等待遇。

    林姝洗漱一番,换上干爽的衣服,又放开肚皮大吃一通。

    这才靠在椅背上,叹息一声。

    “吃饱喝足的感觉真好,腿都快冻僵了。”

    吴氏一听闺女腿僵,忙将两条腿抱在怀里轻揉慢捏,满眼都是心疼。

    “这次运气比较好,看到活人三只。

    问题是,我不清楚现在所处的位置,也很容易迷路。

    休息一日,后日再走。”

    辛苦赶一天路,估计有一百五十里。

    若是换在平日,够逃荒队伍三天的路程了。

    想到此,林姝又开始摆烂了。

    只要后面没有追兵,她就不急着赶路。

    即使有也无所谓,随便找个地方往空间里一躲就是。

    路上连个鬼影子都难见一个,实在是无趣得紧。

    她脑子灵机一动,还不如趁这个时候进山一趟。

    要是能猎到梅花鹿就最好了,那鹿肉锅子岂不是很香。

    还全身是宝。

    “爹,我想吃鹿肉了。”林姝吸溜一下口水,一脸馋样儿地道。

    “好,咱家进山狩猎去。”

    林二壮一口应下,静养这些日子人都快待废了。

    一个大男人的责任,是养家糊口、保护妻儿。

    哪能一家人享福,由小闺女一个人 在外面奔波。

    包子和落汤鼠都知道要养小主人,他一个当爹的难道不如两只宠物有用。

    说起来像什么话。

    林二壮一想到此,便暗暗唾弃自己。

    说好的对闺女好,却什么都没做到。

    “嗷,进山打猎了,进山打猎了。”

    双胞胎一听可以进山打猎,乐得抱在一起欢呼嚎叫。

    “小妹,小哥给你逮灰鼠玩儿。”林宏石大声道。

    “灰鼠有什么好玩的,要抓也得抓红狐,那个才叫漂亮。”林宏庆豪言壮语地道。

    “小妹已有聪明的落汤鼠了,灰鼠算什么。

    小不说,还没什么肉。”

    “好,那就抓红狐。”林宏石立马改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