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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终极手册 第104章 在只有♂的世界里11

    ?    “慎思,这一次雍国举兵入境,你有什么看法?”一身龙袍的轩敬锐问落座在他下首的沈千颐。

    沈千颐端着茶盏,说:“皇上不是早就知道了吗?”

    半年前的那一次考验,最终还是让轩敬锐夺得头筹。一路波折地登基为帝的轩敬锐上位的第一时间就是将他的“好哥哥们”给圈禁了,面对他人的反对,尤其是大皇子和三皇子背后的势力,轩敬锐头一次在政治上展露出他的铁血。凡是反对的,都下狱。再反对的,砍头抄家!

    典型的,不服杀到你服。

    在这种铁血政策之下,所有唧唧歪歪的官员前所未有的团结,国家的效率也是空前的快速。看到这一幕,轩敬锐还不屑地说:“都是一群软骨头。”

    对此,沈千颐不发表任何意见。在生命和家人遭受到威胁的时候,大部分人是可以放弃一切的。而那些勇者斗士不是没有,但这些勇者斗士不是亲身体会了到底是人的脖子硬,还是刽子手的砍刀硬,就是被轩敬锐给撸了官职,去体会“采菊东篱下”的隐士人生了。

    结果刚刚整顿好朝廷,还没来得及发展民生,养精蓄锐,雍国的军队就打上门了。

    这个世界只有三个国家,雍国、轩国、卞国。雍国是沈千颐曾经呆了十年的地方,而轩国则是他完成任务的地点,卞国……

    沈千颐对于卞国的印象便只有弱!是的,是弱,卞国是典型的墙头草,雍国和轩国哪个国家强,他就支持哪个。别看这样似乎太没节--操,太过逢迎,但不可否认的,卞国在这样的“政策”之下,得到了不少好处,像是雍国的兵器,轩国的米粮,还有其他一些较为零碎的物品。

    但沈千颐知道他的任务要完成,这个墙头草的卞国就不能放过。而以轩敬锐的野心,这个卞国自然也不会放过……

    在先攻打雍国,还是先攻打卞国的考虑上,轩敬锐第一反应便是雍国。在其余人都认为应该先拿下卞国的前提下,轩敬锐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在一旁旁听的沈千颐,对这个考虑便是赞同。卞国的实力在三国中最为弱小,看似容易拿下,应该先那卞国来开刀,先扩张扩张地盘才对。而雍国是和轩国不相上下的强国,和雍国对上,耗时耗力还耗人。

    怎么看,都应该先攻打卞国。

    但轩敬锐在此时体现了他的天才的战略眼光。他对所有赞同先攻打卞国的人说,雍国气盛易生事,若是他们先对付卞国,雍国会在第一时间找到借口进攻轩国。介时两线作战,哪怕是轩国粮食再多,也撑不住。

    可若是先攻打雍国,就不一样了!因为卞国摇摆不定的态度,在雍国和轩国分出胜负之前,卞国是不会插手的。这么一来,反倒是先攻打雍国的胜算大一点。

    而在轩敬锐做出决断后,便迅速行动起来,想要给雍国来一棒子。

    结果,没等轩敬锐出手,雍国倒是先对轩国下手了。

    这里面的原因,还不是和轩敬锐的设想一样?

    雍国的当权者同样认为,先拿下轩国较为稳妥。

    雍国的进攻虽然打了轩国措手不及,但由于轩国也有动手的准备,很快便能够组织起来反抗。

    这时候也没人和轩敬锐嘀咕什么应该先打卞国,雍国都打上门了,难道他们还会脑残地去挑动卞国吗?

    作为沙场奇才,也作为轩敬锐的嫡系心腹,金直觅这柄刀终于有了出窍之日。只是……

    沈千颐被打包送到金直觅的军队的时候,还没反应过来。他一个谋士,一个脑力劳动者,为什么会被塞进军队啊?!

    金直觅难得的没有骑马,而是和沈千颐一起坐在马车里。闲暇时便和沈千颐下两盘棋,虽然都是输,忙起来的时候简直恨不得多生两双手,多长两双眼睛。对于盟友的忙碌,沈千颐还是有点良心地帮忙处理处理。

    于是,金直觅在面对沈千颐的沉默的时候,说:“这一次交兵意义重大,皇上作为一国之君,不能亲涉战场。千颐你算无遗策,这一次跟我走一趟,也是确保胜利的果实不会旁落。”

    沈千颐摇摇头,说:“直觅过虑了,我一介书生,不过纸上谈兵。论起沙场战役,我还没一小卒知道的多。”一边说着,沈千颐一边想,金直觅什么时候叫他“千颐”,而不是“慎思”的。

    在古代,朋友都是以字相称,像是他就叫金寻的字“直觅”。能够称呼名的,只有极为亲近的人,像是父母,像是兄弟,像是……伴侣。

    这话题也就进行了三两句,下一刻又被转移了。沈千颐也不是很想继续呆在京都,他总感觉轩敬锐看他的眼神开始不对劲了。为了遏制这个苗头,也为了日后好跑路一点,沈千颐还是跟着金直觅离开了。

    要说战场的惨烈,沈千颐算是见到了。战争的参与人员是普通人,也有军人。但军人也被沈千颐归到了普通人的范围内,他们的战争靠的全是冷兵器的厮杀和肉--体的搏斗,没有修仙者的从容淡定,更加没有魔法师武者的特技加成。

    一切都是那么的野蛮,一切都是那么的热血,而这一切都是为了生存……

    上位者不会去考虑这些底层人民的意思,而这些拼杀中的小兵小卒也不会去想上位者这些决策背后的利益牵连。说是为了自己的国家,为了荣华富贵,那都是虚的,他们只有拼杀才能保住自己的性命。

    沈千颐进了军营以后的工作极为轻松,时不时地到处观察观察,然后给金直觅出点意见。然后,沈千颐就看着一拨又一拨有些熟悉的面孔走上战场,然后又出现一拨陌生的面容,再熟悉,再上战场,再出现新面孔……

    这一刻,沈千颐是有些怅然的,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怅然是怎么回事。难道,因为成了哥儿,也变得心思细腻起来?

    金直觅找到正在观看士兵训练的沈千颐,说:“千颐,明日我们便能打进雍国的都城,你可要和我们一起前往?”

    沈千颐有些恍然,“这么快?”

    金直觅有了点笑容说:“要不是你的计谋,我们还不能赢得这么轻松呢。”

    沈千颐点点头,雍国国都?不知道能不能进冷宫,毕竟他在那里呆了十年……

    “好。”

    …………

    重游故地,以不同的身份。沈千颐站在昔日破败,如今更加破败的小院子里,回忆往昔。他在这院子里呆了十年,不算原主的话,就是四年。要说在这地方的回忆,还真的没什么好的,被冷落,被欺凌,被克扣,被蔑视……

    但在这里的四年,却是沈千颐人生中难得的体会。他是第一次那么接地气地学习种植,这也算是另类的人生百态吧!

    在沈千颐回忆的时候,这偏僻的小院子也来人了。

    一阵嘈杂声传来,紧接着破败的小门被暴力推开,闯进来的是一个二十左右的已婚哥儿,身边还带着一个小哥儿。他们的容貌算得上秀丽,已婚哥儿眉目间的花印也是难得的水莲印记,还是极为清晰的那一档。

    要是阿年在的话,肯定会说着哥儿好生养……

    因为沈千颐随军不是玩闹,也就没有带上阿年。毕竟在军队这一堆爷儿中,阿年一个哥儿就不要凑热闹了(阿年:主子,您也是个哥儿!)。

    那已婚的哥儿似乎是没想到这小院子里居然有人,瞪大眼睛警惕地看着沈千颐。然而,看着看着那已婚的哥儿眼中浮现出疑惑。

    那已婚的哥儿有些迟疑地问:“你是雍千?”

    沈千颐歪头,雍千?好像他改名沈千颐之前,用的就是这么个名字吧!话说,认识他的人也就那么两三个,在他们有意低调的情况下。

    场面一时寂静下来,而打破寂静的是一对士兵。

    那士兵的头头沈千颐认识,是金直觅的心腹下属,就是不知道是来找他的,还是找眼前这对“母女”的。

    那头头先是看了看沈千颐,再看了看那对“母女”。然后霸气一挥手,说:“将这两人带走!”

    那已婚的哥儿脸一下子就白了,大声叫道:“雍千,快救救我!”

    头头的举动停了下来,恭敬地问沈千颐:“沈先生,您可认识这人?”

    沈千颐再次仔细地看了看那哥儿,想了好半天,才想起来。哦,这人不是当初他降临这世界的时候欺负他的哥儿吗?虽然后来被他揍了一顿。在他恢复健康以后,这哥儿就不断地来骚扰沈千颐和老薄。沈千颐被他幼稚的报复手段搞得没什么脾气,为了逃离,他都给忍下来了。

    直到两年后,这哥儿嫁人以后,他的皇宫生活才算是彻底的安静下来。

    但是,认识又如何?

    沈千颐淡淡地说:“不认识……”

    那哥儿挣扎得更加厉害了,他大声喊道:“雍千,你居然帮助敌国来对付母国,你不得好死……”

    “不得好死——”

    死的尾音在空气中拖长,沈千颐对于这诅咒依旧淡定得像是不认识那哥儿。不对,他本来就不认识,他到现在还不知道那哥儿叫什么呢!

    那头头对着沈千颐一抱拳,说:“沈先生,您还是赶紧去找金将军吧!现在皇宫还没彻底清理好。你们两个留下,保护沈先生。”

    “是!”有两个身强体壮的士兵被留了下来。

    沈千颐故地重游也只是缅怀缅怀过去,这小破院子的,还真没什么好看的。于是,沈千颐就在两个兵卒的保护下,找到了金直觅。

    金直觅看见沈千颐,还问对方跑去哪里了,沈千颐只说随处逛逛。金直觅也是按过不提,只说要彻底拿下雍国,还需要轩敬锐再派人过来统治。

    沈千颐点头,轩敬锐不是没想过要给沈千颐安个一官半职,都被沈千颐给推拒了。如今,他依旧是一介布衣。涉及到权利这东西,都是极为挑动皇帝敏感纤细的小神经,沈千颐没打算去试试。

    而在沈千颐不知道的角落里,那名已婚哥儿正在遭受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