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人狩猎法则 第九十四章 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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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追着那个化名爱德华兹的通缉犯往南边走,到城里来的路上就找到了他住过的屋子,那里还有好几个受害者,身上都是刀伤。尸体旁边留存的所有气味都被我记住了,以便日后找到这个混球。”
“伯达拉比克已经发布了他的通缉令,但魏奥底的警察连治安官也不如,说什么都不肯将伯达拉比克录入的罪犯名单在城里做出普及。现在真是世风日下,这些代替治安官的家伙拿钱办事,一点荣誉感也没有,而更糟糕的是像我们这样久居盛名的贵族居然沦落到平民也能拒绝的地步,放在过去,因为他们的言论我就可以把他们吊死,更别提现在这种冒犯了,”
“最后我们只能自己搜捕他。这么做完全是合法的,因为他是在私人领地上犯罪,我们就算处决他也没人能够指责什么。”
火车站外,马孔·孔里奥奈坐在车站外侧的廊柱下愤愤不平地将一直叼在嘴里的香烟重新摘下来放进口袋,可以看得出他还有很多话要说,这根香烟有些妨碍他张嘴发音了。
姆兰加就坐在他的旁边,视线稳定地看着前方,他早就知道自己的那些夜莺同伴死了,所以并不伤心。
人终有一死,重要的是活人。
从马孔提供的线索可以看出孔里奥奈不是杀害夜莺的凶手,但有人希望孔里奥奈担任这个角色,而孔里奥奈没有发现这一点,他们还希望诬陷那个化名爱德华兹的家伙。
而爱德华兹就是朱利尔斯的那个黑发同伴。
长老会没有必要挑衅王国情报部,萨沙市的军用飞艇随时可以升空摧毁那片森林,他们没必要为了一个不是非消灭不可的敌人冒这个险,所以姆兰加最先排除这两个人的嫌疑,孔里奥奈的想法只是源于他们和长老会的冲突,因为敌对关系,他们希望闯这个祸的是自己的敌人,这很合理。
但最开始又是谁想要诬陷孔里奥奈呢?
“赫顿家族”
这个词语在他的心底跳出来,不知道是他自己的想法还是恶魔的提示。
和孔里奥奈不对付的人有很多,但这次只能是赫顿家族派人动的手。
在得出这个结论前,姆兰加犹豫了一下。
菲戈·赫顿和本地军官的关系密切,要讨好这群混账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此人在上流社会表现出的形象可谓是圆滑过人,企图用政治阴谋陷害孔里奥奈也符合他的行事习惯,但他找来的杀手不同寻常,夜莺们并不一定是强大的战士,但他们都是逃跑的好手,要在短时间内把他们赶尽杀绝可不容易。
军队里是有不少超凡者,但有能力做到这点的都不再需要亲自动手杀人了,而且本地似乎也没有这样的杰出人物。
马孔说那些尸体上只有刀伤,凶手不使用枪械,该是个野路子,而且多半是一个人行动——会集体行动的杀手团体不可能不多带把枪,也许是为了钱加入近卫的超凡者,可这还是说不通。
菲戈·赫顿绝对是个普通人,他怎么能肯定自己派出去的杀手一定能解决王国情报部的夜莺?袭击王国情报部的人可是重罪,他必须对自己派出的杀手能力有着绝对的信心,相信这个人能够以一敌多。但他的见识和眼光不可能支持他分辨出超凡力量的强弱。
谨慎的菲戈会在对秘传力量一知半解的情况下贸然做出选择吗?
是有人向他推荐了那个杀手,还是说杀手其实是由别人委派?
在姆兰加沉思的时间里,马孔的抱怨还没有停止:“......现在的教会也不像以前那样尊敬贵族,有钱的市民完全把那些神职人员收买了,可神的仆人怎么能是势利眼呢?现在只有圣律派还能保持整体的纯洁,我听说历届教皇并非都出身圣律派,但在加冕仪式后就统统皈依了圣律派,从此待人和善,不再执着金钱。”
“最糟糕的还是他们的宗教观已经摆脱了神仆该有态度,自从北方普林西尼大学做了那个该死的棱镜色散实验,声称白光包含其他一切光后,三相唯一会又有分裂的迹象,白光会以为这该死的(他又重复了一遍‘该死的’)科学实验就能证明他们的信仰最高尚....呵!”
说到这里,他冷笑一声。
“信仰没有不确定的东西,如果它有,那就不是信仰,那叫‘见解’。”
“需要依靠什么科学实验才能证明自己的正确,白光会根本没有正确的信仰,他们已然被异端思想捕获了。”
姆兰加抬起头,一心两用是间谍的基本功,他当然也有这样的本事,他在思考的同时,马孔的话也没有漏下。他虽然不认同马孔言论中有关圣律派的部分,但也承认在其他部分这个狼人说得合乎事实。
孔里奥奈对教会的关注度超出他的想象,这些狼人真的在认真参与人类社会的各类活动,并且对白教的宗教事务有着独到的见解。
不过这种见解也是带有自己立场的。
白光会对暗裔的看法最糟糕,又是仅次于圣律派的大教派,这些年因为一部分成员被编入三相唯一会才显得式微,如果让他们恢复往昔的地位,像孔里奥奈这种有头有脸的暗裔就要被针对。
就算整体停战,白光会也坚决不容许暗裔获得与人相当的权利,更别提特权了。
“至诚兄弟会对于棱镜实验也抱有相同的看法。”姆兰加看着周围建筑的灯火,袒露的上身和伤疤让他看起来像乞丐,但乞丐的背不会挺得那么直:“信仰是高于一切见解的,因为它向世人展示了善与美的无限性,而见解则是通过私人视角得到的有限性。所以见解可以被质疑,信仰却是不能被质疑的。”
“哼嗯——”马孔对善与美这点不置可否,显然,他现在对于姆兰加的结论与之前姆兰加对自己的看法相同。不过他还是肯定了一些东西。
“和一个真正的信徒交流果然是愉快的,因为本地教区的苛刻,我这样的信徒也只能在庄园里私人修缮的小教堂里祈祷,很难在外界找到一个心灵的同行者。”
“也许我们还有更多的共同点,不知道你怎么看待万物皆圣理论?”
姆兰加的回答几乎没有犹豫:“非常大胆的理论,即使整个世界都由天父创造,但仍然有些东西并非秉持祂的意志诞生,称不上神圣。”
“比如......”狼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比如恶魔。”姆兰加义正言辞地说:“它们生来就会引人堕落,这绝不可能是天父创造的它们的目的。”
马孔绿色眼眸中央的瞳孔缩小,他微微点头:“不过这也许就是它们的本性。天父刻意塑造了这样的存在,为的是与另一种做比较,让懵懂的意识在它们之间做出选择。自由意志——我以为这才是天父赠予我们的真正瑰宝。”
姆兰加露出了思考的神情,没有第一时间同意。
马孔和这个第一次见面的苦修士较上了劲,他又开口:“你相信本性的存在吗?”
苦修士不由露出一个微笑,他发自内心的想要回答这个问题。
“先生,如果你了解至诚兄弟会的信仰,你就不会有这种问题了。”
“众所周知,所有教派都是从圣律派发展出来的,天父在自己的造物中留下了自己的声音,而我们这些信徒通过聆听和理解圣律获得力量。这些圣律就是万事万物的本性。”
“我们的鞭笞苦修并非是为了惩罚自己,而是为了更好地去理解这个世界的本性。”
“按照巫师的理论,完整的躯体代表统一与和谐,当一个人神完气足,身体康泰,想要对他下咒就会变得十分困难,魔法几乎不能从他的体内生效。这就是为什么掌握了水元素魔法的巫师发现自己很难直接操控其他生物的血的缘故。而我们从另一个角度看待这个现象。”
“完整的身体是和谐统一,但也是我们理解圣律的隔阂。所以我们选择主动在自己的身上创造伤口,解除封闭,让身体去聆听圣律,与这个残破的世界共鸣。”
“我们的修行方式正是感悟其他存在的本性,所以你问我是不是相信本性,我会说这是肯定的。”
马孔笑了起来,仿佛抓到了姆兰加的什么把柄:“既然如此,你应当承认我们的本性正如圣律一样纯净可喜。你们与外物的本性进行联系,而我们探求自身内在的本性,而两者不过是不同形式的灵修罢了。”
姆兰加知道怎么反驳这种说法,但他的目的并不是和马孔辩论。
“他需要认同,这些狼人需要人类社会的认同......”照着心中出现的声音,姆兰加承认了这一点,而且表现得非常窘迫,
他抬起仅剩的那只手:“好吧,好吧,你真的说服我了,也许万物皆圣理论的确有它的道理。”
马孔哈哈大笑起来,他喜欢胜利,随便什么形式的胜利。
“只要遵循天性,那就是遵循了神的旨意。善恶本身不能代表好坏,它们的区别只在于选择,倘若失去任何一方,世界就不会如此绚丽多彩。”
从他的言论来看,他肯定知道自己是个混蛋...姆兰加看着酒吧门口被酒保架出来的醉汉心想。
“他有一个差事,提醒他时间。”——这个想法忽然出现。
姆兰加迟疑了一下,转头问道:“恕我冒昧,你待在火车站内是为了追捕那个通缉犯,但现在末班车也已经停了,你为什么不去酒吧里休息一下,喝几杯呢?”
“苦修士也能说出这种话?”马孔吃惊地看着他。
“当我穿上衣服,酒吧里的人就看不出来我是苦修士——这是经验之谈。”
姆兰加的话引发了马孔新一轮的大笑,大笑之后,他还是认真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客运火车停止服务不代表货运火车停运,他还是有通过这里逃走的可能,所以我得在这儿一直待着,除非他在别处被抓捕归案,或者有人来接替我。”
“你的同伴在哪里呢?如果路程不远,也许我可以代你捎个口信,免得你待在这里活受罪。”
马孔的笑容略有收敛,他的眼珠转了转,最后稳定下来。
“他们具体在哪儿,我现在还真不清楚,不过你可以去红柳街和蜘蛛巷这两个地方转转,到了地方,你就高喊我的名字,要是有其他狼人出现,你就告诉他们我在等人接替我。要是没有,那你就赶紧回来。不管成不成,我都请你去酒吧喝几杯。”
“那我的腿脚可得利索点了.”姆兰加缓缓起身,单手按了按膝盖。
(本章完)
“伯达拉比克已经发布了他的通缉令,但魏奥底的警察连治安官也不如,说什么都不肯将伯达拉比克录入的罪犯名单在城里做出普及。现在真是世风日下,这些代替治安官的家伙拿钱办事,一点荣誉感也没有,而更糟糕的是像我们这样久居盛名的贵族居然沦落到平民也能拒绝的地步,放在过去,因为他们的言论我就可以把他们吊死,更别提现在这种冒犯了,”
“最后我们只能自己搜捕他。这么做完全是合法的,因为他是在私人领地上犯罪,我们就算处决他也没人能够指责什么。”
火车站外,马孔·孔里奥奈坐在车站外侧的廊柱下愤愤不平地将一直叼在嘴里的香烟重新摘下来放进口袋,可以看得出他还有很多话要说,这根香烟有些妨碍他张嘴发音了。
姆兰加就坐在他的旁边,视线稳定地看着前方,他早就知道自己的那些夜莺同伴死了,所以并不伤心。
人终有一死,重要的是活人。
从马孔提供的线索可以看出孔里奥奈不是杀害夜莺的凶手,但有人希望孔里奥奈担任这个角色,而孔里奥奈没有发现这一点,他们还希望诬陷那个化名爱德华兹的家伙。
而爱德华兹就是朱利尔斯的那个黑发同伴。
长老会没有必要挑衅王国情报部,萨沙市的军用飞艇随时可以升空摧毁那片森林,他们没必要为了一个不是非消灭不可的敌人冒这个险,所以姆兰加最先排除这两个人的嫌疑,孔里奥奈的想法只是源于他们和长老会的冲突,因为敌对关系,他们希望闯这个祸的是自己的敌人,这很合理。
但最开始又是谁想要诬陷孔里奥奈呢?
“赫顿家族”
这个词语在他的心底跳出来,不知道是他自己的想法还是恶魔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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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得出这个结论前,姆兰加犹豫了一下。
菲戈·赫顿和本地军官的关系密切,要讨好这群混账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此人在上流社会表现出的形象可谓是圆滑过人,企图用政治阴谋陷害孔里奥奈也符合他的行事习惯,但他找来的杀手不同寻常,夜莺们并不一定是强大的战士,但他们都是逃跑的好手,要在短时间内把他们赶尽杀绝可不容易。
军队里是有不少超凡者,但有能力做到这点的都不再需要亲自动手杀人了,而且本地似乎也没有这样的杰出人物。
马孔说那些尸体上只有刀伤,凶手不使用枪械,该是个野路子,而且多半是一个人行动——会集体行动的杀手团体不可能不多带把枪,也许是为了钱加入近卫的超凡者,可这还是说不通。
菲戈·赫顿绝对是个普通人,他怎么能肯定自己派出去的杀手一定能解决王国情报部的夜莺?袭击王国情报部的人可是重罪,他必须对自己派出的杀手能力有着绝对的信心,相信这个人能够以一敌多。但他的见识和眼光不可能支持他分辨出超凡力量的强弱。
谨慎的菲戈会在对秘传力量一知半解的情况下贸然做出选择吗?
是有人向他推荐了那个杀手,还是说杀手其实是由别人委派?
在姆兰加沉思的时间里,马孔的抱怨还没有停止:“......现在的教会也不像以前那样尊敬贵族,有钱的市民完全把那些神职人员收买了,可神的仆人怎么能是势利眼呢?现在只有圣律派还能保持整体的纯洁,我听说历届教皇并非都出身圣律派,但在加冕仪式后就统统皈依了圣律派,从此待人和善,不再执着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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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恶魔。”姆兰加义正言辞地说:“它们生来就会引人堕落,这绝不可能是天父创造的它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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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所有教派都是从圣律派发展出来的,天父在自己的造物中留下了自己的声音,而我们这些信徒通过聆听和理解圣律获得力量。这些圣律就是万事万物的本性。”
“我们的鞭笞苦修并非是为了惩罚自己,而是为了更好地去理解这个世界的本性。”
“按照巫师的理论,完整的躯体代表统一与和谐,当一个人神完气足,身体康泰,想要对他下咒就会变得十分困难,魔法几乎不能从他的体内生效。这就是为什么掌握了水元素魔法的巫师发现自己很难直接操控其他生物的血的缘故。而我们从另一个角度看待这个现象。”
“完整的身体是和谐统一,但也是我们理解圣律的隔阂。所以我们选择主动在自己的身上创造伤口,解除封闭,让身体去聆听圣律,与这个残破的世界共鸣。”
“我们的修行方式正是感悟其他存在的本性,所以你问我是不是相信本性,我会说这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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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抬起仅剩的那只手:“好吧,好吧,你真的说服我了,也许万物皆圣理论的确有它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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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他的言论来看,他肯定知道自己是个混蛋...姆兰加看着酒吧门口被酒保架出来的醉汉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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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修士也能说出这种话?”马孔吃惊地看着他。
“当我穿上衣服,酒吧里的人就看不出来我是苦修士——这是经验之谈。”
姆兰加的话引发了马孔新一轮的大笑,大笑之后,他还是认真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客运火车停止服务不代表货运火车停运,他还是有通过这里逃走的可能,所以我得在这儿一直待着,除非他在别处被抓捕归案,或者有人来接替我。”
“你的同伴在哪里呢?如果路程不远,也许我可以代你捎个口信,免得你待在这里活受罪。”
马孔的笑容略有收敛,他的眼珠转了转,最后稳定下来。
“他们具体在哪儿,我现在还真不清楚,不过你可以去红柳街和蜘蛛巷这两个地方转转,到了地方,你就高喊我的名字,要是有其他狼人出现,你就告诉他们我在等人接替我。要是没有,那你就赶紧回来。不管成不成,我都请你去酒吧喝几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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