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界穿越日记 第5章 暴风骤雨
“我参与王国战争的原因,就是那天的悲剧,没有第二个原因。”——还是那句老话,别动我的家人。
上帝有一个小瓶子,瓶子里是泥水。每当泥水沉淀下来,变成了平静的水和泥沙,上帝就会跟有多动症的小孩一样把瓶子摇晃一遍,让泥水重新浑浊起来。
我跟歌果,就在这个小瓶子里。
异世界的初秋夏末,天气好的不得了,我开始养成了和歌果睡午觉的坏习惯。
为什么说是坏习惯呢?因为我一睡就是两个多小时,这两个多小时什么事都没干。
今年我长了记性,知道冬天的可怕,所以自从回来就一直着手准备过冬。
估摸着冬天歌果要生孩子,温暖舒适的环境是肯定要的。鉴于以前洞口没有遮蔽物,我决定做个简单的门用来抵挡风雪。除此之外我们再次积攒了大量的毛皮,为我们的女儿营造一个最舒适的环境。
明明有一大堆事等着我做,可我还是抵挡不住诱惑,每天都要午睡。
一年多没有网络没有手机的生活让我改变了许多,早就不再沉迷于游戏电影。
社交也比用拇指按压屏幕更有实感,面对面的交流永远比微信和qq里凭空出现的一行行字体要好。我们是活生生的人,不是闪动的彩色头像。
那段时间的我究竟有没有考虑过安全问题呢?我想答案应该是没有。我始终认为只要低调一点,就不会再有人挑战我们。我不愿与英斯雷王国发生冲突,尤其是冒险者。在铸蔷薇小队全灭之后,我反思过魔物与人类的关系,王国的人们仇视魔物肯定是有原因的。
举个例子来说,魅魔把男人骗走,当成一种资源来使用,这种行为对吗?明显不对,她们侵犯了人类的人身自由,甚至剥夺了生命。美杜莎的做法似乎更人性化一点,但同样不讲道理。还有夜间不由分说就袭击路过人类的吸血鬼......
只是因为我喜欢美杜莎,所以就会站在魔物的角度,替魔物说话。
王国那些被魔物夺走生命的人类呢?我可曾为他们想过吗?
黑商或许跟魔物相处的很好,但本质上只是相互依存的关系。
所以我要带着她离开这里,去一个没有人类与魔物对立的地方,我没有可以让所有人类和魔物化干戈为玉帛的本事,我只能选择回避自保。
谁让我爱上了不该爱上的魔物呢?
或许我应该中二一点,在用枪指向别人的时候,说上一句“你已经死了。”,然后开火,华丽转身。
说句“能开枪射击的,只有觉悟被杀的人。”也可以。
或许我应该有宏图大志,双枪在手,天下我有。平王国,镇魔物,成为魔物和人类的王,发胶手往头发上一摸,bGm响起来,完美装逼。
可我毕竟只是个小人物,不是英雄。小人物的底线要比英雄低得多。
三百九十八天,异世界还是那个异世界,我们却已经不是当初的我们了。
暴风骤雨毫无预兆地降临,王国的史书上开始出现了一个名字——来歌。
“这个叫天鹅~”
“天鹅?”
“嗯,在我以前的世界,这是一种很漂亮的鸟。”
“那这个呢?”
“这个是大象,一种很巨大的动物,能够你吃一个月的。”
“哦~”
那天我们没睡午觉,而是趴在床上折纸。我会折很多简单的小动物,但像玫瑰那种需要画格子的就不会了。本来是觉得折纸也能在泡妞的时候用上,结果后来发现只有用百元纸币折个心形,才有泡妞的功能。于是折纸就成了我的十大无用技能之一,顺便一提,编花环也是其中之一。
但歌果特别喜欢我折出来的小动物,这对她来说很新奇,不一会儿我们的床上就成了微缩比例的动物园。
“这些动物,你最喜欢哪个?”
“我喜欢......大象。”
“为什么?”
“有很多肉啊~”
“除了吃,你就不能思考点别的吗?”
“不能。我现在怀孕了,必须吃得饱饱的,不然就把你吃了。”
“好好好,为了不让你吃我,我就负责把你喂饱。今天想吃什么?”
“大象!”
看着歌果两眼放光,我都不知道她是真傻还是假傻。
“大象不好吃。再说,我上哪儿给你弄大象去?”
“好啦,只要是你做的,什么我都吃。”
歌果开始催促我出去打猎,比起赖在床上,还是干点正事吧。
因为已经可以让羽毛去替我打猎了,所以我很少亲自开枪,而且正常打猎也不至于把枪都挂在腰上。结果就是因为少了一把枪,当天的战局彻底不同了。
羽毛的异样使我有了最初始的警觉,很少有东西能让羽毛焦躁不安,唯一让它受过惊吓的只有雷鸟放电的那次。但当时我还没考虑那么多,因为带着马嚼子,羽毛只能发出含混不清的哼叫声,并且用蹄子刨土。
“嘿,怎么啦,饿了?这就带你出去打猎。真是的,除了我,家里个个都是吃货。”
取下了马嚼子,羽毛突然发出了一声长嘶,我这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顺着羽毛充满攻击性的目光和粗鲁鼻息的方向,我看见了一个人,与我的距离是八步左右,离洞口十步以上。
马上我就获得了大量的信息,总结起来可以分为三点。
第一:这货全副武装,并且很强。
第二:这货绝对不是采药人或者猎人,更不是冒险者,也不像军队的士兵。
第三:这货手里的长柄巨锤绝对不是敲钉子用的,而是敲人用的。
面前这个人到底是谁呢?我不知道,我也不需要知道,我只需要保护歌果。
“无论外面发生了什么,都不要出来。”
我用我的右眼,在我的左眼中看到了惊恐,歌果从未听过我如此严肃地对她说话,艰难地点了点头。然后我就挡在了洞口,拔枪瞄准一气呵成。
“不要再靠近了,我会开枪的。”
“你是来歌吧?”
眼前的人剃了个大光头,脖子上挂着一条金链子,挂坠是个硕大的黄金镶宝石的八芒星。
“你来错地方了。”
“哦?是吗?”
大光头往前迈了一步,由双肩上的金属护甲延伸至小腿的两条红色披风,正随风飘动。
“如果你能把枪放下,我还愿意相信一下你说的话。”
方方正正的铁锤挺精致,锤头上有黄金骷髅风格浮雕。这个男人的身高与我相比不占优势,但身体结实程度是天壤之别,看起来足有八十斤的重锤在他的手里就像一柄西洋剑般轻巧。对我来说,肉搏战必然会是压倒性的不利。
“嗯~尽管开枪吧。”
他说让我尽管开枪,也就是说他有绝对的自信能抵挡住近距离的枪击。这场赌博应该怎么下注呢?当时的情况不容我多虑,所有的筹码都推向了一个选项——五连发。
蕾雅开了屏障,能扛住三十发子弹的近距离射击,我不信眼前这个根本没用任何魔法的大光头人类能用身体接下五发大口径铅弹。
“呯呯呯呯呯!”
练了许久的速射终于派上了用场,五发子弹在两秒内全部射在了他的身上。
白色硝烟迅速散去,我和大光头的脸上都露出了诧异的表情。那一刻我们都知道对方在惊讶的事情是什么。
我惊讶的是五发子弹打在他的身上,除了淡蓝色的波纹和几步踉跄的后退外,没有任何效果。
他惊讶的是我竟然有一把能连续发射五颗子弹的手枪。
......
尽管两人都瞪大了眼睛,可我已经输了,他赢了。
一个普通人类是难以打败战斗牧师的,即便是拥有了五倍的火力。
“咳咳咳,果然是异端,确实跟一般人类不一样,但是......”
“但是,想进去,只能先杀了我。”
我打断了他,抽出手斧挡在洞口,与上次不同,这次我挡的不是雨点,而是一柄巨锤。
“能被王国通缉的一号人物,还真是个狂妄的异端啊......”
光头牧师没有咏唱任何法文,那柄巨锤上的黄金骷髅徽标就融化消失了,同时锤头散发出了金色的光辉,傻子都能看懂他是在为武器加buff。几秒之后,我就能切身体会到那个buff有什么效果了。
战斗牧师被称为王国常规战斗部队三大精英之首,其余两支精英部队分别是“霞色枪骑兵”和“唤雷者”。他们从被征召之日起,就只需要学习和练习三种魔法,一是体力增强,二是屏障,第三种就是通过消耗黄金来增幅武器威力。二十年甚至更久的练习让他们完全不需要咏唱就可以施放这三种魔法,其中最可怕的就是他们的屏障。战斗牧师可以让屏障覆盖全身,完全没有死角。在王国中,战斗牧师从不出现在民众面前,他们几乎用一生的时间,依靠三种魔法把自己打造成效忠魔法议会的战斗机器。
当然这些都是后来我了解到的,那天的我只知道王国动真格的了,他们派出了王国首席战斗牧师来暗杀我们。
我可以选择逃跑,但又能跑到哪儿去呢?把另一支枪翻出来已经来不及了,大光头一步跃出三米,下一步落地的时候,泛着金光的巨锤就已经迎面挥来,试图上撩格挡的武器瞬间脱手而飞,巨大的冲击连带着自己也被掀翻倒地。
光头牧师见一招落空眼角一挑,双手握锤用力一抖,手中的巨锤瞬间改变了方向,冲着倒地的我又是一砸。
我倒在地上,手中又没有武器,根本无法格挡,只得狼狈的在地上连打几个滚,抄起一旁的手斧,间不容息的砍在挥来的巨锤上。
“当”的一声巨响,我劈歪了砸来巨锤,手斧也再次脱手。
“异端,迎接你的死亡!”战斗牧师,再进一步举锤再砸。
“咳...我拒绝!”我仰面摔在地上,飞起一脚踏在砸下的锤柄上,巨锤的轨迹被我踢的偏移了些,险险的砸在身侧一旁。巨大的声响震得我耳膜嗡嗡直响。
光头牧师巨锤也不收回,顺势横扫,巨锤狠狠掀在我的左侧胸腹之间。
我如遭重击,只觉得胸骨好像都裂开了一下,火辣辣的疼痛难忍,嗓子一甜,一口鲜血脱口喷出。
就在那一刹那间,我张开左臂,死死抓住了战斗牧师的巨锤。
光头牧师不屑冷笑,抖动巨锤想要甩开我,不料我死死抓住巨锤没有松开,而转眼间我突然抽出匕首抬手便刺!
他吃了一惊,拖着巨锤急退两步,我刺出的匕首“嗤”的一声刺入他的胸口,却只刺进一个刀尖,后劲已完。
胸口受击使战斗牧师勃然大怒,低吼一声,双手用力,竟然将巨锤带着我给举了起来,凌空舞动。
我抓不住巨锤,落在战斗牧师的面前,右眼的视线已经被磕碰溢出的鲜血糊住,看不清眼前的东西,但想必攻击已经迎面而来。
这回沃夫朗和蕾雅也没法插手了。
上帝有一个小瓶子,瓶子里是泥水。每当泥水沉淀下来,变成了平静的水和泥沙,上帝就会跟有多动症的小孩一样把瓶子摇晃一遍,让泥水重新浑浊起来。
我跟歌果,就在这个小瓶子里。
异世界的初秋夏末,天气好的不得了,我开始养成了和歌果睡午觉的坏习惯。
为什么说是坏习惯呢?因为我一睡就是两个多小时,这两个多小时什么事都没干。
今年我长了记性,知道冬天的可怕,所以自从回来就一直着手准备过冬。
估摸着冬天歌果要生孩子,温暖舒适的环境是肯定要的。鉴于以前洞口没有遮蔽物,我决定做个简单的门用来抵挡风雪。除此之外我们再次积攒了大量的毛皮,为我们的女儿营造一个最舒适的环境。
明明有一大堆事等着我做,可我还是抵挡不住诱惑,每天都要午睡。
一年多没有网络没有手机的生活让我改变了许多,早就不再沉迷于游戏电影。
社交也比用拇指按压屏幕更有实感,面对面的交流永远比微信和qq里凭空出现的一行行字体要好。我们是活生生的人,不是闪动的彩色头像。
那段时间的我究竟有没有考虑过安全问题呢?我想答案应该是没有。我始终认为只要低调一点,就不会再有人挑战我们。我不愿与英斯雷王国发生冲突,尤其是冒险者。在铸蔷薇小队全灭之后,我反思过魔物与人类的关系,王国的人们仇视魔物肯定是有原因的。
举个例子来说,魅魔把男人骗走,当成一种资源来使用,这种行为对吗?明显不对,她们侵犯了人类的人身自由,甚至剥夺了生命。美杜莎的做法似乎更人性化一点,但同样不讲道理。还有夜间不由分说就袭击路过人类的吸血鬼......
只是因为我喜欢美杜莎,所以就会站在魔物的角度,替魔物说话。
王国那些被魔物夺走生命的人类呢?我可曾为他们想过吗?
黑商或许跟魔物相处的很好,但本质上只是相互依存的关系。
所以我要带着她离开这里,去一个没有人类与魔物对立的地方,我没有可以让所有人类和魔物化干戈为玉帛的本事,我只能选择回避自保。
谁让我爱上了不该爱上的魔物呢?
或许我应该中二一点,在用枪指向别人的时候,说上一句“你已经死了。”,然后开火,华丽转身。
说句“能开枪射击的,只有觉悟被杀的人。”也可以。
或许我应该有宏图大志,双枪在手,天下我有。平王国,镇魔物,成为魔物和人类的王,发胶手往头发上一摸,bGm响起来,完美装逼。
可我毕竟只是个小人物,不是英雄。小人物的底线要比英雄低得多。
三百九十八天,异世界还是那个异世界,我们却已经不是当初的我们了。
暴风骤雨毫无预兆地降临,王国的史书上开始出现了一个名字——来歌。
“这个叫天鹅~”
“天鹅?”
“嗯,在我以前的世界,这是一种很漂亮的鸟。”
“那这个呢?”
“这个是大象,一种很巨大的动物,能够你吃一个月的。”
“哦~”
那天我们没睡午觉,而是趴在床上折纸。我会折很多简单的小动物,但像玫瑰那种需要画格子的就不会了。本来是觉得折纸也能在泡妞的时候用上,结果后来发现只有用百元纸币折个心形,才有泡妞的功能。于是折纸就成了我的十大无用技能之一,顺便一提,编花环也是其中之一。
但歌果特别喜欢我折出来的小动物,这对她来说很新奇,不一会儿我们的床上就成了微缩比例的动物园。
“这些动物,你最喜欢哪个?”
“我喜欢......大象。”
“为什么?”
“有很多肉啊~”
“除了吃,你就不能思考点别的吗?”
“不能。我现在怀孕了,必须吃得饱饱的,不然就把你吃了。”
“好好好,为了不让你吃我,我就负责把你喂饱。今天想吃什么?”
“大象!”
看着歌果两眼放光,我都不知道她是真傻还是假傻。
“大象不好吃。再说,我上哪儿给你弄大象去?”
“好啦,只要是你做的,什么我都吃。”
歌果开始催促我出去打猎,比起赖在床上,还是干点正事吧。
因为已经可以让羽毛去替我打猎了,所以我很少亲自开枪,而且正常打猎也不至于把枪都挂在腰上。结果就是因为少了一把枪,当天的战局彻底不同了。
羽毛的异样使我有了最初始的警觉,很少有东西能让羽毛焦躁不安,唯一让它受过惊吓的只有雷鸟放电的那次。但当时我还没考虑那么多,因为带着马嚼子,羽毛只能发出含混不清的哼叫声,并且用蹄子刨土。
“嘿,怎么啦,饿了?这就带你出去打猎。真是的,除了我,家里个个都是吃货。”
取下了马嚼子,羽毛突然发出了一声长嘶,我这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顺着羽毛充满攻击性的目光和粗鲁鼻息的方向,我看见了一个人,与我的距离是八步左右,离洞口十步以上。
马上我就获得了大量的信息,总结起来可以分为三点。
第一:这货全副武装,并且很强。
第二:这货绝对不是采药人或者猎人,更不是冒险者,也不像军队的士兵。
第三:这货手里的长柄巨锤绝对不是敲钉子用的,而是敲人用的。
面前这个人到底是谁呢?我不知道,我也不需要知道,我只需要保护歌果。
“无论外面发生了什么,都不要出来。”
我用我的右眼,在我的左眼中看到了惊恐,歌果从未听过我如此严肃地对她说话,艰难地点了点头。然后我就挡在了洞口,拔枪瞄准一气呵成。
“不要再靠近了,我会开枪的。”
“你是来歌吧?”
眼前的人剃了个大光头,脖子上挂着一条金链子,挂坠是个硕大的黄金镶宝石的八芒星。
“你来错地方了。”
“哦?是吗?”
大光头往前迈了一步,由双肩上的金属护甲延伸至小腿的两条红色披风,正随风飘动。
“如果你能把枪放下,我还愿意相信一下你说的话。”
方方正正的铁锤挺精致,锤头上有黄金骷髅风格浮雕。这个男人的身高与我相比不占优势,但身体结实程度是天壤之别,看起来足有八十斤的重锤在他的手里就像一柄西洋剑般轻巧。对我来说,肉搏战必然会是压倒性的不利。
“嗯~尽管开枪吧。”
他说让我尽管开枪,也就是说他有绝对的自信能抵挡住近距离的枪击。这场赌博应该怎么下注呢?当时的情况不容我多虑,所有的筹码都推向了一个选项——五连发。
蕾雅开了屏障,能扛住三十发子弹的近距离射击,我不信眼前这个根本没用任何魔法的大光头人类能用身体接下五发大口径铅弹。
“呯呯呯呯呯!”
练了许久的速射终于派上了用场,五发子弹在两秒内全部射在了他的身上。
白色硝烟迅速散去,我和大光头的脸上都露出了诧异的表情。那一刻我们都知道对方在惊讶的事情是什么。
我惊讶的是五发子弹打在他的身上,除了淡蓝色的波纹和几步踉跄的后退外,没有任何效果。
他惊讶的是我竟然有一把能连续发射五颗子弹的手枪。
......
尽管两人都瞪大了眼睛,可我已经输了,他赢了。
一个普通人类是难以打败战斗牧师的,即便是拥有了五倍的火力。
“咳咳咳,果然是异端,确实跟一般人类不一样,但是......”
“但是,想进去,只能先杀了我。”
我打断了他,抽出手斧挡在洞口,与上次不同,这次我挡的不是雨点,而是一柄巨锤。
“能被王国通缉的一号人物,还真是个狂妄的异端啊......”
光头牧师没有咏唱任何法文,那柄巨锤上的黄金骷髅徽标就融化消失了,同时锤头散发出了金色的光辉,傻子都能看懂他是在为武器加buff。几秒之后,我就能切身体会到那个buff有什么效果了。
战斗牧师被称为王国常规战斗部队三大精英之首,其余两支精英部队分别是“霞色枪骑兵”和“唤雷者”。他们从被征召之日起,就只需要学习和练习三种魔法,一是体力增强,二是屏障,第三种就是通过消耗黄金来增幅武器威力。二十年甚至更久的练习让他们完全不需要咏唱就可以施放这三种魔法,其中最可怕的就是他们的屏障。战斗牧师可以让屏障覆盖全身,完全没有死角。在王国中,战斗牧师从不出现在民众面前,他们几乎用一生的时间,依靠三种魔法把自己打造成效忠魔法议会的战斗机器。
当然这些都是后来我了解到的,那天的我只知道王国动真格的了,他们派出了王国首席战斗牧师来暗杀我们。
我可以选择逃跑,但又能跑到哪儿去呢?把另一支枪翻出来已经来不及了,大光头一步跃出三米,下一步落地的时候,泛着金光的巨锤就已经迎面挥来,试图上撩格挡的武器瞬间脱手而飞,巨大的冲击连带着自己也被掀翻倒地。
光头牧师见一招落空眼角一挑,双手握锤用力一抖,手中的巨锤瞬间改变了方向,冲着倒地的我又是一砸。
我倒在地上,手中又没有武器,根本无法格挡,只得狼狈的在地上连打几个滚,抄起一旁的手斧,间不容息的砍在挥来的巨锤上。
“当”的一声巨响,我劈歪了砸来巨锤,手斧也再次脱手。
“异端,迎接你的死亡!”战斗牧师,再进一步举锤再砸。
“咳...我拒绝!”我仰面摔在地上,飞起一脚踏在砸下的锤柄上,巨锤的轨迹被我踢的偏移了些,险险的砸在身侧一旁。巨大的声响震得我耳膜嗡嗡直响。
光头牧师巨锤也不收回,顺势横扫,巨锤狠狠掀在我的左侧胸腹之间。
我如遭重击,只觉得胸骨好像都裂开了一下,火辣辣的疼痛难忍,嗓子一甜,一口鲜血脱口喷出。
就在那一刹那间,我张开左臂,死死抓住了战斗牧师的巨锤。
光头牧师不屑冷笑,抖动巨锤想要甩开我,不料我死死抓住巨锤没有松开,而转眼间我突然抽出匕首抬手便刺!
他吃了一惊,拖着巨锤急退两步,我刺出的匕首“嗤”的一声刺入他的胸口,却只刺进一个刀尖,后劲已完。
胸口受击使战斗牧师勃然大怒,低吼一声,双手用力,竟然将巨锤带着我给举了起来,凌空舞动。
我抓不住巨锤,落在战斗牧师的面前,右眼的视线已经被磕碰溢出的鲜血糊住,看不清眼前的东西,但想必攻击已经迎面而来。
这回沃夫朗和蕾雅也没法插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