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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诡事录 第八卷 异话:唐朝人的小众故事(第1/2页)

    第八卷  异话:唐朝人的小众故事

    李廓得知此事后也很好奇,亲自审讯。为首的盗贼说:“在我们这行,有个老大,现已隐退。但说起此人,算得上大唐巨盗了,是我们的偶像。经人引见,已金盆洗手的他老人家,接见了我们。在央求下,他传授给我们一个秘诀:盗窃前,如果吃点人肉,那么入室内,其家人必昏沉不醒,或如中魇症一般,呆傻而不知反抗。我们按他老人家说的去做了,果然十分灵验。”

    江湖的起源

    《酉阳杂俎》中有这样一条细微的记载:“葳蕤草一名丽草,亦呼为女草,江湖中呼为娃草。美女曰娃,故以为名。”无意去琢磨这种美女草,而是想说说这里提到的“江湖”一词。

    “江湖”最早见于《庄子》:“今子有五石之瓠,何不虑以为大樽而浮乎江湖!”从具体语境上理解,此处之“江湖”可作自由天地讲,切合庄周“逍遥游”的梦想。到后来,该词象征林泉高逸,与宫阙仕途相对。

    唐朝佛教大盛,六祖慧能之后,在中唐时代,出现两位划时代的伟大禅师:在江西传法的马祖道一和在湖南传法的石头希迁。一时间,各地朝拜者如云一般前去江西和湖南,这就是“走江湖”一词最初的含义。

    “江湖”的范围由此缩小,成为某种固定生活之外的特指,并限于一种带有民间性质的状态。也是从这个时候起,这个词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唐人诗歌中。杜牧:“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李商隐:“永忆江湖归白发,欲回天地入扁舟。”

    为什么中晚唐时“江湖”频频出现在人们的嘴里与笔下?

    涉及一个“蝴蝶效应”问题。大约没有人会注意到,隐秘的源头是当时绵延近半个世纪的“牛李党争”。李党领袖为世家贵族出身的李德裕,牛党领袖非通常认为的牛僧孺而实为另一名大臣李宗闵。当时,“李党”得势,就把“牛党”成员扫出朝廷;反之亦然。所以,大臣们如走马灯般被贬到外地,士人的心灵结构也发生巨大的变化:因受牵连、远贬他地、仕途失意,江湖情结越发严重。

    当时,藩镇割据,路途多险,侠盗众多。他们的身影在草莽中频繁出现,更使江湖成为一种魅力独具的传说:烟树浩渺,天高水远,负剑浪迹……这是一个词在时光中的变迁。《酉阳杂俎》就专门开辟“盗侠”一门,记载那个时代的江湖异士。

    段成式有个朋友叫广升,是长安慈恩寺僧人,原籍四川的他,就曾讲了一个有关暗器的故事。据回忆:唐德宗贞元(公元785年~805年)末年,川地阆州有一僧叫灵鉴,善用手指发射泥丸。当然不是普通的泥丸。这位和尚手中的泥丸是用以下东西配方制造的:

    洞庭湖岸边的沙土三斤、炭末儿三两、瓷器末儿一两、榆树皮半两、泔水二勺、紫矿(一种豆科植物)二两、细沙三分、藤纸(以古藤制成的纸张)五张,渴拓汁(不知什么玩意儿)半合(十分之一升)。

    把这九种原料均匀搅拌,捣上至少三千杵,然后将其制成丸,在阴处晾干,就成功了。

    随后的故事就跟这种暗器有关了:“慈恩寺僧广升言,贞元末,阆州僧灵鉴善弹,其弹丸方:用洞庭沙岸下土三斤,炭末三两,瓷末一两,榆皮半两,泔淀二勺,紫矿二两,细沙三分,藤纸五张,渴拓汁半合,九味和捣三千杵,齐手丸之,阴干。郑彙为刺史时,有当家名寅,读书,善饮酒,彙甚重之,后为盗,事发而死。寅尝诣灵鉴角放弹,寅指一枝节,其节目相去数十步,曰:‘中之获五千。’一发而中,弹丸反射不破,至灵鉴乃陷节碎弹焉。”阆州刺史郑彙身边有门客叫寅,此人既好喝酒,又爱读书,还会舞枪弄棒,长于各种暗器,为郑器重。只是后来转入林莽,当了大盗,最终事发而死。寅活着时,曾与灵鉴和尚进行了一次对决。

    唐朝夏日午后,清风徐来,花叶不惊。在刺史的庭院里,朋友们闲坐着,侍女不时穿梭其间。寅起身来到阶前,指着几十步外一棵松树的某段枝节,对灵鉴说:“禅师!如果我击中了,当赢你五千钱,反之亦然!”

    郑彙和他的朋友们表示赞同。

    寅说罢,从囊中取出一粒泥丸,用中指和食指相夹,甩出而击中,随后泥丸又反弹回来,没破碎。

    轮到灵鉴,和尚起身,手指间夹着用特殊材料制成的泥丸,静默如偶,突然发力,宽袖飘荡,惊起飞鸟。众人诧异间,泥丸已中目标,深深碎陷于树中。灵鉴手里的泥丸不是用九种材料制造的么,怎么还碎了?泥丸自然没问题,之所以碎于树中,只能说灵鉴发力更狠、内力更强。武林中人都知道,手发丸状暗器,最难的是既击中目标,又碎其中。想达到这种境界,需要特别的功力。

    灵鉴,可谓高手了。

    泥丸击中树后,既没弹回,也没在树外破碎,而是深深碎嵌于硬木之中。

    如此推测,要是击中人的脑袋,又是何等场面?比之于灵鉴,寅手头上的功夫还嫩点,难怪后来没当好强盗。如果有灵鉴的功夫,逃跑时回头发射几粒,早就把捕快干掉了,也不至于最后被逮着处死。

    灵鉴身怀如此绝技,你很难说他是一名普通的僧人。如果说他有江湖的背景,甚至更为令人惊讶的真实身份,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下面故事中出现的主人公,同样善使弹丸,在一次行旅中,他就遇到了一名身份可疑的僧人。那是唐德宗建中(公元780年~783年)初年,士人韦生搬家去汝州,荒野中遇一僧,两人相谈甚欢。当时天色将晚,僧人指前路道:“再过几里,便是我的禅院,可否光顾?”

    韦生答应,叫家眷先行,自己跟僧人在后面。走了十多里地,依旧不至,韦生问僧人,后者指着前方的一处林烟,说:“那就是。”

    又走了一段路,天已全黑,韦生开始怀疑。韦生平素擅长弹弓奇技,百发百中,于是悄悄从靴中取出弹弓,装上铜弹丸,对僧人说:“我赶路是有程期的,路上相遇,因相谈投机,所以共行,并接受您的邀请,可现在已走了二十多里,依旧不到,什么意思?”

    僧人只说:“跟我走好了。”

    僧人又往前走了百余步,韦生已知其为江湖大盗,于是在身后发射弹丸,正中其后脑。僧人似乎没什么感觉,韦生又连续发射,五发弹丸皆中其脑,僧人这才摸了摸后脑,说:“你别再搞恶作剧了好不好?”(凡五发中之,僧始扪中处,徐曰:“郎君莫恶作剧。”)

    韦生知道遇见了高手,无可奈何。

    二人行至一庄,有数十人举火炬出迎。僧人拉韦生来到中厅,说:“公子莫怕。”

    随后,僧人问左右:“这位公子的家眷安排好了吗?”

    左右遂引韦生去看,后者见其妻女别在一室,被安排得很好。韦生回到中厅,僧人握手道:“我确是大盗,与君共行,本来无甚好意,欲行加害,但公子身怀绝技,为贫僧敬佩。当然,也就是我,若逢他人,早被你击倒了。弹丸都在这里——”

    说罢,僧人摸了一下后脑,五颗弹丸坠地有声,其脑竟无伤痕。

    在唐时,很多大盗披着僧人的外衣。唐玄宗的哥哥宁王曾到鄠县打猎,搜索山林时,在草丛中发现一个大柜,上着特别牢固的锁头。宁王叫人将柜子弄开,发现里面竟然有一漂亮少女。少女称,自己跟叔伯住在前面的庄子,昨晚遇到强盗,当中两人是僧人,把她抬到这里欲谋祸害。当时,宁王刚捕捉了一头黑熊,于是在带走少女的同时,把黑熊装进柜子,重新上了锁。

    三天后,传来一则新闻:在鄠县,两个僧人抬着个柜子住进了一家豪华客栈,出手阔绰,给了店家一万钱,说要做法事,待一天一夜,但别人不能进入他们的室内。到了后半夜,旁人听到僧人住的屋子有搏斗之声。天亮后,店主感到奇怪,往里一探头,就觉得耳边生风,一头黑熊冲了出来,再看那两个僧人,都已经被啃得露出了骨头。

    当然,被熊所食的僧人跟韦生遇见的僧人是有很大区别的。前者不过小小的好色之徒而已,后者则是资格极深的武林高手。

    却说当夜,僧人邀韦生夜宴,说:“我有几个兄弟,愿意引见给你。”

    不一会儿,进来红衣大汉五六名,列于阶下。

    僧人说:“快来拜见公子,若是你们遇到他,脑袋早就成齑粉了。”

    吃完饭后,僧人说:“我虽为僧人,但做大盗已久,现年岁高了,欲改前非,可不幸有一逆子,名飞飞,本领已超过我,我令其退出江湖,但不奏效,今晚你能否帮我将其除掉,以绝后患?”

    正说着,飞飞出来了:“知有高人前来,我欲与之比武。”

    飞飞年方十六七岁,碧衣长袖,肤色如脂,看似羸弱,而目光如鹰视狼顾。

    僧人呵斥:“退下,后堂相待!”

    飞飞走后,僧人取出一把长剑并把地上的弹丸捡起交给韦生,说:“希望你使尽浑身武艺,为我斩杀飞飞。”

    韦生见僧人杀意真挚,遂入后堂,将门反锁。此时,飞飞手持一马鞭站于堂中,房屋四角点着蜡烛。韦生引弓发弹,心想必能击中飞飞,结果是弹丸叮当落下,而飞飞已现身梁上,沿壁而行。韦生大惊,又发弹丸,却无效,举剑刺,皆不中。飞飞始终离韦生一尺多的距离,最后韦生虽砍断了飞飞手中的马鞭,但终不能伤其人。

    韦生负愧而出,僧人怅然若失,对歪着头的飞飞说:“你此生终为盗矣!奈何?”

    僧人安慰韦生,当夜与之共论剑艺与弹丸暗器之事(“僧终夕与韦论剑及弧矢之事,天将晓,僧送韦路口,赠绢百匹,垂泣而别”)。但可以想象在二人中间,始终有飞飞的阴影在徘徊。飞飞的故事对后世武侠小说影响很大,王小波也将之改写为短篇小说《夜行记》。

    僧人是资格极深的江湖大盗。本人武功高强,手下一帮兄弟。但青出于蓝,其子飞飞虽年少,但已是高手中的高手。韦生剑术出众,弹无虚发,但终不能伤其身。

    这样的少年高手,在当时并不算少:“马侍中尝宝一玉精碗,夏蝇不近,盛水经月,不腐不耗。或目痛,含之立愈。尝匣于卧内,有小奴七八岁,偷弄坠破焉。时马出未归,左右惊惧,忽失小奴。马知之大怒,鞭左右数百,将杀小奴。三日寻之,不获。有婢晨治地,见紫衣带垂于寝床下,视之乃小奴蹶张其床而负焉,不食三日而力不衰……”

    小奴在偷弄打碎主人的玉碗后,藏到了床下,负床三日而力不竭。但他只有七八岁而已。最后主人仍将其扑杀:“破吾碗乃细过也。”意思是,打碎一个碗没什么,但如果这样的孩子长大,走上贼盗之路,就没人能降服了。

    而在飞飞的故事里,僧人之所以请韦生帮助他除掉飞飞,大约有两个原因:首先,飞飞毕竟是其子,就算他武功力压飞飞一筹,但也不好亲自下手;另一个原因或许是,僧人此时已经较量不过飞飞,只得借助于江湖中人,而在寻觅中发现了韦生。

    令人一声叹息的是命运本身。当韦生在反锁的室内不能致飞飞于死地时,飞飞为大盗的命运就已注定。故事中另外一个细节是,当僧人看到韦生没法杀死飞飞后,只好接受了这个现实,当夜拉韦生灯下论剑。可见,当时的江湖中人对剑术越来越重视。

    由此,一些奇异的宝剑,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

    唐人郑云达,得一剑,剑柄雕鳞,剑鼻刻星,舞动之时,随风而吼。一日把玩于庭院中,“忽有一人,从庭树窣然而下,衣朱紫,虬发,露剑而立,黑气周身,状如重雾”。郑素有胆气,装作没看见,那人说:“我上界人,知公有异剑,愿借一观……”又,高邮百姓张存,以采藕为业。曾在一坡上发现旱藕,大如臂,力掘之,深二丈,大至双臂合围,似不可穷尽,于是砍断,在藕中得一剑。

    下面的故事进一步佐证了这一点。

    中唐韦行规,曾任兴州刺史。少年时,他身手不凡,有大侠之风,最擅长弓箭,百发百中。人到中年,回忆起一段往事:当时他年轻气盛,爱慕侠义,拜访名师,寻访对手,一日游长安西郊,天色已晚。当时大约是初秋,黄叶飘零,韦行规伫马于寒野,顿生萧瑟之感,又如进入一幅秋夜的画卷。

    隐约中,前方一小客栈,亮着昏黄的灯火。韦行规奔马止于店前,想吃点东西。在凄白的月光下,他拖着长长的剪影进入客栈。在院子里转了一圈后,没有发现这里的主人,韦行规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正欲退出,只觉得身后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猛然回头,却空无一人,再侧脸观看,见马厩边靠着一位老者,正冲他诡异地微笑:“要住店吗?”韦行规想了想,说:“我只是路过而已,不想住下,现在即将前行。”他突然想尽快离开这里。

    老者说:“我劝你还是不要夜行,长安西野,山高草深,此中多盗。”

    韦行规已转身而行,并未回头:“我有弓箭在身,没什么可怕的。”

    老者不再说话,只是“呵呵”笑了一声。

    韦行规骑行数十里,天已黑透,两旁草莽渐深,前路似乎走不到尽头。除了枭鸣草动外,只有一片独属于荒野的寂静。韦行规感到有些不对,冥冥中,觉得有人在身后的草莽中潜行,一直跟着他。想到这里,他的心忽地颤动了一下。

    韦行规大声喊道:“何人?!”

    后面没有动静。韦行规猛然回头,草莽中却有人影晃动,他连发数箭,但其人如鬼魅一般依旧不退。很快,韦行规囊中的箭已经没了,他顿时感到恐惧,于是纵马狂奔。没过多长时间,风起雨至。越往前跑,雨幕愈密,韦行规下马后,在一棵大树下避雨。此时,空中有电光闪烁,其势渐逼树顶,继而雷声大作。韦行规觉得,电光中,树上有黑影如人,手执长剑而舞。惊惧间,他感到树枝木条纷纷落下,不一会儿就埋到自己的膝盖处。

    韦行规这一回是真的害怕了,扔掉手中的弓,仰空而拜。

    电光渐灭,风雷亦停。韦行规再看那大树,枝条尽落,像被长剑所削。而自己的马鞍也没了。

    韦行规瘫倒在树下。

    天快亮时,韦行规怀着沮丧的心情回到那座小店,见老者正在院子里修理木桶,韦行规知其为异人,遂拜倒在地。

    老者笑道:“你不要觉得会射弓箭就可以了,侠之大者,须知剑术。”韦行规急忙点头。

    老者引韦行规到后院,其马鞍正在地上。老者又指地上的一片桶板,韦行规上前观看,昨夜他射出的箭,都插在上面。韦行规想拜老者为师,但被拒绝。老者只是给他讲了一下侠客与剑道的关系。

    韦行规拜师不得,出小店后,红日已从远山升起。回望京西小店,依旧掩映在秋日的寒林间……

    在烟树浩渺的中晚唐之夜,出现了江湖上的第一批剑侠。他们是后世武侠和仙剑小说的源头。自此起,在真正的高手那里,“侠”与“剑”已难分形影了。又如长安兰陵里的某位老人。

    唐代宗时(公元762年~779年),黎干任京兆尹也就是长安市长。在唐朝,他担任这个官职的时间最长,达八年之久。此人踏入仕途的方式非常奇怪,因为他既非进士出身,也不是世家大族的后裔,而是靠星算占卜之术上位的,先被聘为翰林学士,后升任京兆尹,封寿春公。这是导致他口碑不好的一个原因,史上评价是:性情险涩,好旁门左道之术。但也有人说黎干不错,在长达八年的任期中,人虽刻薄,但办事效率高,把长安治理得井井有条。

    不管这些,只说其任内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一年入夏,长安无雨,黎干组织人在曲江畔祈雨,观者数千。怎么那么多人?因为作为长安市长的黎干,将亲自扮演巫师,登台求雨。当黎市长的车队开到时,众人皆躲避,唯有一老人拄着拐杖站在那里。黎干大怒,叫人打了老人二十棍子,但老人似乎没什么反应,转身而去。

    施刑者向黎干报告,棍子打在老人身上,就如同打在柔软的皮革上。黎干怀疑老人不同寻常,叫身边的老卒去查访。至兰陵里,左寻右觅,入一小门,听到那老人的声音:“我今日受辱,你们给我打点热水去。”

    黎干听后很害怕,急忙换了便衣,于当日黄昏赶到兰陵里,进院后立即拜倒,为自己开脱了一下:“我为长安市长,若威仪尽失,也不是为官之道。您混迹于众人间,除非有慧眼而不能识。现在,我已知罪,您若不原谅我,也非拥有义士之心。”

    老人笑道:“那是老夫之过了?”

    黎干没搭茬儿。老人也不再问,随后设酒席,一起喝酒。至夜深,老人纵论仙道侠义,黎干敬畏。

    末了,老人说:“君可知北斗七星?”

    黎干本占卜出身,自然晓得星相,于是点点头。

    老人又言:“可知七星之名?”

    这一下还真把黎干问住了,慌忙请教。

    老人话锋一转,说:“老夫有一技,请允许我为您表演。”

    遂入屋中,良久出,已换上紫衣,双手持长短宝剑七把之多,舞于庭中。腾步飞跃,上下挥动,剑光如星月闪烁,劈斩所至,自觉裂盘断石。老人飞速旋转,一如陀螺,只见剑光而不见其人。其间,剑锋不时掠过黎干的面前,后者战栗不已。最后,老人掷剑于空,落下后,七把剑插于地上,呈北斗七星之形。

    老人对黎干说:“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七星的名字了,执阴、叶诣、视金、拒理、防仵、开宝、招摇而已。”

    黎干又拜,说:“我命为您所赐,希望能拜师。”

    老人说:“你虽有胆气,但骨相无道气,不可收你为徒。”说罢,转身进了屋子。

    黎干若有所失地回到家里,照镜子,发现胡须被老人剃掉了一寸多长。转天,黎干再去兰陵里寻访,但屋院内空无一人。

    当时,黎干与受宠的宦官刘忠翼交往密切,欲改立太子。在太子(德宗)即位后,他又多次乔装打扮后,溜出府邸,秘密与刘会晤。终于有一次,化装后的这位老兄被逮个正着,一下子触怒了德宗,将之流放远方,途中又追加了一道命令:赐死蓝田驿。

    没人知道蓝田驿中的黎干是否会想起当年兰陵里的一幕:那位剑仙老人又去哪里了?老人能否神奇地出现在他面前将他拯救?老人终于没来,只有那七把宝剑的幻影在他生命最后的天空中飞舞,其中一把就真的属于了他。只不过,要的不是他的胡子,而是他的命。

    行盗之前,先吃人腿

    李廓是晚唐人,出身陇西世家,宰相李程之子,诗人贾岛挚友,元和十三年(公元818年)考中进士。

    此前,李廓多次落榜,又多次复读,每年奔走于赶考的路上。有人说了,考进士那么难?当然难。按唐时惯例,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只录取二三十人,其上榜比率就可想而知了。很多人,考中进士时都已经满头白发。比如诗人顾况之子顾非熊,段成式的好友。此人在当时非常有名,之所以有名,不是因为诗歌。虽然他的诗写得确实不错,随手摘录几首:

    《闾门书感》:“凫鹥踏波舞,树色接横塘。远近蘼芜绿,吴宫总夕阳。”

    《桃岩怀贾岛》:“路向姚岩寺,多行洞壑间。鹤声连坞静,溪色带村闲。疏叶秋前渚,斜阳雨外山。怜君不得见,诗思最相关。”

    《题马儒乂石门山居》:“寻君石门隐,山近渐无青。鹿迹入柴户,树身穿草亭。云低收药径,苔惹取泉瓶。此地客难到,夜琴谁共听!”

    《天津桥晚望》:“晴登洛桥望,寒色古槐稀。流水东不息,翠华西未归。云收中岳近,钟出后宫微。回首禁门路,群鸦度落晖。”

    《送马戴入山》:“古木乱重重,何人识去踪。斜阳收万壑,圆月上三峰。云里泉萦石,窗间鸟下松。唯应采药客,时与此相逢。”顾非熊曾当面对来访的段成式说,他上辈子就已是顾况的儿子了,但不到二十岁就死了,因念及父情,魂游幽冥,感动冥界,于是这辈子又成为顾况之子,所谓:“成式尝访之,涕泣为成式言”。

    顾非熊之所以出名,是因为考进士:连续三十年,都名落孙山。在他的诗歌中,有很多表现落榜后郁闷心情的,如《会中赋得新年》:“万古如昨日,一年加一晨。暗生无限事,潜老几多人。归路旧侣尽,故乡回雁新。那堪独惆怅,犹是白衣身。”《下第后寄高山人》:“我家堂屋前,仰视大茅巅。潭静鸟声异,地寒松色鲜。人眠瓮牖月,鹿饮竹门泉。多愧邻高隐,无成又一年。”

    唐穆宗长庆年间,顾非熊再次落榜,这件事终于让平时很少干正事的穆宗皇帝发了怒,责问考试部门:人家非熊同学连续考了三十年,人生有几个三十年?你们也太过分了吧?皇帝命令主管考试的大臣好好反思,最后重新张榜。有了皇帝的关照,顾非熊终于考中进士啦。这时他已五六十岁了。当时,有人感慨地作诗如下赠非熊:“愚为童稚时,已解念君诗!及得高科晚,须逢圣主知……”

    再回到李廓,他不是出身陇西世家吗?而且父亲李程还做过宰相。有这样的背景,想做官的话,还这样费劲?

    还真是这样。

    在晚唐,虽然世家大族在社会上仍具美誉度。但他们要想进入仕途,参加科举考试几乎是唯一办法。

    所以,李廓的郁闷和顾非熊的郁闷是一样的。在《夏日途中》一诗中,李廓这样写道:“树夹炎风路,行人正午稀。初蝉数声起,戏蝶一团飞。日色欺清镜,槐膏点白衣。无成归故里,自觉少光辉。”《落第》一诗则言:“榜前潜制泪,众里自嫌身。气味如中酒,情怀似别人。暖风张乐席,晴日看花尘。尽是添愁处,深居乞过春。”

    后来,李廓终于上榜,初为鄂县县令,后渐渐升为刑部侍郎。唐宣宗大中年间,终于武宁军节度使任上。这个职务虽然不低,但却非常的危险。如果说是拎着脑袋做官,都不是夸张的说法。因为驻徐州的武宁军士兵,在中晚唐时以骄悍出名,驱逐主帅、擅杀主将如儿戏。所以,李廓在任上时,经常受小兵欺负。最后,果然被他们赶回了长安。后世觉得这不可思议:作为一方主帅,怎么会拿手下的士卒没办法?

    中晚唐的神奇就在于此。

    下面的故事讲的是,李廓出任武宁军节度使前,做颍州刺史,管界发生一奇案:官府捉住七名盗贼,审讯中,他们交代,每次盗窃前,必须先吃几条人大腿。

    这确实叫人竖一下耳朵。

    李廓得知此事后也很好奇,亲自审讯。为首的盗贼说:“在我们这行,有个老大,现已隐退。但说起此人,算得上大唐巨盗了,是我们的偶像。经人引见,已金盆洗手的他老人家,接见了我们。在央求下,他传授给我们一个秘诀:盗窃前,如果吃点人肉,那么入室内,其家人必昏沉不醒,或如中魇症一般,呆傻而不知反抗。我们按他老人家说的去做了,果然十分灵验。”

    《酉阳杂俎》中记载的这个故事,虽然只有几句话,但确实令人汗毛倒竖:“李廓在颍州,获光火贼七人,前后杀人,必食其肉。狱具,廓问食人之故,其首言:‘某受教于巨盗,食人肉者夜入,人家必昏沉,或有魇不悟者,故不得不食。’两京逆旅中,多画鸲鹆及茶椀,贼谓之鸲鹆辣者,记嘴所向;椀子辣者,亦示其缓急也。”

    有人会疑惑:盗贼所食的,是真的人肉吗?

    其实,在晚唐时代,最不缺的就是人肉了。只是不知道面对这样一个案子时,李廓的所思所想是什么。却说段成式,在这段故事后还提到一句:“两京逆旅中,多画鸲鹆及茶椀,贼谓之鸲鹆辣者,记嘴所向;椀子辣者,亦示其缓急也。”这段文字一如唐朝的江湖黑话,令人难解。“两京逆旅”指长安和洛阳之间的旅店,这没有问题。但后面的话是什么意思?难道暗示了什么?试着推测如下:

    长安、洛阳间的旅店的墙壁上,多画有鸲鹆,也就是能模仿人语的八哥,以及茶椀(同“碗”)。被盗贼称为“鸲鹆辣”的,以其嘴的指向为标记,暗示被盯上的目标所去的方向;所谓“椀子辣”,则暗示同伙这一地区官府捕快的行动。

    抑或,还有其他解释?

    接着说盗贼吃人这件事。在不经意间,它已透露出晚唐急剧动荡的信息。

    黄巢之乱开始前,各地爆发的饥荒已像瘟疫一样蔓延了。人与人互食的事层出不穷,而且越来越严重。从残唐(从唐僖宗即位的公元873年算起)到五代十国这段时光,军阀间更是无休止地互相攻杀,使之成为中国古代史上最残酷嗜血的岁月。饥荒和攻杀,也就成为那个时代的代名词。

    明清之际的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有这样一段话:“李克用自潞州争山东,而三州之民俘掠殆尽,稼穑绝于南亩;秦宗权寇掠焚杀,北至滑、卫,西及关辅,东尽青、齐,南届江、淮,极目千里,无复烟火,车载盐尸以供粮;孙儒攻陷东都,环城寂无鸡犬;杨行密攻秦彦、毕师铎于扬州,人以堇泥为饼充食,掠人杀其肉而卖之,流血满市;李罕之领河阳节度,以寇钞为事,怀、孟、晋、绛数百里闲,山无麦禾、邑无烟火者,殆将十年;孙儒引兵去扬州,悉焚庐舍,驱丁壮及妇女渡江,杀老弱以充食;朱温攻时溥,徐、泗、濠三州之民不得耕获,死者十六七。若此者凡数十年,殃之及乎百姓者,极乎不忍见、不忍言之惨。”

    唐朝倒数第三个皇帝僖宗是公元873年即位的。此前的懿宗,虽然以奢侈宴游而受到后世抨击,但他的时代却不算动荡。但僖宗即位后,整个唐朝的局势急转直下。乾符二年(公元875年)夏,由于气温出现全国性异常,导致自秦朝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大饥荒爆发,尤其是河南和两淮间,赤地千里,颗粒无收。人,除了吃树皮外,也就只能吃人了。黄巢这个前落魄书生、盐货走私贩,这一年起兵造了大唐的反。

    年轻时,黄巢热心于功名,曾多次赴长安、洛阳赶考,跟前面写到的李廓和顾非熊一样,他都落榜了。顾非熊连续考了三十年,但黄巢没这个耐心。几年后,就决定再不参加科举考试。最后一次落榜后,他写下了那首著名的充满怒怨的《不第后赋菊》:“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既然不走仕途这条路了,换一般人也就回家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了。黄巢不行,他想干点刺激的。这就是贩卖私盐。盐是国家专营的东西,贩私盐是要杀头的。这种职业的特殊性,激发了黄巢性格里隐藏的残忍、冒险和亡命的一面。

    黄巢起兵后,整个帝国风起云涌,他率部扫荡中原,又横渡长江,长途奔袭攻入广州,然后北折,取洛阳,陷长安。黄巢攻击顺畅,得益于他的一个布告:“黄王一路进攻,只为到长安找唐天子算账,跟各州县没关系,你们不要拦我!”

    广明元年(公元880年),长安陷落,僖宗皇帝逃往成都。黄巢进长安的仪式盛况空前,铁骑奔流,声震百里。入城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所有李姓皇族诛灭。这就是传说中的报复吧,然后一把火烧了考试机构。他取国号为齐,也做了皇帝。但这一切如昙花开放般短暂。在两枭雄朱温和李克用的夹击下,黄巢很快就退出长安,此前,对这座“官民勾结”的城市进行了大扫荡,士民死伤惨重。

    黄巢之乱促使唐朝末年成了一个武人的超级角斗场。一般来说,每个王朝的末年都很乱,但纵观历史,没一个王朝的末年像唐末那样疯狂。军阀之间每天都在互相攻伐,百姓朝不保夕。而且天灾绵延,饥荒不断,家邻相食,恐怖无比。

    起兵之初,因为需要吸纳百姓加入,黄巢还不敢对平民怎么着,并叫大将尚让起草过这样一道告示:“黄王起兵,本为百姓,不像李家皇帝那样不爱你们,你们可别害怕呀!”但自打从长安退出后,在末日阴云的笼罩下,这支绝望的部队披着发,完全陷入疯狂和变态的境地:所过之地,无论官府,还是百姓,屠掠殆尽。

    黄巢撤出长安后围攻陈州,多次攻击均不得手,看到军粮不济,于是将民间吃人之风转入军中,下令用人肉充当军粮:将战俘和百姓用巨碓、巨舂碾为肉末,放上盐,拌上粗粮,给士兵们吃。很快,这成为唐末乱军的一种风尚。其中,军阀秦宗权的部队最恐怖,这支部队在行军时,马车上就拉着一条条腌制过的人大腿。不说这些嘴角淌血的军人如何,只说当窃贼都开始琢磨作案前吃点人肉时,那个时代的一切绝望、迷狂与血腥也就容易理解了。

    “记得当年草上飞,铁衣着尽着僧衣!天津桥上无人识,独倚栏干看落晖。”黄巢这首《自题像》诗意凄美。遥想他奔赴洛阳赶考的日子,天下谁人识得他黄巢?作为一个无名小辈,在又一次落榜后,他独自登上天津桥。

    这是洛阳最著名的一座桥。

    在桥上,黄巢看到一个安然盘坐的老乞丐。

    黄巢摸了摸口袋,还有几枚铜钱,于是扔进了乞丐的囊中。这时候,黄巢才发现,那老乞丐只有胳膊,没有双手。老乞丐对他嘿嘿一笑,“以右足夹笔写经”,欲书时,“先再三掷笔,高尺余,未曾失落。书迹官楷,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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