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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命运薄待的女孩 第146章 我想多了

    我的脑子里似乎有两个我在激烈地讨论着,要不要把怀孕的事告诉他。

    如果告诉他了,会不会让他觉得我是在逼他承认跟我的关系,逼他对我负责任,或许还要误会我有什么其他目的,这样的话就把事情搞砸了,也彻底把我们之间的那一点点美感破坏了,还不如暂时不说。

    可是不告诉他,我一个人又承担不了这么大一件事,此刻我肚子里的的确确有了一个鲜活的生命,这个生命,是我跟他一起创造的,是我们感情的结晶啊!他是有权利知道真相的。

    到底要不要告诉他呢,是不是现在就要告诉他?

    刘思宇一见着我,就疯狂的不行,这次更是,我一个劲儿劝他动作轻点,他有点哭笑不得地说:“你这风格变化也太快了,上次你还让我猛一些,这次我比上次温柔多了,你又说轻点,你这个女人可真难伺候!”

    我叹了口气,没有说话。

    当然我也不那么特别担心因此弄得流产,如果真的就流产了,那也是老天的安排,只能说这个孩子命格脆弱,我们都跟这个孩子无缘,我跟刘思宇缘分也很浅罢了。反正我们各自都有孩子,并不是非要竭尽全力生一个孩子的。

    顺其自然,也许是最好的办法。

    这天晚上,刘思宇一次又一次的要我,他似乎要把这些年来对我的思念,我们情感的缺失,全部要在这一夜补上。

    但他骨子里是个温柔的男人,动作始终透着一种克制的柔和。两个人就这么一夜无眠,一直折腾到了天亮。

    我们赖床到太阳升的老高,灿烂的阳光从窗帘缝里射进来,才勉强起了床。洗漱完,我带他去街上吃早饭。

    煮的很烂的八宝粥,鲜肉小笼包,还有烧麦。热气腾腾的,让人胃口大开。

    刘思宇笑着说:“累了一晚上,还真是饿啊。”

    我看着他瘦削的侧脸说:“赶紧吃吧,趁热吃。”

    刘思宇夹起一个烧麦,却突然脱口说出一句:“我老婆就很爱吃这个东西。”

    我脸上的笑容感觉有点僵住了,记得上次他说他现在是一个人。我忍不住问道:“你老婆?”

    我极力地压制着语气里的不自然,尽量让自己显得舒展一些,随意一些。

    刘思宇边吃边说:“是啊,闹了一年多离婚,又回到了原点,还得把日子过下去,你说生活滑稽不?”

    的确够滑稽的。

    几个小时前,我还思虑着想要把怀孕的事告诉他,让我们共同来承担这个尚未降生的孩子的命运,现在看来,他有他的生活,他是顾不上跟我一起承担这些的。这只是我自己的事而已。

    是我自己太天真,太不小心了。

    一阵微风吹过,我的身上乍起一层凉意。包子凉冷了之后,放在嘴里如同嚼蜡,再也尝不出什么味道,我就那么机械的咀嚼着,吞咽着,一连吃了几个。

    大概是刘思宇觉察出了我情绪的变化,他看了我几眼,不再说话,显然他也并不打算安慰我。现在,他这个高薪的白领,比起以前来,可是大男子主义多了。

    再加上这么棘手的事情,大概也不好开口吧。

    男人在这个时候都挺混蛋的。大有一种“反正便宜我是占了,你能怎么着”的无赖感。

    吃过早饭,刘思宇客气地说:“回房间休息去吧,你休息,我加班干活。”

    我勉强地挤出一丝笑容说道:“不了,我得回家去了,孩子刚才就发微信说要回来了。”

    刘思宇没有挽留,说道:“那好吧。空了我们再约。”

    我们在街头分道扬镳,朝两个不同的方向走去。

    走出几步,我的眼泪像尿失禁了一般哗哗地往下淌,大颗大颗地泪珠子掉在了地上。

    又走了几步,眼泪不但没有止住,反而越来越汹涌,甚至整个人都一下子变得虚脱的不行,开始抽泣,上气不接下气,迎着街上来来往往陌生人奇怪而探究的目光,满腔的委屈没地方抛洒,全扔给了不认识自己的路人。

    隐约地,我听到身后他在喊我:“婉蓉!”

    刚开始以为是听错了,后面又有两声提高了分贝的,是他在叫我。

    我装作什么也没听见,也不敢回头,就那么穿越熙熙攘攘的人潮,大步流星地往前走。

    回到家,一头扑在床上,开始放声大哭。

    哭了好一会儿,没力气了,也没眼泪了,估计眼睛又肿的像个桃子了吧?

    强撑着身子洗了个热水澡,用冰袋冷敷了眼睛,又敷了面膜,看上去状态好了一点。然后给女儿打电话。

    电话刚拨出去,春妮的手表瞬间秒接,她说:“妈妈,我可以回去了吗?”

    我强打精神,笑着跟女儿说:“当然了,妈妈打电话就是喊你回家啊。要不要我去接你啊?”

    春妮在电话那边雀跃着,兴奋地说道:“要的,要的,妈妈你接上我,我们一起去书店好不好?我要买《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的背叛》,我好朋友说这本书书店现在有货了呢。”

    “哦,是吗?”我收拾着准备出门。

    “是的,我好朋友都买了呢!”

    “嗯,好的,没问题,”我拿上包包出了门。

    到了下午的时候,刘思宇在微信上说他忙完了,喊我过去一起吃饭。

    我跟女儿刚逛街回来,我推说要在家里陪孩子,不方便去。

    刘思宇说:“你就把孩子也带上嘛,我是你的大学同学,也不至于不好给孩子介绍吧?”

    单纯是我的大学同学,当然没什么不好介绍的。可我们显然不仅仅是。

    春妮是非常聪明的,五六岁时就有着极其敏锐的观言察色的本领。我可不想让一个刚刚十一岁初懂一点人事的女儿,看破我这些不可言说的秘密,不想让一个单纯的女孩子,感觉自己的妈妈正在经历这些复杂的事。

    我只得再一次推脱道:“还是算了吧,这孩子认生的很,也不爱出门,一天到晚的就喜欢宅着,我们刚刚从外面逛街回来的,这会儿肯定把人家拉不出去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