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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界穿越日记 第13章 有车有房

    满意的消费是每个人都期望的,不管是商家还是顾客。而在夜幕镇,几乎每一次消费都是令人满意的。尤其是帕克先生当着我的面用不到十分钟的时间,手工制作了一个崭新的屋檐。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个怎么看怎么漂亮的屋檐,我跟她抬不回去......

    还有刚买的大锅,几本书,一支像样的蘸水笔。顺便一提,之前我用的笔其实根本称不上笔,确切地说是一种削圆了的树枝,树枝里有大量黑色的汁液,削尖了之后就可以当笔用了。虽然用着也可以,不过经常要用刀削掉已经没有汁液的部分。

    除了这些比较重要的东西,还有衣服鞋之类的日常用品。不过零零碎碎地算下来,也装满了一个大麻袋。在清点物品的时候,我和她终于想到了如何把东西带回家的问题。

    “怎么办呢?”

    “你来拿这个,我来拿这个?”

    她的意思是我来扛麻袋,她把屋檐拖回去。但这明显不可行,她能不能拖得动那个巨大木制品先不说,一个麻袋外加我后背的这口黑锅我是真扛不回去。

    “呃......还是需要那个吧?”

    “嗯...?”

    我指的方向是一个类似马厩的地方,里面有几匹马,没错,就是黑色商队用的那种马。

    虽然不是很想再多花钱了,但这笔投资我觉得是必要的。以前老板就经常教我:车能为你的事业插上翅膀!到底能不能插上翅膀我不知道,因为我也没做到过老板的位置,不过有辆马车的话,至少能把这些东西都运回去。

    犹豫,还是犹豫。

    这不是犹豫到底买奔驰还是奥迪,这仅仅是在犹豫钱的问题。我很清楚一辆马车对于这里人们的价值。

    “还是......算......”

    “买呀!”

    回过头,她一脸兴奋的样子,我反而有点懵了。

    或许金币对于美杜莎来说没那么重要吧,当初买那条项链的时候花了20个金币她都没说什么,买辆马车当然也是无所谓。虽然也可能只是好奇而已。

    于是我问沃夫朗马车怎么买,沃夫朗摸了摸喉咙上的白色绒毛,也没说出个四五六来。最后只好我们一起去问。

    养马的人在经历了惊讶、惶恐、冷静等一系列情绪之后,终于开始跟我们介绍起来。

    简单地说,就是一匹马8个金币,一辆板车4个金币,一辆封闭起来的箱型车8个金币。可以先选好车,然后买多匹马。也就是说我在电影里看到的那种可以坐人的马车至少需要12个金币......

    看了看食槽里的饲料,再看看马的犬齿,原来这里的马是吃肉的......

    然后我又往里走了走,另一种奇怪的动物被我发现了——体形硕大的绵羊。

    为什么说体形硕大,因为这只羊的后背和我胸口一样高。我有个靠谱的推测——这个世界的很多生物都比原来的体形大,比如兔子,比如现在这只羊。

    大绵羊看见我,还咩咩地叫了几声,看上去很温顺。

    “这个多少钱?”

    “啊?”

    “我说这个。”

    “3金币......”

    养马人一脸莫名其妙,我则自认为聪明地算了一笔账。

    一辆板车加一匹马需要12个金币,一只大绵羊加一辆板车只需要7金币。而且大绵羊吃草,性情温顺,好养活;马吃肉,性情可能比较暴躁,不好养活。另一方面,虽然马的用途真的非常广泛,但对于我们来说太过招摇。而且,就今后一段日子的生活,对马的需求也并不是很大。

    “买这个。”

    “啊?”

    沃夫朗和养马人一齐发出了比刚才更惊讶的声音。

    唯一没觉得惊讶的是美杜莎,我的蛇美人悠哉悠哉地摆动着尾巴走到了大绵羊旁边,稍微打量了一下,只问了一句话:

    “能吃吗?”

    “当然可以。”我毫不犹豫地回答。

    “买了。”

    7个金币被我直接扔给了养马人,沃夫朗从衣服里掏出了一副眼镜带上,仔细地看了看那只大绵羊,然后回头问我“来歌先生,您确定要买?这是一只...”

    我能猜出来他说的是“这是一只绵羊啊!”

    “嗯,是的。”

    大绵羊被牵了出来,套上了一辆比较小的板车,该怎么说呢,确实有一种违和感......

    但自己买的东西,不管好不好都觉得非常有面子。

    把麻袋、屋檐、锅等等一系列货物都扔到车上,我试着让绵羊动起来。用力拉动缰绳,如果那玩意套在羊身上也叫缰绳的话。巨大的绵羊真的迈开步子走了起来,看起来毫不费力,但问题来了,如果我不拉它,它走两步就不走了......

    先不管,这些问题回去再解决。今天的行程该结束了,毕竟我还是想保持低调。和她悄悄住在那个洞窟里,如果不必要的话,应该尽可能减少两个人一起暴露在人类视线里的时间。摸出一支刚在镇上买的卷烟,我看到了倚靠着板车的美杜莎,在阳光下散发光泽的褐色尾巴形成了一个漂亮的S型,我的她不论什么姿势都那么漂亮。

    “回家吗?”

    我微笑着向她伸出手。

    “走呀。”

    我最喜欢她说的一句话。

    “嗯,走。”

    “内个......”

    “嗯?”

    “抱我......”

    大脑稍微短路了2秒,这个词只有我们两个在床上她才会说。突然冒出来这么一句实在让我没法反应。但看了看板车,再看了看她的尾巴,莫非是她上不去那辆板车?

    抱,我对象我不抱谁抱!

    挽起袖子,我毫无征兆地一个弯腰,就把她抱了起来。右手支撑她的后背,而尾巴必须整个缠在我的左肩膀上才能保持稳定。而且,她的整个重量至少有80公斤。她的第一次公主抱,也是我的第一次公主抱,就在她的惊慌表情与我累的通红的脸中结束了......

    板车发出了吱呀声,我开始担心起那只大绵羊来了,不过这点负重似乎还难不倒它。沃夫朗摸着脑门,看着要离开的我们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谢谢你,沃夫朗,再见了。”

    “不客气,赛尼哈瑞拉!”

    这句话是表示祝福的意思,但我没法准确翻译出来,因为这句话貌似非常通用,不仅是“一路顺风”“祝你平安”的意思,更像是一种表示友好的用语。就像我们常说的“托您的福”,至于到底托了什么福谁也不知道。

    “赛尼哈瑞拉!”

    我也用相同的话语表达对沃夫朗的感谢。

    对于夜幕镇的风俗,我当时并没有了解到多少,后来通过她的介绍才知道这个小镇是唯一一个允许魔物与人类交流的地方。我那会儿只是觉得这个叫沃夫朗的人狼好厉害,能与人类相处得如此融洽。

    一边赶着羊车,我不禁对今后的生活充满了希望。连屋檐这种东西都能买到,还有什么事做不到呢?或许以后我们两个可以有自己的耕地,有自己的牧场,有自己的花园洋房,有属于我们两个人的生活。虽然不知道这些展望能不能在我的有生之年实现,但至少现在的我有了盼头,这人呐,要是活着没有盼头那可真挺悲哀的。

    我要是会魔法,那我就要努力钻研成为世界第一的大魔导师。

    我要是会剑术,那我就要不断挑战高手成为世界第一的剑士。

    我要是啥都会,那我妥妥的就是龙傲天。

    但是,这些我都不会。我只有一只和我结为伴侣的美杜莎。

    不过这也够了,至少我在这个世界是个没有空窗期的男人。

    太阳的边缘已经擦到了地平线,我回过头看了看正望向家的方向的她,又摸了摸大绵羊的脖子。看来今天房檐是装不上了,回家先吃饭吧。

    一个男人赶着羊车,车上坐着一只美杜莎,如果可以,这幅景象真想让别人帮我拍下来发到朋友圈啊。当然,还要加上一句:“这是咱今天买的新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