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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幼崽炮灰带短命娘爽飞了 第14章 成为一台X光机

    孟雨不放。

    她就扯着。

    曹书清感觉自己的裤子下的坠力重,随时可能光屁y股,只能双手用力去提,憋得脸都有些红。又气又怒。

    刘常林一看这情形,心里真好笑,这小丫头真有意思,竟然敢扒表弟的裤子。

    他都不敢呢!

    他赶紧打圆场说:“我来捡,我帮你捡起来,你松手。”快手快脚地捡起野菜,装回背篓里,他发现这中间还有两株毒草,不能吃的。

    但他眼珠转了转,装作没看到。

    野菜捡起了,背篓放回原位了。

    刘常林笑模笑样:“你娘亲呢?”

    “下地!”

    “她让你一个人上山啊?”

    “不让,我寄己去的!”

    “这些野菜你采来做什么?”

    “次啊!”孟雨朝他露出一个看白痴的表情,过去宝贝似的把背篓抱住。

    曹书清见她终于放开自己的裤子,沉着脸:“走!”

    刘常林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直到出了院门,他才噗哧笑出声。

    曹书清黑着脸转头。

    刘常林立刻卖功:“这小丫头采的野菜里有毒菜,能毒死人那种!”

    曹书清眉目一深。

    上辈子,这个时候赵素素早就死了几天了,现在还活得好好的,要是吃了毒野菜死了,那孟雨烦是不是又会做他的童养媳?

    想到这里,他容色稍霁。

    这辈子,他会对她好一些,以后娶了丞相千金,他会置个宅子把她养在外面,让她把孩子生下来。

    至于那株人参,或许是没到时候,还有半年时间,他再上山找找去。

    孟雨装了一竹筒清水,拿着那个馍,就去找赵素素。

    人参是到手了,卖给谁还是个问题,怎么卖也是个问题。

    她太小,不能独立交易,看看要不要让赵素素出面。

    赵素素带了粗粮窝头,但阿雨的心意,让她很温暖。

    把白面馍掰开,分了一大半给孟雨,母女两个就着清水啃着馍。

    赵素素抹一把额头的汗,对孟雨说:“阿雨,你回去玩,地里头日头大,晒!”

    “娘亲,去镇上!”

    “去镇上干什么?”赵素素好笑,“你是又想吃糖葫芦了吗?下次去镇上给你买!”

    手中有几十文钱,赵素素好像胆气壮了些。

    孟雨仰着头,天真地问:“娘亲,桃花山上有人参吗?”

    赵素素呆了呆,继而好笑:“或许有吧,这么大的山。”

    “我要挖到人参,你陪我去镇上?”说着,她抓住赵素素的手一阵摇。

    赵素素更好笑了,人参这么好挖,那桃花山都要被挖秃。她只当是孩子的童言稚语:“好好好!不过阿雨乖,一个人不要上山,山上有蛇,有狼!会咬人的!”

    这时的孟雨,却已经震惊得把一双小眼睛瞪得溜圆。

    就在刚才,她碰到赵素素手的那一刻,脑海中突然自动冒出:“营养不良,劳累过度,心情郁结,肝气有损!”

    而且脑海中竟然还出现一个药方。

    她看看自己的手,又看看赵素素,松开手,再抓上。

    还是一样。

    她竟无师自通了医术?

    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呢?孟雨小脑瓜子已经在疯狂地转寻找着原因了。

    那个玉坠!

    一定就是那个玉坠,她还以为是一次性消耗品,给她止了血就消失了。原来,是被她的血吸收,然后她就拥有了这个功能吗?

    只要碰一碰别人,就能知道那人有什么病,这她岂不是相当于成为一台x光机?

    难怪小泥鳅用那么鄙夷的眼神看她呢!

    见孟雨突然不说话,赵素素还在安抚她:“阿雨乖,娘亲下次去镇上给你买好吃的!”

    孟雨从震惊和狂喜中回过神,娘亲的病,她得去抓药,所以,人参是非卖不可了。但是,看赵素素的样子,她有些无奈,要是现在拿出那株人参,不知道会不会吓坏了娘亲。

    曹书清那个渣渣盯着人参,要是让娘亲去卖,搞不好曹家人又出幺蛾子。要不,她干脆自己去?

    三岁半真是她的硬伤!

    不过,大姐头不怕困难。

    孟雨想,还是自己跑一趟。

    吃完午饭,赵素素就让孟雨回家。

    孟雨口中应着,却没回家,直接往镇上走。

    不过一两里远,赶在天黑前回来,她可以的。

    抱着小泥鳅,迈开小短腿,孟雨撒着欢往镇上跑。一边跑还一边问:“小泥鳅,那个玉坠子是金手指是不是?我现在能给人看病了是不是?”

    小泥鳅照样拿屁y股对她,表情更加傲娇了。

    孟雨哈哈笑,她有小泥鳅,还有了金手指,这日子,简直爽歪歪!

    到了镇上,孟雨才发现自己想的有点简单。

    人参不是食材,酒楼是肯定不会收的。

    她不认识镇上的人。

    找药铺她觉得不现实,她太小,药铺收她的药,搞不好还要问来处,而且让他们印象深刻。她只想闷声发大财。

    她撸着小泥鳅头顶的软毛,在心里叹气。

    这么个小镇,对她这个三岁孩子来说,竟然那么大,那么大。

    不过她也不急着卖人参。

    正好她来这个世界,还不知道这个世界的物价,也不清楚除乡村外别的地方的情况,就在镇上逛逛,了解一下吧。

    这样以后赵素素要来镇上做生意,她也能提个意见。

    从镇东头逛到西头,孟雨都走累了。

    “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此谓身不修,不可以齐其家。”一阵琅琅的读书声突然传进耳中。

    孟雨眼睛一亮,私塾啊。

    她还没见过这个时代的私塾是什么样的呢。

    上次那个周夫子带着他的学生,都是斯文的样子,他那个学生,穿的料子一看就不普通。说不准就是个有钱人。

    孟雨拔步就往私塾方向跑。

    私塾的大门开着,孟雨听着读书声,跑到窗下。

    里面的学生只有四五个,都是十岁以上的。前些天那个锦衣少年,并没有在其中。

    孟雨听着那些读书声,没什么感觉。

    她一个三等院校的学渣,听得懂才怪。

    “小妹妹,是你呀,你在这里干什么?”

    孟雨回头,对上一张含笑的脸。

    和那天在酒楼看见的不同,他眉眼微弯,双目灿亮,仍是锦衣长衫,因着他俊美的长相和一种独特的气质,使他更添几分贵气。

    孟雨也弯起眉眼:“大哥哥,我听他们唱歌!”

    “那不是唱歌,那是在读书!”穆云景失笑。

    “哦!”

    “那你听懂了吗?”他的声音挺温和。

    孟雨毫无心理负担地摇头。

    穆云景笑起来:“你家大人呢?你一个人跑来这么远?”他注意到小丫头今天穿了一身新衣,不再是补丁叠补丁的了。

    孟雨想了想,抬起头:“大哥哥,你手里有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