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孽,村里最俊的懒汉娶了个癫婆 第247章 鹦鹉闹家鸟
乔家的队伍没有乔装打扮,直接张扬的出了徐州城,一路朝着水城而去。
水城距离徐州城只有五百里远。
乔家的队伍日行两百里,不到三天便抵达水城。
叶棠和萧景玹一直跟随在后。
进城之后,乔家的队伍还未停下,他们一直走,竟从另一道城门出了城。
叶棠二人不由得疑惑,不是说乔家的第三个大金库在水城吗?
出城不到四十里,天色昏暗下来,夕阳落山的美景,照亮了叶棠二人的脸。
他们看到乔家队伍离开官道,进入了一处小道。
这条小道刚好可以容纳一辆马车通行。
驶入小道不到一刻钟,山林两边忽然跑出来一群山贼。
这些山贼二话不说,就将乔家队伍给抢了,把人都给绑了。
“放开我们,我们是乔家的人,尔等好大的胆子!”
乔三爷不停叫嚣,被山贼头头打了一巴掌。
“管你是乔家还是黄家,落在老子手里,就是老子的奴隶,想要活命,就拿银子来换!”
乔家人全部被山贼抓进了山林里。
等人马都被山贼清理干净了,叶棠和萧景玹才从黑暗中走出来。
他们二人看了眼山贼离开的地方,那山林之中,树木葱葱,越往里面,树木越是密集,没一会儿的功夫,他们二人就听不到什么动静了。
“水城附近的山贼竟如此张狂?”叶棠柳眉微蹙:“相公,有古怪。”
抢了东西,还把人抓走了,这些山贼的行为特蠢。
萧景玹打了个哈欠:“好困,一群假山贼而已,跟进去吗?”
叶棠看了他一眼:“我也觉得是假山贼,乔三爷在演戏给我们看,进不进去呢?这大晚上的,山林可能有猛兽,咱们贸然进去,容易遭埋伏。”
“那我们就先留在外面静观其变。”
萧景玹说着,就去找个空地,叶棠从空间里拿出帐篷,二人合力搭好帐篷,躺了进去。
山林深处,山贼们绑着乔三爷一行人继续深入,也不知过了多久,那山贼头头回头对乔三爷道:“三爷,没有人跟踪。”
“确定了吗?”
“小的在附近安排了人手,若真有人跟踪你们,他们一早就能发现。”
乔三爷这才放了心。
郭家金库被盗,让他不得不谨慎。
这个金库再被盗,乔家就真的完了。
山贼头头又道:“三爷,邵大人在等您。”
乔三爷诧异:“邵大人不是已经被人抓了吗?”
郭家金库被盗那天,邵桓被盗贼抓走,至今下落不明,不知生死,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假的吧!
山贼头头信誓旦旦道:“的确是邵大人,小的见过大人,不会认错的。”
乔三爷有些懵,他将信将疑的跟着山贼头头进入破旧的山寨里,来到一处房间中,看到了那个令他意想不到的身影。
叶棠和萧景玹在帐篷里睡得正香,忽然听到砰的一声,有什么东西落到了帐篷顶上。
“饿死了!饿死了!”那东西还发出了惨叫声。
叶棠二人瞬间清醒,钻出帐篷,警惕的看向顶部。
躺在帐篷顶部上的东西扑腾了下翅膀。
“飞不动了!”
叶棠拿出火折子照亮:“鸟?”
萧景玹眯着俊眸:“有点眼熟。”
他的声音一出,帐篷顶上的五彩鸟儿瞬间就抬起头来,转过身与他四目相对。
“大懒虫!大懒虫!”鸟儿怪叫起来。
语气还很激动的样子。
听到这个熟悉的调调,萧景玹瞬间黑了脸。
伸手抓住鸟儿的脖子,将它提了下来。
“闹家鸟?”
“呃呃呃,掐死鸟了,救命,救命!!!”鸟儿只觉得呼吸困难。
萧景玹放开它。
五彩鸟儿软巴巴的落到地上。
“救命!救命!饿死了!饿死了!”鸟儿虚弱的叫着。
叶棠古怪的看了萧景玹一眼:“你认识这只五彩金刚鹦鹉?”
萧景玹点头:“五哥不是和你说过吗,我曾经养过一只鹦鹉,就是这只。”
叶棠:\"......???!!!\"
这里距离清泉村可是很远很远很远的啊!
一只鹦鹉居然能飞这么远吗?
萧景玹捡起半死不活的鹦鹉:“闹家鸟很聪明,是一只很好的探子,探听消息的能力比人强多了,所以我把它送进了百晓楼充当包打听。”
“一开始它办事挺靠谱的,可有一次它被一只母鹦鹉迷住,然后离家出走了!”
之后,便一直下落不明。
“饿死了!”闹家鸟还在喊饿。
叶棠自空间里拿出一盘小米,递到了鹦鹉的嘴边:“吃吧!”
金刚鹦鹉有气无力的看了她一眼:“美人!”
叶棠噗嗤一笑:“嘴还挺甜的。”
吃饱喝足后金刚鹦鹉恢复了力气,扑腾着翅膀就要飞走。
萧景玹一把将它从半空中逮了下来。
“你跑什么跑?”
“救命啊!”鹦鹉怪叫。
“再叫我扭断你的脖子。”
鹦鹉顿时不叫了。
萧景玹目光危险的看着它:“你不是跟你的媳妇私奔了吗?怎么会在这里?”
金刚鹦鹉愤怒的瞪着他:“大懒虫!”
萧景玹冷冷一笑:“果然是离开我太久了,连我的话都听不懂了。”
萧景玹让叶棠把千字文拿出来。
叶棠拿出千字文,一脸疑惑:“拿这个做什么?”
“让它指字。”
作为百晓楼的消息通,闹家鸟是很有本事的。
萧景玹点亮油灯,在油灯下打开书,对鹦鹉道:“来,告诉我你离开百晓楼以后的遭遇。”
金刚鹦鹉不动。
萧景玹抬起了拳头,
鹦鹉立刻老老实实飞过来,用嘴巴在书本上指字。
它一个字一个字的指,所指的字合起来便是。
“我与媳妇儿私奔,浪迹天涯,被山贼抓住,当宠物圈养起来......”
它和媳妇有很多蛋,那些蛋都被山贼弄死了。
它和媳妇成了山贼头头的宠物,这次它会跑出来,是因为媳妇生病了,它是来找药的。
是的,闹家鸟识得药材,虽然认识的药材不多,但确实认识,是为数不多的聪明鸟。
看到鹦鹉以自己独特的本事指出那些字,将自己的意思表达的淋漓尽致,叶棠目瞪口呆,为之震撼。
难怪萧景玹会把它送到百晓楼。
难怪区区一只鸟,能够成为百晓楼的消息通。
这本事可真是牛啊!
“救媳妇!”金刚鹦鹉表达完,就用嘴咬住萧景玹的袖子:“救媳妇!”
虽然离开萧景玹身边已经很久了,但是它始终都记得自己的主人是医毒高手!
水城距离徐州城只有五百里远。
乔家的队伍日行两百里,不到三天便抵达水城。
叶棠和萧景玹一直跟随在后。
进城之后,乔家的队伍还未停下,他们一直走,竟从另一道城门出了城。
叶棠二人不由得疑惑,不是说乔家的第三个大金库在水城吗?
出城不到四十里,天色昏暗下来,夕阳落山的美景,照亮了叶棠二人的脸。
他们看到乔家队伍离开官道,进入了一处小道。
这条小道刚好可以容纳一辆马车通行。
驶入小道不到一刻钟,山林两边忽然跑出来一群山贼。
这些山贼二话不说,就将乔家队伍给抢了,把人都给绑了。
“放开我们,我们是乔家的人,尔等好大的胆子!”
乔三爷不停叫嚣,被山贼头头打了一巴掌。
“管你是乔家还是黄家,落在老子手里,就是老子的奴隶,想要活命,就拿银子来换!”
乔家人全部被山贼抓进了山林里。
等人马都被山贼清理干净了,叶棠和萧景玹才从黑暗中走出来。
他们二人看了眼山贼离开的地方,那山林之中,树木葱葱,越往里面,树木越是密集,没一会儿的功夫,他们二人就听不到什么动静了。
“水城附近的山贼竟如此张狂?”叶棠柳眉微蹙:“相公,有古怪。”
抢了东西,还把人抓走了,这些山贼的行为特蠢。
萧景玹打了个哈欠:“好困,一群假山贼而已,跟进去吗?”
叶棠看了他一眼:“我也觉得是假山贼,乔三爷在演戏给我们看,进不进去呢?这大晚上的,山林可能有猛兽,咱们贸然进去,容易遭埋伏。”
“那我们就先留在外面静观其变。”
萧景玹说着,就去找个空地,叶棠从空间里拿出帐篷,二人合力搭好帐篷,躺了进去。
山林深处,山贼们绑着乔三爷一行人继续深入,也不知过了多久,那山贼头头回头对乔三爷道:“三爷,没有人跟踪。”
“确定了吗?”
“小的在附近安排了人手,若真有人跟踪你们,他们一早就能发现。”
乔三爷这才放了心。
郭家金库被盗,让他不得不谨慎。
这个金库再被盗,乔家就真的完了。
山贼头头又道:“三爷,邵大人在等您。”
乔三爷诧异:“邵大人不是已经被人抓了吗?”
郭家金库被盗那天,邵桓被盗贼抓走,至今下落不明,不知生死,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假的吧!
山贼头头信誓旦旦道:“的确是邵大人,小的见过大人,不会认错的。”
乔三爷有些懵,他将信将疑的跟着山贼头头进入破旧的山寨里,来到一处房间中,看到了那个令他意想不到的身影。
叶棠和萧景玹在帐篷里睡得正香,忽然听到砰的一声,有什么东西落到了帐篷顶上。
“饿死了!饿死了!”那东西还发出了惨叫声。
叶棠二人瞬间清醒,钻出帐篷,警惕的看向顶部。
躺在帐篷顶部上的东西扑腾了下翅膀。
“飞不动了!”
叶棠拿出火折子照亮:“鸟?”
萧景玹眯着俊眸:“有点眼熟。”
他的声音一出,帐篷顶上的五彩鸟儿瞬间就抬起头来,转过身与他四目相对。
“大懒虫!大懒虫!”鸟儿怪叫起来。
语气还很激动的样子。
听到这个熟悉的调调,萧景玹瞬间黑了脸。
伸手抓住鸟儿的脖子,将它提了下来。
“闹家鸟?”
“呃呃呃,掐死鸟了,救命,救命!!!”鸟儿只觉得呼吸困难。
萧景玹放开它。
五彩鸟儿软巴巴的落到地上。
“救命!救命!饿死了!饿死了!”鸟儿虚弱的叫着。
叶棠古怪的看了萧景玹一眼:“你认识这只五彩金刚鹦鹉?”
萧景玹点头:“五哥不是和你说过吗,我曾经养过一只鹦鹉,就是这只。”
叶棠:\"......???!!!\"
这里距离清泉村可是很远很远很远的啊!
一只鹦鹉居然能飞这么远吗?
萧景玹捡起半死不活的鹦鹉:“闹家鸟很聪明,是一只很好的探子,探听消息的能力比人强多了,所以我把它送进了百晓楼充当包打听。”
“一开始它办事挺靠谱的,可有一次它被一只母鹦鹉迷住,然后离家出走了!”
之后,便一直下落不明。
“饿死了!”闹家鸟还在喊饿。
叶棠自空间里拿出一盘小米,递到了鹦鹉的嘴边:“吃吧!”
金刚鹦鹉有气无力的看了她一眼:“美人!”
叶棠噗嗤一笑:“嘴还挺甜的。”
吃饱喝足后金刚鹦鹉恢复了力气,扑腾着翅膀就要飞走。
萧景玹一把将它从半空中逮了下来。
“你跑什么跑?”
“救命啊!”鹦鹉怪叫。
“再叫我扭断你的脖子。”
鹦鹉顿时不叫了。
萧景玹目光危险的看着它:“你不是跟你的媳妇私奔了吗?怎么会在这里?”
金刚鹦鹉愤怒的瞪着他:“大懒虫!”
萧景玹冷冷一笑:“果然是离开我太久了,连我的话都听不懂了。”
萧景玹让叶棠把千字文拿出来。
叶棠拿出千字文,一脸疑惑:“拿这个做什么?”
“让它指字。”
作为百晓楼的消息通,闹家鸟是很有本事的。
萧景玹点亮油灯,在油灯下打开书,对鹦鹉道:“来,告诉我你离开百晓楼以后的遭遇。”
金刚鹦鹉不动。
萧景玹抬起了拳头,
鹦鹉立刻老老实实飞过来,用嘴巴在书本上指字。
它一个字一个字的指,所指的字合起来便是。
“我与媳妇儿私奔,浪迹天涯,被山贼抓住,当宠物圈养起来......”
它和媳妇有很多蛋,那些蛋都被山贼弄死了。
它和媳妇成了山贼头头的宠物,这次它会跑出来,是因为媳妇生病了,它是来找药的。
是的,闹家鸟识得药材,虽然认识的药材不多,但确实认识,是为数不多的聪明鸟。
看到鹦鹉以自己独特的本事指出那些字,将自己的意思表达的淋漓尽致,叶棠目瞪口呆,为之震撼。
难怪萧景玹会把它送到百晓楼。
难怪区区一只鸟,能够成为百晓楼的消息通。
这本事可真是牛啊!
“救媳妇!”金刚鹦鹉表达完,就用嘴咬住萧景玹的袖子:“救媳妇!”
虽然离开萧景玹身边已经很久了,但是它始终都记得自己的主人是医毒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