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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影视:万人迷她是个无敌乐子人 第91章 少年歌行前传91

    “师祖母!祖师娘!老太君!姑奶奶!快想个办法吧!”姬虎变一咬牙,狠心躺下来,摊成个大字。

    他耍赖,脸上写满了‘你不想办法,今天我就躺在这里不动了’。

    朱水云没忍住,蹲下来,伸手揪了一下姬虎变脸颊两侧的‘蟑螂须子’。

    “!”姬虎变脸上的表情僵住了。

    “其实你换一身灰色的衣服就好了。”朱水云托腮,蹲在他旁边,“不用总是护着你的白色长衫,会轻松很多。”

    大概是觉得做老婆婆没什么新鲜感了,她又将年龄改成了十岁,一个蹦蹦跳跳、毫不起眼的小丫头片子。

    她喜欢用年长的外表来对待那些桃花,看他们面色扭曲的样子,但当辈分高的时候,当然是要做个小丫头,更有乐子看啊。

    上面是黑色的吊带和罩衫,下面是舒适黑色的阔腿裤,蹲下去的时候,裤腿上滑,露出一截脚腕。

    黑色布料,衬得肌肤更是莹白如羊脂玉。

    姬虎变目光不知不觉就歪了。

    他似乎想做绣娘了,目光追随着裤角上栩栩如生的苍鹰……

    “你在听么?”朱水云皱眉,给了他一个爆栗,脆响,是颗好头。

    “在听在听!”姬虎变捂着额头,连连点头,也不知道在心虚什么。

    他回忆一下:“白衣?换掉?”

    平时他有闲心,可以用内力护住衣服,全身一尘不染,然而此刻天天都有毫不通武功的人在他面前凑,家长里短琐事一大堆,他焦头烂额,若再分一份注意力在衣服上,想想就心累。

    但——

    累可以减少工作啊!换一身更适合的衣服?

    “这可不行!”

    “师祖说了白衣服最潇洒!我师父也叫苏白衣,让我一定要穿白衣!打死也不能换的!只有穿白衣才是最英俊的天下第一侠客!”他将头摇得像是拨浪鼓。

    他顿了顿,笑了,露出来一颗小小虎牙:“就如同……朱大王,你明明穿黑色最好看,为什么总是穿红衣呢?”

    “……我穿黑衣服好看?”朱水云挑眉。

    “当然,黑色最衬你的气质。”姬虎变的目光落到那截莹白上。

    当朱水云一袭红衣的时候,那份艳丽热情可以驱散一切,也让人忽视了,那萦绕在眉间眼底的淡淡戾气。

    “想要知道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看她的眼睛就好了……”姬虎变低声喃喃道,他抬头,那双漆黑晦涩的眸子直直撞进他的心底。

    当她站在你面前的时候,你绞尽脑汁,思索这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落日黄昏,如血的残阳落在黑树林中,两旁的枝丫栖息着归鸟。

    她不像是食腐的乌鸦,也不像灵动的夜莺,更不是凶猛的雪鸮。

    她不是属于晚暮森林的任何一种生灵。

    因为,她就是晚暮本身,就是森林本身,代表着不容拒绝的黑色,代表着霸道、神秘和危险,但同样也代表,离经叛道者最为心安的家园。

    让人恐惧,却又是诸多生命之源的栖息地;无与强大,却又能包容一切弱小不堪。当晚暮到来,无论什么颜色都会被吞噬,黑色会将他们染成自己的色彩。

    姬虎变的手指微微收紧,轻笑着,说些让人听不懂的话:“太阳太过灼热,还是黑夜里的烛火更适合我。”

    却见那黑夜里的烛火,笑眯眯地把脸凑过来,轻柔地问道:“摸够了么?”

    姬虎变一愣,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伸手,握住那截脚踝,触手微冷,皮肉莹润,肤若凝脂。

    他的大拇指似乎有自己的想法,硬是顶着死亡凝视,轻轻摩挲一下那片柔软。

    杜鹃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他的脑海里划过这句话。

    姬虎变全身一个激灵,鲤鱼打挺跳起来:“没、当然当然!”

    他可没忘前几天螺旋升天,被人打飞的样子。

    黑夜烛火可以带来光明,可以驱散寒冷,但凑太近,会烫出来燎泡啊!

    “大王!我休息好了!我现在就去把新进城的一万名饥民安排了。”他跑得飞快,也不闹累了,也不觉得脏苦了。

    朱水云抓了一把瓜子,坐在藤椅里,翘着二郎腿,明明是一副小丫头的样子,却摆出来了老干部的闲散。

    她半垂着眼,老气横秋地开口:“果然是只小兔崽子。”

    “我的壮劳力什么时候能上门呢?”她摘下来手腕上三枚铜钱,一丢,一接,大吉,喜事上门。

    本来坐起身的朱水云又慢悠悠躺回去了。

    ……

    大概是某人终于听见了姬虎变的心声,去挖角人才、接家人过来的黄春生终于姗姗来迟。

    他带着,一沓子的壮劳力!

    一行人奇形怪状,看着就不好惹。黄春生指着他们,一一介绍道。

    “这位是唐门弃徒,燕小唐,治病疗伤的好手。”

    “这位是我之前提过的肖生,什么都会一点,最爱看书。”

    “这位是前任月牙组织的杀手,铃染,虽然是个年轻漂亮姑娘,但武艺很厉害。”

    “这位是张阿斗,逢赌必输,散尽家财,似乎没什么擅长。”

    “这位是顾晔,擅长射箭,胆子有点小,为人很谦逊。”

    “他们几人,现在全都加入了恶魔城,还搞了一个什么七恶九恶的称号,自称大恶人。”

    这几人听到乱七八糟的介绍,脸色都不是很好看。

    然后,黄春生指着最后那位,脸上有疤的大汉,笑道:“这位是,嘿嘿,热情地将他们送给我的现任恶魔城城主,莫问兄弟。”

    本来就是古铜肤色的恶魔城城主莫问,更是面色黑如锅底:“我没有将他们送给你!”

    “哦,那就是,热情地带着他们投奔我们王君。”黄春生从善如流地改口。

    莫问推开黄春生,直接看向朱水云。

    “你就是朱十八无?”他前一句话声音挺大,后一句话自动变成小声嘀咕,“怎么像个不足十岁的黄毛丫头?”

    “算了,试试就知道是不是坑蒙拐骗的了。”

    “嗯?”朱水云挑眉,抬眼望过去。

    对面的男子长相狂野,一身劲服,腰间挂着一把大刀,最惹眼的是他脸上的那道伤疤,几乎占据了整个脸庞,可想而知当时那一刀多么凶险。

    见到朱水云看过来,他的态度立刻变了一百八十度,堪称热情恭敬:“在下恶魔城莫问,我是来看咳,我是来拜访快活王的。”

    “还有……算了,忘了肖生那小子下面的稿子写的是什么,不装了。”

    莫问眼底带着狂热,直接拔刀而起,刀尖指着朱水云,豪气十足地大喝一声:“我来挑战你!和我比试一场吧!朱十八无!”

    一直挂着的强挤出来的文雅礼貌破碎,露出猖狂肆意妄为的内里。

    “听闻你是儒圣道君、上林天宫各位宫主承认的天下第一!”男子的语气越说越激动,“三十几年前的那场大战,我也在现场!”

    “那时候我还是一个毫无名气的年轻小子……”他陷入了激动地回忆中,讲述着那场惊心动魄的战役。

    “域外仙人来袭,形势危急,哪怕是当时的天下第一上林天宫的苏寒宫主,都没有办法对抗那个仙人!”

    他滔滔不绝描述当时的场面。

    “其余江湖门派更是如同土鸡瓦狗。”

    “但是当时,有一人,一袭红衣,从天而降,一剑荡平蓬莱山!拯救了这天下!”

    “她的手腕上就有那一串黄金钱币,”莫问指了指朱水云的手腕,道,“自称来自快活城。”

    莫问激动不已,似乎变成了一个话痨,连刀都卸下来放在了肩头,连说带比划,好像茶馆里的说书先生。

    怎么说呢,听别人嘴里自己的彩虹屁,挺尬的,而且周围还有那么多不是很熟的,对方的下属。

    朱水云撑着脸颊,懒洋洋地瞥了一眼在看好戏的姬虎变。

    朱水云敷衍地摊开手,摆了摆,打断莫问的说书模式:“你看,我一袭黑衣,年龄不大,怎么看都不像是你口中的那个,拯救了天下的人啊。”

    “你认错人啦。”

    却见对方愣了愣,很快一笑:“你这样说,我反而感觉你是真的那个从天而降的天下第一了!”

    “更何况,我有更好的办法来证明。”莫问一笑,脸上的刀疤微微扭曲,显得更加面目狰狞。

    他大喝一声,挥刀横劈:“试一试就知道是不是那位天下第一了!”

    一阵风刮过,莫问只觉得眼前一花,鼻尖是香甜的味道,然后没有然后了。

    朱水云弹了弹自己的浅粉色指甲,慢条斯理地开口:“年轻人就是好,倒头就睡。”

    四十多岁的年轻人,恶魔城城主莫问给了默认好评。

    而站在对面的那群恶魔城的人,面色惨白。

    其中一名最年轻的男子更是握住了剑柄,上前一步,将倒在地上的莫问挡在身后。

    “叶火,退下。”一身书生打扮的男子连忙拉住对方,他胆战心惊地看了一眼坐着不动的朱水云,又看了一眼肿成猪头,在地上睡得正香的莫问,只觉得牙疼。

    来之前叮嘱的那些话,写下来的小抄,这个笨蛋全都忘了。

    罢了罢了,谁让自己欠这个蠢家伙一命呢。

    他连连摇头,拱手道:“在下肖生,见过朱大人。”

    正儿八经的行礼问好后,他立刻换了一副语气和态度:“哎呀!对不住啊,朱大人!我们城主练刀练傻了,脑子有点问题。”

    他点了点自己的脑壳,苦笑着说道:“请您千万不要和他一般见识”

    “怎么?赔罪总是要拿出来些诚意吧?你连同你身后的那些恶魔城的人都留下来?给我打工?”朱水云似笑非笑地开口。

    肖生琢磨一下,觉得不行:“不如我将恶魔城送给您,算作赔罪?”

    城主对他有恩,但这恩情还没到让他愿意卖身还债救他的地步,反正恶魔城是莫家世袭的领地,卖了这块地,换他们家独苗一条命,合算。

    他的脸上写满了,崽卖爷田不心疼。

    然而朱水云觉得不合算:“立在荒郊野岭的一座孤城,我要它做什么。”

    又不产粮食又没有土特产,那块地方只适合搭建军营,恶魔城也的确是一座军城。

    按理来说裂土分疆,朱水云应该对这里很感兴趣。但在她的规划里,恶魔城上下左右早晚都是北离的,这军城不在边界,深入腹地,毫无用处。

    “这,那请您尽管吩咐。”肖生无奈拱手。打定主意死道友不死贫道,冤有主债有头,最好都去问莫问要。

    朱水云竖起来三根手指,开口道:“三个条件。”

    “一,你还有剩下的几个读书识字的,留下来帮我快活城收治难民,为期三年。”

    “二,帮我找一个叫做董礼的书生,文才学识不错,将他请过来。”

    “最后一个,从这里往南走,去西蜀和大秦的交界处,那里有一位总兵,叫做萧毅。”朱水云勾起嘴角。

    “我要你们城主派人,打败他和他的老友谢之则,将他们绑过来。”

    “顺便一提,他本事不错,我建议你们城主亲自出手。”

    朱水云觉得萧毅在那里太安逸了,需要来点人让他热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