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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神墟 第146章 程素琴的志气

    “出了什么事了?”月微凉问。

    赵诗远悄悄接近月微凉的耳朵,小声说了句:“这小子好像跟神碰上了,然后弄死了神,吸收了它的神性物质。”

    月微凉脸色惊变,随即缓和下来:“是义父在他身上留了东西了么?这种东西可不能多用啊。”

    赵诗远摇头:“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管他呢,你恢复得怎么样?”

    \\\\\\\"外伤没了,内伤需要调养段时间,刚好我累了,躺医院看看综艺也好。\\\\\\\"月微凉点头说。

    “你哪天不是在你那木屋子里看综艺?”

    “昨天躺着在睡觉,前天在跟霍德尔打架,大前天在看电影,大大前天看电视剧。”月微凉掰着指头跟赵诗远叙述这几天她确实没有看过综艺。

    赵诗远一拍额头:“行了行了,你别说了,信了你了行吧?之后几个月我打算让何赐留在燕京,好好压榨一下他的潜能。”

    月微凉摇头:“随便啊,霍德尔觉醒也就两三年时间,这波指望不上你们。”月微凉顿了顿,看了眼赵诗远,“如果你肯火力全开,那还是可以指望的。”

    何赐很快回来了,拿了个果篮,帮忙削了几个苹果,哈拉了几句,灰溜溜地跑了。

    一路上,他一直在回想那个梦境。月微凉遇到了北欧黑暗之神霍德尔,那正是那个梦境中,在深海中,从石像中走出来的第一个神明。

    何赐到学校的时候,一节神文课正上到一半,他被直接扔了进去。

    “你回来了?”何赐路过安妮身边,她正津津有味地听课,上课的年轻男老师,高大英俊,风趣幽默。

    安妮只是点了点头,何赐坐到蔡德豪身边。

    老师知道何赐是什么来头,根本不在乎他听不听课,反正他掌握的估计比所有老师加起来都多。

    “晚上有课不?”何赐问蔡德豪。

    “没课,不过我要陪素琴去吃晚饭。”蔡德豪不声不响地就告诉了他自己晚上有事。

    何赐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可以啊,都能约到吃饭了?”

    蔡德豪摇头:“说来话长,约了那么久了,才约到一次,而且还得带着星野悠。”

    何赐心里隐隐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他才不信星野悠会这么心甘情愿地当电灯泡。

    果然,下课铃声一响,星野悠几步走到何赐跟前,瞟了一眼蔡德豪,然后一拍何赐的桌子:“走,跟我吃饭去。”

    何赐与蔡德豪面面相觑,不远处苏梦涵看过来一眼,抿着嘴不说话。

    何赐记得自己出发执行任务之前,苏梦涵有事对自己说,也不知道自己的猜测对不对,会不会让自己做那个可悲的挡箭牌。

    反正现在被星野悠拉走,一时也没空处理这些事了。

    三个人来到一家烧烤摊,程素琴也不管这算不算是在约会,反正她爱吃这些烟熏火燎的东西,就任着性子来到了这儿。

    蔡德豪本来是很绅士地让程素琴决定,内心里希望她能挑选一个浪漫的地方。

    他也没想到会来这里,这着实和浪漫搭不上边。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步行街上人来人往,川流不息。他们青春正盛,风华正茂,丝毫不必考虑未来。

    “何赐你今天早上去干嘛了?每次上课你都不在!”程素琴气呼呼地问,似乎对何赐不用上课这件事情表示相当的气愤!

    何赐知道她是恨不公平的,出身小城市,背着重重的行囊来到燕京的人都恨不公平。

    眼前这些考着高分来到燕京的学生,他们意气风发,觉得自己已经是人生赢家。但是他们不知道,在几年后,他们或许能找到一份体面的,也同样辛苦的工作,同时被现实打击得滚去地下室。

    而那些成绩上还不如他们的同龄人,或许不会得到如同他们那样体面的工作。他们一个月也只有万把块钱的工资,但他们的所有收入都可以用来吃喝玩乐,他们在下班后就回到二三四环,上百平米,装修温馨的家中。等到某天遇到喜欢的女孩,搬进三四五环某个不大不小的房子,成立自己的家庭。

    他们只是燕京这座城市最普通的原住民,但他们的生活条件远比你要出色,远比你要衣食无忧。

    而对于程素琴来说,她恨的是这些大城市的孩子面对她的优越感,更不甘于自己很难理解她们的对话,她们的生活。

    一句话,她们三观不合。或许程素琴对于这个世界的理解,还停留在十几二十年前。

    “我也觉得还是这里好吃。”星野悠蹦蹦跳跳地点了几根秋刀鱼,这也算是她家乡的味道了。

    “老板,什么好吃烤什么。”蔡德豪实在不知道该点什么合适,他做了好些年乖孩子,啤酒烧烤这种成年人深夜食堂里的美食,他是不怎么会欣赏的。

    “哎呀,问君何所有,烤串和啤酒。问君何所求,大金链子小金表,一天三顿小烧烤。”何赐从冰箱里拿出几瓶啤酒,拿指甲盖一弹,一一弹飞。

    何赐倒是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因为杜无双和何冲每个周末的晚上都在家门口的夜宵摊混日子。

    何赐把啤酒一分,然后大大咧咧地坐在星野悠的对面,两个人都很自觉地跟那一对拉来了些距离。

    何赐跟星野悠的相处是越来越自然了,连点形象都不顾及——连战场上那种灰头土脸的形象都互相见过的,还在乎什么其他的东西?

    “哎呀,我不得不告诉你,以你的等级,在这里吃饭是没得报销的。同时也别指望我和星野悠帮你买单!”何赐拿着一串刚上来的肉串,啃得不亦乐乎,一边说。

    蔡德豪白了他一眼:“吃好吧你!”

    何赐毫不在意地耸耸肩,又看向程素琴:“听说你们寝室的几个人都开始忙着谈恋爱了?还挺火热的?”

    确实,当何赐走进教室的时候发现好几对是男女同坐,那眉宇间的春意一看就是互相看上了。

    往届一般都是学长来收割学妹,但是这一届相互之间的怨念特别深,于是改成了同级的内部消化。

    “确实听说,我还听说施芸挺喜欢你的。”程素琴低着头啃烤馒头一边说了一句。

    何赐倒是一愣,他跟施芸没什么交集,最多她怀疑施芸是江湖会的内奸——但是何赐自己跟江湖会的关系似乎也不差。

    “不至于,不至于,我这人身无长物,从来没人看上我的。”何赐打了个哈哈。

    “看看,这就是屌丝啊,既然那么有自知之明,你还敢跟这么漂亮的小姐姐坐一起?”旁边一桌有人大笑。

    这帮人穿着黑色的汗衫,看起来颇为壮实,肌肉之外覆盖着一层厚厚的油皮,显然是一帮在酒色中浸淫多年的混混。

    大学城的步行街是对外开放的,许多毕了业的学长和附近的居民也会过来,更不排除一些来猎艳的家伙。

    跟星野悠黏在一起,何赐早就想到会有这天了。毕竟自己看起来是那么平庸,而星野悠是如此璀璨。

    “那是,鲜花插在牛粪上才是这个世界的主流嘛!”何赐呵呵一笑,看了眼星野悠。星野悠双瞳之中如有一汪秋水,波光粼粼,令人心动。

    几个小混混哼了声,这里就是学校附近,这人山人海的,他们就算想耍流氓,也不能挑这儿。

    但是正常追求总是可以的嘛,一个长相还颇为不错的小混混走到星野悠身边:“小姐姐,你缺男朋友么?”

    星野悠嫣然一笑,看向何赐:“要不然,你问我男朋友?”

    突然身份转变成了星野悠的男朋友,何赐竟然没有感到半分不适。

    何赐不知道这种适应从何而来,他用0.01秒回想了一下——或许来自于在自己人生最落魄的那年,她如流星飘然而来,若无其事地坐在自己身边,还表达着友善。

    或许是来自于最虚荣的年纪,她袅袅婷婷,挽着自己的臂膀,进入礼堂。落落大方,彬彬有礼,让光彩挥洒到了自己的身上。

    或许,那一把武士刀,为他而来,永远挡在他的身前。

    “对啊,她,不缺男朋友的。”何赐微微一笑,正视那个小混混。

    不知怎么地,这个小混混感觉自己面对着一头巨龙,那种横跨万古而来,根本不屑于看他,那庄严雄武的眼睛里,只有星辰大海。

    人的气场来自于他所拥有的,和他的经历。哪怕何赐的本质上还是一个穷小子,哪怕他未来某天真的能拯救世界,他的骨子里还是那些十八岁之前的生活。但当他扬起自己的气场,那就是一个曾经撵着伪神满大街跑的英雄的气场!

    那根本不是一般人类能够直视的眼睛。

    小混混连着退了两步,何赐的嘴角抹过一丝冷笑,继续旁若无人地开始吃烤串。

    蔡德豪与程素琴说了很多,从未来说到过去,从南到北,从天到地。

    恋人就是这样,就算没有话题,也会想方设法制造出无数的话题。

    而何赐与星野悠的话题只有一个——野田高志要来了,你准备好了么?

    何赐只能表示,尽力训练,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终于,在吃完这顿尴尬的烧烤之后,程素琴能跟蔡德豪单独走在一起了,而何赐与星野悠远远地跟在后面。行走在学校后面的一片莲花池旁。

    “听说早上碰到了些麻烦?”星野悠问。

    “嗯,血族,挺难缠的。”何赐点头。

    “一帮欺软怕硬的家伙而已。”星野悠冷笑一声,“如果清辉联盟的做派能像魔党那样强硬,也不至于是今天的规模了。”

    何赐点头:“对了,现在血金铸币在市场上是什么价?”

    星野悠一愣:“你居然抢了血金铸币?”

    何赐翻手,手里有两个略有岁月痕迹的血金铸币:“来而不往非礼也,都来杀我了,我也不能让他们轻轻松松地回去。”

    “这玩意儿可比一般的任务值钱多了,这种成色的在很多拍卖行里甚至能给出单枚五六万美金的价格。”星野悠的回答把何赐吓了一跳,他手里可是有几十枚血金铸币啊,按照星野悠的说法,那不是可以换到上千万Rmb了?

    不过他也不会傻到一口气让这么多血金铸币流入市场,毕竟奇货可居!

    “你有这方面的渠道么?毕竟这是血族的东西,有点扎眼。”何赐小声问。

    星野悠想了想:“东瀛那边的地下组织神鬼川是敢接这种活的,而华夏境内,就只有江湖会的拍卖行和守天阁了。”

    “守天阁?怎么从来没听说过?”何赐问。

    星野悠嘻嘻一笑:“你果然对华夏不是很了解啊,华夏的地下江湖的武力担当是江湖会,而真正的商业担当是守天阁。江湖会更像一个佣兵组织,以战养战,培养出了许多高手,才让炎黄壁垒忌惮不已。而守天阁最大的作用是那些特殊异血物品的交易流通,拍卖,还有算命。”

    “算命?”何赐愕然,“还有人信这玩意儿?”

    “那得看是谁算的了啊,南守天阁的老大陈永发,是个仙体期的家伙,血咒‘通天之瞳’,S级中唯一一个能知晓天命的血咒,北守天阁老大郑摇旗,这两年估计也突破仙体境界了,血咒“逆势行”,S级中唯一一个能让天命偏移的血咒。”星野悠咂着嘴,“守天阁座下弟子大多数都是算命或是改命类的血咒,他们不仅帮异血改命,也接一些富豪的单子。每天都是几个亿的流水,说富可敌国也不过分!”

    星野悠压低声音轻轻说了句:“就算是柳风雪,也找陈永发算过命呢!”

    何赐无语:“听这名字怎么那么像是带着黑墨镜装瞎子的江湖骗子。”

    星野悠一打响指:“你猜对了,陈永发那家伙确实成天带着墨镜。不过不是装瞎子,他说他怕自己璀璨如恒星,温柔似秋水的眼神,撩动了全世界万千少女的芳心!”

    何赐愣了片刻,摇头感慨:“真..欠打啊!”

    星野悠耸肩:“仙体高手,全世界就那么几个。所以啊,要不是他实力太强,他早就被月姐姐打死了。”

    何赐啊了声:“和月微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