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书看 > 末世重生,开局暴打老奶奶 > 第4章 我是废物,只想躺平

末世重生,开局暴打老奶奶 第4章 我是废物,只想躺平

    临晴山庄,原本是一个小区,专属于有钱人的小区。

    这里的任何一套房,价格都在5000万往上。

    当然这里的房子,也不是普通的房子,全都是新中式的别墅,自带园林假山地下密室。

    旧时代这是有钱人,都难以入住的地方。

    末世发生的时候,多少幸存者,不顾危险,一路赶到这里,就是想在临死前,能在这里生活一段时间。

    临晴山庄除了奢华之外,最大的特点,就是这里十分安全。

    整个小区比周围的地势要高很多,这样不仅能防止被人偷窥,偷拍,还十分安全。

    住这里的人,基本都是商界大佬,演艺圈顶流,千万粉丝大网红,他们最讨厌的就是被偷拍。

    “陆先生,前面就是临晴山庄了,我只能到这里,剩下的路,需要你自行走上去。”

    刘易司停下车,恭敬地说道。

    “行。”陆昂把答应给的钱,给了刘易司后,他就屁颠屁颠地离开,一个劲地对陆昂说着谢谢。

    雷磊看了一眼临晴山庄,眼神出现过炙热,随后又很快又黯淡下来。

    在旧时代,他还兴致勃勃地想着,有一天他能赚好多好多的钱,然后在这里买一套房子,带着自己的爸妈老婆过来享福。

    没想到,等末世真正来临后,他以为从此以后,命运就会公平,自己就能和那些有钱有权的人,处在同一起点,然后远远地超越他们。

    可是真的到了末世之后,他才发现,并不是这样的。

    面对这样的灾难,他除了比死去的有钱人,运气更好之外,而与其他的有钱人比起来,他完全就是奴隶一般的存在。

    有钱人的小区,人少房子大,安保好,屋子还十分结实。

    有钱人,多半是居安思危的,所以家里囤积的食物也很多。

    各种节日,生日,他们都能收到好多礼物。

    所以末世到来后,他们躲在自己坚固的别墅中,只要清空极少的丧尸,就能很好地活下去。

    而穷人,一间60平米的房子,能住七八口人。

    一栋占地不到一千平的大楼,能住下几百人上千人。

    大一点的小区,里面甚至有几万人。

    家里的食物,更是少得可怜,三天都熬不下去。

    在这样的对比下,到了末世,穷人和富人的差距,直接被放大几十上百倍。

    末世与旧时代的对比,最可怕的,并不是资源的匮乏,法律的缺失。

    真正可怕的是,许多人,失去了梦想,失去了野心,失去了人的骄傲。

    大多数人,对于自己能活着,就十分满足。

    吃蟑螂臭虫活着也行,吃野草树根活着也行。

    像奴隶一样被驱使也行,像烂泥趴在臭水沟里也行。

    “陆先生,这里我就不去了,这也不是我能去的地方。”雷磊退了三步,眼神黯淡下去。

    “你不想看你的女神了吗?”陆昂问道。

    “我……”雷磊嗫嚅着,“我只是不想去自取其辱。在这末世,我连生存都如此艰难,又有什么资格去见她。”

    陆昂看着雷磊,忽然问道:“你是不是认识她?”

    “实不相瞒,她是我的大学同学。”雷磊深吸一口气。

    “你暗恋她吗?”陆昂继续追问道。

    “我想,很难有男人不喜欢她?”雷磊目光都变得温柔起来。

    “那她现在在这里当小姐,你不想拯救她吗?”

    “拯救她,我怎么拯救她。她在这里吃香喝辣,住着高档舒适安全的房子,如果跟着我,只能住狭小逼仄的房子,吃过期的食物,喝河里的生水。”

    “连洗个热水澡都做不到,每天还要担心别人闯进来,更是要为了一点点食物,冲出去冒险。”

    雷磊绝望地说道。

    “看起来,确实挺悲催的,不过你想不想改变自己的命运呢?”陆昂问道。

    “改变,陆先生以为生活是小说吗?”

    “当然,这本来就是小说里描写的世界,只要你有勇气,就有机会出人头地。”

    “我没有勇气。”

    “那你只能看着我,一会上了你的女神。”陆昂盯着雷磊的眼睛看。

    雷磊眼神中,出现了愤怒,只是愤怒很短暂,如同流星一样,一闪即逝。

    “那就祝你玩得愉快。”雷磊低着头,难过地说道。

    “我还以为临安城的骄傲,是源于你们自己内心的强大,结果你们的骄傲,是来自于管理者的跋扈,统治者的鞭子。”

    “陆先生教训得是,可这多少年来,素来就是如此。鲁迅先生就曾经说过,我们向来自大,只可惜没有个人的自大,都是合群的爱国之大。”

    陆昂的鞭子已经抽得很响了,可雷磊拿出圣人的话语,当做盾牌挡了回去。

    他不觉得自己是错的,人在末世,只有躺平,才是最快乐的。

    欲望和梦想,只会害死自己的。

    “我真该死,都这个时候了,竟然还生出着拯救他人的想法来。”

    陆昂狠狠地鄙视了自己一番,随后从口袋里拿出一颗蓝色晶核,丢给雷磊。

    这样的人,救好了,也是流口水的。

    他不喜欢孬种。

    “谢谢陆先生。”见到晶核的雷磊,身子伏到地上,差点就跪了下去。

    他抓起晶核,藏在胸口里,脸上笑开了花。

    有了这颗蓝色晶核,他就可以轻松地躺平一整年。

    陆昂回头看了一眼雷磊,摇了摇头,满脸失望。

    雷磊没有看懂陆昂的失望,也不知道,在他身后的草丛中,藏着两个人。

    等陆昂离开后,那两人冲了上来,捂住雷磊的嘴巴,随后一刀刺入他的太阳穴。

    刚染上他体温的蓝色晶核,已经被人拿走。

    就连他脑袋里,那颗粉色的晶核,也被人拿走。

    他的尸体被他们拖走,一直拖到下水道中,那里聚集着一群衣衫褴褛的人。

    他们见到被拖进来的尸体,嘴里发出咯咯咯的笑声来。

    “这位先生,请您留步。”陆昂刚走上山,就被五人拦住。

    这五人穿着干净整洁的西服,甚至手上还戴着白色的手套。

    他们的胸膛鼓鼓的,不是硕大的肌肉,就是防弹衣。

    他们的腰间也是鼓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