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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暗藏 第三十二章 开庭

    凌渊起诉了离婚,他是一点都不想等了。

    于是,温穗去找沈扩请假。

    沈扩早就知道了她的来意。

    “走,我特地安排了时间去法院旁听。”

    温穗吃了一惊:“瀚元不是接了凌氏的案子?”

    沈扩:“上次凌渊改主张的时候,我就退了单。”

    温穗:“沈律师,其实也不必这样……”

    虽说同一律所的律师接一个案子的原被告不合规矩,可她毕竟是当事人,不算是被告的律师。而且凌渊出手大方,律师咨询费给的是真多。

    沈扩摊手:“我退都退了,这样,你要是不好意思,以后就工作卖力些,多接几个大单子,把我的损失赚回来。”

    温穗还要说什么,他已经拿了车钥匙出了门。

    进法庭的时候,温穗和凌渊的人打了个照面。

    凌渊是不可能来的,原告席上,是凌渊的助理张霁和顾明昭。

    “少……温小姐。”张霁眼神里带了点不落忍,跟温穗打招呼。

    温穗笑了一下,客客气气地点头回应。

    她向来情绪稳定,不动声色。

    顾明昭则对着她做了个Wink,笑盈盈道,“又见面了,温小姐,我是今天的原告律师。”

    是呢,顾明昭大学也学的法律,真要论起来,还是她师兄呢。

    顾明昭读书时成绩并不好,毕业后也没有继续进修,凌渊如今敢让他来,无非是觉得这场官司并不复杂,派谁来都有胜算。

    起初顾明昭的眼睛就没有从温穗身上挪开过,开庭后,才换上了严肃的表情。

    他阐述了凌渊的主张:一周内依照协议,提前终止婚姻。

    “我有异议。”温穗说。

    “在我们的婚前协议里,做了关于夫妻生活和双方忠诚度的约定。其中第10条,是双方应该履行正常的夫妻生活,且不得为此提附加条件。但近三个月以来,凌先生并没有履行夫妻生活义务,不仅如此,还暗示我提前离开我们共同的住宅,为第三者提供机会。”

    履行夫妻生活义务这一条,当初还是凌渊特意提的,原本是为了约束温穗。

    无非是凌渊自认是个有欲求的正常男人,又怕她因此拿乔,借着这事贪得无厌提条件,才写到了协议里。如今却被温穗拿来,砸他的脚。

    凌渊不在场,张霁和顾明昭互相交换了下眼色,都有点替当事人尴尬。

    没想到,她会把这件事拿出来说,虽然用这样冷静专业的口气,但听的人还是有点耳根发热。

    温穗却跟往常替别人辩护一般,没什么大的情绪波动。

    在审判长的示意下,她说下去:“协议的第18条,双方不得在婚姻存在期间,存在任何形式的出轨行为。但凌先生近期频繁和异性约会,且上个月赠送了市中心的一套房产,总价值2000多万。凌先生的这个行为,让我有理由相信凌先生已经出轨。”

    接着,温穗有条不紊地展示了她的证据。

    凌渊和陈若若约会的各种图片,每张都遮遮掩掩,角度刁钻,却又能让人精准地认出是凌渊。

    至于上个月赠送的豪宅,温穗手里连赠与合同的照片都有。

    这一点还要感谢陈若若,要不是她那该死的炫耀欲,温穗去哪里找这些。

    “我认为,协议应该双方遵守,既然原告都没有按照协议行事,那这份协议的内容应该重新定义。”温穗说。

    接着,她不急不徐丢下一个雷:“虽然婚前协议里约定离婚时我不带走任何财产,但凌先生在婚姻续存期间赠予第三人的房子,依然属于婚内财产,我申请追回,也对当事人陈若若提出法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