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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1982:开局迎娶全民女神 第15章 程潇,甚安勿念

    在经过跟野猪的一场恶战之后,赵长天和王云都已经筋疲力尽。

    本来打算靠在树下,歇歇脚,直接就带着战利品回家的。

    但一歇起来就没完了,一两个小时匆匆过去,当天气转凉些时,已经饥肠辘辘。

    肚子里开始叽里咕噜的叫了起来。

    眼看着两条大黄狗躺在身边打盹儿,赵长天回头看向王云,说道:“咱们俩先填饱肚子再下山。”

    “在这嘎达吃饭啊?”

    王云跟个小家碧玉的小姑娘似的,环抱大腿左顾右盼。

    赵长天哈哈一笑,起身走向远处的土堆,将兜子拎了过来,从里面取出一个巨大的报纸包。

    沿着折叠起来的四边角拆开,上午在王云家里临出发时带出来的大白馒头和苞米面大饼映入眼帘。

    “先别急着吃,一顿现成的烧烤都已经有了,等把香喷喷的野猪肉烤熟了的。”

    赵长天紧握着利斧,走到一棵柳树旁,三下五除二的砍下三根树枝。

    参差不齐的枝条,被他用利斧削得整整齐齐。

    王云仍旧是在一旁打下手。

    赵长天凡事都亲力亲为,两人干起活来谁也不攀谁。

    王云先是用侵刀的刀锋将枝条削尖,然后递给赵长天,赵长天再将手臂一般狭长的枝条斩为几节。

    这样一来,就得到了十几二十根用来串肉的签子了。

    赵长天对待野猪那是相当干脆利落。

    手握侵刀,瞄准野猪的肚子,迅速从上到下用力一划,立马便割下一长条的五花肉。

    蹲在地上将猪五花肉切成拇指般大小的骰子块,一块块棱角分明,都呈方形。

    王云亲手将每一块猪五花肉穿在枝条上,很快,十八、九串的肉串就穿好了。

    接下来就是最重要的环节——起火。

    这起火不必有任何讲究,直接将地上的枯树枝聚成一堆,把一撮枯叶握在手里。

    从火柴盒里取出三、四根火柴,捏在一起。

    “唰”的一划,那一撮枯叶瞬间就被点燃,明亮刺眼的火光刹那间就将地上的枯树枝烧着了。

    由着枯树枝噼里啪啦的着了一会,赵长天和王云齐心协力的将肉串横七竖八的插在火堆旁。

    很快,一阵炽热弥漫开来。

    猪油不断滴落在火焰上,滋啦响声,不绝于耳。

    烤肉的香气随风飘散,赵长天和王云相视一笑,一人拿着一块馒头。

    赶在烤肉已经七八分熟时,一口烤肉一口馒头,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这猪五花肉虽没用调料腌制过,孜然、花椒粉什么的压根没有,但那香喷喷的油脂实在胜过千百种调味料。

    还不到十分钟,两人就将干粮和烤肉吃了个一干二净。

    拧开壶嘴,咕咚咕咚灌了几大口开水下肚。

    这时已近黄昏,夕阳如血,晚霞满天。

    吃饱喝足之后的两人体力逐渐恢复,争取时间,将地上的野猪一分为二,热火朝天的卸肉。

    两人从前虽然从没有真正打过猎,但俗话说得好,没有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

    清楚记得,林场里的姚六叔那群猎手每次在打到野猪的时候,都会先将野猪皮从头到脚的扒下来。

    一人按着猪头,一人按着猪腿,照葫芦画瓢一样的,将野猪皮扒得一干二净。

    然后依次将猪肉、猪蹄、猪腿全部割下。

    肋骨、脊骨、大小里脊规规整整的一刀刀卸下来。

    “滚!”

    赵长天猫着腰站在地上,用力一脚将野猪的骨头踢飞。

    将卸好了的猪肉分成两份,分别装在两只大麻袋里。

    装好之后,赵长天拍了拍左手边的那只麻袋,说道:“回家之后,你就说这是隔壁林场的猎手因为急事落下的,被咱们俩钻了空子,偷摸的带了回来。”

    王云嘿嘿一笑,开始尝试着将一大麻袋的猪肉抗上肩。

    说实在的,一下子带回家这么多猪肉,谁看见了不得吓一跳啊。

    爹妈们的第一反应肯定是抓着鞋底子往两人屁股上抽。

    用了这个借口,虽然仍旧免不了一通数落和责备,但好在性质不一样了。

    赵长天一吹口哨,两条大黄狗顿时被唤醒,爬起来跟着一起下山。

    上山溜达和上山打猎,那是天与地的区别。

    两人各自肩上扛着将近一百二三十斤的猪肉,沿路一口气扶摇直下。

    脚步虽快,但山路实在过于难走。

    一路走到天黑,刚到半山腰。

    摸黑走夜路,难度瞬间增加了很多倍,停停歇歇,将近晚上九点才终于成功下山回家。

    这个时间,龙潭林场家家户户几乎都已熄灯,好在王云家距离深山很近。

    两人费尽千辛万苦将两大麻袋猪肉扛回了家,将大黄狗栓好,轻手轻脚的开门溜进屋里。

    王青山夫妇都在里屋呼呼大睡,两人舀了水,冲了个简易的澡之后,急忙上炕休息了。

    赵长天这一觉睡得很不踏实,也不知道是白天累着了,还是在王云家里住不习惯,翻来覆去的总是做梦。

    每个梦还都很短,似乎支离破碎的。

    常睡常醒,乱七八糟。

    但这些梦境都有一个共同的女主人公,那就是从龙潭林场回到鞍山已有三天了的程潇。

    区区三天,其实并不长。

    再加上这几天里赵长天一直忙着码字赶稿,将那部盗墓小说《摸金笔记》,从脑海中一个字一个字的誊出来。

    就好像自己骑着摩托车带程潇兜风,是昨天发生的事一样。

    接下来的两天,赵长天享受着香喷喷的野猪肉,每天仍旧是两点一线,每天早晨去林场大楼报道,回家码字。

    第三天一大清早,赵长天洗漱完,正往脸上抹蛤喇油。

    院门外突然传来林场邮递员的声音:“赵长天!你有一封信。”

    “咦?杂志社不会这么快就给我回信了吧?”

    赵长天满脸狐疑的从屋子里走了出去。

    伸手接信时还寻思,按理说从鞍山寄信到北京上海,不该这么快啊。

    拿过来一瞧寄信地址,小声念了出来:“鞍山市话剧团。”

    邮递员拍了拍鼓囊的邮差包,骑着二八大杠往下一户人家行去。

    这封信,是远在鞍山的程潇给赵长天寄过来的。

    撕开信封,将洁白如雪的信纸从里面掏出,连带着一张显然是刚洗出来的照片掉在手心里。

    清新的显影液味道随风飘进赵长天的鼻子里,明媚朝阳照在上面。

    照片里的程潇笑意嫣然,身着一件红色高领毛衣,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披在肩头。

    粉嫩的嘴唇微微扬起,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面颊上,一边一个小酒窝。

    那可真像是天仙下凡,楚楚动人,不食人间烟火似的。

    赵长天站在院门口,会心一笑,将对折起来的雪白信纸展开,细细看去。

    好好看看程潇都给自己写了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