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之悠然怡梦 第134章 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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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怡着窗外出神,有些话她无人可诉,倘若她将这些话说给公主娘听,大约娘都会觉得她疯了。
这里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把通房当成一回事,这是阿猫阿狗一样的东西,看着不顺眼,或打或杀或卖都是随意的,没有任何一个人会觉得不对。
可是,袁怡接受不了,她觉得很可笑,妻子怀孕的时候,老公光明正大的睡别的女人,嗬!
袁怡将头靠在迎枕上,泪流满面,她无比渴望的想回去,虽然舍不得公主娘,可她想做自己,想大哭大笑,想热情呼喊,想迎着朝阳奔跑,想……,做自己。
袁怡睡得很熟,有人轻轻的来到榻边,轻吻着她脸上的泪水,小心的将她的泪水拭去,无奈的叹息了一声,须?,又退了出去。
袁怡早上起身的时候,收拾了自己的心情,日子还得继续。
虽然不能迎着朝阳奔跑,还是能出去走一圈儿的。
呼吸着清晨的新鲜空气,顿时觉得神清气爽。
昨夜侍奉林琛的舞姬名叫花舞,从小就被家里人卖到了青楼,后来又被送给了岐王府,这是脱了虎穴又进了狼窝。
自己的身子自己知道,如今不过是苟延残喘罢了,更可笑的是,她当日被卖进青楼的时候,尚有勇气拿起剪刀自裁,虽然被人抢了下来,但她终究有拿起来的勇气。
如今恐怕她连拿起一把剪刀的力气都没有,就这么如蝼蚁一般的活着,怕死的很。
花舞跪在院子里,将身子伏得低低的,几乎贴在地上,她知道自己就是个脏东西,这院子里的丫头都比她高贵,不过她不在意,她已经习惯了。
袁怡依然在看着院子里新供的盆景,没有往花舞那里瞄上一眼,随意的说了一个字“赏”。
红袖走上前去,从袖子里掏出一个荷包,随手丢在地上。
“郡主赏你的,你去吧。”
花舞心里悄悄的松了一口气,暗道自己运气不错,贵人肯把她当成一粒沙尘,这是她的福气。
她深深的叩下头去。
“婢子谢郡主娘娘赏。”
常年在风尘中行走,花舞有自己的生存之道, 自己的姿态放的越低,贵人越是不屑跟她一般见识,她只求保命,不想作死。
花舞恭恭敬敬的退了出去。
袁怡在院子里散步,红袖笑着说道:“主子先头害喜的那样严重, 奴婢还悄悄的同翠红说,小主子怕是个淘气的,没料想,不过几日的光景儿便过去了,可见小主子聪慧,知道心疼亲娘呢。”
吴嬷嬷从后头过来,闻言笑着说道:“咱们郡主小时候就是个省心的,那时候咱们还住在那府里,殿下忙的脚不沾地的,回到屋里身心俱疲,那是一个字都不想多说。
郡主就那么静静的陪着,小小的一团,让人的心都化了,真真是殿下身上掉下来的肉,那么一点点大就知道心疼亲娘,公主殿下爱的不行。
可叹咱们殿下整日里忙着,只有抱着郡主的时候能松泛一些,老奴至今还记得,殿下曾经笑叹道,不是女儿离不开我,我竟是一时也离不得她的。”
袁怡眨了眨眼睛,她是个旧瓶装新酒,让她如此懂事不是难题,让她像一个真正的孩子那样吱哇乱叫的,她做不到啊。
几个人正在聊天,忽然见徒渊拉着黛玉跑进来。
他一见到袁怡就告状。
“姐,我跟你说,你再不敲打敲打我姐夫,他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吴嬷嬷闻言,斥道:“五殿下又混说,我们家爷一向是个稳重的,哪里像您这么淘气呢?”
徒渊不服气的说道:“我说的都是实话,我昨天在岐王叔那里看中了两个舞娘,巴巴的要了来给我姐解闷儿,我姐夫不但不夸我,还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好没道理。”
红袖诧异的问:“那是五爷要来的?做什么用?您要收在房里吗?”
徒渊闻言,一脸嫌弃的说道:“那不知道是多少人享用过的东西,那样腌臜的,我放到房里干什么?”
红袖和吴嬷嬷面面相觑,难道她们弄错了?
徒渊用手比划着说:“她们的那个敲鼓的舞跳的可好看了,我就跟岐王叔要了来给你跟妹妹解闷儿,姐,你要是闷了,就让她们跳舞给你看,你从前不是爱看这个嘛?”
袁怡心里一动,暗道,坏了。
就林琛那个心高气傲的个性,徒渊都嫌弃的人,他怎么会让人家近身?
自己安排这样的人去服侍他,不会把他气哭了吧?
袁怡心下暗自惭愧一秒,难道得给人家找个干净的?
黛玉好奇的问:“一边打鼓一边跳舞吗?我竟是没见过的,真的好看吗?”
徒渊终于找到一个能捧场的人了,他拍着胸脯说道:“千真万确的,跳的可好看了,我这就叫她们收拾收拾,跳给咱们看看。”
黛玉看了嫂子一眼,没有说话。
她昨日已经察觉出嫂子不高兴,好像跟那两个舞姬有关系,虽然她也不知道为什么。
昨日回去想了半夜,也没想明白。
难道是因为哥哥收用了那两个丫头不成?
也不应该啊,通房丫头而已,很常见的玩意儿,凤嫂子那样厉害,琏二哥哥也有屋里人,大嫂子时常羡慕凤嫂子屋里有平儿那样的通房丫头呢,那嫂子为什么不高兴呢?
黛玉怎么也想不通,她一个姑娘,这样的事也不好问出口。
袁怡见徒渊和黛玉都望着她,不由得笑了,她一挥手:“咱们去大花厅,看歌舞去。”
转头又吩咐红袖:“你再去外头传个杂耍班子回来,咱们今儿好好高兴高兴。”
自从离开京城,就是破烂事一堆,难得今天大家都有兴致,好好乐呵一天。
吴嬷嬷也没有反对,郡主如今怀着孩子呢,心情舒畅,有利于养胎。
徒渊高兴的跳起来,太好了,他就喜欢热闹,转身就往外跑。
黛玉在身后喊他:“你又做什么去?”
“我去前头酒楼里传一桌席面过来,咱们吃个新鲜。”
这里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把通房当成一回事,这是阿猫阿狗一样的东西,看着不顺眼,或打或杀或卖都是随意的,没有任何一个人会觉得不对。
可是,袁怡接受不了,她觉得很可笑,妻子怀孕的时候,老公光明正大的睡别的女人,嗬!
袁怡将头靠在迎枕上,泪流满面,她无比渴望的想回去,虽然舍不得公主娘,可她想做自己,想大哭大笑,想热情呼喊,想迎着朝阳奔跑,想……,做自己。
袁怡睡得很熟,有人轻轻的来到榻边,轻吻着她脸上的泪水,小心的将她的泪水拭去,无奈的叹息了一声,须?,又退了出去。
袁怡早上起身的时候,收拾了自己的心情,日子还得继续。
虽然不能迎着朝阳奔跑,还是能出去走一圈儿的。
呼吸着清晨的新鲜空气,顿时觉得神清气爽。
昨夜侍奉林琛的舞姬名叫花舞,从小就被家里人卖到了青楼,后来又被送给了岐王府,这是脱了虎穴又进了狼窝。
自己的身子自己知道,如今不过是苟延残喘罢了,更可笑的是,她当日被卖进青楼的时候,尚有勇气拿起剪刀自裁,虽然被人抢了下来,但她终究有拿起来的勇气。
如今恐怕她连拿起一把剪刀的力气都没有,就这么如蝼蚁一般的活着,怕死的很。
花舞跪在院子里,将身子伏得低低的,几乎贴在地上,她知道自己就是个脏东西,这院子里的丫头都比她高贵,不过她不在意,她已经习惯了。
袁怡依然在看着院子里新供的盆景,没有往花舞那里瞄上一眼,随意的说了一个字“赏”。
红袖走上前去,从袖子里掏出一个荷包,随手丢在地上。
“郡主赏你的,你去吧。”
花舞心里悄悄的松了一口气,暗道自己运气不错,贵人肯把她当成一粒沙尘,这是她的福气。
她深深的叩下头去。
“婢子谢郡主娘娘赏。”
常年在风尘中行走,花舞有自己的生存之道, 自己的姿态放的越低,贵人越是不屑跟她一般见识,她只求保命,不想作死。
花舞恭恭敬敬的退了出去。
袁怡在院子里散步,红袖笑着说道:“主子先头害喜的那样严重, 奴婢还悄悄的同翠红说,小主子怕是个淘气的,没料想,不过几日的光景儿便过去了,可见小主子聪慧,知道心疼亲娘呢。”
吴嬷嬷从后头过来,闻言笑着说道:“咱们郡主小时候就是个省心的,那时候咱们还住在那府里,殿下忙的脚不沾地的,回到屋里身心俱疲,那是一个字都不想多说。
郡主就那么静静的陪着,小小的一团,让人的心都化了,真真是殿下身上掉下来的肉,那么一点点大就知道心疼亲娘,公主殿下爱的不行。
可叹咱们殿下整日里忙着,只有抱着郡主的时候能松泛一些,老奴至今还记得,殿下曾经笑叹道,不是女儿离不开我,我竟是一时也离不得她的。”
袁怡眨了眨眼睛,她是个旧瓶装新酒,让她如此懂事不是难题,让她像一个真正的孩子那样吱哇乱叫的,她做不到啊。
几个人正在聊天,忽然见徒渊拉着黛玉跑进来。
他一见到袁怡就告状。
“姐,我跟你说,你再不敲打敲打我姐夫,他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吴嬷嬷闻言,斥道:“五殿下又混说,我们家爷一向是个稳重的,哪里像您这么淘气呢?”
徒渊不服气的说道:“我说的都是实话,我昨天在岐王叔那里看中了两个舞娘,巴巴的要了来给我姐解闷儿,我姐夫不但不夸我,还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好没道理。”
红袖诧异的问:“那是五爷要来的?做什么用?您要收在房里吗?”
徒渊闻言,一脸嫌弃的说道:“那不知道是多少人享用过的东西,那样腌臜的,我放到房里干什么?”
红袖和吴嬷嬷面面相觑,难道她们弄错了?
徒渊用手比划着说:“她们的那个敲鼓的舞跳的可好看了,我就跟岐王叔要了来给你跟妹妹解闷儿,姐,你要是闷了,就让她们跳舞给你看,你从前不是爱看这个嘛?”
袁怡心里一动,暗道,坏了。
就林琛那个心高气傲的个性,徒渊都嫌弃的人,他怎么会让人家近身?
自己安排这样的人去服侍他,不会把他气哭了吧?
袁怡心下暗自惭愧一秒,难道得给人家找个干净的?
黛玉好奇的问:“一边打鼓一边跳舞吗?我竟是没见过的,真的好看吗?”
徒渊终于找到一个能捧场的人了,他拍着胸脯说道:“千真万确的,跳的可好看了,我这就叫她们收拾收拾,跳给咱们看看。”
黛玉看了嫂子一眼,没有说话。
她昨日已经察觉出嫂子不高兴,好像跟那两个舞姬有关系,虽然她也不知道为什么。
昨日回去想了半夜,也没想明白。
难道是因为哥哥收用了那两个丫头不成?
也不应该啊,通房丫头而已,很常见的玩意儿,凤嫂子那样厉害,琏二哥哥也有屋里人,大嫂子时常羡慕凤嫂子屋里有平儿那样的通房丫头呢,那嫂子为什么不高兴呢?
黛玉怎么也想不通,她一个姑娘,这样的事也不好问出口。
袁怡见徒渊和黛玉都望着她,不由得笑了,她一挥手:“咱们去大花厅,看歌舞去。”
转头又吩咐红袖:“你再去外头传个杂耍班子回来,咱们今儿好好高兴高兴。”
自从离开京城,就是破烂事一堆,难得今天大家都有兴致,好好乐呵一天。
吴嬷嬷也没有反对,郡主如今怀着孩子呢,心情舒畅,有利于养胎。
徒渊高兴的跳起来,太好了,他就喜欢热闹,转身就往外跑。
黛玉在身后喊他:“你又做什么去?”
“我去前头酒楼里传一桌席面过来,咱们吃个新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