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零,拐个军官当老公 第32章 和公婆搭伙吃饭
苏青禾自然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事做,而是陈桂兰和霍建华确实对自己很好。
苏青禾一向是个懂得感恩的人,既然他们对自己好,那么自己自然会对他们好。
更何况霍骁在军队保家卫国,自己作为他的媳妇,理应为他守好后方。
而且多两个人一起吃,苏青禾也不怕浪费了,可以多做一些花样。
苏青禾回到家中就开始准备今天中午的饭菜了。苏青禾决定今天中午好好庆祝一番,于是她准备好好做几个硬菜。
正好昨天去市里了,连肉从哪来的理由都直接有了。
苏青禾准备做一个锅包肉,一个京酱肉丝,一个糖拌西红柿。
因为是北方,菜量比较大,三道菜绝对够三个人吃的了。而且在这个年代,饥一顿饱一堆是常见的事了,这些菜有的人家就算是过年也不一定吃的上。
苏青禾将昨天买的里脊肉切成厚片,放入用料酒、盐、白胡椒粉、香油、淀粉,抓匀腌制。
在碗中加入白糖、醋、盐和温水,搅拌均匀备用。并把葱、姜、香菜、胡萝卜切成丝备用。
然后苏青禾就进入了做锅包肉最重要的一步——炸制肉片。
炸制肉片难就难在对火候的掌握上。火候过低可能里面的肉没有完全熟,火候过高则里面的肉老了。只有火候掌握得及其精准才能把肉片炸的外焦里嫩、满嘴留香。
苏青禾刚好可以极其精准的掌握火候,经过她手炸出的肉片,个个都是表皮金黄酥脆,里面鲜嫩可口。
接着苏青禾就将炸好的肉片加入配菜和糖醋汁一起翻炒,直到每一片肉片都包裹上糖醋汁。
一道色泽金黄、酸甜可口的锅包肉就完成了。
相比于锅包肉,京酱肉丝就好做多了。
苏青禾将腌制好的肉丝下入油锅中快速翻炒至肉丝变色后盛出备用。
将调制好的酱汁倒进刚刚留底油的锅中,小火加热至酱汁冒泡。
下入肉丝快速翻炒,使肉丝均匀的被酱汁包裹住。
苏青禾将切好的干豆皮、葱丝、黄瓜丝和炒好的肉丝一起摆盘。这样一道色香味俱全的京酱肉丝就做好了。
因为前两道菜都是荤菜,难免会有点腻,所以苏青禾决定糖拌一个西红柿给解解腻。
这道菜就十分好做了,苏青禾将两个自己空间产的西红柿切成小块,加入白砂糖拌匀就好了。
此时陈桂兰已经和下班回家的霍建华说了苏青禾想要他们俩去和苏青禾一起吃的事了。
霍建华听了十分的高兴,毕竟自己老婆子做的饭和苏青禾做的简直是不能比的。
既然那孩子有孝心,那么他们也不能辜负这孩子的一片心意不是吗?
于是霍建华高高兴兴的扛着一大半粮食和陈桂兰一起去苏青禾家里来。
为什么不是全部粮食呢?是陈桂兰想到苏青禾没有早起的习惯,便和老头子一商量,以后早饭自家吃,午饭和晚饭就和苏青禾一起吃。
陈桂兰和霍建华一进来就看见了桌子上摆地饭菜了。这简直让霍建华高兴坏了。
对于早就馋肉的霍建华来说,和自己小儿媳一起搭伙吃饭简直是一个明智之举。
此时陈桂兰不免的有些心疼道:
“青禾啊!虽然霍骁那小子的津贴挺高的,但是你也得勤俭一些,毕竟以后你们还要养娃娃呢。”
苏青禾知道陈桂兰这样完全没有恶意,只是以过来人身份劝诫自己,便道:
“娘,我以后也能挣钱了,以后咱家可以每天都吃肉了。”
陈桂兰哪想过能每天都吃肉这个美梦呀!连忙问道:
“青禾,你找的啥工作啊?这么挣钱。”
苏青禾回到道:
“我去市里书店时,老板看中了我翻译的能力,给我两本英语书翻译,以后我翻译书的稿费足够咱们家天天吃肉了。”
苏青禾本就不打算瞒着这件事,既然有条件,苏青禾自然想过的好一些的。
与其让村里人每天都怀疑她的钱是从哪里来的,还不如将自己能拿稿费的事情传出去。
陈桂兰也没想到自己三儿媳竟然有这么大的本事。便问道:
“青禾,你还会外语啊?”
“从小,我爸教过我一些。”
现在陈桂兰和霍建华都在心里感慨自己的小儿子命好啊。
像苏青禾这样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既能做饭,又能养家的女人,要不是家中出了变故,哪能轮的上自己儿子娶啊。
此时苏青禾还不知道自己婆婆已经在心里暗暗下决定,以后要对自己更好了。
苏青禾看两老还没反应过来,连忙招呼道:
“爹,娘,再不吃饭就要亮了。”
陈桂兰和霍建华这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道:
“好,好,好。”
因为今天高兴,所以苏青禾拿出来从市里买回的茅台酒。
霍建华看见苏青禾拿出的酒,眼睛瞬间亮了。
霍建华还从来没喝过茅台酒呢。这个年代不像后世,买酒不仅的给钱,还要酒票。
农村人一年也得不到两张酒票,幸亏霍骁平时给他寄几张酒票,就算这样霍建华也舍不得买这么贵的酒来喝嘞。
苏青禾三个杯子都倒了一小杯酒道:
“今天高兴,咱们都喝一杯。”
说完后苏青禾就小敏了一口。上辈子其实苏青禾不怎么喜欢喝白酒,但是为了应酬,苏青禾还是学会了喝白酒。
而此时苏青禾再次喝着自己曾经不喜欢喝的白酒,似乎白酒也不向从前一样难喝了。
可能是此时苏青禾的心境已经和当时的完全不同了吧。苏青禾很满意这里的生活。
比起末世自己的孤立无援,这里既有爱她的人,也有她爱的人。
霍建华和陈桂兰也是十分开心的。自己的三儿媳不仅有出息,还非常孝顺,对苏青禾他们是哪哪都喜欢的紧。
三人就这样一口菜一口酒的惬意的吃着午饭。陈桂兰和霍建华自然是先吃肉菜的。
对于他们来说,西红柿每天都能吃到,但是肉却不能。
陈桂兰道:
“青禾,你这锅包肉做的真是正宗啊!外焦里嫩,香的很嘞。”
霍建华也接道:
“这个京酱肉丝也很好吃。”
苏青禾已经给两个老人展示京酱肉丝怎么吃的了,两人一尝就停不下来了。
苏青禾道:
“爹,娘,你们也尝尝这个西红柿。”
两人又都夹了块西红柿放进口中。西红柿以进口就甜丝丝的。
陈桂兰道:
“青禾,你加白糖了?”
“对。”
因为吃的比较晚,加入的白糖早已经化进了西红柿里。
三个人又把西红柿全给吃完了。
这个年代,糖可是个好东西。人们一般是不舍得放糖的,以这个西红柿的甜度说明了苏青禾往西红柿里加了不少的糖。
三人将桌上的菜全部洗劫一空,三人抱着已经吃撑的肚子坐在椅子上休息。
苏青禾一向是个懂得感恩的人,既然他们对自己好,那么自己自然会对他们好。
更何况霍骁在军队保家卫国,自己作为他的媳妇,理应为他守好后方。
而且多两个人一起吃,苏青禾也不怕浪费了,可以多做一些花样。
苏青禾回到家中就开始准备今天中午的饭菜了。苏青禾决定今天中午好好庆祝一番,于是她准备好好做几个硬菜。
正好昨天去市里了,连肉从哪来的理由都直接有了。
苏青禾准备做一个锅包肉,一个京酱肉丝,一个糖拌西红柿。
因为是北方,菜量比较大,三道菜绝对够三个人吃的了。而且在这个年代,饥一顿饱一堆是常见的事了,这些菜有的人家就算是过年也不一定吃的上。
苏青禾将昨天买的里脊肉切成厚片,放入用料酒、盐、白胡椒粉、香油、淀粉,抓匀腌制。
在碗中加入白糖、醋、盐和温水,搅拌均匀备用。并把葱、姜、香菜、胡萝卜切成丝备用。
然后苏青禾就进入了做锅包肉最重要的一步——炸制肉片。
炸制肉片难就难在对火候的掌握上。火候过低可能里面的肉没有完全熟,火候过高则里面的肉老了。只有火候掌握得及其精准才能把肉片炸的外焦里嫩、满嘴留香。
苏青禾刚好可以极其精准的掌握火候,经过她手炸出的肉片,个个都是表皮金黄酥脆,里面鲜嫩可口。
接着苏青禾就将炸好的肉片加入配菜和糖醋汁一起翻炒,直到每一片肉片都包裹上糖醋汁。
一道色泽金黄、酸甜可口的锅包肉就完成了。
相比于锅包肉,京酱肉丝就好做多了。
苏青禾将腌制好的肉丝下入油锅中快速翻炒至肉丝变色后盛出备用。
将调制好的酱汁倒进刚刚留底油的锅中,小火加热至酱汁冒泡。
下入肉丝快速翻炒,使肉丝均匀的被酱汁包裹住。
苏青禾将切好的干豆皮、葱丝、黄瓜丝和炒好的肉丝一起摆盘。这样一道色香味俱全的京酱肉丝就做好了。
因为前两道菜都是荤菜,难免会有点腻,所以苏青禾决定糖拌一个西红柿给解解腻。
这道菜就十分好做了,苏青禾将两个自己空间产的西红柿切成小块,加入白砂糖拌匀就好了。
此时陈桂兰已经和下班回家的霍建华说了苏青禾想要他们俩去和苏青禾一起吃的事了。
霍建华听了十分的高兴,毕竟自己老婆子做的饭和苏青禾做的简直是不能比的。
既然那孩子有孝心,那么他们也不能辜负这孩子的一片心意不是吗?
于是霍建华高高兴兴的扛着一大半粮食和陈桂兰一起去苏青禾家里来。
为什么不是全部粮食呢?是陈桂兰想到苏青禾没有早起的习惯,便和老头子一商量,以后早饭自家吃,午饭和晚饭就和苏青禾一起吃。
陈桂兰和霍建华一进来就看见了桌子上摆地饭菜了。这简直让霍建华高兴坏了。
对于早就馋肉的霍建华来说,和自己小儿媳一起搭伙吃饭简直是一个明智之举。
此时陈桂兰不免的有些心疼道:
“青禾啊!虽然霍骁那小子的津贴挺高的,但是你也得勤俭一些,毕竟以后你们还要养娃娃呢。”
苏青禾知道陈桂兰这样完全没有恶意,只是以过来人身份劝诫自己,便道:
“娘,我以后也能挣钱了,以后咱家可以每天都吃肉了。”
陈桂兰哪想过能每天都吃肉这个美梦呀!连忙问道:
“青禾,你找的啥工作啊?这么挣钱。”
苏青禾回到道:
“我去市里书店时,老板看中了我翻译的能力,给我两本英语书翻译,以后我翻译书的稿费足够咱们家天天吃肉了。”
苏青禾本就不打算瞒着这件事,既然有条件,苏青禾自然想过的好一些的。
与其让村里人每天都怀疑她的钱是从哪里来的,还不如将自己能拿稿费的事情传出去。
陈桂兰也没想到自己三儿媳竟然有这么大的本事。便问道:
“青禾,你还会外语啊?”
“从小,我爸教过我一些。”
现在陈桂兰和霍建华都在心里感慨自己的小儿子命好啊。
像苏青禾这样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既能做饭,又能养家的女人,要不是家中出了变故,哪能轮的上自己儿子娶啊。
此时苏青禾还不知道自己婆婆已经在心里暗暗下决定,以后要对自己更好了。
苏青禾看两老还没反应过来,连忙招呼道:
“爹,娘,再不吃饭就要亮了。”
陈桂兰和霍建华这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道:
“好,好,好。”
因为今天高兴,所以苏青禾拿出来从市里买回的茅台酒。
霍建华看见苏青禾拿出的酒,眼睛瞬间亮了。
霍建华还从来没喝过茅台酒呢。这个年代不像后世,买酒不仅的给钱,还要酒票。
农村人一年也得不到两张酒票,幸亏霍骁平时给他寄几张酒票,就算这样霍建华也舍不得买这么贵的酒来喝嘞。
苏青禾三个杯子都倒了一小杯酒道:
“今天高兴,咱们都喝一杯。”
说完后苏青禾就小敏了一口。上辈子其实苏青禾不怎么喜欢喝白酒,但是为了应酬,苏青禾还是学会了喝白酒。
而此时苏青禾再次喝着自己曾经不喜欢喝的白酒,似乎白酒也不向从前一样难喝了。
可能是此时苏青禾的心境已经和当时的完全不同了吧。苏青禾很满意这里的生活。
比起末世自己的孤立无援,这里既有爱她的人,也有她爱的人。
霍建华和陈桂兰也是十分开心的。自己的三儿媳不仅有出息,还非常孝顺,对苏青禾他们是哪哪都喜欢的紧。
三人就这样一口菜一口酒的惬意的吃着午饭。陈桂兰和霍建华自然是先吃肉菜的。
对于他们来说,西红柿每天都能吃到,但是肉却不能。
陈桂兰道:
“青禾,你这锅包肉做的真是正宗啊!外焦里嫩,香的很嘞。”
霍建华也接道:
“这个京酱肉丝也很好吃。”
苏青禾已经给两个老人展示京酱肉丝怎么吃的了,两人一尝就停不下来了。
苏青禾道:
“爹,娘,你们也尝尝这个西红柿。”
两人又都夹了块西红柿放进口中。西红柿以进口就甜丝丝的。
陈桂兰道:
“青禾,你加白糖了?”
“对。”
因为吃的比较晚,加入的白糖早已经化进了西红柿里。
三个人又把西红柿全给吃完了。
这个年代,糖可是个好东西。人们一般是不舍得放糖的,以这个西红柿的甜度说明了苏青禾往西红柿里加了不少的糖。
三人将桌上的菜全部洗劫一空,三人抱着已经吃撑的肚子坐在椅子上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