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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美不朱马 第31章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第二天起床吃完早饭,背上书包正要去上学,王阿姨拿过两把雨伞。

    “外边下雪了,撑着伞去学校,别淋着生病了。”

    “我和小美打一把伞就好了。我那一把大一点的伞呢?”

    马小卿问。

    小美从小怕冷。这几天虽然把她包裹的很严实,每天到达学校,她的手依然冰凉。

    晚上回家,脚同手一样凉,需要姜水泡好长时间才能温暖起来。

    朱叔叔和颜阿姨心疼她,说开车送她去上学,朱小美不同意。

    至于为什么不同意,她说送完她,爸爸妈妈上班就来不及了,她不想爸爸妈妈太辛苦。

    而且走路上学很好呀!既可以锻炼身体,强壮体质,又可以消困,上课时有精神。

    也就随她了。

    马小卿返回朱小美的房间,给她翻出厚口罩、厚棉帽,一一戴好。

    又仔细检查了一遍自己的书包,给小美准备的小暖手宝装着了,保温水杯里也装好了热水。

    马小卿接过他的大雨伞,和朱小美一起去上学。

    他负责背书包,撑伞。小美只用负责好好走路,不要被滑倒就好了。

    朱小美脚上的雪地靴也是秦露两三天前买的,加厚的鞋底,很暖和。

    雪下的并不大,地上只有薄薄的一层。

    马小卿和朱小美希望雪能下的大一些,这样他们就可以在马小卿家楼顶堆雪人了。

    他们几乎每年都会在楼顶上堆两个雪人。

    一个叫小小卿,一个叫小小美。

    他们手牵着手,咧着同样大的笑脸。

    他们这座城市冬天会很冷,所以小小卿和小小美会被保留在楼顶很长很长的时间。

    直至春暖花开,两座雪人同时融化,成为一体,汇集成一股水流,一同流下来。

    伞大半罩在朱小美头顶,马小卿的半边身体上落上了雪珠。

    朱小美将雨伞往马小卿那边推了推,马小卿又推了过来。

    他又不怕淋雪。

    有寒风吹过,朱小美打了个哆嗦,裹紧身上的校服。

    她早上起的急,少穿了一件衣服,这会觉得有点冷。

    马小卿揽过朱小美:“小美,你很冷吗?”

    朱小美挣脱开马小卿的怀抱,用力摇摇头。

    “没有很冷。”

    被口罩和棉帽覆盖下的耳朵全红了。

    马小卿总是这样,还是喜欢像小时候一样,对她动手动脚。

    或许马小卿没有别的想法,只是单纯的想对他的小美妹妹好。可是朱小美她分不清马小卿对她的好,是哪种好。

    跑那么快干什么,不怕被淋着雪吗?

    如果淋生病了,又害怕打针吃药。

    马小卿笑着追上朱小美。

    哥哥抱一下妹妹,害什么羞嘛?真是的!

    马小卿喜欢抱朱小美,还是跟朱小美学的。

    朱小美小时候,高兴还是难过,总要抱一抱马小卿。

    拥抱是表达他们兄妹之情的一种方式。

    “看你,帽子上都是雪,成白发老太太了。”

    马小卿边嘲笑朱小美,边帮她掸下头上的雪花。

    此生若是同淋雪,今生也算共白头。

    傻子马小卿光帮她掸雪了,连伞也没打好。

    此刻他头上落下的雪花越来越多,他又没戴帽子,真成白头发老爷爷了。

    一起白头的老太太和老爷爷。

    朱小美突然抢过马小卿手中的雨伞,快步向前跑,她甚至摘下了自己的帽子。

    “喂!小美,把伞打好,别再淋着了!还有,把帽子戴好,仔细风吹着头疼!”

    待马小卿追上朱小美,两人头上都是雪白的雪花。

    两人喘着粗气相视而笑,口里呼出的白气缠绕在一起,然后共同消散在天地之间。

    “马小卿,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吗?”朱小美认真的问。

    “当然会啊,傻瓜!”

    因为朱小美永永远远都是他马小卿的亲妹妹!

    “现在先戴好帽子。”

    “好美呀!”程知节不知道从哪钻出来,一脸的花痴像。

    确实很美。马小卿温柔的替朱小美清理掉头发上的雪花,戴好帽子。他的眼眸里只有朱小美。

    朱小美害羞的躲到马小卿身后。

    感受到有目光射向他。程知节摆摆手,“你们继续,我没说你俩。”

    两个大傻子,这么冷的天,俩人站在桥上互诉衷肠呢。

    这座桥上,那小风啊,是真够凉爽的。

    家里供着暖,暖烘烘的,教室里也不冷,非得在寒风飕飕刮的桥上。

    你们的脑子呢?!

    程知节严重怀疑马小卿的智商。

    就这种脑子,咋考第一名的。

    靠!自己咋骂自己了?

    自己的成绩可比马小卿低了很多。

    “那你在说谁?”又有人钻出来说话。

    谁是钻出来的?方逸提出抗议。

    俺俩搁前面走的好好的,俺俩拿着把破伞,又不打在头顶。

    颠颠的跑到俺俩前面,搁在俺俩面前秀起恩爱来了。

    秀恩爱避着点人行不行?两个人四只眼没看见俺俩大活人!

    还恶人先告状说俺俩从哪钻出来的。

    我就说过跟林辰星在一起时间长了,没好。

    林辰星经常眼睛里看不到方逸。

    上古邪术之一,说曹操,曹操到。

    林辰星背着书包从后面跑来了。

    “什么东西好美?”她问。

    “诺,那里。”程知节指指林辰星的身后。

    两名女生身穿他们一中的校服,头上戴着同款毛绒绒的小熊帽子。一顶是白色,一顶是粉色。

    很可爱。可是这种帽子两边是长长的围巾,围巾很长,上吊不用再额外找工具。

    两名女生用围巾将自己围的很严实,只露两只眼睛在外边,根本看不出来是谁。

    两人一个个头很高,一个相对矮一些。

    林辰星朝程知节竖起大拇指。

    你是人才啊,这样都能看出美丑,你真牛!

    几人站成一排,列队并行注目礼,敬候两名女生过去。

    个矮女生睁大眼睛瞪他们。

    大早上的,这几位的病犯了,忘记吃药了?

    不赶紧去学校,站在寒风中干什么?!

    该选择理科班的。看样理科班学习压力比她们文科班轻不少。不用大早上急匆匆去学校背书。

    待女生们过去,程知节还在回味瞪他的那名女生的眼神,“很美对吧?”

    药不但不能停,还得加大剂量,病情更重了。

    几人不理犯花痴的程知节,抬腿往前走。林老师布置的单词还不会默写呢。

    只有马小卿似在回应他:“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林辰星歪头斜睨马小卿。能与你之子于归的只有你身旁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