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界穿越日记 第61章 血战与救赎
“眼睛怎么了?别说眼睛,就是一只手,一条腿,一颗心脏我都给她。”——我对大姨姐轻松地说。
麦克雷早就想一枪崩了我,可他扣不动扳机,毕竟转轮手枪对他来说是个高科技武器,不扳动击锤是击发不了的。等他摆弄明白手枪的用法时,铸蔷薇小队早就进入戒备状态了,也就没工夫再枪毙我了。
小队里有人带着探测魔物的那块蓝宝石,当时蓝宝石亮到什么程度?那强烈的白光已经盖过火光了。
“莫丽莎大姐,这会是多么强大的魔物啊!”
“不要紧,让大家准备战斗。”
我望着训练有素的铸蔷薇小队,他们即将发生的战斗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第一道光矛砸下来的时候,就连莫丽莎都愣在了原地,在她们的认知里,魔物是绝对不可能使用王国的魔法的。然后是两发携着淡蓝色光晕的锥体,在夜空中就像流星般扎眼,落在地面上的一瞬间就引发了爆炸。
仅仅是两种魔法,就让铸蔷薇付出了三条人命。
莫丽莎用一颗宝石,做出了照明弹效果的魔法,我看不清在天上飞着的到底是谁,但那身姿绝对是蕾雅。照明魔法刚刚施放,一股狂风就卷进了营地,从借助帐篷和人脑袋不断弹跳发起攻击的架势看,绝对是沃夫朗。
坐在地上的麦克雷离我最近,我清楚地看到他保持着惊讶的表情,一动不动,像一尊雕塑。直到沃夫朗第二次擦过他的身体,把他碰倒,我才发现他并不是坐在地上,而是脊椎断了,整个人被折成九十度,摆在地上。看来沃夫朗把他当成了跳板。
接下来的打斗我不是记不清,而是看不清,只能闻到浓重的火药味和血腥味。
具体的战斗过程都是后来听魅魔和人狼叙述才知道的,从接战到结束只花了七八分钟,那天的蕾雅很愤怒,据说用暗灭之枪刺穿莫丽莎身体的时候,她已经不是魅魔平时优雅高贵的样子了,皮肤乌青发黑,身上的衣服变成了密密麻麻的铁棘的钩刺。
沃夫朗虽然也很愤怒,但要比蕾雅冷静许多。对抗人狼最忌讳的就是松散队形,人狼并不是直接把人扑在地上一顿撕咬的,他们会抓着敌人一边奔跑一边撕扯。铸蔷薇他们的注意力刚被蕾雅吸引住,沃夫朗冲进去的时候如入无人之境。
白皇后与莫丽莎的对决,沃夫朗没有插手。
莫丽莎一共有十三枚宝石,当时还剩八枚,可惜她没机会把八枚宝石都用完。蕾雅的战斗方式在魅魔中属于异类,不论是对抗人类还是魔物,魅魔都是远程攻击。像蕾雅这种丢了两个魔法就开屏障往前冲的魅魔,别说莫丽莎,就连美杜莎们都没见过。
碎裂炽焰,魔晶箭雨,泰山压顶等等魔法都没能敲开蕾雅的屏障。
而莫丽莎的屏障却被蕾雅炽黄的暗灭之枪撕碎了。
......
眼前光影的摇动趋于平静了,王国最强的冒险者小队全灭。
十六条人命,整整十六条人命,说没就没了。
沃夫朗拍了拍我的脸,什么都没说,把我背在身上开始飞奔。
“是沃夫朗啊......”
“歌果呢......”
黑夜中看不清沃夫朗的脸,只听见他回答我“放心吧,有蕾雅呢。”
“哦......”
腿上的刀伤其实不算严重,但是不包扎伤口绝对会血流不止,现在我的意识有点模糊了。
人狼的奔跑速度一般不会达到六十公里每小时,可那天的沃夫朗绝对有这个速度,闭上眼睛,耳边的风呼呼直响。
再次睁开双眼的时候,我正躺在柔软的兽皮上。少了眼镜,我跟瞎子差不多,但听着对话,还是可以准确判断出我身在美杜莎的族群里。
“来歌,掉在那里的东西,都帮你捡回来了。”
“哦,谢谢......”
谢过蕾雅,先把眼镜捡起来掰好,架在鼻梁上,右边的眼镜腿都搭不到耳朵上了。
“歌果呢?”
“你自己看吧。”
腿上的伤口被简单包扎好了,我挺着那条伤腿一颠一坡地往美杜莎们聚集的那个大茅草屋走去。大家看到我,慢慢地让出了一条路。
走到妻子的身边,她一动不动,就像一具尸体。
我想伸手摸摸她,可又不敢,谁都没说话,大家用这种方式责骂我的无能。
“她,怎么样了?”
没人回答我。
“我......”
大姨姐抽了我一个耳光,异常响亮。嘴里很快就弥漫着一股血腥味。
然后第二个耳光是小姨子打的,不比大姨姐打得轻。
我被打得栽歪在地上,不敢抬眼去看被我擅自称为亲人的美杜莎们。
“你知不知道她怀孕了?!”
“什么...意思?”
我当时听不懂怀孕这个生僻的词语,还以为她们说的是歌果要死了。
“她有孩子了,你们的孩子!”
“!”
恋爱漫画极少有描写到结婚、怀孕、生孩子、坐月子、养孩子的。敢于描写这段时光的,一般也都被人奉为神作。因为结婚之后,有了孩子,生活就不像恋爱时那么轻松愉快了,夫妻之间多了一个要用全力去守护的最重要的人。
我傻愣愣地坐在地上,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大姨姐的训斥。
要是以前,我会欣慰地说:“我要当爸爸了。”
现在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我还能说什么?呵呵呵,真是够了,不要再折磨我们了。
“我要带她回去。”
“她连续使用石化魔法好多次,现在受到反噬什么都看不见了,你还想带她去哪儿?!”
“没事儿,我还有两只眼睛呢,把我的给她。”
“你...在说什么?”
“我说,把我的眼睛给她。”
大姨姐很诧异,不光是大姨姐,谁都不敢相信从我的嘴里说出来的话。
“你不是会那种能把完全治好的魔法么,你就把我眼睛挖出来,用魔法修复好后给她安上。”
“不是,我从来没......”
“不试试怎么知道?”
“就算能成功,姐姐她也不能再使用石化魔法了。”
“用不了就用不了,能看见东西比什么都重要。”
“我还是......”
“够了,我们还能做什么!”
我抓住小姨子的肩膀摇晃了几下,情绪非常激动。
“我可是你姐姐的丈夫!”
“眼睛怎么了?别说眼睛,就是一只手,一条腿,一颗心脏我都给她!”
“还是说你们谁能替我给她一只眼睛?你愿意?还是你愿意?”
“你们还想看到我妻子变成她的那副样子吗?”
我指着以前从王国救出来的那只失明的美杜莎,对所有人喊着。
那个双目失明的美杜莎已经不可能再植入眼球了,但歌果不一样,抓紧时间应该能赌一把。就看小姨子的医术是否高明了。
没有麻醉药,也没有手术工具,小姨子在手指上涂了不知名的草药,伸进了我的眼眶里,配合着一把锋利的猎刀取出了我的眼睛。的确很疼,疼得我一直在抽搐,但我还是没叫,只用嘴不停发出“嘶嘶”的吸凉风的声音。
我还能不能再冷静地思考了呢?
今天过后,日常轻松愉快的生活是不是就要离我们远去了呢?
蕾雅和沃夫朗握住了我颤抖的手。
对,歌果还活着,活着就好。
她还怀孕了,在这个时候怀孕了。
我在一年前考虑过这么多吗?显然没有,一年前的这个时候我还在咿呀学语,一年前的这个时候我还在琢磨怎么把大宝剑弄成烤肉架。
生活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如此艰难了呢?
异世界一点都不好玩!
我受够了!我要带她回家!我要带她回到我自己那个百十平米的房子!
用拳头去捶大腿的伤口,借着多重痛觉去发泄。
早知道我就不应该去夜幕镇,我就应该和她好好地过日子。
旅什么行,弱比就是弱比,拿了枪发了狠也是弱比。
我以为我是拉风的主角,我其实是活不过三集的路人甲。
“来歌,完成了,至于现在有没有用,就等她醒了。你的眼睛经过了修复后只用了一个就——”
沃夫朗走过来,坐在我旁边,把最平淡的好消息告诉我。
“嗯,完成了就好。”
“以后你想怎么办?”
“我想带她离开这里,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只有我们两个,还有我们的孩子。”
“王国那边你不管了?”
“你觉得我留在这里有什么用呢?”
“......”
是啊,我留在这里有什么用呢?我又不会领兵打仗,天天混吃等死。沃夫朗和蕾雅这是第二次赶来救我们了,以后还不知道要救几次。
今天救我们也纯属偶然,蕾雅把我交代的事情办完,就去黑商那边找我,结果得知我和歌果先走了,就跟沃夫朗一起沿着格丽山找我们。结果晚上眼看我们性命难保,就跟铸蔷薇的成员直接打起来了。歌果是蕾雅抱着送过来的。
“一直以来,都谢谢你们了。”
“不客气,谁让你是来歌呢。”
“呵呵。你们跟王国还是要打吗?”
“是啊,我们又不像你们夫妻,只有两个人,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那就打吧。”
我跟沃夫朗之间很少有这么沉重的对话,一般都是轻松愉快或者是哲理之言。
“来歌,你说的事情,都做好了。”
“嗯,辛苦你了。”
蕾雅也发现我的心情很低落,说话的语气平稳。
“那谈判的事儿......”
“王国那边同意了?”
“嗯。”
“订在哪天?”
“明天晚上。”
“在哪里?”
“我们镇上。”
“好,我会去的。”
之前拜托蕾雅的事情之一就是透过格瑞在王国的线人,约波尔金元帅私下里谈一谈。另一件事则是把库存的所有金币拿出来分发,并在夜幕镇里流通,所有王国的货币全都收集起来,用来购买战备物资。这个过程很费时间,但大家还能接受。
从那天起,我们就都成了在命运的逆流中求生的落难者。
麦克雷早就想一枪崩了我,可他扣不动扳机,毕竟转轮手枪对他来说是个高科技武器,不扳动击锤是击发不了的。等他摆弄明白手枪的用法时,铸蔷薇小队早就进入戒备状态了,也就没工夫再枪毙我了。
小队里有人带着探测魔物的那块蓝宝石,当时蓝宝石亮到什么程度?那强烈的白光已经盖过火光了。
“莫丽莎大姐,这会是多么强大的魔物啊!”
“不要紧,让大家准备战斗。”
我望着训练有素的铸蔷薇小队,他们即将发生的战斗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第一道光矛砸下来的时候,就连莫丽莎都愣在了原地,在她们的认知里,魔物是绝对不可能使用王国的魔法的。然后是两发携着淡蓝色光晕的锥体,在夜空中就像流星般扎眼,落在地面上的一瞬间就引发了爆炸。
仅仅是两种魔法,就让铸蔷薇付出了三条人命。
莫丽莎用一颗宝石,做出了照明弹效果的魔法,我看不清在天上飞着的到底是谁,但那身姿绝对是蕾雅。照明魔法刚刚施放,一股狂风就卷进了营地,从借助帐篷和人脑袋不断弹跳发起攻击的架势看,绝对是沃夫朗。
坐在地上的麦克雷离我最近,我清楚地看到他保持着惊讶的表情,一动不动,像一尊雕塑。直到沃夫朗第二次擦过他的身体,把他碰倒,我才发现他并不是坐在地上,而是脊椎断了,整个人被折成九十度,摆在地上。看来沃夫朗把他当成了跳板。
接下来的打斗我不是记不清,而是看不清,只能闻到浓重的火药味和血腥味。
具体的战斗过程都是后来听魅魔和人狼叙述才知道的,从接战到结束只花了七八分钟,那天的蕾雅很愤怒,据说用暗灭之枪刺穿莫丽莎身体的时候,她已经不是魅魔平时优雅高贵的样子了,皮肤乌青发黑,身上的衣服变成了密密麻麻的铁棘的钩刺。
沃夫朗虽然也很愤怒,但要比蕾雅冷静许多。对抗人狼最忌讳的就是松散队形,人狼并不是直接把人扑在地上一顿撕咬的,他们会抓着敌人一边奔跑一边撕扯。铸蔷薇他们的注意力刚被蕾雅吸引住,沃夫朗冲进去的时候如入无人之境。
白皇后与莫丽莎的对决,沃夫朗没有插手。
莫丽莎一共有十三枚宝石,当时还剩八枚,可惜她没机会把八枚宝石都用完。蕾雅的战斗方式在魅魔中属于异类,不论是对抗人类还是魔物,魅魔都是远程攻击。像蕾雅这种丢了两个魔法就开屏障往前冲的魅魔,别说莫丽莎,就连美杜莎们都没见过。
碎裂炽焰,魔晶箭雨,泰山压顶等等魔法都没能敲开蕾雅的屏障。
而莫丽莎的屏障却被蕾雅炽黄的暗灭之枪撕碎了。
......
眼前光影的摇动趋于平静了,王国最强的冒险者小队全灭。
十六条人命,整整十六条人命,说没就没了。
沃夫朗拍了拍我的脸,什么都没说,把我背在身上开始飞奔。
“是沃夫朗啊......”
“歌果呢......”
黑夜中看不清沃夫朗的脸,只听见他回答我“放心吧,有蕾雅呢。”
“哦......”
腿上的刀伤其实不算严重,但是不包扎伤口绝对会血流不止,现在我的意识有点模糊了。
人狼的奔跑速度一般不会达到六十公里每小时,可那天的沃夫朗绝对有这个速度,闭上眼睛,耳边的风呼呼直响。
再次睁开双眼的时候,我正躺在柔软的兽皮上。少了眼镜,我跟瞎子差不多,但听着对话,还是可以准确判断出我身在美杜莎的族群里。
“来歌,掉在那里的东西,都帮你捡回来了。”
“哦,谢谢......”
谢过蕾雅,先把眼镜捡起来掰好,架在鼻梁上,右边的眼镜腿都搭不到耳朵上了。
“歌果呢?”
“你自己看吧。”
腿上的伤口被简单包扎好了,我挺着那条伤腿一颠一坡地往美杜莎们聚集的那个大茅草屋走去。大家看到我,慢慢地让出了一条路。
走到妻子的身边,她一动不动,就像一具尸体。
我想伸手摸摸她,可又不敢,谁都没说话,大家用这种方式责骂我的无能。
“她,怎么样了?”
没人回答我。
“我......”
大姨姐抽了我一个耳光,异常响亮。嘴里很快就弥漫着一股血腥味。
然后第二个耳光是小姨子打的,不比大姨姐打得轻。
我被打得栽歪在地上,不敢抬眼去看被我擅自称为亲人的美杜莎们。
“你知不知道她怀孕了?!”
“什么...意思?”
我当时听不懂怀孕这个生僻的词语,还以为她们说的是歌果要死了。
“她有孩子了,你们的孩子!”
“!”
恋爱漫画极少有描写到结婚、怀孕、生孩子、坐月子、养孩子的。敢于描写这段时光的,一般也都被人奉为神作。因为结婚之后,有了孩子,生活就不像恋爱时那么轻松愉快了,夫妻之间多了一个要用全力去守护的最重要的人。
我傻愣愣地坐在地上,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大姨姐的训斥。
要是以前,我会欣慰地说:“我要当爸爸了。”
现在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我还能说什么?呵呵呵,真是够了,不要再折磨我们了。
“我要带她回去。”
“她连续使用石化魔法好多次,现在受到反噬什么都看不见了,你还想带她去哪儿?!”
“没事儿,我还有两只眼睛呢,把我的给她。”
“你...在说什么?”
“我说,把我的眼睛给她。”
大姨姐很诧异,不光是大姨姐,谁都不敢相信从我的嘴里说出来的话。
“你不是会那种能把完全治好的魔法么,你就把我眼睛挖出来,用魔法修复好后给她安上。”
“不是,我从来没......”
“不试试怎么知道?”
“就算能成功,姐姐她也不能再使用石化魔法了。”
“用不了就用不了,能看见东西比什么都重要。”
“我还是......”
“够了,我们还能做什么!”
我抓住小姨子的肩膀摇晃了几下,情绪非常激动。
“我可是你姐姐的丈夫!”
“眼睛怎么了?别说眼睛,就是一只手,一条腿,一颗心脏我都给她!”
“还是说你们谁能替我给她一只眼睛?你愿意?还是你愿意?”
“你们还想看到我妻子变成她的那副样子吗?”
我指着以前从王国救出来的那只失明的美杜莎,对所有人喊着。
那个双目失明的美杜莎已经不可能再植入眼球了,但歌果不一样,抓紧时间应该能赌一把。就看小姨子的医术是否高明了。
没有麻醉药,也没有手术工具,小姨子在手指上涂了不知名的草药,伸进了我的眼眶里,配合着一把锋利的猎刀取出了我的眼睛。的确很疼,疼得我一直在抽搐,但我还是没叫,只用嘴不停发出“嘶嘶”的吸凉风的声音。
我还能不能再冷静地思考了呢?
今天过后,日常轻松愉快的生活是不是就要离我们远去了呢?
蕾雅和沃夫朗握住了我颤抖的手。
对,歌果还活着,活着就好。
她还怀孕了,在这个时候怀孕了。
我在一年前考虑过这么多吗?显然没有,一年前的这个时候我还在咿呀学语,一年前的这个时候我还在琢磨怎么把大宝剑弄成烤肉架。
生活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如此艰难了呢?
异世界一点都不好玩!
我受够了!我要带她回家!我要带她回到我自己那个百十平米的房子!
用拳头去捶大腿的伤口,借着多重痛觉去发泄。
早知道我就不应该去夜幕镇,我就应该和她好好地过日子。
旅什么行,弱比就是弱比,拿了枪发了狠也是弱比。
我以为我是拉风的主角,我其实是活不过三集的路人甲。
“来歌,完成了,至于现在有没有用,就等她醒了。你的眼睛经过了修复后只用了一个就——”
沃夫朗走过来,坐在我旁边,把最平淡的好消息告诉我。
“嗯,完成了就好。”
“以后你想怎么办?”
“我想带她离开这里,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只有我们两个,还有我们的孩子。”
“王国那边你不管了?”
“你觉得我留在这里有什么用呢?”
“......”
是啊,我留在这里有什么用呢?我又不会领兵打仗,天天混吃等死。沃夫朗和蕾雅这是第二次赶来救我们了,以后还不知道要救几次。
今天救我们也纯属偶然,蕾雅把我交代的事情办完,就去黑商那边找我,结果得知我和歌果先走了,就跟沃夫朗一起沿着格丽山找我们。结果晚上眼看我们性命难保,就跟铸蔷薇的成员直接打起来了。歌果是蕾雅抱着送过来的。
“一直以来,都谢谢你们了。”
“不客气,谁让你是来歌呢。”
“呵呵。你们跟王国还是要打吗?”
“是啊,我们又不像你们夫妻,只有两个人,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那就打吧。”
我跟沃夫朗之间很少有这么沉重的对话,一般都是轻松愉快或者是哲理之言。
“来歌,你说的事情,都做好了。”
“嗯,辛苦你了。”
蕾雅也发现我的心情很低落,说话的语气平稳。
“那谈判的事儿......”
“王国那边同意了?”
“嗯。”
“订在哪天?”
“明天晚上。”
“在哪里?”
“我们镇上。”
“好,我会去的。”
之前拜托蕾雅的事情之一就是透过格瑞在王国的线人,约波尔金元帅私下里谈一谈。另一件事则是把库存的所有金币拿出来分发,并在夜幕镇里流通,所有王国的货币全都收集起来,用来购买战备物资。这个过程很费时间,但大家还能接受。
从那天起,我们就都成了在命运的逆流中求生的落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