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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豪门老男人!给校草继子当妈! 第148章 原主的日记本

    这雨当天下了一个下午,晚上停工了一会儿,八点钟开始又嘀嗒嘀嗒打在地上。

    沈中顺和方文秀面上染上一抹忧愁,自古以来,农民不得不靠老天爷赏饭吃,即使个人再怎么努力,精心照料庄稼,也抵不过天灾的威力。

    晚上这雨就没停过,整座山林都静了下来,只听得见雨打在屋檐上、树叶上的声音。

    如果不是在农忙的时候,落这场雨倒是可以凉爽一下,心无旁骛的欣赏下雨。

    沈昭安安静静的坐在书桌前,撑着脑袋,望着窗外。

    一片漆黑。

    难得的这份静,让她的心安了不少,就这么安安静静的发呆。

    这段时间以来,繁芜的思绪一直萦绕在心头,纵使自己平时刻意忽略,始终有一块大石头在心里压着。

    雨夜给了她安静的思考,沈昭把玩着手里的串珠。

    这个浅黄色的手串是在衣柜里找到的,沈昭拿出来放在手里把玩。

    突然,一道闪电劈了下来。

    沈昭猛然一惊,闪电的形状近在眼前,心头慌乱跳动。

    倏的,手里的珠串毫无征兆的断了。

    “啪嗒啪嗒——”

    珠子落在地上,弹起又重新落下,散落在地板上。

    沈昭愣了愣,似乎没有反应过来,不明白手串好端端的,为啥突然就断了。

    无奈起身,蹲下,一颗一颗捡起来。

    有些珠子掉在书桌底下,有些散到了床底下,有的落在了衣柜附近。

    沈昭伸着手,把看得见的珠子捡起来,放在手心。

    有两颗珠子滚进了床底,沈昭一手抓着床边,一手伸进去捡,只摸到了一颗浅黄色的珠子。

    把珠子放进临时找的一个收纳盒里,打开手机手电筒,照床底,伸着脖子进去看。

    “咦?”

    沈昭把手机举近了一些,看到床角底下压了一本宝蓝色的本子,上面积了一层厚厚的灰。

    沈昭先把珠子捡起来,放到盒子里,折身回来,把那本神秘的笔记本抽出来。

    先使了力,竟纹丝不动,沈昭只好咬牙抬起床脚,微微移动床的位置,这才艰难的把本子搞出来。

    拍拍本子表面的灰尘,拿纸巾擦掉。

    “这是什么?”

    脑子里不禁疑惑,为什么床底下会藏着一本笔记本,看样子已经放在了这里很久。

    沈昭坐回书桌前,翻开了本子,第一页竟然盖了“华阳一中”的奖章,旁边写着龙飞凤舞的两个大字“沈昭”。

    其中“沈”字的那一撇写的飞扬,直在纸张上划下重重的一笔。

    沈昭接着往后翻,看到xx年xx月xx日,天气晴,发觉这是原主的日记本。

    按理说,沈昭不应窥探他人的隐私,可是一直以来萦绕在心头的困惑,还有时不时浮现在脑海的画面,使她不得不违背原则。

    沈昭在心里,对原主说了抱歉。

    下定决心,要搞清楚这一切,她一页一页的翻过。随着清秀的字迹,一个又一个的场景浮现在脑海,走马观花般,画面里的人究竟是她还是原主?

    如幻灯片放映一样,沈昭识海里能记起的回忆越来越多,画面越来越多,挤压得头生疼!

    沈昭强忍下不适,一页一页翻过。

    日记是从这具身体高一下学期开始记录的,几乎每天都有记录,有的寥寥几笔,有的篇幅很长,记录了这具身体的高中生活。

    沈昭完全沉浸在日记本里,随着少女的描写,也如同走过了少女的读书时代。

    高一的日记整体氛围轻松,欢快,写的不是吐槽老师,吐槽同学,就是怎么开心。还有和家人相处的温馨,顺便吐槽了小老弟沈立黏人,每次放月假从家里返校的那天,小老弟会掉小珍珠,不舍得姐姐。

    少女只好每次承诺弟弟,哄他等她放假回来,给他带糖吃,给他买几块钱的奥特曼,言语之间,语气无奈又带着嫌弃,可字里行间饱含了姐弟情深,少女对弟弟的疼爱。

    每次返校,方文秀和沈中顺都会给少女塞一大袋吃的,跟他们朴素的生活比起来,给少女塞生活费的时候,毫不手软。

    走之前,方文秀每次都会叮嘱少女不要不舍得花钱,要她吃好点,那时家里只有一辆摩托车,沈中顺就骑着摩托车送她去学校。

    高二,少女选了理科,成绩依旧一骑绝尘,碾压所有人。

    整个高二,少女做的最多的事就是给同学讲习题,少女的人缘很好,学校里几乎就没有不认识她的。

    太过出色的结果,少女每天课桌里塞了一堆情书,然而凡是她知道是谁写的,都要一个一个班找过去,当面把人喊出来,问人家各科成绩。

    少女高高扎起的马尾自信飞扬,直把所有爱慕者打击得当场从脖子红到脸上,支支吾吾跟个鹌鹑一样。

    然后,少女华丽转身,潇洒离去。

    每次遇到这事,日记的篇幅就会变长,从字里行间能窥见少女的心情,还有骄傲臭屁神气的模样,这大概是少女给自己找的乐子。

    以致后来,学校里再也没有人敢给她写情书,少女还在日记里可惜了这件事。

    不过,少女长得好,在那个同龄人还在发育的阶段,少女就已亭亭玉立。不止是华阳一中的人知道她,县里其他学校的人也听说过少女的名头,每次放假都有别的学校的人过来看她。

    其中,也有不学无术的混混,那时的男生学着港片《古惑仔》,一个个眼睛往天看,一身地痞流氓的气息,每次这些人来,学校里的女生都离他们远远的。

    真是巧了,一群眼睛朝天看的混混,碰上了同样自信神气的少女,少女懒得搭理他们,连一个眼神都懒得分给他们。

    这目中无人的态度,可不就惹毛了混混。

    说干就干!

    少女也不是怂的,当场就跟人干了起来,那股豁出去的气势,无人能敌。

    以暴制暴,少女竟也不落下风,完全是不要命的打法,她这脾气直接就把人给揍得皮青脸肿。

    这事儿,少女甚至在日记里写了两页纸的篇幅。

    沈昭看得身临其境,感觉自己真实干过这事!

    高三,繁重的学业和高考压在每个高三学子的身上,在这种紧张备考的氛围,少女的日记平静中又透着疯狂。

    每当被压抑得喘不过气,少女会逃课,出去找人干架。

    练手最多的就是当初那群混混,干完一架,神清气爽的回到学校,继续学习,事半功倍。

    就这样迎来了高考。

    她考得很不错,成了他们县里十年来第一个考上A大的学生,当时在村里摆谢师宴,摆了几十桌,所有的亲戚,村里的人,她的同学,学校的老师还有县里的领导,都来了。

    少女站在那里,仿佛就能发光。

    暑假,少女没有放松,为了赚补大学的生活费,给家里减轻负担,整个暑假都在县城里给学弟学妹们补课。

    日记写到少女去上大学的前一天,最后一篇日记,少女字字真情,娟秀的字迹有了力道,展望大学生活,暗下决心,上了大学也要用功学习,努力赚钱。

    少女的心愿,是希望有一天能带爸妈和弟弟一起去京市,带他们去看故宫,去看天安门,去爬长城,她要快快长大,赚很多很多的钱,带家人过上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