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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主神热衷将宿主关进小黑屋 第77章 歌神与明星小狼狗(番外2)

    无恶不作,极致的恶人,一个彻彻底底的疯子。

    这就是我——裴钰。

    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父母恩爱,我是裴家最受宠的小少爷。

    但是这个家里却有一个非常讨厌的人,我们经常针锋相对。

    我记得他会抢夺我的糖果,他会在父亲看不到的时候恶狠狠的威胁我。

    但是我并不怕他,反而利用我单纯的外表欺骗爸爸,让他恶狠狠的训斥他。

    我一直都很讨厌他,我想要赶走他,这样我的妈妈就不会伤心了。

    虽然我并没有成功。

    在我四岁那年,他带我去游乐园玩,他说要给我买冰激凌,我没有吃过,很是期待冰激凌是什么味道。

    然而我等了很久,从天亮到日落西山。

    也就是这一天,我的生活彻彻底底被改变,我被一个人贩子强拉硬拽的带走了。

    我被卖给了一个赌鬼家里,我的养母是个生性懦弱却又很温柔的人。

    那个男人很爱赌博,从不工作,养母身体不好,经常赚的一点点的钱全被他拿去挥霍一空。

    由以前的锦衣玉食到现在的食不果腹,就连一碗普通的白粥我都觉得好香。

    我想过逃跑,每次都会被那个男人抓回来,换来的就是一次又一次的毒打。

    有一次,他喝醉酒了,把所有脾气都发在养母身上,我上去阻拦,被他扯着头发往墙上猛砸,一脸的血,很疼很疼,也就是那时,我眉尾处的伤口就留下来了。

    那时候,大脑里的恨意达到顶峰,我恨裴锦歌丢下我,恨他为什么不回来!

    这种跌入地狱般的生活并没有停止。

    在我八岁那年,养父因为赌博欠下很多钱,被人砍下一只手,回来对养母大发脾气。

    他们吵的很凶很凶。

    我被养母藏在床下。

    她告诉我,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要出来。

    我亲眼看到,那个男人脸上的表情就像是恶魔一样,手拿着菜刀。

    那还冒着汩汩鲜血的头颅就这样滚落到离我不到一米远。

    我害怕的蜷缩在一起,我怕他会发现我,把我也给杀了。

    我不能死,我还要回去报仇,我还要亲自手刃了裴锦歌,才能补偿我受下的那么多痛苦。

    然,他还是发现我了。

    他把我从床下扯出来,然后往地上狠狠一摔。

    我以为他会杀了我,然,他没有杀我。

    他看着那具身体,走到厨房,拿来砧板还有斧子。

    他就当着我的面,像是砍猪骨头一样剁成一块块。

    煮成了一锅香气扑鼻的肉。

    他扯着我,按着我的脑袋,按在还散发着热气的锅上,语气恶狠狠的让我把这锅肉吃了。

    因为他知道,只要我吃了,这样我就不会去揭发他。

    我疯狂挣扎。

    “我不吃。”

    他恶狠狠的告诉我,“不吃,老子把你一起杀了,反正老子也不想养个赔钱货。”

    我强忍着恶心一口一口吃了,胃里翻江倒海的难受,胃酸在翻滚,几乎要把胃吐出来,但我还是把那一锅肉给吃完了。

    那种肉的滋味在我的大脑里挥之不去。

    我一边厌恶一边又上瘾。

    直到一次,我看到一个手拿大铁锤的男人一下下的把一个人砸成肉泥。

    我亲眼看到了一个鲜活的人变成了一地肉泥,甚至是他死前恐惧的表情。

    深红色的血液高高溅起,混合着肉沫。

    那种血腥又异常漂亮的画面,在我的大脑里形成一种炸裂的快感。

    原来,杀人也可以成为一门艺术。

    我将自己伪装的听话又可爱。

    神不知鬼不觉的杀死了那个男人。

    煮成了一锅美食。

    然后,我吃了。

    即使是吃到恶心,吐,我还是继续吃。

    同时,那天晚上见到的血腥画面没有在我的大脑里消失,而是更加深刻。

    精心锻造的大铁锤。

    它才不是犯罪工具。

    嘘,这可是我的宝贝。

    我喜欢玩游戏,喜欢把那些面露恐惧的人砸碎,或者是吃进肚子里。

    我吃过很多r肉,但是呢,总是感觉差了那么点感觉。

    接下来,就是哥哥了呀!

    有什么比把厌恶至极的人吃进肚子里还要更有趣的事情呢?

    不知道,你再次见到我会是什么表情呢?

    我很期待。

    时隔十二年,我再次回到了这个熟悉的地方。

    我一眼就认出来了那个背影臃肿的男人就是时隔十二年前的他。

    我看着他倒在地上,我走上前。

    他看到我,很明显惊讶了一瞬。

    我勾起了嘴角,笑的纯良无害的和他做自我介绍。

    心里同时响起了自我介绍,我的食物。

    我并没有一回来就要把他杀了。

    而是,继续伪装下去。

    我甚至让他看到了我杀人的样子,我知道他躲在石头后面。

    既然他喜欢,那我可要好好表演了。

    我亲自挑选的礼物,希望你能够喜欢呢。

    在电脑后面,我亲眼看到了他强装镇定的表情。

    呀,已经开始害怕了!

    我想要他在被我抓起来的时候露出恐惧表情,并且不自禁的说出一句。

    “哦原来是我的弟弟。”

    光是想想,我就已经兴奋的要发疯了。

    然而,我却忘了。

    情深不寿,慧极必伤。

    只要遇到就会必败的绝杀。

    ——那就是这世间最美好同时也最苦涩的爱。

    是的,当我意识到这种不正常的情愫的时候。

    我的确是有那么一瞬间觉得我肯定是病了。

    不然,我怎么可能爱上自己的食物呢,何况还是我最讨厌的食物。

    明明该恨他的,是他设计丢下我,让我离开了自己的亲生父母,颠沛流离十多年。

    是他,让我从锦衣玉食的裴家小少爷成为一个食不果腹的下等人,

    是他,让我从天堂跌入地狱,任人欺辱,轻贱。

    可我偏偏爱上了他。

    是在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他有一双明亮清澈的眼眸,很漂亮,像是一汪清泉。

    他的手很温暖,握住了就再也不想松开。

    在医院里,那个不经意的吻,他脸颊上的肌肤真的很柔软细腻,像是牛奶,香甜可口。

    心跳明显加速,我以为是兴奋的,原来一切都有迹可循。

    更疑惑的是,明明我是想要他受重伤,比如超市里那次吊灯,三楼上掉落的花盆,然,身体却抢先一步,为他挡住了。

    我猜想,应该是不想食物有任何损害吧。

    否则,影响到了口感那就得不偿失了。

    一种名为嫉妒的情感席卷了我的理智。

    我讨厌那个男的靠近他。

    他可是我的,别人,全都没有资格靠近。

    甚至仅仅只是看一眼,都会让我极其不开心。

    我极端的想要赶走所有靠近他的人。

    得知他和别人一起合照,我是真的很生气,亲自把照片夺回来。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如此生气。

    可能只是因为不想食物被别人觊觎?

    现在想想,原来那就是占有欲。

    我知道他,一直都在等着我这个凶手出现。

    好吧,既然他如此想要认识我,我怎么能让他失望呢。

    我就亲自出现了。

    本来我是想要把那两个靠近他的男人全部杀了。

    想了想,还是算了。

    反正也是要被我吃进肚子里,无非就是先后顺序。

    我守在监控后面,看到了他的身手是多么的好,原来他还有这么深藏不露的一面。

    我突然想要试试他的身手。

    喝下能够返老还童的药水,亲自和他对决。

    这也是我第一次和他靠的那么近,他突然靠近的时候,身上真的好香好香,比我吃过的任何r肉都要令人上瘾。

    在最后一关的时候,我看到他沉浸在梦境里无法自拔,不知道他的梦境里到底是谁呢?

    会有我吗?

    时间快要到的时候,他还是没有醒来,我又不可能让他真的死了,于是我把他抱回来了,喂下解药。

    我扯下他眼睛上的黑色绸带。

    他居然我问是那个男的吗?

    心里涌现一股戾气,我很不喜欢他口中出现别人的名字。

    于是呀,我决定和他玩个游戏。

    我摘下面具的时候,他眼里的不敢置信让我笑了出来。

    终于不用再伪装了啊。

    终于正式见面了。

    当我捏着他的脸颊的,准备杀了他的时候。

    然,我还是不忍心了。

    我甚至想要亲吻他,彻底占有他。

    看着他眼里的恐惧和厌恶我还是不忍逼迫他。

    我不想,让他恨我。

    可笑吧,视人命为草芥的我竟然不忍心了。

    我想要他心甘情愿的留下。

    我拼命的对他好,愿意付出一切,答应他的任何要求,除了,离开我。

    亲自种下满园玫瑰花。

    亲自为最心爱的人过生日。

    蛋糕很甜,却比不上你嘴角的笑容,和你上挑的眉眼。

    亲自为你做喜欢吃的食物。

    或许是,上天也容许不了这段世俗不容的爱情。

    我还是被发现了。

    可我,偏偏不信所谓的命中注定,我要逆天而行。

    我伸出手,让他和我走。

    他犹豫了。

    好在他把手放在了我的手上。

    我像是拥有了全世界一样抱住了他。

    可就在我们即将离开的时候,他猝不及防的一推,击垮了我所有的喜悦。

    我以为我拥有了全世界,到现在我才发现,我早就被所有人抛弃了,我是个被世界抛弃的人。

    没有人爱我。

    原来,哥哥一直都是那么讨厌我。

    原来那些所谓的美好时光都是假的。

    原来,爱而不得,是人生常态。

    十二年前,哥哥丢下了我。

    十二年后,再次丢下了我。

    只是,这一次,真的是永别。

    那么,我想要对你说。

    “嘘,我爱你。”

    生前我不敢说出来。

    只是这一次,我并没有恨。

    不知道,这次,哥哥能否记住我久一点点呢?

    无坚不摧的心在住进一个人的时候,原来,真的那么脆弱,即使只是一个厌恶的眼神。

    我本是一个无恶不作的人,没有所谓的善良,可也会为你痴迷,这颗冰冷的心也会为你跳动。

    骨子里的冷血也会为你而有温度。

    我很开心,这短短的一生能够重新认识你,甚至是爱上你。

    只是,时间真的太短,即使是那么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直到永远失去,才发现还不够,还想要贪心一点。

    我这短短的一生,爱上了一个永远绝情,一个不该爱的人。

    我们拥有相同的姓氏,相同的血液……

    这是我的选择。

    但我永远都不后悔。

    本就世俗不容,是我偏不信所谓的命运,偏要逆天而行,偏要将他囚禁在身边。

    是我,发了疯一样的爱他,发了疯一样的想要和他在一起,发了疯一样不让他逃离。

    却忘了,他根本就不喜欢我,他不想留在我身边,甚至是厌恶我。

    所以,结局是死,也是我自作多情的下场。

    是我,高估了自己在他心里的地位,是我,以为只要用心就能融化他。

    我许愿,哥哥岁岁平安。

    即使是没有我。

    你永远都摆脱不掉我。

    我有预感,我们还会再次相见的。

    我愿化为你眉眼下的一颗泪痣,这样,在你每次眨眼的时候,都能触摸到我。

    在意识彻底模糊不清,我看到了一个让我心痛不已的画面。

    我就像是一个局外人,看到了另一个我是怎样的一步一步的设计让他彻底绝望。

    我看到了他崩溃痛苦的样子,那么脆弱,令人心痛。

    我看到了我摧毁了他所有的希望,不顾他无助绝望的眼神,把他残忍的碎尸,甚至是用大铁锤把他砸成肉泥。

    他长埋冰冷的地下,而我,和另一个女人生活的那么幸福。

    全然忘记了他。

    原来,人真的有重来一世的机会。

    原来是这样啊。

    怪不得你那么讨厌我。

    原来,我们之间隔的岂止是血液,世俗,姓氏,还有不死不休的血海深仇。

    可我并不后悔呢。

    我爱的是这一世的你。

    我爱你眉眼间流转的温柔,和你眼底深藏下的柔软。

    我很极端,如果重来一世,我还是会选择这样做。

    不然,我怎么会遇到一个如此特别的你呢。

    我只怪自己棋差一招,没有早点察觉到自己心里的感情。

    是我输了,不是我输了,是我的心输给你了,它说,它爱你,输得心甘情愿。

    我好像忘记了,那么,我提前祝你二十三岁生日快乐。

    那就顺便祝你余生生日快乐。

    可是,你是否记不记得在我四岁那年,你还欠我一支冰激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