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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海:整个大海成了我的后花园 第47章 脸上有灰

    接下来的很多天。

    叶四海都过得很轻松。

    白天睡到自然醒,没事就瞎溜达,到了晚上五点钟,就带着一群少年去赶海。

    每次都有令人羡慕的收获。

    黄油蟹似乎掏不尽,每天都能抓到三五十斤。

    仿佛黄油蟹自己到点就准时爬到叶四海的脚下让他抓。

    其他赶海人已经麻木了。

    而叶四海其他一些海货也都收获满满。

    最气人的是叶四海抓的都是大货猛货。

    重量不够不要。

    尺寸太小不要。

    品相不美不要。

    你就说气不气吧。

    阿默的新摩托买了回来,是一辆红色的杜卡迪街车,花了他三十多万。

    小舅子每天就骑着他的小红摩托,得意扬扬的跟在叶四海屁股后面。

    这期间陈教授给叶四海发来了几份设计图,叶四海十分满意。

    而陈教授还做了一件让叶四海哭笑不得的事情。

    他把那首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现代诗,以海子的名义给发表了。

    顺便还帮叶四海得了稿费三千块。

    这首现代诗一经发表,立刻引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轰动。

    很多人纷纷打听这个海子是谁。

    陈教授保密工作做得很好,没有暴露叶四海。

    叶四海也不能怪陈教授,还得跟他说声谢谢。

    他还每天悄悄在下午三四点最热的时候,带着刘憨憨去码头召唤小虎鲸来继续养成计划。

    这件事很保密,就刘憨憨知道。

    这样到了月初一号。

    今天是林家给巧花妹办升学宴的日子。

    林家极为重视这一场宴会,受邀的客人也都是有分量的。

    梅姨这边也收到了一份非常正式的请柬。

    巧花妹几乎天天往梅家跑,但是请柬是林七亲自给送来的,以示尊重。

    梅姨收到请柬之后,紧张了好几天。

    因为请柬上,还写上了梅子强,梅婷的名字。

    但林家礼数做到位了,梅姨不可能真的把儿子女儿都叫回来带着去。

    毕竟,林家如此正式,可不是因为梅家。

    梅姨心头又暗暗为叶四海感到担心。

    四海和林家的差距太大了。

    她生怕四海会在宴席上受到刁难和难堪。

    而她一个村妇,没有见识也不会说话,根本帮不上忙。

    “四海,我还是……不去了吧。”

    梅姨有些为难的看着叶四海:

    “你带着新兵去,林家的客人要是刁难你,你……一定要忍。”

    叶四海哭笑不得。

    “哎呀,我的妈妈啊,你快去换衣服吧,人家巧花妹专门给你订的旗袍呢,快去快去,时间不赶趟了。”

    就在这时,门外出来一阵摩托轰鸣声。

    叶四海不用看也知道,是骚包的小舅子来了。

    这小子自从有了他的小红摩托,这几天尾巴都快翘上天了。

    至于说心心念了一年的游戏机,买回来就被他丢到了脑后。

    没钱的时候,三万块的游戏机就是白月光。

    这一下有了钱。

    什么?

    三万块的游戏机?

    谁玩那破玩意儿?

    阿默这小子,渣男潜质暴露得过于早了一点。

    “老板,漂亮。”

    刘憨憨举着手,指着门口走进来的女孩儿。

    巧花妹今天打扮得令人挪不开眼。

    她脚上穿着一双红色的小皮鞋,身上是一条淡粉色的连衣裙。

    身姿高挑而匀称。

    平常堆成丸子的头发,也变成了瀑布垂在肩上。

    巧花妹精心化了妆,看着就像是画卷里的小仙女儿。

    美丽动人,青春活力。

    她仿佛迎着风走来,步伐轻轻摇曳,优雅自然,仿佛这个世界都在她的脚下。

    叶四海根本挪不开眼。

    这是我的女孩儿!

    他突然有一种想要扑上去拥在怀中的冲动。

    巧花妹小脸儿红红,有些兴奋地对着叶四海转了一圈,问道:

    “漂亮吗?”

    “不是漂亮。”

    叶四海摸了摸她的脑袋:

    “是最漂亮,林巧花同学,你是这个世界上,最最最最漂亮的。”

    “咯咯咯!”

    巧花妹羞涩的转头对梅姨说道:

    “姨,早上你给叶四海吃蜂蜜了吗?”

    梅姨怜爱的抓住她的手:

    “我们的巧花妹跟了我家四海,真委屈你了。”

    叶四海立刻抗议:

    “姨,到底谁才是您孩子啊?”

    “都是,都是。”

    梅姨笑得嘴巴都合不拢了。

    “哎呀,您快去换衣服吧,我们马上就走,我七哥还在外面等着呢。”

    巧花妹连拖带拽的把和梅姨走了房间。

    阿默今天也穿了新衣服,一看就知道是这小子前几天买的高档货。

    “姐夫,今天你小心点,我大哥说了,要好好给你点颜色看看。”

    叶四海根本不虚:

    “不就是灌酒吗?谁怕谁啊,新兵,到时候我喝醉了,你记得把我扛回来。”

    “好的老板。”

    刘憨憨乖巧地答应了一声。

    然后他一脸疑惑地看着阿默,因为今天这个阿默,似乎跟平常不一样。

    “你,脸上有灰。”

    阿默一愣,顿时一慌:

    “屁,你才有灰。”

    说完,直接转身就跑。

    叶四海疑惑的看着刘憨憨。

    刘憨憨蒲扇大手在脸上抹了一把:

    “有灰,白的。”

    叶四海差点没喷了出来。

    难怪今天阿默这小子看上去白了不少。

    他也化了妆。

    哈哈哈哈。

    笑死我了。

    海边的少年,天天强紫外线照射着,怎么可能是白面书生?

    脸上不带点颜色,你都不好意思跟其他人一起玩。

    阿默比起刘小二几个人好很多了,绝对是他们当中最白的一个,但也是小麦肤色。

    今天化妆,肯定是被巧花妹强迫的。

    “新兵,你眼神这么好啊?”

    刘憨憨呵呵一笑:

    “好。”

    叶四海今天也焕然一新,但不像阿默那么骚包。

    就是简单的运动鞋,牛仔裤,还有一件淡红色的T恤。

    搭配着他健康的肤色,修长挺拔的身躯,显得沉稳而内敛。

    十多分钟后,巧花妹跑了出来:

    “有请我们亲爱的梅姨。”

    梅姨有些扭捏地走了出来。

    她身上是一件裁剪得极为合身的旗袍。

    款式很简单,用料也不是华贵的丝绸,可却给人一种承载了岁月的感觉。

    梅姨脸上微微有些发红,皱纹就是岁月留下的痕迹。

    她看着是那么的朴实无华,却又带着坚韧和质朴。

    旗袍的优雅和这种气息融合在一起,成了一种独特的风采。

    手腕上,那一串鲜红色的砗磲手串,点缀得恰到好处,给人一种朴实动人的美感。

    梅姨的身上,体现了劳动的艰辛和生活的美好。

    “姨,您今天真美。”

    叶四海走上去,轻轻抱住了她。

    虽然喊不出口。

    但这是我的妈妈!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