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宦海迷途 第189章 老烟枪眼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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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看表,早就过了吃饭的时间了,叶剑彬关切地问道:“小月,你饿了吧?咱们去萍姐的那个饭店吃点东西吧。”
叶剑彬这一提醒,高美月马上感觉到肚子咕噜噜地在叫了,“嗯,姐夫走吧。”
叶剑彬刚想要往里走,却发现高美月站在原地没动,好像在想心事。
“小月,怎么了?”叶剑彬问道。
“姐夫,山下咱们一直都是夫妻相称的,一会我就不喊你姐夫了,不然等人家萍姐和二狗他们以后议论起来的时候,多尴尬啊?”高美月皱着眉头说道。
叶剑彬想了想后认为她说得有道理,“嗯,走吧,老婆!”
高美月见叶剑彬这么配合,心里顿时美滋滋的,道:“嗯,老公!”
他们进了村子之后往里面走了几十米就看到有一个萍儿饭店,“老公,就是这,肯定没错。”
叶剑彬点了点头,往里面看了看,说是个饭店,其实就是挂了个招牌而已,里面跟其他人家没太大区别,进去之后发现里面只有四张桌子。
“你好,有人吗?我们想吃东西。”高美月站在空荡荡的饭店里面喊了一声。
过了好一会从里面出来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边走边打着哈欠,“你们是外面来的吧?现在不是吃饭时间,不营业了。”说完之后,男人就往回走。
“大哥,请等一下,我们是萍姐的朋友。”叶剑彬急忙说道。
一听这个小伙子说他们是自己老婆的朋友,男人马上换上了笑脸,“哎呀,那不早说,快坐下,想吃什么?今天我请客!”
叶剑彬心中暗笑:“看来萍姐在家里的地位还是很高的。”
“大哥,我们的确得麻烦你炒两个菜,但是钱我们一定给。”叶剑彬道。
“别客气,钱不钱的再说,既然是萍儿的朋友,你叫我坤哥吧,我现在就给你们炒几个菜,很快就来。”说完之后坤哥就急匆匆地往后跑去。
望着坤哥的背影,叶剑彬喊了一句:“谢谢坤哥!”
坐下之后,叶剑彬担心高美月的脚累坏了,于是又脱掉她的鞋子,把高美月的脚搭在自己腿上,脱掉丝袜之后把先前的面巾纸取下来,给她的脚透透气,又殷勤地给她捏着脚。
“老公,让人看到不好吧?”高美月确实有些难为情了,毕竟刚才山路上并没有人,可现在不一样。
叶剑彬主要一方面因为确实害怕高美月的脚受不了这种长途跋涉,如果一旦累坏了,那最后受苦的还是自己,另一方面,他觉得今天早上他吃馒头的事儿有些愧疚。
“呵呵,你忘了萍姐说了让你夜梦儿好好照顾你了?”叶剑彬打趣道。
“嗯,对,你现在就是我爷们儿,所以你这是理所应当的,嘶……舒服,用点力!”说话间她还开始指挥了起来。
看到高美月顽皮起来了,叶剑彬心里也放松了许多,不过还是没憋住自己,继续调侃道:“那爷们儿有义务,就得有权力啊,高检察官肯定明白这个道理吧?”
高美月吓得浑身一紧,如果不是叶剑彬抓得紧,她都把脚缩回去了,“啊?老公,你想干嘛?”
高美月的意思是问叶剑彬想干什么?但是叶剑彬却坏坏地回答道:“是啊!”
这种特殊疑问句,叶剑彬巧妙地转化成了一般疑问句,高美月想了半天之后才明白叶剑彬是在调戏自己,随即用脚使劲蹬了叶剑彬的胸口一下,“坏老公,哼!”
“哈哈哈!”叶剑彬笑得很爽朗。
他们说说笑笑的时间过得很快,十几分钟之后,坤哥端上来四个菜一个汤,“二位,尝尝合不合口味。”
两个人早就饿坏了,道谢之后,高美月直接抓起筷子就狼吞虎咽地没有了一点淑女形象,刚捏完脚的叶剑彬也根本没想洗手,也开始了大吃特吃。
坤哥看到他们的吃相之后,很纳闷,两个城里来的年轻人怎么吃相这么难看?“慢点,慢点,呵呵,你俩还真是夫妻相啊!”
听到坤哥的评价之后,叶剑彬:“咳,咳,呵呵!”
桌子上的菜被风卷残云般地一扫而光,坤哥后悔做少了,连忙说:“稍等我再给你们加菜。”说完一溜烟地去了厨房。
过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坤哥又上来两盘菜,这次吃完之后,两人都打了饱嗝,高美月拍了拍自己怎么吃也不胖的平坦小腹,道:“谢谢,坤哥,嗝,饱了!”
坤哥连连咋舌,道:“啧啧,这小媳妇比你家爷们儿吃得都多,还这么瘦?”
“嘻嘻!”高美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坤哥,我想跟您打听一下,廖金娟家在哪住啊?”叶剑彬问起正事儿了。
坤哥眼睛一亮,道:“奇怪了,今年你们是第二批来找她家的人了,她家就在往前走的路口右转,直走两百米左右,门前有一棵大槐树,大门是绿色的,很好找。”
叶剑彬马上追问道:“哦?还有人找她?我今天听萍姐说她很少跟别人来往,而且她女儿也好多年没来过了呀。”
坤哥点了点头,坐在叶剑彬的对面,一本正经地说道:“这话不假,但是前些日子来了五个人,中午在我这里吃完饭之后也是打听了廖金娟的家,当时我媳妇不在家,她回来以后我也没说。”
让叶剑彬纳闷的是,连她女儿都不来,还会有谁来看她呢?“坤哥,那五个人都是什么样子?”
“这个嘛……”坤哥单手托着下巴想了一阵,“有一个人穿着西装,带了眼镜,很斯文,个子跟你差不多,不过比你瘦,非常瘦,大概四十岁左右的年纪,说话文绉绉的,像电视里的领导似的,特别爱抽烟,半个小时的时间他最少抽了六七支烟。”
“半个小时抽那么多,那岂不是烟不离手吗?”叶剑彬见过老烟枪,但是这种烟不离手的人还真没见过。
“就是啊,一根接一根,我收拾桌子的时候还发现,人家抽的都是华子,肯定有钱!”坤哥一脸羡慕地说道。
“哦,那其他人呢?”叶剑彬继续问道。
“其他那几个人就都看起来不像好人,有一个矮胖子,是个光头,另外三个人都叫他大哥,其余的人有个长毛,唉,再就记不清了,反正看着就不是好人。”
叶剑彬点了点头,道:“谢谢坤哥了。”说完之后他把高美月的袜子和鞋穿上。
这一系列的操作看得坤哥又是一阵咋舌,“这小媳妇真好福气,找了个好爷们儿,这要是让我家媳妇看到了肯定得损我半个月,哈哈,幸亏她晚上才回来。”
叶剑彬笑了笑,从高美月的包里拿出二百块钱递给坤哥,道:“坤哥,今天麻烦你了,不知道够不够。”
“兄弟,既然你能说出来是萍儿的朋友,那这钱我肯定不能收的,你赶紧拿回去,不然我怕等她回来收拾我。”坤哥连忙拒绝道。
“坤哥,那不行啊,朋友归朋友,但是吃饭一定要给钱的,等下次我们来的时候你免费招待我们一顿吧。”高美月急忙插话,而且站起接过钱往坤哥手里塞。
坤哥是个朴实的人,见到人家小媳妇过来塞钱,自己也不能跟人家推来推去的,也就收下了。
叶剑彬这一提醒,高美月马上感觉到肚子咕噜噜地在叫了,“嗯,姐夫走吧。”
叶剑彬刚想要往里走,却发现高美月站在原地没动,好像在想心事。
“小月,怎么了?”叶剑彬问道。
“姐夫,山下咱们一直都是夫妻相称的,一会我就不喊你姐夫了,不然等人家萍姐和二狗他们以后议论起来的时候,多尴尬啊?”高美月皱着眉头说道。
叶剑彬想了想后认为她说得有道理,“嗯,走吧,老婆!”
高美月见叶剑彬这么配合,心里顿时美滋滋的,道:“嗯,老公!”
他们进了村子之后往里面走了几十米就看到有一个萍儿饭店,“老公,就是这,肯定没错。”
叶剑彬点了点头,往里面看了看,说是个饭店,其实就是挂了个招牌而已,里面跟其他人家没太大区别,进去之后发现里面只有四张桌子。
“你好,有人吗?我们想吃东西。”高美月站在空荡荡的饭店里面喊了一声。
过了好一会从里面出来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边走边打着哈欠,“你们是外面来的吧?现在不是吃饭时间,不营业了。”说完之后,男人就往回走。
“大哥,请等一下,我们是萍姐的朋友。”叶剑彬急忙说道。
一听这个小伙子说他们是自己老婆的朋友,男人马上换上了笑脸,“哎呀,那不早说,快坐下,想吃什么?今天我请客!”
叶剑彬心中暗笑:“看来萍姐在家里的地位还是很高的。”
“大哥,我们的确得麻烦你炒两个菜,但是钱我们一定给。”叶剑彬道。
“别客气,钱不钱的再说,既然是萍儿的朋友,你叫我坤哥吧,我现在就给你们炒几个菜,很快就来。”说完之后坤哥就急匆匆地往后跑去。
望着坤哥的背影,叶剑彬喊了一句:“谢谢坤哥!”
坐下之后,叶剑彬担心高美月的脚累坏了,于是又脱掉她的鞋子,把高美月的脚搭在自己腿上,脱掉丝袜之后把先前的面巾纸取下来,给她的脚透透气,又殷勤地给她捏着脚。
“老公,让人看到不好吧?”高美月确实有些难为情了,毕竟刚才山路上并没有人,可现在不一样。
叶剑彬主要一方面因为确实害怕高美月的脚受不了这种长途跋涉,如果一旦累坏了,那最后受苦的还是自己,另一方面,他觉得今天早上他吃馒头的事儿有些愧疚。
“呵呵,你忘了萍姐说了让你夜梦儿好好照顾你了?”叶剑彬打趣道。
“嗯,对,你现在就是我爷们儿,所以你这是理所应当的,嘶……舒服,用点力!”说话间她还开始指挥了起来。
看到高美月顽皮起来了,叶剑彬心里也放松了许多,不过还是没憋住自己,继续调侃道:“那爷们儿有义务,就得有权力啊,高检察官肯定明白这个道理吧?”
高美月吓得浑身一紧,如果不是叶剑彬抓得紧,她都把脚缩回去了,“啊?老公,你想干嘛?”
高美月的意思是问叶剑彬想干什么?但是叶剑彬却坏坏地回答道:“是啊!”
这种特殊疑问句,叶剑彬巧妙地转化成了一般疑问句,高美月想了半天之后才明白叶剑彬是在调戏自己,随即用脚使劲蹬了叶剑彬的胸口一下,“坏老公,哼!”
“哈哈哈!”叶剑彬笑得很爽朗。
他们说说笑笑的时间过得很快,十几分钟之后,坤哥端上来四个菜一个汤,“二位,尝尝合不合口味。”
两个人早就饿坏了,道谢之后,高美月直接抓起筷子就狼吞虎咽地没有了一点淑女形象,刚捏完脚的叶剑彬也根本没想洗手,也开始了大吃特吃。
坤哥看到他们的吃相之后,很纳闷,两个城里来的年轻人怎么吃相这么难看?“慢点,慢点,呵呵,你俩还真是夫妻相啊!”
听到坤哥的评价之后,叶剑彬:“咳,咳,呵呵!”
桌子上的菜被风卷残云般地一扫而光,坤哥后悔做少了,连忙说:“稍等我再给你们加菜。”说完一溜烟地去了厨房。
过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坤哥又上来两盘菜,这次吃完之后,两人都打了饱嗝,高美月拍了拍自己怎么吃也不胖的平坦小腹,道:“谢谢,坤哥,嗝,饱了!”
坤哥连连咋舌,道:“啧啧,这小媳妇比你家爷们儿吃得都多,还这么瘦?”
“嘻嘻!”高美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坤哥,我想跟您打听一下,廖金娟家在哪住啊?”叶剑彬问起正事儿了。
坤哥眼睛一亮,道:“奇怪了,今年你们是第二批来找她家的人了,她家就在往前走的路口右转,直走两百米左右,门前有一棵大槐树,大门是绿色的,很好找。”
叶剑彬马上追问道:“哦?还有人找她?我今天听萍姐说她很少跟别人来往,而且她女儿也好多年没来过了呀。”
坤哥点了点头,坐在叶剑彬的对面,一本正经地说道:“这话不假,但是前些日子来了五个人,中午在我这里吃完饭之后也是打听了廖金娟的家,当时我媳妇不在家,她回来以后我也没说。”
让叶剑彬纳闷的是,连她女儿都不来,还会有谁来看她呢?“坤哥,那五个人都是什么样子?”
“这个嘛……”坤哥单手托着下巴想了一阵,“有一个人穿着西装,带了眼镜,很斯文,个子跟你差不多,不过比你瘦,非常瘦,大概四十岁左右的年纪,说话文绉绉的,像电视里的领导似的,特别爱抽烟,半个小时的时间他最少抽了六七支烟。”
“半个小时抽那么多,那岂不是烟不离手吗?”叶剑彬见过老烟枪,但是这种烟不离手的人还真没见过。
“就是啊,一根接一根,我收拾桌子的时候还发现,人家抽的都是华子,肯定有钱!”坤哥一脸羡慕地说道。
“哦,那其他人呢?”叶剑彬继续问道。
“其他那几个人就都看起来不像好人,有一个矮胖子,是个光头,另外三个人都叫他大哥,其余的人有个长毛,唉,再就记不清了,反正看着就不是好人。”
叶剑彬点了点头,道:“谢谢坤哥了。”说完之后他把高美月的袜子和鞋穿上。
这一系列的操作看得坤哥又是一阵咋舌,“这小媳妇真好福气,找了个好爷们儿,这要是让我家媳妇看到了肯定得损我半个月,哈哈,幸亏她晚上才回来。”
叶剑彬笑了笑,从高美月的包里拿出二百块钱递给坤哥,道:“坤哥,今天麻烦你了,不知道够不够。”
“兄弟,既然你能说出来是萍儿的朋友,那这钱我肯定不能收的,你赶紧拿回去,不然我怕等她回来收拾我。”坤哥连忙拒绝道。
“坤哥,那不行啊,朋友归朋友,但是吃饭一定要给钱的,等下次我们来的时候你免费招待我们一顿吧。”高美月急忙插话,而且站起接过钱往坤哥手里塞。
坤哥是个朴实的人,见到人家小媳妇过来塞钱,自己也不能跟人家推来推去的,也就收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