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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修仙功法当野人 第117章 让我去见识见识皮裙城

    鳄鱼部落,有一个叫做马蹄的青年。

    此时刚刚钓完鱼,从河边回来。

    “马蹄赶紧过来一下。”

    一个男子正在冲他招手。

    说到钓鱼,就不得不提到鳄鱼部落附近异常丰富的水资源了。

    鳄鱼部落靠着一大片胡泊,里面水产丰富。

    这个马蹄先后发明了鱼竿以及捕鱼网。

    能捕到非常多的鱼。

    所以这个部落才会发展到现在的规模。

    “怎么了呀?二叔。”

    “给你说个事儿,你知道那个叫做皮裙城的地方吗。”

    “呵皮裙城?你说就是那个会发东西给别人吃的地方吗?”马蹄很是不屑。

    “看来你也知道?”

    “怎么不知道之前和我们交换东西的山羊部落,里边的人就曾经给我说起过。”

    马蹄想起什么朝地上啐了一口唾沫:“这帮混蛋,自从和那个什么皮裙城搭上线以后,都不经常和我们这边来换东西了。”

    他们部落也会和周边的部落进行交换,一般来说都是用水里面的食物进行交换,比如说鱼啊虾呀之类的。

    最开始的时候他们部落是通过免费送食物给附近的野人。

    时间长了慢慢的有些野人就想加入他们。

    随着加入的野人越来越多,周围部落的人口也在开始向鳄鱼部落里边转移。

    所以才有了现在这么庞大的规模。

    “一帮眼力见的混蛋,今年的鱼这么肥美,也不知道珍惜这个机会。”每每想到这马蹄就觉得这些家伙是真不识货。

    随即又问道:“不是二叔,你就是来跟我说这个的吗?”

    等侄子吐槽结束:“唉,没有,斑马大人有任务,看你愿不愿意做。”

    马蹄可是部落里的红人。

    除了发明捕鱼的工具之外,他还制作过许多其他的工具。

    比如说石制长矛,石制长斧。

    他年仅20多岁。

    也不知道脑袋里边都是想着些什么。

    甚至在他7岁的时候就尝试孵鳄鱼蛋。

    要说这鳄鱼部落的由来,还有他的功劳在里面。

    孵出来的鳄鱼经过驯化以后变成了他们的帮手。

    当然这个过程花了很长时间。

    一些较大的,甚至可以拿来骑行。

    虽然说鳄鱼的移动速度较慢。

    但有个牲口可以用,总是好的。

    主要是外出狩猎的时候,鳄鱼可以充当他们的打手。

    “斑马大人吗?那你刚才说皮裙城,看来这事儿和皮裙城有关了。”

    马蹄二叔拍了拍他的肩膀:“不愧是我大侄子,果然一点就透。”

    “行吧,我去一趟。”

    “太好了,你答应我就不用找其他人了。”

    “我早就想去看一看那个“神子大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说到神子大人的时候马蹄特意加重了语气。

    “那我给你准备一点东西,你要带什么武器吗?”

    “不用,我把大宝带上就可以了,对了,给我准备一点鱼干,这里去皮裙城可能需要两天的时间。”

    马蹄所说的大宝并不是之前的僵尸大宝,而是他7岁时所孵出来的鳄鱼的儿子。

    这条鳄鱼和他感情很深。

    而且非常的强壮,行进速度非常快。

    “好的,你把大宝带上就没有谁敢动你了,这家伙,可能老虎都不是它对手。”

    从鳄鱼部落一直向北,大概走两天就能到皮裙部落。

    这期间也没有什么自然地势的阻碍,就是一整块的大平原。

    这些事情马蹄都听山羊部落的人说起过。

    就这样一路北上。

    他发现这一路有许多其他部落的人都和他是同一个方向。

    甚至有些野人还和他一起走了一段路程。

    同行的一些野人,看见他牵着一条鳄鱼都忍不住上前来搭话。

    “小子,你是鳄鱼部落的?”

    马蹄点点头:“你们这是去哪儿啊?”

    “还能去哪儿?你没看见吗?这些人都是去皮裙城呢。”

    马蹄看了看自己还在用树叶包裹起来的小鸟:“你们身上穿的这些都是在皮裙城里边换的吗?”

    “嗨,那还用说,我跟你说,皮裙城的好东西遍地都是。”

    “哦?还有比这些更好的吗?”马蹄来了兴趣。

    “你赶上了好时候,这几天城里边正在灯光秀呢。”

    “灯光秀那是什么东西?”

    “看来你是第一次去皮裙城吧。”野人轻蔑的打量了一下马蹄。

    像他这种全身光溜溜的野人,一般都是第一次去皮裙城做生意的。

    马蹄有些不悦,这人明显是看不起自己。“是啊,难道不能去吗?”

    “我说,你准备把你的大鳄鱼给卖了吗?”

    鳄鱼身上挂满了鱼干。

    “这是我养的,我卖它干什么?”

    “那你什么东西都不拿,你准备去皮裙城换什么呀?”

    倒是把这给忘了。

    自己虽然说是去打听情况的。

    但一般去批评城里的野人都是去做买卖的。

    自己什么都不拿。

    光去看。

    很容易让别人产生怀疑。

    “怎么可能?我这是带着鳄鱼呢,一路上随便抓些什么拿过去换就行了对了,都换些什么东西啊?”

    “嗨~你看你什么都不懂,我给你科普一下。”野人一脸自傲。

    “科普?”

    “这都是最近流行的词汇,你不懂很正常,就是给你解释一下的意思。”

    皮裙城佣兵工会里边可以接到许多任务也可以在街上就地摆摊卖野味儿。

    一般来说,佣兵工会那边接到的任务相对固定一些。

    而除了野味之外,还有许多材料,皮裙城也是可以交换的。

    具体的材料包括树木,河沙以及许多特殊的矿石。

    其中比较好找的是一种叫做石蜡的矿石。

    这玩意儿经过处理以后就可以做成蜡烛。

    马蹄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对了老哥,你还没说那灯光秀是什么呢?”

    两人一边走一边交谈。

    这野人手中推着一辆板车。

    上面装载有一只羊的尸体。

    还有一大堆河沙。

    “怎么说啊,嗯,很难给你解释,简单来说就是在夜晚整个皮平层会被照亮得像白天一样。”

    这怎么可能?马蹄在心中冷笑。

    这些家伙再怎么崇拜皮裙臣也不至于这样胡说八道吧。

    “你亲眼见过啊?”

    野人摇摇头:“今天就准备去看看。”

    “本来前天就应该结束了,不过神子大人看大家兴致很高,把时间延长到了半个月。”

    “这种事情你也相信啊,只有神才能够获得光明吧。”马蹄装作一副自己很有文化的样子。

    “嗨~皮裙城的厉害你不知道而已。”两人都是在心中相互鄙视对方。

    “好了,我就不跟你多说了,我这还要去准备点东西。”

    其实草原上只要不是冬季。

    就有许多可以捕捉到的猎物。

    要么身手敏捷,要么脑子好用都可以在草原上过得很舒服。

    而马蹄就是属于那种脑子好用的人。

    自从发明了工具之后。

    他发现就连普通人都可以很简单的捕捉到鱼。

    从那个时候起,他就觉得脑子好用,要比力量强大更为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