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派:走地仙盗墓笔记 第472章 变脸与袭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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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弟放心,这些杂碎,我老郑来收拾。”
老郑心里一直窝着一股邪火,此时再也压抑不住了,但这是在飞机上,他只能再忍一忍。
我反而不那么担心了,只要不是跟踪我的,我就无事一身轻。
球球听了也放松了心神,靠在椅子上,呼呼睡着了。
昨夜,我们没有回别墅,而是住在了四合院,用老郑的话说,我事情太多,万一回去,他们再想找到我可就困难了。
所以,老郑一直陪着我和球球喝酒吃肉,深夜才睡,天不亮还要起来赶飞机。
这一觉,我睡得不是很好,总是做梦,一会在海里游泳,一会在攀爬高山,一会又进入了一个阴森的古墓中,甚至还梦到了强子和刚子。
殊不知,此时的强子和刚子,在劳务市场,被耗子张选中之后,先是好酒好肉大吃二喝,然后去唱歌玩小鸟,如此嗨皮了三天三夜,到第四天早上,他们出发了,目标秦岭。
下飞机时候,我正处在一团蓝色火焰的包围中,火焰不热反而很冰凉,比冰块还冰,我冻得浑身发抖。
“哥,到了。”
球球比我早醒一会,他一开始不想打扰我睡觉,但见我神色不对,便拍了拍我的肩膀。
啊的一声醒来之后,飞机还没有着陆,不过,下方一片大海却是尽收眼中,大海的一端是丛林般的高楼大厦,想必那里就是港片当中的——香港。
这个地方,是所有钟情于港片的人,梦中向往的地方,尤其是那些热血青年,都想当古惑仔,拎着刀,当街厮杀,然后晚上泡吧,玩小鸟,吹牛皮。
但是,我想说,八十年代的香港,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好,这里也有很多农村,也有很多破破烂烂的地方。
空气中弥漫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晦涩,晦暗,海腥,逼仄,潮湿,喧嚣,浮躁之气,街道并不是很宽敞,而且道路也不平坦,到处都是小坑小洼。
下飞机的时候,天气阴沉,并未下雨,给人一种压抑之感。
尽管风很大,但就是感觉浑身透不过气来。
这是我第一次到香港的感觉,跟二十年多后截然相反。
没有等来青姐接机,我有点意外,按说青姐不是那种喜欢失约的人,尤其我还是她古玩店的大股东。
一辆米色加长林肯静静等在机场大厅门口,我和球球没有行李,连个包都没有,老郑倒是提了一个黑色皮包,俞欢欢梳着马尾辫,一身休闲装,背着旅行包。
我们还没有出来,加长林肯的司机,穿着一身灰色西服,靠在车门位置,戴着黑眼镜,悠闲自得的抽着雪茄。
一个司机小弟,不仅衣着得体,还抽上了雪茄,这不是大哥才有的待遇吗?
通过这个小司机,我对俞氏集团的印象,一下跌入谷底。
一个家族,一个大型跨国集团,若不分出个三六几等,那岂不是要乱套了?
经理就是经理,主管就是主管,小弟就是小弟,都得该有个属于自己身份的样子。
我不是等级头脑,而是觉得,一个公司,就该有个公司样子。
果然,这小司机直接忽视了我和球球以及老郑,关注点始终放在俞欢欢身上。
这厮,先是殷勤的跑过来,帮俞欢欢拎包,然后再一路小跑回去,提前把车门打开,手臂还挡住车框,唯恐俞欢欢上车的时候碰到头。
我是第一次坐这种横向相对而坐的豪车,两排舒软的座椅中间,有一个长条形茶几,茶几上摆着红酒,香烟和名贵大红袍等等。
上了车的俞欢欢似乎更加放松了,翘着二郎腿,端着一杯红酒,悠悠品着。
老郑的眉心微微一皱,然后眼神一缩,脸色不可思议的看着俞欢欢,刚要说话,俞欢欢抢先说道:
“三位,好好休息一下,今天什么事情都不干,我让司机带你们好好逛逛,晚上咱们再聊。”
“俞秘书!你这是何意?咱们好不容易接王老弟他们过来,当然要第一时间去医院给大小姐治病啊!”
老郑虽然意识到了什么,但还是把心里话说了出来,从这一点来说,老郑这个人是个直肠子。
我和球球都没有吭声,而是扭着头,透过车后窗,看见两辆宝马车一直在后面跟着。
“我们兄弟客随主便,你们怎么安排都可以。”
我见老郑脸色涨红,似乎要发飙,赶紧插言。
“王云福,年龄十八,中原人士,身份盗墓者,目前资产约六十亿,啧啧,就算是在我们香港,你这身价也能列入富豪榜的。”
俞欢欢真是翻脸换了一个人,竟然无视我不想惹事的态度,直接把我的信息说了出来。
傻子都知道,这是要对我不利了。
麻的,我招谁惹谁了?
“俞秘书,请你说话注意言辞,谁是盗墓者?你凭什么污蔑我是盗墓者?”
“呃~.....你厉害!”
我的话刚说完,俞欢欢就从茶几底下抽出一支手枪,黑洞洞的枪口缓缓对准了我。
“王老板,现在你说,我凭什么?”
俞欢欢姣好的面容上,闪过一丝得意的狰狞之色,看我的眼神,犹如看那笼中小鸟。
“俞秘书,你有话就直接说,何必摆这么一副架势?”
面对枪口,我反而不那么害怕了,因为我想到,俞欢欢想要杀我,昨晚是最好的机会,那么既然她昨晚不杀我,现在就更不会杀我了。
当然也有另外一个可能,那就是京都乃天子脚下,她不敢在自家四合院里杀人,从而选择在香港下手。
都知道,香港没有死刑,花钱疏通疏通,在监狱里走一个过程,就会毫发无损的出来。
所以,当我把话说完,马上就联想到了这种可能。
嘎吱。
林肯车在驶出机场不到半个小时,在一个满是山林的盘山道上,忽然停了下来,与此同时,那墨镜小司机,抽出腰间手枪,朝着老郑就是一枪。
因为老郑坐的位置,正好是小司机从主驾驶转身后,面对的第一个目标。
砰。
老郑真是牛比,竟然在千钧一发之际,想到什么,然后在枪声响起之前,斜刺里扑向了俞欢欢。
俞欢欢的位置,在老郑左前方,俞欢欢是右手拿枪,所以老郑抓住俞欢欢的右手手臂,使劲往一旁掰扯。
嗖。
枪声响起的刹那,我毫不犹豫祭出金刚索,一下抓破了小司机的喉咙,然后用力一扯,半个脖子肉连带骨头都被我扯了下来。
小司机连惨呼都没有发出,瞪大了惊恐的眼睛,丢掉手中枪,手捂着脖子上的血窟窿,脑袋一歪,气绝身亡。
老郑心里一直窝着一股邪火,此时再也压抑不住了,但这是在飞机上,他只能再忍一忍。
我反而不那么担心了,只要不是跟踪我的,我就无事一身轻。
球球听了也放松了心神,靠在椅子上,呼呼睡着了。
昨夜,我们没有回别墅,而是住在了四合院,用老郑的话说,我事情太多,万一回去,他们再想找到我可就困难了。
所以,老郑一直陪着我和球球喝酒吃肉,深夜才睡,天不亮还要起来赶飞机。
这一觉,我睡得不是很好,总是做梦,一会在海里游泳,一会在攀爬高山,一会又进入了一个阴森的古墓中,甚至还梦到了强子和刚子。
殊不知,此时的强子和刚子,在劳务市场,被耗子张选中之后,先是好酒好肉大吃二喝,然后去唱歌玩小鸟,如此嗨皮了三天三夜,到第四天早上,他们出发了,目标秦岭。
下飞机时候,我正处在一团蓝色火焰的包围中,火焰不热反而很冰凉,比冰块还冰,我冻得浑身发抖。
“哥,到了。”
球球比我早醒一会,他一开始不想打扰我睡觉,但见我神色不对,便拍了拍我的肩膀。
啊的一声醒来之后,飞机还没有着陆,不过,下方一片大海却是尽收眼中,大海的一端是丛林般的高楼大厦,想必那里就是港片当中的——香港。
这个地方,是所有钟情于港片的人,梦中向往的地方,尤其是那些热血青年,都想当古惑仔,拎着刀,当街厮杀,然后晚上泡吧,玩小鸟,吹牛皮。
但是,我想说,八十年代的香港,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好,这里也有很多农村,也有很多破破烂烂的地方。
空气中弥漫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晦涩,晦暗,海腥,逼仄,潮湿,喧嚣,浮躁之气,街道并不是很宽敞,而且道路也不平坦,到处都是小坑小洼。
下飞机的时候,天气阴沉,并未下雨,给人一种压抑之感。
尽管风很大,但就是感觉浑身透不过气来。
这是我第一次到香港的感觉,跟二十年多后截然相反。
没有等来青姐接机,我有点意外,按说青姐不是那种喜欢失约的人,尤其我还是她古玩店的大股东。
一辆米色加长林肯静静等在机场大厅门口,我和球球没有行李,连个包都没有,老郑倒是提了一个黑色皮包,俞欢欢梳着马尾辫,一身休闲装,背着旅行包。
我们还没有出来,加长林肯的司机,穿着一身灰色西服,靠在车门位置,戴着黑眼镜,悠闲自得的抽着雪茄。
一个司机小弟,不仅衣着得体,还抽上了雪茄,这不是大哥才有的待遇吗?
通过这个小司机,我对俞氏集团的印象,一下跌入谷底。
一个家族,一个大型跨国集团,若不分出个三六几等,那岂不是要乱套了?
经理就是经理,主管就是主管,小弟就是小弟,都得该有个属于自己身份的样子。
我不是等级头脑,而是觉得,一个公司,就该有个公司样子。
果然,这小司机直接忽视了我和球球以及老郑,关注点始终放在俞欢欢身上。
这厮,先是殷勤的跑过来,帮俞欢欢拎包,然后再一路小跑回去,提前把车门打开,手臂还挡住车框,唯恐俞欢欢上车的时候碰到头。
我是第一次坐这种横向相对而坐的豪车,两排舒软的座椅中间,有一个长条形茶几,茶几上摆着红酒,香烟和名贵大红袍等等。
上了车的俞欢欢似乎更加放松了,翘着二郎腿,端着一杯红酒,悠悠品着。
老郑的眉心微微一皱,然后眼神一缩,脸色不可思议的看着俞欢欢,刚要说话,俞欢欢抢先说道:
“三位,好好休息一下,今天什么事情都不干,我让司机带你们好好逛逛,晚上咱们再聊。”
“俞秘书!你这是何意?咱们好不容易接王老弟他们过来,当然要第一时间去医院给大小姐治病啊!”
老郑虽然意识到了什么,但还是把心里话说了出来,从这一点来说,老郑这个人是个直肠子。
我和球球都没有吭声,而是扭着头,透过车后窗,看见两辆宝马车一直在后面跟着。
“我们兄弟客随主便,你们怎么安排都可以。”
我见老郑脸色涨红,似乎要发飙,赶紧插言。
“王云福,年龄十八,中原人士,身份盗墓者,目前资产约六十亿,啧啧,就算是在我们香港,你这身价也能列入富豪榜的。”
俞欢欢真是翻脸换了一个人,竟然无视我不想惹事的态度,直接把我的信息说了出来。
傻子都知道,这是要对我不利了。
麻的,我招谁惹谁了?
“俞秘书,请你说话注意言辞,谁是盗墓者?你凭什么污蔑我是盗墓者?”
“呃~.....你厉害!”
我的话刚说完,俞欢欢就从茶几底下抽出一支手枪,黑洞洞的枪口缓缓对准了我。
“王老板,现在你说,我凭什么?”
俞欢欢姣好的面容上,闪过一丝得意的狰狞之色,看我的眼神,犹如看那笼中小鸟。
“俞秘书,你有话就直接说,何必摆这么一副架势?”
面对枪口,我反而不那么害怕了,因为我想到,俞欢欢想要杀我,昨晚是最好的机会,那么既然她昨晚不杀我,现在就更不会杀我了。
当然也有另外一个可能,那就是京都乃天子脚下,她不敢在自家四合院里杀人,从而选择在香港下手。
都知道,香港没有死刑,花钱疏通疏通,在监狱里走一个过程,就会毫发无损的出来。
所以,当我把话说完,马上就联想到了这种可能。
嘎吱。
林肯车在驶出机场不到半个小时,在一个满是山林的盘山道上,忽然停了下来,与此同时,那墨镜小司机,抽出腰间手枪,朝着老郑就是一枪。
因为老郑坐的位置,正好是小司机从主驾驶转身后,面对的第一个目标。
砰。
老郑真是牛比,竟然在千钧一发之际,想到什么,然后在枪声响起之前,斜刺里扑向了俞欢欢。
俞欢欢的位置,在老郑左前方,俞欢欢是右手拿枪,所以老郑抓住俞欢欢的右手手臂,使劲往一旁掰扯。
嗖。
枪声响起的刹那,我毫不犹豫祭出金刚索,一下抓破了小司机的喉咙,然后用力一扯,半个脖子肉连带骨头都被我扯了下来。
小司机连惨呼都没有发出,瞪大了惊恐的眼睛,丢掉手中枪,手捂着脖子上的血窟窿,脑袋一歪,气绝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