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九零:我成了首富的炮灰前妻 第21章 稿费和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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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宝珠的第一篇文章发表了,收获了九十一块钱的稿费,随着邮局汇款单来得是两本《故事会》样刊,还有编辑的来信。
信里肯定了故事的精彩之处,也暗示她多读书多写,继续提高自己的文笔。
夏宝珠拿着身份证去邮局把钱取出来,然后买了两袋奶粉,带着《故事会》去邓教授家。
邓教授很高兴这么快又见到夏宝珠,听到奶粉是她挣得了第一笔稿费买的,迫不及待地拿过书来看。
故事内容是八十年代末为背景,有一处大名鼎鼎无人敢靠近的鬼宅,背后原因是有人装神弄鬼,让这个地方不断有怪异的事情发生,方便他们在宅子里进行不法勾当。
一名公安将计就计,装作被鬼吓晕后送入宅子,最后破获了一件跨多省的重大走私案。
夏宝珠一开始没有点明公安的身份,用普通人的视角写,剧情一层层反转,最后完美结局。
内容紧凑,步步刺激紧张,带了很多让人疑惑的小钩子,吸引人不停往下读,寻找答案,直到最后才恍然大悟。
“好!写得太好了!小夏,没想到你第一次写就能写得这样好。”
邓教授一口气读完,直呼过瘾。名家名作她喜欢看,包罗万象的《故事会》她同样喜欢。
“我在写之前买了好多故事书看,学着上面写的,编辑说我的文笔还需要提高一下。”
“文笔慢慢练就好,我一开始写文章也是不行,毛病一大堆,后来写得多了文笔就提上来了。小夏,你完全可以走写作这条路。”
“嗯,我每天晚上都会写,现在成了习惯了。”
夏宝珠只拿这个当副业,她不想抄袭,只想写自己想写的故事。
而且写作不是知道大概剧情就能写出来的,就算她知道那些名家大火的作品,她也写不出来,没那份功力。
“这个习惯好,水滴石穿,写的多了成绩就出来了,但英语也不能忘。”
接下来邓教授拿着一本英文小故事让夏宝珠读给她听。
夏宝珠读得毫无压力,她只需在该停顿的地方不停顿,等着邓教授纠正就行。
“语调要注意,像我们平时说话一样,要有感情,你听我读一遍,好好体会。”邓教授接过书一段一段带着夏宝珠读。
新来的保姆羡慕地看着夏宝珠,她们交班的时候认识的。人家能获得主家的认可,能学外语,她只能埋头苦干。
不过这样叽里呱啦的语言,教她学,她也学不会,她嘴笨不会说。
读书结束,邓教授问夏宝珠什么时候去深城,得知冷明辉独自去了深城,她皱起了眉头。
“你们不是打算要孩子吗?”
“可能他觉得又不用着急了吧,毕竟他工作忙。”夏宝珠笑笑道,这样的笑容在邓教授眼里是无比苦涩的。
“那你就在家好好学习,写故事,以后等你的英语学好了,把你写的故事翻译成英文,我帮你发表。”
“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夏宝珠在邓教授挽留下吃过了午饭才回去。
她继续转悠在大街小巷里,寻找着租房信息。
“夏招娣,又瞎逛呢?”孙行衍和朋友站在音像店门前挑说话,一扭头就看到夏宝珠那熟悉的身影,连忙叫住她。
“我在找房子。”夏宝珠想着孙行衍在这块也算是地头蛇,找他问房子应该更容易。
“你?找房子?做什么?”
孙行衍上下打量着夏宝珠,衣着依旧极为朴素到寒酸。
冷明辉是不是怕他媳妇打扮起来把人都勾跑了,所以不给她钱买新衣服。
明明自己打扮得人五人六的,媳妇却穿得像个农村老妈子一样。
领出去好看吗?不嫌丢面吗?
这就是嫁错男人的下场,如果嫁给自己,他能保证她每天穿得不重样的,打扮得跟花孔雀一样。
不过孙行衍可不是对夏宝珠有什么想法,他纯粹是拿自己和冷明辉比较而已。
“对,你知道附近哪里有带院子的房子往外租吗?最好是沿街的。”
“你算问对人了,三狗,来,你家的院子还租吗?”孙行衍拍着一个低头看磁带封面的男子,让他抬起头转过身,面对夏宝珠说话。
“租啊,谁租?”三狗看着夏宝珠,一身穷酸样,他不觉得夏宝珠能租得起他家的房子。
“我租,一年多少钱?”
三狗转头看了看孙行衍,像是在确认她是不是说的真话。
“看我干什么?说啊!”孙行衍一巴掌把三狗的脸推到一边去。
“一年六百。”这价格是普通人三四个月的工资,属实不便宜。
“能先看看房子吗?”夏宝珠还没想好具体做什么。
之前没钱时想做简单易做的小吃摊,现在有了钱就想弄间房子做生意。
服装还是小吃,她需要再看看,毕竟对这里了解还是不够。
其实她更倾向于脑力劳动,比如卖服装设计稿,她那原来没有用武之地的专业知识。
但卖给谁,怎么卖,她都没思路。
说白了,在这里,她一没人脉,二没信息来源,起点太低。
“可以。”三狗无所谓的点点头,反正现在闲着也是闲着,给孙哥一个面子。
三狗家的房子确实沿街,但地理位置比较偏,周围是和他家一样的瓦房,人流量不太大,没有商业氛围,开家小卖部还行。
看夏宝珠没有相中,孙行衍摸了摸冰凉的鼻头问道:“你该不是想找房子做生意吧?”
“对,想找个热闹点的地方。”
孙行衍盯着夏宝珠清亮如星的眼睛,犹豫了一下,甩了甩头示意道:“那你跟我走吧,我再带你看个地方。”
夏宝珠跟孙行衍来到一家录像放映厅旁边的隔壁。
在这条街上,书店,小卖部、饭店、家电维修、酒店、歌舞厅……,人来人往,很是热闹。
孙行衍打开门,这是他之前买下来的店铺。
旁边的录像放映厅也是他的,他嫌一本正经开店挣钱太慢,就把这个地方当仓库用了。
楼上四层是他入股的酒店,说是酒店,装修水平也就比旅馆好一些,由发小经营着,每月给他分红就行。
这间当仓库用的门房大概五十平,有个后门,连接着一个朝北的小院,大概一百平左右,是之前的户主自己围起来的。
小院里光线不好,更显阴冷,左右各搭建了一个简易棚子,里面乱七八糟放了一堆东西。
从院子往后看是一大片家属楼大院,看上去比较高档,应该是个有钱的大院。
在这里做生意,无论服装还是小吃店,都差不了,夏宝珠很满意。
“一年多少钱?”
“三千。”孙行衍报了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这个店如果用起来,一年成为万元户简单的很,但就这个钱他也看不上,不值得他费劲。
“可以,什么时候签租赁合同?”夏宝珠的话让跟过来的三狗大吃一惊。
刚才他以为她嫌六百块钱要价太多所以没租他家的房子,现在孙哥张嘴三千,她立马答应了,真是人不可貌相。
没想到穿成这样的,还挺有钱的。
“你想做什么生意?”孙行衍没有回答,反问了一句。
“卖服装或者卖小吃,我还没想好。”夏宝珠打量着门房,嘴角勾起。
她没想到房子找到的那么快,认识的人多就是好,能省不少事。
“你这还没想好干什么啊,我还以为你是彻夜难眠好几宿想出一个点子来,才这么急着租房子。”
孙行衍说话一如既往地嘲讽味十足,痞里痞气,不过他也给出建议,“现在卖冬装不好卖,干脆卖吃的吧。”
“实在想卖衣服等明年一入夏,就在门口摆个摊卖夏装。那时候晚上出门的多,衣服更好卖。”
确实,现在已经入冬了,要买冬装的基本也早就买了,而且冬装用料多,贵,动辄一个月的工资进去了,所以买的少。
“好,那就卖吃的吧。”夏宝珠从善如流。
在她看来冬装也并不难卖,只要款式吸引人,照样好卖。
但冬装进货需要的钱更多也是真的,等她装修完这里,进的货品顶多摆够一半的地方。
孙行衍一副孺子可教的模样,继续问:“你要卖什么吃的?别又说你没想好。”
“炸鸡。”
夏宝珠搬出去夏宅后怀念家里的饭菜味道,又回去跟厨师学做饭,炸鸡就是其中之一。
虽然做的肯定比不上厨师,但入口是没问题的。
说起炸鸡还是因为她大哥的初恋喜欢吃,她大哥嫌外面的炸鸡是激素鸡,添加剂多,特意让厨师添加了这道新菜谱。
同时添加的还有薯条薯片奶茶,反正小女孩喜欢吃的,新菜谱上都得有。
不得不说当她大哥的初恋还是比较快乐的,起码对得起那张嘴。
夏宝珠也喜欢吃炸鸡,为了控制体重,她不敢吃太多,一个星期吃一次。
像她这种吃惯美食的人都喜欢,相信其他人更不用说。
孙行衍想到夏宝珠之前的保姆身份,点了点头,就自动认为她做饭还可以。
“只有一种太单调了。”孙行衍就是属于嘴巴差心眼不差的人,他能和夏宝珠说这么多,也有帮她想办法的意思。
“那就再加一个无骨鸡爪,先看卖的情况,如果好我再加其它的。”
夏宝珠回想着那些受欢迎的小吃,这个色泽好看,就是剃鸡骨比较麻烦。
卖小吃就是体力劳动,等生意好了她就雇人来做,她只负责收钱就好。
“什么时候做?我能尝尝吗?”三狗在一旁流着口水,他就爱吃肉,可以说这个时代的人没有不爱吃肉的,有大部分人还特别爱肥肉。
“等我收拾好了这里,买好了工具就开始。”
信里肯定了故事的精彩之处,也暗示她多读书多写,继续提高自己的文笔。
夏宝珠拿着身份证去邮局把钱取出来,然后买了两袋奶粉,带着《故事会》去邓教授家。
邓教授很高兴这么快又见到夏宝珠,听到奶粉是她挣得了第一笔稿费买的,迫不及待地拿过书来看。
故事内容是八十年代末为背景,有一处大名鼎鼎无人敢靠近的鬼宅,背后原因是有人装神弄鬼,让这个地方不断有怪异的事情发生,方便他们在宅子里进行不法勾当。
一名公安将计就计,装作被鬼吓晕后送入宅子,最后破获了一件跨多省的重大走私案。
夏宝珠一开始没有点明公安的身份,用普通人的视角写,剧情一层层反转,最后完美结局。
内容紧凑,步步刺激紧张,带了很多让人疑惑的小钩子,吸引人不停往下读,寻找答案,直到最后才恍然大悟。
“好!写得太好了!小夏,没想到你第一次写就能写得这样好。”
邓教授一口气读完,直呼过瘾。名家名作她喜欢看,包罗万象的《故事会》她同样喜欢。
“我在写之前买了好多故事书看,学着上面写的,编辑说我的文笔还需要提高一下。”
“文笔慢慢练就好,我一开始写文章也是不行,毛病一大堆,后来写得多了文笔就提上来了。小夏,你完全可以走写作这条路。”
“嗯,我每天晚上都会写,现在成了习惯了。”
夏宝珠只拿这个当副业,她不想抄袭,只想写自己想写的故事。
而且写作不是知道大概剧情就能写出来的,就算她知道那些名家大火的作品,她也写不出来,没那份功力。
“这个习惯好,水滴石穿,写的多了成绩就出来了,但英语也不能忘。”
接下来邓教授拿着一本英文小故事让夏宝珠读给她听。
夏宝珠读得毫无压力,她只需在该停顿的地方不停顿,等着邓教授纠正就行。
“语调要注意,像我们平时说话一样,要有感情,你听我读一遍,好好体会。”邓教授接过书一段一段带着夏宝珠读。
新来的保姆羡慕地看着夏宝珠,她们交班的时候认识的。人家能获得主家的认可,能学外语,她只能埋头苦干。
不过这样叽里呱啦的语言,教她学,她也学不会,她嘴笨不会说。
读书结束,邓教授问夏宝珠什么时候去深城,得知冷明辉独自去了深城,她皱起了眉头。
“你们不是打算要孩子吗?”
“可能他觉得又不用着急了吧,毕竟他工作忙。”夏宝珠笑笑道,这样的笑容在邓教授眼里是无比苦涩的。
“那你就在家好好学习,写故事,以后等你的英语学好了,把你写的故事翻译成英文,我帮你发表。”
“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夏宝珠在邓教授挽留下吃过了午饭才回去。
她继续转悠在大街小巷里,寻找着租房信息。
“夏招娣,又瞎逛呢?”孙行衍和朋友站在音像店门前挑说话,一扭头就看到夏宝珠那熟悉的身影,连忙叫住她。
“我在找房子。”夏宝珠想着孙行衍在这块也算是地头蛇,找他问房子应该更容易。
“你?找房子?做什么?”
孙行衍上下打量着夏宝珠,衣着依旧极为朴素到寒酸。
冷明辉是不是怕他媳妇打扮起来把人都勾跑了,所以不给她钱买新衣服。
明明自己打扮得人五人六的,媳妇却穿得像个农村老妈子一样。
领出去好看吗?不嫌丢面吗?
这就是嫁错男人的下场,如果嫁给自己,他能保证她每天穿得不重样的,打扮得跟花孔雀一样。
不过孙行衍可不是对夏宝珠有什么想法,他纯粹是拿自己和冷明辉比较而已。
“对,你知道附近哪里有带院子的房子往外租吗?最好是沿街的。”
“你算问对人了,三狗,来,你家的院子还租吗?”孙行衍拍着一个低头看磁带封面的男子,让他抬起头转过身,面对夏宝珠说话。
“租啊,谁租?”三狗看着夏宝珠,一身穷酸样,他不觉得夏宝珠能租得起他家的房子。
“我租,一年多少钱?”
三狗转头看了看孙行衍,像是在确认她是不是说的真话。
“看我干什么?说啊!”孙行衍一巴掌把三狗的脸推到一边去。
“一年六百。”这价格是普通人三四个月的工资,属实不便宜。
“能先看看房子吗?”夏宝珠还没想好具体做什么。
之前没钱时想做简单易做的小吃摊,现在有了钱就想弄间房子做生意。
服装还是小吃,她需要再看看,毕竟对这里了解还是不够。
其实她更倾向于脑力劳动,比如卖服装设计稿,她那原来没有用武之地的专业知识。
但卖给谁,怎么卖,她都没思路。
说白了,在这里,她一没人脉,二没信息来源,起点太低。
“可以。”三狗无所谓的点点头,反正现在闲着也是闲着,给孙哥一个面子。
三狗家的房子确实沿街,但地理位置比较偏,周围是和他家一样的瓦房,人流量不太大,没有商业氛围,开家小卖部还行。
看夏宝珠没有相中,孙行衍摸了摸冰凉的鼻头问道:“你该不是想找房子做生意吧?”
“对,想找个热闹点的地方。”
孙行衍盯着夏宝珠清亮如星的眼睛,犹豫了一下,甩了甩头示意道:“那你跟我走吧,我再带你看个地方。”
夏宝珠跟孙行衍来到一家录像放映厅旁边的隔壁。
在这条街上,书店,小卖部、饭店、家电维修、酒店、歌舞厅……,人来人往,很是热闹。
孙行衍打开门,这是他之前买下来的店铺。
旁边的录像放映厅也是他的,他嫌一本正经开店挣钱太慢,就把这个地方当仓库用了。
楼上四层是他入股的酒店,说是酒店,装修水平也就比旅馆好一些,由发小经营着,每月给他分红就行。
这间当仓库用的门房大概五十平,有个后门,连接着一个朝北的小院,大概一百平左右,是之前的户主自己围起来的。
小院里光线不好,更显阴冷,左右各搭建了一个简易棚子,里面乱七八糟放了一堆东西。
从院子往后看是一大片家属楼大院,看上去比较高档,应该是个有钱的大院。
在这里做生意,无论服装还是小吃店,都差不了,夏宝珠很满意。
“一年多少钱?”
“三千。”孙行衍报了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这个店如果用起来,一年成为万元户简单的很,但就这个钱他也看不上,不值得他费劲。
“可以,什么时候签租赁合同?”夏宝珠的话让跟过来的三狗大吃一惊。
刚才他以为她嫌六百块钱要价太多所以没租他家的房子,现在孙哥张嘴三千,她立马答应了,真是人不可貌相。
没想到穿成这样的,还挺有钱的。
“你想做什么生意?”孙行衍没有回答,反问了一句。
“卖服装或者卖小吃,我还没想好。”夏宝珠打量着门房,嘴角勾起。
她没想到房子找到的那么快,认识的人多就是好,能省不少事。
“你这还没想好干什么啊,我还以为你是彻夜难眠好几宿想出一个点子来,才这么急着租房子。”
孙行衍说话一如既往地嘲讽味十足,痞里痞气,不过他也给出建议,“现在卖冬装不好卖,干脆卖吃的吧。”
“实在想卖衣服等明年一入夏,就在门口摆个摊卖夏装。那时候晚上出门的多,衣服更好卖。”
确实,现在已经入冬了,要买冬装的基本也早就买了,而且冬装用料多,贵,动辄一个月的工资进去了,所以买的少。
“好,那就卖吃的吧。”夏宝珠从善如流。
在她看来冬装也并不难卖,只要款式吸引人,照样好卖。
但冬装进货需要的钱更多也是真的,等她装修完这里,进的货品顶多摆够一半的地方。
孙行衍一副孺子可教的模样,继续问:“你要卖什么吃的?别又说你没想好。”
“炸鸡。”
夏宝珠搬出去夏宅后怀念家里的饭菜味道,又回去跟厨师学做饭,炸鸡就是其中之一。
虽然做的肯定比不上厨师,但入口是没问题的。
说起炸鸡还是因为她大哥的初恋喜欢吃,她大哥嫌外面的炸鸡是激素鸡,添加剂多,特意让厨师添加了这道新菜谱。
同时添加的还有薯条薯片奶茶,反正小女孩喜欢吃的,新菜谱上都得有。
不得不说当她大哥的初恋还是比较快乐的,起码对得起那张嘴。
夏宝珠也喜欢吃炸鸡,为了控制体重,她不敢吃太多,一个星期吃一次。
像她这种吃惯美食的人都喜欢,相信其他人更不用说。
孙行衍想到夏宝珠之前的保姆身份,点了点头,就自动认为她做饭还可以。
“只有一种太单调了。”孙行衍就是属于嘴巴差心眼不差的人,他能和夏宝珠说这么多,也有帮她想办法的意思。
“那就再加一个无骨鸡爪,先看卖的情况,如果好我再加其它的。”
夏宝珠回想着那些受欢迎的小吃,这个色泽好看,就是剃鸡骨比较麻烦。
卖小吃就是体力劳动,等生意好了她就雇人来做,她只负责收钱就好。
“什么时候做?我能尝尝吗?”三狗在一旁流着口水,他就爱吃肉,可以说这个时代的人没有不爱吃肉的,有大部分人还特别爱肥肉。
“等我收拾好了这里,买好了工具就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