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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重生了谁还拉帮套啊 第214章 大收获

    “砰、砰、砰。”

    “朝阳?朝阳在家吗?”

    “来了,来了。”

    曹朝阳起身,快步走到院门口。

    打开院门,他眯着眼睛,往外一瞧,发现来人是队里的马富贵。

    “马叔,这天都黑了,您这是找我有事?”

    “有事,有事。”

    马富贵怀里抱着一个小布袋。

    他四下看了看,见附近也没人,接着推着曹朝阳,走进了院里。

    “朝阳,你马叔我啊,家里还有三斤白面,这不想着你一个人,家里肯定缺,就想拿过来送给你。”

    马富贵抱着小布袋,塞到曹朝阳的手里,接着眼巴巴的看着。

    家里实在馋肉了,要不他也不会过来。

    曹朝阳低头看了看布袋,又瞧了瞧马叔,顿时就乐了。

    “朝阳,咳咳,那什么……”

    “我懂,马叔,您跟我来吧。”

    曹朝阳正经起来,他领着马富贵,走进屋里。

    拿着手电筒,他照着麻袋,挑了一块一斤左右的肉出来。

    这个年代,一斤面粉两毛钱左右,一斤猪肉七八毛钱,两者都要票。

    光按价格来算,三斤面粉,也就能换八两左右的猪肉。

    不过由于他的是熊肉,他便又加了一点,打算用一斤的熊肉来换。

    让马富贵拿着手电筒,曹朝阳当着他的面,用秤称了一下。

    “马叔,您瞧,正好一斤一两,高高的,您看怎么样?”

    “挺好,挺好。”

    马富贵连忙点了点头。

    “那成,马叔,这块肉我就送您了。”

    曹朝阳拿着熊肉,递给马富贵,接着又拎起小布袋,将里边的面粉,倒进了自家的布袋里。

    轻轻抖了抖,见布袋里倒干净了,他这才还给了马富贵。

    这个年代什么东西都缺,这便宜可不能占。

    “朝阳,那我就先回去了。”

    马富贵脸上露着笑容。

    他拿着熊肉,装进布袋里,抱在怀里就往外走。

    路过大铁锅旁的时候,他深深吸了一口肉香,接着脚步又快几分。

    “马叔,大晚上的,您慢点。”

    曹朝阳将人送到了院门口。

    拿着手电筒,回到屋里,他又仔细看了看马富贵拿来的面粉。

    跟县里粮站卖的不太一样,马富贵家的面粉,瞧着有些发黑,一看就知道是自己去磨坊加工的。

    凑近嗅了嗅,他还能闻到一股淡淡的麦香。

    “好东西啊,真是好东西。”

    曹朝阳系好布袋,小心的放到柜子里。

    这些面粉瞧着不好看,蒸出来的馒头可香了。

    等再攒点面粉,他可得蒸锅馒头尝尝。

    正想着出去继续烧火,他就听院门又响了。

    快步走出去一瞧,他发现来人还是杨利民。

    “队长,我来看看你,咳咳……”

    杨利民提着一个篮子,脸色微红。

    曹朝阳好奇的瞧了瞧,发现篮子里边的是鸡蛋。

    心里已经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他连忙让杨利民进了院。

    “利民,这鸡蛋比肉都好,你怎么也起了这心思?”

    “实在想吃肉了,可我家里的老母鸡,还得留着下蛋呢,又不舍得杀。”

    杨利民说着,还有些不好意思。

    曹朝阳懂了。

    “朝阳队长,这篮子里是两斤鸡蛋……”

    “跟我进屋吧。”

    曹朝阳走到屋里,又拿着手电筒照向了麻袋里的肉。

    这个年代没有专门产蛋的鸡,都是本土的笨鸡,所以鸡蛋贵得很,跟猪肉的价格差不多。

    仔细挑了挑,他拿了一块肉出来。

    放到秤上一称,这块熊肉有三斤多重,他拿起宰牛刀,又割下来一些。

    “利民,这总共是两斤一两,这是我做的腊肉,一斤生肉,只能做出七两,你带回去好好尝尝。”

    曹朝阳拿着熊肉,直接递给杨利民。

    接过篮子,他又小心拿出鸡蛋,放到了自家的小柜子里。

    “利民,你家里养了几只老母鸡啊?这两斤鸡蛋,攒了不少日子吧?”

    “我家里养了三只,这些鸡蛋攒了大半个月呢。”

    杨利民拿着肉,凑近闻了闻,还有些兴奋。

    “朝阳队长,我就先回去了。”

    挎着篮子,杨利民急匆匆的走了。

    曹朝阳依旧把人送到院门口。

    望着杨利民消失在了黑暗中,他想了想,干脆也没再关门。

    果然,过了没一会,院门就又被人敲响了。

    “朝阳?朝阳?”

    “谁啊?进来吧,门没关。”

    ……

    今晚的曹家洼,全被曹朝阳家里飘出的肉香,折磨的不轻。

    忙了一个秋收,队员们个个都累瘦了好几斤,这一闻到肉香,全都挨不住了。

    细粮好归好,可实在不解馋。

    家里细粮多的,个个忍着心痛,拿着往曹朝阳家里去了。

    积少成多,曹朝阳忙活到半夜,攒了三十二斤的面粉,二斤大米,还有五斤稀罕的小米,鸡蛋少些,就只有三斤。

    为此,他送出去了小二十斤的肉,不过在他看来,这可值得很。

    眼瞧着没人再来了,他关紧院门,接着快步回到了屋里。

    拿着手电筒,他看着柜子里的细粮,傻乐不已。

    面粉加大米、小米,总共三十九斤的细粮,足够他吃两个多月了。

    这再加上三斤鸡蛋,还有和充足的肉油,他这生活真是比城里人都要好。

    “不成,得再打个大柜子,不然东西都放不下了。”

    曹朝阳又多看了几眼,这才恋恋不舍的去了院子里。

    拿起木柴,塞到锅底,他掀开锅盖,又看了看锅里。

    之前的一大锅水,现在已经熬的只剩下了一半了,里边的鸡鸭,肉彻底煮烂了,至于熊掌被纱布包裹着,也看不太清楚。

    曹朝阳忍耐住急躁的心情,他盖上锅盖,继续小火煮了起来。

    凌晨时分,他困得不行,去屋里眯了一会。

    等他再次醒来,锅底的火都快灭了,吓得他急忙塞着柴火。

    不敢再回屋睡了,他撑着脑袋,在炉子前打起了盹。

    眼瞧着天色渐亮,大铁锅里突然飘散出来一股浓郁的肉香,这股香味跟之前的还有些不一样,带着一股油腻。

    曹朝阳正打着瞌睡呢,闻到后不由精神一振。

    掀开锅盖,里边的汤已经少了很多,才刚刚没过熊掌,这还是他添过两次水的结果。

    拿起勺子,他轻轻碰了下纱布里的熊掌,感觉已经很软烂了。

    “这肯定是炖好了。”

    曹朝阳心中一喜,他连忙拿过搪瓷盆子,捞出了大锅里被纱布包裹的熊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