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在冬季(马思纯、霍建华、文淇、魏大勋主演同名电影原著小说)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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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二十二岁那年,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再见”这两个字,真的不能随便讲。因为再见,或许就是再也不见。
齐啸这一去,杳无音讯。
我打过他很多次电话,都是关机,证明他还在台湾没有回来。有一次我甚至打到他公司前台,一个声音甜甜的台湾妹子对我说道:“齐总不在,请问您是谁?有事您可以留言给我,我可以转达给他哦。”
转达给他就算了哦。
我贼一样地挂了电话。那滋味还真是——百转千回的丢人。
还好我也很忙,忙着毕业分配的事,忙着各种考试,各种毕
业论文。五月未的时候,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传来了好消息,我以笔试加面试第一名的好成绩被于枫推荐的那家报纸录用了。
也就是说,我可以留在北京了!
我松了一口大气。
这一切只因为我知道,回成都,就意味着和很多东西的永别。哪怕虽然,我从来就没有真正地拥有过它。
但事到如今,我也未曾真正的放弃。
晚上,于枫张罗了聚餐。就在我们上次吃饭的那家川菜馆。孙瑶瑶喝多了,抱着我不肯松手。她说:“安然,你听我说,你一定要嫁给于枫,好男人都死光了,于枫算得上是国宝级的。他为了你,真是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你别再喝了。”于枫夺下她的酒杯。
“笨蛋!你快下手啊。”孙瑶瑶指着我呵斥他,“像她这种女人,又美貌又有才,一进社会,准有一堆像狼一样的男人盯着她不放,到时候你就站不上队也沾不边了。”
“瞎说什么呢!”我骂她。
“我就瞎说这几天了,我很快就要滚蛋了,滚回我的大哈尔滨。”她说,“不过你们结婚的时候可以来我那里,我会打开全哈
尔滨的冰灯为你们庆祝!”
“好好好!”知道无法阻止她胡说八道,我只能换哄的办法让她消停。
走回学校的路上,她步子不稳,一手拉着我,一手拉着于枫,大声唱着梅艳芳的歌:“情比雨丝,问你可会勾起一小串,但你知不知,爱的感觉是永远……罗有军,我操你妈!”
最后一句,她对着天空大叫出来。
我抱住她。
她的眼泪流进我的脖子,冰冰凉。
也许深爱和背叛,后者更容易令人念念不忘。
我越过瑶瑶的肩膀,看到于枫注视我的眼睛。这一次我没有躲开他的视线,他也勇敢地看着我,我想我们都在彼此的眼中寻找答案。是的,这是我们的二十多岁,热火如歌的青春,一败涂地的初恋,谁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样呢,谁也不知道。但此刻的我,只想好好跟于枫说声对不起。
对不起,谢谢你,我不能爱你。
那夜我失眠,夜里十二点,我光脚溜出宿舍,跑到传达室。阿姨早睡了,我敲开窗,塞进去十块钱,贿赂她说:“家里有急
事,我得打个电话。”
她就着昏黄的光看了看那十块钱,打着哈欠,把那个黑色的电话机从窗口拿了出来,推给我。
我又拨通了他的电话号码,那个我早就烂熟于心的电话。这是我自作主张的告别仪式,我对自己说,如果还是打不通,你就死心吧,将这个号码从心里彻底删掉。
我没想到的是,它居然通了!更没想到的是,他居然接了!
“喂!”他大声问,“哪位?”
他那边特别吵,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应该是在唱卡拉OK。
我好不容易才按捺住一颗狂跳的心,对着电话说道:“我。”
他应该是听出了我的声音:“小安吗,你怎么现在打来?”
“我可以留在北京了。”我说,“有单位要我了。”
“恭喜。”他停了一会儿,应该是从包厢往外面走,谢天谢地,我听到音乐的声音渐渐变小,他的声音终于慢慢清晰。
“你怎么不睡?”他问。
“睡不着。”我说。
他的声音听上去很有些疲惫:“我今天刚飞回来。一堆客户
要应酬。这是你宿舍的电话吗,我明天打给你?”
“好啊。”我故作轻快地说,“我在107宿舍。要让阿姨喊一声。”
“记住了。”他说完,挂了电话。
刚飞回来。
好吧,不管他讲的是不是真话,我选择相信。
我没出息地等了他三天的电话。只要没事,我都呆在宿舍里,耳朵竖起来看书,上厕所跑飞快,生怕错过些什么。第四天的黄昏,宿舍广播里终于喊到我的名字,我跑到传达室接起电话,耳边响起的正是他熟悉的声音。
他说:“半小时后到学校门口,我来接你。”
我回到宿舍,突然就找不到一件可以穿的衣服。我跑到孙瑶瑶的床上扒拉了半天,发现她的穿衣风格实在和我差了十万八千里只好作罢。最后的最后,我终于套上我平时爱穿的白裙子,淡蓝色的毛衣外套,涂了层淡淡的口红,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朝着校门口奔去。
门口停着一辆宝蓝色的小车,冲我按喇叭。我走近了,才发现开车的人是他,他剪了头发,看上去更年轻更精神。我拉开车门
坐进去,他并没有着急发动车子,而是微笑着看着我说:“对不起,这几天忙死。”
“大老板都这样。”我说完了才发现我语气里有种要命的酸溜溜优雅气质全无,恨不得伸手掐死我自己。
“想吃什么?”他问我。
“吃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谁一起吃。”我忍不住卖弄起文采,好像这是我在他面前唯一的利器。
“那就听我的。”他应该很满意我的答案,笑笑地发动了车子,车子一路前行。我没话找话:“车开得还行。”
“我热爱飙车的时候,你应该还在幼儿园。”他说,“这要是在台湾,我就开着车带你去吃牛肉面,鱿鱼羹,卤肉饭,胡椒虾……晚上还可以带你到阳明山去看星星。”
“阳明山的星星很好看吗?”我问他。
“一边把妹一边看还是好看的。”他笑。
“那我能在大街上偶遇齐秦吗?”我故意气他。
“安全带最好系系好。”他说,“小心我一脚踹你出去!”
“家大业大的,您就这点肚量?”
“拉开你前面的抽屉。”他笑。
我拉开来,发现里面放着一个塑料袋。我在他的示意下取出袋子,打开来,就看到一整套齐秦的CD,最重要的是,每一张上面,都有齐秦的签名!
Oh,my God!
我没出息地尖叫,惊讶地把那堆宝贝抱在胸口,问他:“怎么弄到的?”
“把枪放他头顶逼着他签的。”他说。
“你敢!”我当然不信。
“为了你我没什么不敢的。”明知他在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但他的回答还真是令我心满意足。
那天是我第一次见他的同事,在传说中的“外交人员俱乐部”,只有两桌。全被他包下了。他招呼我坐在他身边,对大家介绍我说:“北大才女,安然。”
大家竟然集体起立鼓掌欢迎,我受宠若惊。
那是我第一次以朋友的身份进入他的朋友圈。每个人看我的眼光不尽相同,我知道有人喜欢我有人对我带着天然的反感。但是我不CARE,这些人都不在我的世界里,我心里眼里,都只有他。我只需要尊重我的内心,对我和他之间的关系负责就好。
接下来几个月,我从学校毕业,进报社工作的同时,也见证了他公司的飞速发展。相比之下,我们之间的感情反而像是在沥青上行走,缓慢又艰难,有种看不到尽头的感觉。最亲密的时刻,无非也就是陪他去各大图书馆,继续找他爸爸想要的古董的资料,在那个庞大的影印机前帮他影印的时候,他的头轻轻地挨着我的头。
如果这是他愿意的节奏,我心想,我也没话可讲,配合就好。
周末加完班,我去他新办公楼看他。他正带了一众人开会,见到我,邀请我和他们一起探讨广告的拍摄和设计方案。他们又中了一个很大的标的,全公司都像打了鸡血一样的兴奋。晚上的时候他多喝了两杯,有些醉了,我送他回到他新租的公寓,他硬要拖我进门。我倒水给他喝,他把水杯放到茶几上,拉我坐到他身边,对我说:“kiss me。”
“怕你醒了会后悔。”我努力谈笑风生,其实自己也怕得要死。
“随他去了,我这一生都在后悔。”他难得在我面前展示他的脆弱,却又反而透露出我一种我一直期盼看到的勇敢。
“你在害怕什么?”我说,“你有妻儿老小我也认了。”
“童言无忌。”他骂我。
他拉我过去,吻了我。他拥抱我很紧,生怕丢掉了我似的。我贪恋他在我耳边的呢喃,但我没有留在他的公寓过夜。一个人穿过北京黑夜有风的大街的时候,我的心里是巨大的失落感和空虚感。我知道我治愈不了我自己,他也不能。这份感情从一开始就是好笑的不可能有结果的,它始于缘份,最终将终于缘份。
我们的痛苦,来自于我们都太过清醒。即使烂醉如他,也保有该有的底线,这可笑的底线,将我们永远隔在两个世界,不知道到底是伤害还是成全。
那时候我已经有我的人生第一台手机,报社给我配的。第二天清晨,我收到他的短信:“对不起,昨晚喝大。”
什么意思呢?
是抱歉喝大,还是抱歉喝大后吻了我?
我讨厌他的道歉。但是我无法终止内心对这个人的喜欢,甚至崇拜。是的,崇拜,我不能否认这种感觉。除我的偶像之外,他是唯一能带给我这种感觉的男人。我曾经在一次业内的广告交流会上见到过他的演讲,他伶牙俐齿,有理有据,演讲极具煽动性。那时候的我在台下骄傲的想过,台上那个人,他迟早属于我。
但现在,一切变得不确定。
我没回他信息,好多天不与他联系。就在那时候我接到了去广州出差的任务,我没有告诉他,就登上了去广州的飞机。
我回到北京的时候,天气又转凉了,黄叶舞秋风,那是北京最美的季节,我接到他的电话:“我明天要回台北了,早上九点的飞机,你今晚有事吗?我还有一些案子想和你探讨一下。”
我挣扎了很久,回复他说:“报社要加班。”
有一些案子,想和你,探讨一下。
我宁愿他只说简简单单的三个字:“想你了。”但算了,他没那个种。
果然,他说:“好吧,那下次。小安再见。”
我又听到了那一声“再见”。那是我最怕听到的两个字。然而这一次,我没有问他什么时候才会回来。我照例失眠,很晚才睡着。清晨六点的时候,我从睡梦中惊醒,我梦到他被一条巨大的蛇整个吞没,表情痛苦。我爬起身来,用最快的速度穿上外套,穿上鞋,洗漱,化简单的妆,然后我下楼打了一个车,对司机说:“去机场。”
是的,我要去送他。
这烂俗的电视剧里才有的情节,我允许它在我身上发生。因为只有这样,我才会心甘情愿地承认,我已经忍受不了相思的折磨这个可怕的事实。
我一路都忍着没给他打电话,宁愿站在机场的大门前守株待兔。我也不知道我等了多久,终于看到了他,他跳下出租车的那一刻就看见了我。我读懂他眼里的惊喜,确定我其实也是他的期盼。哪怕他从不承认,哪怕他从来不说。
他拎着箱子走近我,在我面前站定,低头看我。
“你总是这么任性的吗?”他问。
“不是。”我说,“只有遇见你才是的。”
“我该拿你怎么办才好?”他低声叹息。
“可以不走吗?”我求他。
“我很快回来。”他说,“台北有急事。”
“可以不走吗?”我把自己弄得像个固执又愚蠢的复读机。
他伸出手拥抱我,低下头亲吻我的额头。我用力地推开了他,像个没教养的孩子。他又用力把我搂回去,温柔地对我说:“等着我,知道吗?”
“你今天要走了,我们就再也不要见面了。”我威胁他。
“不是你说了算的。”他并不服输。
“那我们可以试试看。”我说完,推开他跑到路边,拦了一辆车离开。他一定讨厌死我的任性了,所以这一次没有再追上来。我的眼泪流成了河,我的心碎成了渣,我的人又变成了纸片,只是这一次失去了保护,它变得又脆又薄。
我其实早就知道,红尘滚滚,斗转星移,一切早已命中注定,他不可能为了我有任何改变,哪怕是为我多停留一分一秒。我原谅自己的言不由衷,因为这是目前我通往救赎的唯一路径。
但我知道,固执如我,不管做得有多么绝裂,依旧在心底给自己留了半点余地,我相信天上的神能听到我的呼唤,看到我的努力,给我更多的时间让我变成“better me”。那么他日如果有缘与他再相会,我便可以站在他面前骄傲地对他说:“给我爱,我值得。”
再见,齐先生。
齐啸这一去,杳无音讯。
我打过他很多次电话,都是关机,证明他还在台湾没有回来。有一次我甚至打到他公司前台,一个声音甜甜的台湾妹子对我说道:“齐总不在,请问您是谁?有事您可以留言给我,我可以转达给他哦。”
转达给他就算了哦。
我贼一样地挂了电话。那滋味还真是——百转千回的丢人。
还好我也很忙,忙着毕业分配的事,忙着各种考试,各种毕
业论文。五月未的时候,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传来了好消息,我以笔试加面试第一名的好成绩被于枫推荐的那家报纸录用了。
也就是说,我可以留在北京了!
我松了一口大气。
这一切只因为我知道,回成都,就意味着和很多东西的永别。哪怕虽然,我从来就没有真正地拥有过它。
但事到如今,我也未曾真正的放弃。
晚上,于枫张罗了聚餐。就在我们上次吃饭的那家川菜馆。孙瑶瑶喝多了,抱着我不肯松手。她说:“安然,你听我说,你一定要嫁给于枫,好男人都死光了,于枫算得上是国宝级的。他为了你,真是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你别再喝了。”于枫夺下她的酒杯。
“笨蛋!你快下手啊。”孙瑶瑶指着我呵斥他,“像她这种女人,又美貌又有才,一进社会,准有一堆像狼一样的男人盯着她不放,到时候你就站不上队也沾不边了。”
“瞎说什么呢!”我骂她。
“我就瞎说这几天了,我很快就要滚蛋了,滚回我的大哈尔滨。”她说,“不过你们结婚的时候可以来我那里,我会打开全哈
尔滨的冰灯为你们庆祝!”
“好好好!”知道无法阻止她胡说八道,我只能换哄的办法让她消停。
走回学校的路上,她步子不稳,一手拉着我,一手拉着于枫,大声唱着梅艳芳的歌:“情比雨丝,问你可会勾起一小串,但你知不知,爱的感觉是永远……罗有军,我操你妈!”
最后一句,她对着天空大叫出来。
我抱住她。
她的眼泪流进我的脖子,冰冰凉。
也许深爱和背叛,后者更容易令人念念不忘。
我越过瑶瑶的肩膀,看到于枫注视我的眼睛。这一次我没有躲开他的视线,他也勇敢地看着我,我想我们都在彼此的眼中寻找答案。是的,这是我们的二十多岁,热火如歌的青春,一败涂地的初恋,谁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样呢,谁也不知道。但此刻的我,只想好好跟于枫说声对不起。
对不起,谢谢你,我不能爱你。
那夜我失眠,夜里十二点,我光脚溜出宿舍,跑到传达室。阿姨早睡了,我敲开窗,塞进去十块钱,贿赂她说:“家里有急
事,我得打个电话。”
她就着昏黄的光看了看那十块钱,打着哈欠,把那个黑色的电话机从窗口拿了出来,推给我。
我又拨通了他的电话号码,那个我早就烂熟于心的电话。这是我自作主张的告别仪式,我对自己说,如果还是打不通,你就死心吧,将这个号码从心里彻底删掉。
我没想到的是,它居然通了!更没想到的是,他居然接了!
“喂!”他大声问,“哪位?”
他那边特别吵,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应该是在唱卡拉OK。
我好不容易才按捺住一颗狂跳的心,对着电话说道:“我。”
他应该是听出了我的声音:“小安吗,你怎么现在打来?”
“我可以留在北京了。”我说,“有单位要我了。”
“恭喜。”他停了一会儿,应该是从包厢往外面走,谢天谢地,我听到音乐的声音渐渐变小,他的声音终于慢慢清晰。
“你怎么不睡?”他问。
“睡不着。”我说。
他的声音听上去很有些疲惫:“我今天刚飞回来。一堆客户
要应酬。这是你宿舍的电话吗,我明天打给你?”
“好啊。”我故作轻快地说,“我在107宿舍。要让阿姨喊一声。”
“记住了。”他说完,挂了电话。
刚飞回来。
好吧,不管他讲的是不是真话,我选择相信。
我没出息地等了他三天的电话。只要没事,我都呆在宿舍里,耳朵竖起来看书,上厕所跑飞快,生怕错过些什么。第四天的黄昏,宿舍广播里终于喊到我的名字,我跑到传达室接起电话,耳边响起的正是他熟悉的声音。
他说:“半小时后到学校门口,我来接你。”
我回到宿舍,突然就找不到一件可以穿的衣服。我跑到孙瑶瑶的床上扒拉了半天,发现她的穿衣风格实在和我差了十万八千里只好作罢。最后的最后,我终于套上我平时爱穿的白裙子,淡蓝色的毛衣外套,涂了层淡淡的口红,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朝着校门口奔去。
门口停着一辆宝蓝色的小车,冲我按喇叭。我走近了,才发现开车的人是他,他剪了头发,看上去更年轻更精神。我拉开车门
坐进去,他并没有着急发动车子,而是微笑着看着我说:“对不起,这几天忙死。”
“大老板都这样。”我说完了才发现我语气里有种要命的酸溜溜优雅气质全无,恨不得伸手掐死我自己。
“想吃什么?”他问我。
“吃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谁一起吃。”我忍不住卖弄起文采,好像这是我在他面前唯一的利器。
“那就听我的。”他应该很满意我的答案,笑笑地发动了车子,车子一路前行。我没话找话:“车开得还行。”
“我热爱飙车的时候,你应该还在幼儿园。”他说,“这要是在台湾,我就开着车带你去吃牛肉面,鱿鱼羹,卤肉饭,胡椒虾……晚上还可以带你到阳明山去看星星。”
“阳明山的星星很好看吗?”我问他。
“一边把妹一边看还是好看的。”他笑。
“那我能在大街上偶遇齐秦吗?”我故意气他。
“安全带最好系系好。”他说,“小心我一脚踹你出去!”
“家大业大的,您就这点肚量?”
“拉开你前面的抽屉。”他笑。
我拉开来,发现里面放着一个塑料袋。我在他的示意下取出袋子,打开来,就看到一整套齐秦的CD,最重要的是,每一张上面,都有齐秦的签名!
Oh,my God!
我没出息地尖叫,惊讶地把那堆宝贝抱在胸口,问他:“怎么弄到的?”
“把枪放他头顶逼着他签的。”他说。
“你敢!”我当然不信。
“为了你我没什么不敢的。”明知他在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但他的回答还真是令我心满意足。
那天是我第一次见他的同事,在传说中的“外交人员俱乐部”,只有两桌。全被他包下了。他招呼我坐在他身边,对大家介绍我说:“北大才女,安然。”
大家竟然集体起立鼓掌欢迎,我受宠若惊。
那是我第一次以朋友的身份进入他的朋友圈。每个人看我的眼光不尽相同,我知道有人喜欢我有人对我带着天然的反感。但是我不CARE,这些人都不在我的世界里,我心里眼里,都只有他。我只需要尊重我的内心,对我和他之间的关系负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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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加完班,我去他新办公楼看他。他正带了一众人开会,见到我,邀请我和他们一起探讨广告的拍摄和设计方案。他们又中了一个很大的标的,全公司都像打了鸡血一样的兴奋。晚上的时候他多喝了两杯,有些醉了,我送他回到他新租的公寓,他硬要拖我进门。我倒水给他喝,他把水杯放到茶几上,拉我坐到他身边,对我说:“kiss me。”
“怕你醒了会后悔。”我努力谈笑风生,其实自己也怕得要死。
“随他去了,我这一生都在后悔。”他难得在我面前展示他的脆弱,却又反而透露出我一种我一直期盼看到的勇敢。
“你在害怕什么?”我说,“你有妻儿老小我也认了。”
“童言无忌。”他骂我。
他拉我过去,吻了我。他拥抱我很紧,生怕丢掉了我似的。我贪恋他在我耳边的呢喃,但我没有留在他的公寓过夜。一个人穿过北京黑夜有风的大街的时候,我的心里是巨大的失落感和空虚感。我知道我治愈不了我自己,他也不能。这份感情从一开始就是好笑的不可能有结果的,它始于缘份,最终将终于缘份。
我们的痛苦,来自于我们都太过清醒。即使烂醉如他,也保有该有的底线,这可笑的底线,将我们永远隔在两个世界,不知道到底是伤害还是成全。
那时候我已经有我的人生第一台手机,报社给我配的。第二天清晨,我收到他的短信:“对不起,昨晚喝大。”
什么意思呢?
是抱歉喝大,还是抱歉喝大后吻了我?
我讨厌他的道歉。但是我无法终止内心对这个人的喜欢,甚至崇拜。是的,崇拜,我不能否认这种感觉。除我的偶像之外,他是唯一能带给我这种感觉的男人。我曾经在一次业内的广告交流会上见到过他的演讲,他伶牙俐齿,有理有据,演讲极具煽动性。那时候的我在台下骄傲的想过,台上那个人,他迟早属于我。
但现在,一切变得不确定。
我没回他信息,好多天不与他联系。就在那时候我接到了去广州出差的任务,我没有告诉他,就登上了去广州的飞机。
我回到北京的时候,天气又转凉了,黄叶舞秋风,那是北京最美的季节,我接到他的电话:“我明天要回台北了,早上九点的飞机,你今晚有事吗?我还有一些案子想和你探讨一下。”
我挣扎了很久,回复他说:“报社要加班。”
有一些案子,想和你,探讨一下。
我宁愿他只说简简单单的三个字:“想你了。”但算了,他没那个种。
果然,他说:“好吧,那下次。小安再见。”
我又听到了那一声“再见”。那是我最怕听到的两个字。然而这一次,我没有问他什么时候才会回来。我照例失眠,很晚才睡着。清晨六点的时候,我从睡梦中惊醒,我梦到他被一条巨大的蛇整个吞没,表情痛苦。我爬起身来,用最快的速度穿上外套,穿上鞋,洗漱,化简单的妆,然后我下楼打了一个车,对司机说:“去机场。”
是的,我要去送他。
这烂俗的电视剧里才有的情节,我允许它在我身上发生。因为只有这样,我才会心甘情愿地承认,我已经忍受不了相思的折磨这个可怕的事实。
我一路都忍着没给他打电话,宁愿站在机场的大门前守株待兔。我也不知道我等了多久,终于看到了他,他跳下出租车的那一刻就看见了我。我读懂他眼里的惊喜,确定我其实也是他的期盼。哪怕他从不承认,哪怕他从来不说。
他拎着箱子走近我,在我面前站定,低头看我。
“你总是这么任性的吗?”他问。
“不是。”我说,“只有遇见你才是的。”
“我该拿你怎么办才好?”他低声叹息。
“可以不走吗?”我求他。
“我很快回来。”他说,“台北有急事。”
“可以不走吗?”我把自己弄得像个固执又愚蠢的复读机。
他伸出手拥抱我,低下头亲吻我的额头。我用力地推开了他,像个没教养的孩子。他又用力把我搂回去,温柔地对我说:“等着我,知道吗?”
“你今天要走了,我们就再也不要见面了。”我威胁他。
“不是你说了算的。”他并不服输。
“那我们可以试试看。”我说完,推开他跑到路边,拦了一辆车离开。他一定讨厌死我的任性了,所以这一次没有再追上来。我的眼泪流成了河,我的心碎成了渣,我的人又变成了纸片,只是这一次失去了保护,它变得又脆又薄。
我其实早就知道,红尘滚滚,斗转星移,一切早已命中注定,他不可能为了我有任何改变,哪怕是为我多停留一分一秒。我原谅自己的言不由衷,因为这是目前我通往救赎的唯一路径。
但我知道,固执如我,不管做得有多么绝裂,依旧在心底给自己留了半点余地,我相信天上的神能听到我的呼唤,看到我的努力,给我更多的时间让我变成“better me”。那么他日如果有缘与他再相会,我便可以站在他面前骄傲地对他说:“给我爱,我值得。”
再见,齐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