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也风流 第262章 末世之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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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斌带着我驾车驶出城外,最终停在了郊区的一家加油站。
然而,加油机早已因没电而无法工作。此时,天空阴沉得仿佛随时会坍塌下来,狂风呼啸着,令人心中直发毛。
林斌和我找来几个油桶,撬开油罐处的锁头,给车加满油后,又接了几桶油放进车内。
就在我准备上车时,却发现林斌没有跟过来。好奇地回头一看,只见他坐在地上,表情怪异。
“林叔,你怎么了?”我焦急地问道。他勉强挤出一丝微笑,挽起裤管,一个被咬的痕迹清晰地呈现在我眼前。“我被感染了。我能感觉到,病毒正在侵入我的大脑。”
“你不会有事的,一定不会有事的。”我的声音有些哽咽。林叔是为了救我,才被拖入车底被咬的。
“我时间不多了,听我说,我有个女儿叫林欣,她在落日镇当支教。你去找找,看她还活着吗?如果找到了,就好好照顾她。”说完,他手颤抖着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递给我,上面是他们父女的合影。
我对着他重重地点点头。“你放心,林叔。我一定找到她,并好好照顾她。”
“我的手已经快不受控制了,你帮帮忙,别让我变丧尸。”说完,他指了指腰间的枪。
他现在连拔枪都做不到,显然马上就要尸变了。
我含泪抽出他的枪,指着他的头,却怎么也下不了手。
“别难过。这个世界谁知道还能活几天。先走先解脱。”他用抓着我拿枪的手,大拇指用力地一扣我勾扳机的手指。
一声枪响,永远地带走了林叔。这个与我才相识一天的人,救了我两次,却死在我手里。
我痛苦地大叫一声,尽情释放着心中的悲伤。
我用汽油火化了林叔的尸体,然后开车前往落日镇。
在这个充满绝望的世界里,我心中多了一份责任和牵挂,那就是找到林欣,完成林叔的嘱托。
我不知道前方还有多少危险在等着我,但我明白,我必须勇敢地走下去。
黄昏时分,当我快到达落日镇时,决定停车休息。
夜晚进入丧尸遍布的城镇绝非明智之举。我打算在郊外过夜,明天白天再进入镇里。
翻出青菜和肉,车里没有冰柜,这些新鲜的东西必须先吃。
可是又不能在车内烹饪,否则油烟会弄得到处都是,自己睡着也不舒服,毕竟这辆冲锋车今后就是我移动的家。
在车旁边也不行,巨大的车身会阻挡视线,来了丧尸不能第一时间发现,比较危险。
于是,我带着食材和炉具顺着路走出五十米左右。这个距离刚刚好,四下开阔,离车也不远。
有事情可以第一时间退回车内。
经过大约一个小时,我做好的炖肉香气扑鼻。厨艺是我的强项,之前囊中羞涩,每天下饭店消费不起,也不现实。除了外卖就是自己做。
我品尝着自己的手艺,还倒了杯酒。
这个时候还能有酒真是豪华的享受,给一百个房子都不换。
现在房子根本无法抵挡丧尸,基本无用。
就算是铁门铁窗可以抵挡丧尸,但是每天还要出来找食物,一样危险。
看着自己的移动堡垒,我心情愉悦。它可以带我去想去的地方,还带着一车的食物。短时间内什么也不愁。只盼望这混乱的世界早些回归正常。
我又想起了林叔,这个只认识一天的人,救了我两次,还因为救我而死,让我懊恼不已。
在酒精的麻醉下,我躺在水泥路上,地面被太阳晒了一天,还是温热的。
开了几个小时的车,腰有些酸,这温热的感觉很舒服。四周寂静,只有风吹草动的声音。我闭上眼享受这份惬意。
不知不觉,我竟然睡着了。梦里,我回到了丧尸爆发前的世界。一切都变得那么美好。
我不再抱怨薪水少、工作累,不再抱怨没有房子、车子、票子和女朋友。能生活在没有丧尸的世界本身就是幸福。
也不知睡了多久,一阵嘈杂声将我从美梦中拉回现实。
原来是一群丧尸在围攻一个人。
夜里太黑,我看不清具体情况。我迅速掏出五连发霰弹枪将子弹上膛。
那个被围攻的人边战边退,向我这边靠了过来。
离得近了,我才看清是一个年轻姑娘,她手里拿着弓箭,在电视里我见过这种弓,是比赛时用的。她每射一箭都能准确命中一个丧尸的头部。
丧尸围攻下,她并不慌乱,边后撤边回头放箭。只是丧尸太多,她的箭却不多了。
我仔细看了看,她的箭是树枝做成的。可能那些成品铝合金的箭早就消耗光了。
我先喊了一声:“往我这边来。我帮你消灭他们。”
为什么先喊呢?我怕自己忽然出现,被她用箭误伤了。
现在可没有医院,受伤有可能感染一命归西。况且她的箭还射得那么准,真的一箭就能送我去另一个世界。不过也挺好,那里起码不会有丧尸。
当她听到我的呼喊后,迅速向我靠拢。
我也加入战斗,连着五枪,放倒一大片丧尸。这枪威力真是不错。
我并没有给霰弹枪继续上弹。因为只剩下五个丧尸,用霰弹枪太浪费了,还得留着打大群丧尸时用呢!
我掏出腰间手枪,接着五枪将丧尸全部送去另一个“星球”。但愿他们早死早托生。
这时,我回身看到了她的脸,是一个大眼睛、瓜子脸,长相十分标致的美女。
估计年龄和我相当。我不禁想到,在这乱世里,人类该怎么生存下去。美丑还有意义吗?
“谢谢你。”她的声音十分动听,说得我心里感觉麻麻的。
也就是在这乱世,如果是之前,这样的美女都对我不屑一顾。谁会理一个穷小子呢?
现在钱已无用,人的勇气和能力才能展现出来。
我手里两把枪,嗷嗷杀丧尸,无疑是头顶光环的英雄形象。我甚至想学电影里的英雄人物开枪后吹吹枪口冒出的烟。
我对她礼貌地微笑说:“没关系,谁遇到这种情况都会帮忙的。”
看到她的腰间挂着一只兔子,像是她射杀的猎物。我疑惑地看着她。“你怎么这么晚了,还在外面?”
“都是这只兔子闹的。我追它时迷了路。只好顺着大路走,结果又遇到了大群的丧尸。”
她说话时环顾四周,没有发现其它丧尸,却看到了地上我炖好的肉。
她不禁咽了一口口水,回头看着我,不好意思地指着那锅肉对我说:“你这是吃过了?”
我明白她的意思。大方地说:“我把菜热热,一起吃吧。”
她立刻瞪大眼睛,蹲在锅边。“这是猪肉炖豆角?”
“嗯。还放了些排骨。”“哇!还有排骨?你可真奢侈。”看来女孩子都喜欢吃排骨。
我又拿起地上一瓶饮料递给她。
“嘻嘻!橙汁。”她惊喜的接了过去。兴奋的就像捡了一万块钱。
然而,加油机早已因没电而无法工作。此时,天空阴沉得仿佛随时会坍塌下来,狂风呼啸着,令人心中直发毛。
林斌和我找来几个油桶,撬开油罐处的锁头,给车加满油后,又接了几桶油放进车内。
就在我准备上车时,却发现林斌没有跟过来。好奇地回头一看,只见他坐在地上,表情怪异。
“林叔,你怎么了?”我焦急地问道。他勉强挤出一丝微笑,挽起裤管,一个被咬的痕迹清晰地呈现在我眼前。“我被感染了。我能感觉到,病毒正在侵入我的大脑。”
“你不会有事的,一定不会有事的。”我的声音有些哽咽。林叔是为了救我,才被拖入车底被咬的。
“我时间不多了,听我说,我有个女儿叫林欣,她在落日镇当支教。你去找找,看她还活着吗?如果找到了,就好好照顾她。”说完,他手颤抖着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递给我,上面是他们父女的合影。
我对着他重重地点点头。“你放心,林叔。我一定找到她,并好好照顾她。”
“我的手已经快不受控制了,你帮帮忙,别让我变丧尸。”说完,他指了指腰间的枪。
他现在连拔枪都做不到,显然马上就要尸变了。
我含泪抽出他的枪,指着他的头,却怎么也下不了手。
“别难过。这个世界谁知道还能活几天。先走先解脱。”他用抓着我拿枪的手,大拇指用力地一扣我勾扳机的手指。
一声枪响,永远地带走了林叔。这个与我才相识一天的人,救了我两次,却死在我手里。
我痛苦地大叫一声,尽情释放着心中的悲伤。
我用汽油火化了林叔的尸体,然后开车前往落日镇。
在这个充满绝望的世界里,我心中多了一份责任和牵挂,那就是找到林欣,完成林叔的嘱托。
我不知道前方还有多少危险在等着我,但我明白,我必须勇敢地走下去。
黄昏时分,当我快到达落日镇时,决定停车休息。
夜晚进入丧尸遍布的城镇绝非明智之举。我打算在郊外过夜,明天白天再进入镇里。
翻出青菜和肉,车里没有冰柜,这些新鲜的东西必须先吃。
可是又不能在车内烹饪,否则油烟会弄得到处都是,自己睡着也不舒服,毕竟这辆冲锋车今后就是我移动的家。
在车旁边也不行,巨大的车身会阻挡视线,来了丧尸不能第一时间发现,比较危险。
于是,我带着食材和炉具顺着路走出五十米左右。这个距离刚刚好,四下开阔,离车也不远。
有事情可以第一时间退回车内。
经过大约一个小时,我做好的炖肉香气扑鼻。厨艺是我的强项,之前囊中羞涩,每天下饭店消费不起,也不现实。除了外卖就是自己做。
我品尝着自己的手艺,还倒了杯酒。
这个时候还能有酒真是豪华的享受,给一百个房子都不换。
现在房子根本无法抵挡丧尸,基本无用。
就算是铁门铁窗可以抵挡丧尸,但是每天还要出来找食物,一样危险。
看着自己的移动堡垒,我心情愉悦。它可以带我去想去的地方,还带着一车的食物。短时间内什么也不愁。只盼望这混乱的世界早些回归正常。
我又想起了林叔,这个只认识一天的人,救了我两次,还因为救我而死,让我懊恼不已。
在酒精的麻醉下,我躺在水泥路上,地面被太阳晒了一天,还是温热的。
开了几个小时的车,腰有些酸,这温热的感觉很舒服。四周寂静,只有风吹草动的声音。我闭上眼享受这份惬意。
不知不觉,我竟然睡着了。梦里,我回到了丧尸爆发前的世界。一切都变得那么美好。
我不再抱怨薪水少、工作累,不再抱怨没有房子、车子、票子和女朋友。能生活在没有丧尸的世界本身就是幸福。
也不知睡了多久,一阵嘈杂声将我从美梦中拉回现实。
原来是一群丧尸在围攻一个人。
夜里太黑,我看不清具体情况。我迅速掏出五连发霰弹枪将子弹上膛。
那个被围攻的人边战边退,向我这边靠了过来。
离得近了,我才看清是一个年轻姑娘,她手里拿着弓箭,在电视里我见过这种弓,是比赛时用的。她每射一箭都能准确命中一个丧尸的头部。
丧尸围攻下,她并不慌乱,边后撤边回头放箭。只是丧尸太多,她的箭却不多了。
我仔细看了看,她的箭是树枝做成的。可能那些成品铝合金的箭早就消耗光了。
我先喊了一声:“往我这边来。我帮你消灭他们。”
为什么先喊呢?我怕自己忽然出现,被她用箭误伤了。
现在可没有医院,受伤有可能感染一命归西。况且她的箭还射得那么准,真的一箭就能送我去另一个世界。不过也挺好,那里起码不会有丧尸。
当她听到我的呼喊后,迅速向我靠拢。
我也加入战斗,连着五枪,放倒一大片丧尸。这枪威力真是不错。
我并没有给霰弹枪继续上弹。因为只剩下五个丧尸,用霰弹枪太浪费了,还得留着打大群丧尸时用呢!
我掏出腰间手枪,接着五枪将丧尸全部送去另一个“星球”。但愿他们早死早托生。
这时,我回身看到了她的脸,是一个大眼睛、瓜子脸,长相十分标致的美女。
估计年龄和我相当。我不禁想到,在这乱世里,人类该怎么生存下去。美丑还有意义吗?
“谢谢你。”她的声音十分动听,说得我心里感觉麻麻的。
也就是在这乱世,如果是之前,这样的美女都对我不屑一顾。谁会理一个穷小子呢?
现在钱已无用,人的勇气和能力才能展现出来。
我手里两把枪,嗷嗷杀丧尸,无疑是头顶光环的英雄形象。我甚至想学电影里的英雄人物开枪后吹吹枪口冒出的烟。
我对她礼貌地微笑说:“没关系,谁遇到这种情况都会帮忙的。”
看到她的腰间挂着一只兔子,像是她射杀的猎物。我疑惑地看着她。“你怎么这么晚了,还在外面?”
“都是这只兔子闹的。我追它时迷了路。只好顺着大路走,结果又遇到了大群的丧尸。”
她说话时环顾四周,没有发现其它丧尸,却看到了地上我炖好的肉。
她不禁咽了一口口水,回头看着我,不好意思地指着那锅肉对我说:“你这是吃过了?”
我明白她的意思。大方地说:“我把菜热热,一起吃吧。”
她立刻瞪大眼睛,蹲在锅边。“这是猪肉炖豆角?”
“嗯。还放了些排骨。”“哇!还有排骨?你可真奢侈。”看来女孩子都喜欢吃排骨。
我又拿起地上一瓶饮料递给她。
“嘻嘻!橙汁。”她惊喜的接了过去。兴奋的就像捡了一万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