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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美不朱马 第18章 鲜衣怒马少年郎

    晚上下了晚自习,几人一起嘻嘻哈哈的回家,林辰星又把今天看到超级大美女的事说了两遍。

    方逸顿感危机感重重。想当林辰星男友的朋友,你得有颗强壮的心脏。林辰星此人荤素不忌。

    她不但对路遇的帅哥要流氓吹口哨,瞅林辰星现在的损色,描述大美女时,色眯眯的模样,怕是对女生也有想法。

    不过他又不想当林辰星的男朋友,瞎操这么多闲心做什么?!

    他是在为好兄弟马小卿操心。

    他把马小卿往朱小美身边挤。

    哥们,防着林辰星点,别让她把你小媳妇拐跑喽。

    林辰星还在喋喋不休的念叨那名女生真的是太美,太漂亮了!

    忽然林辰星把手搭在叶轩肩膀上。“嘿!叶轩同学,帮个忙呗?把大美女追到手当你女朋友。”

    能和大美女天天见面,成为朋友,当电灯泡她也愿意。

    叶轩同学大帅哥一枚,和大美女是天生一对。

    “林辰星你上辈子是媒婆?”

    不是啊?是她聪慧,忧患意识比较强。

    各路媒体天天报导,说他们这代人男女比例失调严重,男多女少。

    为了以后不打光棍,孤老一生。建议跟马小卿爸妈学,早下手为强。

    “嘿嘿!林辰星你咋不让我去追?”

    “你?”林辰星斜睨了方逸一眼,“我怕你把人家吓跑喽。”

    方逸受到了亿万点侮辱。说他比不上马小卿他信,说他比不上叶轩,他不服!

    叶轩整日不爱笑,装冷酷,话又少,哪里有天活泼伶俐惹人爱。

    俩人又开始追逐打闹。

    “今天的课都听懂了没有?”马小卿问朱小美。

    两人座位隔的远,马小只能在课下和放学关注朱小美的学习。

    “嗯,听懂了。今天晚自习上不会的题,叶轩都给我讲了。”

    叶轩讲题很认真,而且很会引导朱小美自己分析思考,很适合朱小美。

    “还有不会的,回家后再问我。”

    前面的两位早跑到没影。中间的马小卿和朱小美一前一后的走着,马小卿的肩膀上背着他和朱小美的书包。

    走在最后的叶轩,双手插兜,独自背着书包走在最后面。

    他低着头,嘴角含着一丝笑意,似乎回忆起某件美好的往事。

    他压根没想过早恋,或者是他从来没想过找名女生谈恋爱。

    因为再美的女生也比不过那年的那支向日葵。

    转眼又到了月考时间,朱小美特别的紧张。

    马小卿他们纷纷劝慰朱小美,只是一次小小的月考,放宽心,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再说,这段时间你这么用功,这么刻苦,成绩一定会有所进步的。

    有了好朋友们的加油打气,朱小美对这次考试终于没之前那么恐惧了。

    她很自然的对待每一场考试。

    考完正好又是周六,林辰星说大家一个多月学习辛苦了,该出门亲近一下大自然了。

    正值12月初,天还不算很冷。再过几天降下冬日里的第一场雪,天就会真正冷起来,到时更不想出门了。

    古语有云: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以现代人的小体格,走万里路可能会嗝屁,咱把中间字换一下。周末咱出游,手机计步器达到万步再回家。

    哪能满足这个条件呢?干走肯定不行,不好玩。得找个有花有水有树有景的地方才行。

    巧了,他们这有一座古城,古色古香的。里面雕梁画栋、小桥流水、绿树成阴、群山呼应,让人有种置身仙境感。还有各种表演,打铁花踩高跷、乾隆三下江南古装短剧。关键是学生半价票。

    方逸举双手双脚赞成,叶轩和马小卿不反对,朱小美也愉快的答应了。

    周六的古城游人如织。

    古城里还有汉服出租服务,价格也不贵。几个人兴匆匆的租了好几套汉服。

    马小卿,叶轩,方逸打扮成古代侠士的模样,一个执剑,一个一杆红缨枪背在身后。两人长相不凡,装扮后果真有少年侠客的模样,风度翩翩,器宇轩昂,如同天马行空。

    方逸搞笑,胁下挂着两柄大锤,一身黑的短打扮,粘了一脸乱蓬蓬的络腮胡,,一头假发狂野披散着,这是水浒里的李逵?

    林辰星差点笑抽,朱小美也笑到不行。

    她俩让方逸换,他就是不换,非说自己是侠肝义胆的张三爷。

    傻子,你被电视剧给骗了,历史上张飞是位美男子。

    林辰星选的是侠女装。

    她个子高挑,英气十足,真像一位英姿飒爽的女侠客。

    朱小美选的是一身标准的汉服,烟青色直领齐胸襦裙。

    裙子的颜色古朴庄重,跟林辰星飞扬耀眼的大红色相比,逊色很多。

    但朱小美喜欢。

    她的人生不需要光彩夺目,光芒万丈。她只想平平静静,安安稳稳的过好这一生。

    她很普通,所以只想过普通人的生活。可是她希望她普通的生活里能有马小卿,永远都有。

    然而马小卿是否甘心同她一起过普通人的生活呢?

    马小卿小时候的梦想很大很多,他想当所有人的大英雄。

    大英雄聪明又好学,离自己的梦想越来越近。

    此时他身背红缨枪,逆光站在桥上,等着方逸给他拍照,真像一位大英雄带领他的将士们凯旋归来。

    他脸上自信又从容的笑,莫名的让朱小美想起历史上那位封狼居胥的鲜衣怒马少年郎。

    少年郎是神一般的存在,朱小美只是历史长河里毫不起眼的一粒尘挨。

    朱小美不自信的低下头。

    旁边有人递过一杯饮料,是朱小美最喜欢喝的鲜橙益菌多。

    “谢谢。”朱小美收敛起不自信的表情。

    “不用谢。”叶轩回答。

    轻啜了一囗咖啡,他同朱小美站在一处,一起望向马小卿的方向。

    “人要自信。一个能获得成功的人,首先因为他有自信。自信,使不可能成为可能,使可能成为现实。不自信,使可能变成不可能,使不可能变成毫无希望。一分自信,一分成功;十分自信,十分成功。”

    朱小美从马小卿身上收回目光,诧异的望着叶轩。

    叶轩没看朱小美,继续说道:“既然知道同他之间存在差距,与其失落,不如自信起来,奋起直追,终有一天,总能与他并肩,实现心中的梦想。”

    好标准的毒鸡汤,朱小美喜欢。

    朱小美看着叶轩,半天没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