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书看 > 带着女儿妹妹混娱乐圈 > 第75章 擒贼!

带着女儿妹妹混娱乐圈 第75章 擒贼!

    最后,在老板的强颜欢笑之中,林鹿不但把失去的三百给拿了回来,甚至还多赢了300,引得现场阵阵惊叫。

    然后,深藏功与名,消失在了人流如潮的套圈摊前。

    “好了,小零食吃的差不多了,我们去吃龙虾吧,前面正好有一家不错的龙虾店。”

    说道小龙虾,林鹿可是不折不扣的深度痴迷者。

    他想不到,为什么这么个小玩意儿居然能够这么好吃。

    “小龙虾,好呀好呀!”

    好像女孩子天然都喜欢吃,就连一向极为自律的霍熙雯也是点头同意。

    于是一行人浩浩荡荡的朝着前方进发,浑然没有察觉到后方传来的骚动。

    “有人偷东西!”

    “抓贼啊!”

    “啊啊啊!”

    突如其来的尖叫声让林鹿瞬间就把目光投向了身后。

    无尽的人群已经开始混乱起来,疯狂的往两边躲闪。

    两个头戴鸭舌帽黑口罩的中年男子手持匕首,朝着林鹿几人所在的方向扑来。

    显然是已经得手,但是没想到暴露了,慌不择路的威胁周围的人让路给他们逃跑。

    周围都是些普通人,哪经历过这样的场景,唯恐自己受伤,纷纷四散而逃。

    这两个贼显然是新手,人群的嘈杂声让他们变得失控,手里的匕首已经划伤了数人。

    得,原本就是个抢劫罪,现在加重了,故意伤害罪。

    要是有人不小心伤的比较重嘎了,轻一点判个过失致人死亡罪,三到七年。

    中一点判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十年朝上。

    重的话,故意杀人,起步无期,或者直接一颗花生米。

    原本就失控的人群此刻更加混乱不堪。

    林鹿赶忙带着几人钻进了一条小弄堂,然后再回身准备去尝试解决那两个抢劫犯。

    就算不作为明星、艺人、公众人物,就算是一个普通人,看到这样的场景,也不能不管。

    别人不管是别人的事情,要是林鹿不管,不说余生,可能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他都会难以释怀。

    有人会说,啊,见义勇为都是多管闲事,好处捞不到不说,严重的还会把自己搭进去。

    可是如果你不管我不管,那么谁来管?都要指望着警察叔叔?指望着国家机关?

    社会不应该是这样,一个良性的社会应该是崇尚英雄的,而不是指责、挖苦、阴阳、讽刺那些好人的。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奋不顾身也是一种从容,绚丽多彩总有感动。

    正当林鹿要回头的时候,发现曦曦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

    刚刚两个小姑娘看到如此热闹的场景,都要求放她们下来。

    林鹿当然不肯,这么拥挤的人群,要是磕着碰着了,他不得心疼死?

    可是架不住两个小姑娘的连环式撒娇大法,终于还是让她们得偿所愿了。

    不过还是手牵着手,以防两个人被人贩子拐跑。

    顿时林鹿慌了神,开始在场中大声呼喊起了曦曦的名字。

    “林鹿大大,我们在这儿呢!”

    兴许是离得不太远,沐仙的声音隐隐传来,林鹿赶忙朝着两人所在的方向挤过去。

    没办法,人群汹涌的地方,一旦发生骚乱,你想要动都得付出十倍百倍的千辛万苦。

    就在林鹿看到两道熟悉的身影时,两个抢劫犯也正好跑到了面前。

    手上挥舞着的匕首,已经沾满了血迹,两个中年男子的眼睛已然变得赤红。

    那是杀红了眼,理智已经被强烈的负面意识控制的征兆。

    而现在离他们最近的就是沐仙和曦曦一大一小两人。

    两个抢劫犯毫不犹豫冲了过来,此刻他们就想要用最凶狠的手段让路上的行人全部让开一条能让他们顺利逃走的生路。

    “曦曦!沐仙!快跑!”

    林鹿目眦欲裂,脑细胞飞速转动,两只眼睛快速的扫视着周围,寻找趁手的兵器。

    沐仙也被吓坏了,不过好在腿没有软,抱着曦曦就跑,给了林鹿缓冲的时间。

    有了!飞镖!

    隔壁一个摊位,正好是掷飞镖的。

    林鹿眼疾手快,拿过了塑料篮子里的一把飞镖。

    作为从小就在庙会环境下长大的林鹿来说,不但套圈技术出神入化,打枪飞镖更是信手拈来。

    飞快的向前面挤去,距离太远,误伤了可不好。

    几秒后,林鹿找到了一个合适的位置,手里的飞镖瞬间出手。

    “啊!”

    随着一声惨叫,飞镖正中靶心,扎入了其中一个抢劫犯的胸口。

    不过这种飞镖,镖头很短,想让一个成年人丧失行动力远远不够。

    没有丝毫犹豫,手中剩余的六只飞镖依次出手,两个抢劫犯全部命中。

    两人除了身上,脸上也分别都中了一镖,可惜没扎中眼睛。

    这种情况下,就算扎瞎了,也是他们活该。

    趁着两人痛苦缓步之际,林鹿终于挤到了沐仙和曦曦身前,紧紧的将两人护在身后。

    两个抢劫犯拔下了身上的飞镖,鲜血进一步刺激了他们心中的兽性。

    刚刚只是想跑路的他们,拿着匕首径直朝着林鹿的胸口刺来。

    “啊啊啊!”

    “啊!杀人啦!”

    “救命啊!”

    ……

    身后的尖叫声一声更比一声高,林鹿还没被扎死估计就先被震死了。

    可他没有丝毫的慌乱,反而迎着两人的刀就冲了上去。这种时候,越慌死的越快。

    一个闪身避过了两人的匕刃,狠狠的一脚直接踹向了其中一个抢劫犯的门面。

    由于路有坡度,林鹿居上,这一脚毫不费力,直接将人踹倒在地,鲜血满面,瞬间便失去了行动能力。

    没有停顿,林鹿反身拿住了另外一人的手腕,稍稍用力,就卸掉了他手中的匕首。

    一记爆肝,另外一个抢劫犯也安然倒地。

    年轻人,睡眠质量就是好,倒头就睡。

    周围的群众见到两个歹徒都已经丧失了行动能力,又回到了全民吃瓜的状态。

    里三层外三层围出了一个圈,指责声谩骂声此起彼伏,还有人上去补了两脚。

    然后,对着林鹿就是一顿猛夸,要是没有林鹿,他们这些人搞不好还真躲不掉这场人祸。

    甚至有不少伤者本人或者伤者的父母不停的道谢。

    毕竟某种层面上来说,也算是救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