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堂大孝!侯门主母重生后全家跪了 第83章 上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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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远处,卫琼站在马厩前,跟个小土包子似的大呼小叫,“云媪、云媪!这匹马可不可以也给我?我想要一匹大的一匹小的!”
通体棕红的马儿似乎听懂了卫琼的话,鼻孔狠狠喷气,想要教训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姑娘。
卫琼被喷了一脸,整个人跌坐在地,小脸呆呆的,直到云因将她扶起来,才后知后觉开始瘪嘴,准备掉眼泪珠子。
卫瑾拍了拍她衣服上的灰尘,忍不住笑道:“这些马儿脾气都大,阿蕴离它们远一些。”
云因点头道:“三娘一个人可不许过来这边。”
她带着三个孩子在庄子里逛了逛。
庄子上的管事见阮筝不愿动弹,便取来蒲团短案,放置廊下。又有佃户特意去地里摘了瓜果,山泉水洗净送来。
“老夫人和小郎君尝尝,这胡瓜清爽的很咧!您来的正是时候,再过一段日子啊它就不长了。”皮肤黝黑的佃户脸上浮现老实而拘谨的笑容,背脊微微躬着,指了指小托盘里的东西道:“还有这柿子,也是刚熟的,放不了两日就要坏。”
阮筝颔首,温声道:“有心了。”
佃户连忙摆手,神情中隐隐带着几分激动。
他们家是从祖父那一辈就在这庄子上干活的,和别的人家不同,阮家娘子是个极厚道的主家,虽然鲜少过来,但从未苛待过他们。甚至逢年过节还会每家每户按人头,每人分个两斤猪肉。
现在的日子虽然比从前好多了,可也不是想吃肉就吃肉的。
外头大把大把的人连粟饭都还吃不上呢!
所以庄子上的佃户对阮筝这个素未谋面的主家可谓感恩戴德、毕恭毕敬。
卫启在豫州那边没见过胡瓜,柿子倒是吃过一次,但是乳母剥好了放在盘里的,不必自己弄脏手。
他有点好奇胡瓜的味道,又不想弄脏手,正当犹豫之时,就看见祖母直接取了一根,咔嚓一下掰成两截。
“尝尝。”阮筝递给他一截。
才摘下来的胡瓜,头顶还缀着一朵小黄花,还未动口,就闻到了一股极其清新的味道。
不管是和平京的菜肴还是豫州的美食都有着天壤之别。
卫启尝试性地咬了一小口。
脆生生的口感,清香充盈鼻尖,不甜,但是非常清爽!
好像还不错。
卫启咬着咬着就吃完了手里那半根。
阮筝见他喜欢,笑道:“明后天若是还有,就让人带些回去。”
卫启矜持点头,心想难怪阿蕴老是闹着要来庄子上。
“大郎不去一起看看?”阮筝问道。
卫启不像卫琼活泼好动,他除了天性爱美,其他都喜欢向父亲看齐。
在卫启的心中,父亲年少有为,得当今看重,就算是在所有士族子弟中都是出类拔萃的存在。他的目标,就是成为像父亲那样的人!
卫启臭屁又自恋,道:“阿姊她们脾气好,愿意陪着阿蕴,我才不想去看那么无聊的东西。”
阮筝好奇道:“那大郎喜欢什么?”
卫启扭捏了一下,道:“大母,我想跟着舅公学习......”
卫韶最崇敬的人便是自己的阿舅,也就是阮筝的嫡亲兄长阮符。
只可惜,卫韶这点聪明伶俐只是在兄弟之中比较突出,别说是和阮筝兄妹相比,就是阮家与他同辈的那几个,不论书画还是策论,都远在他之上。
卫韶年幼时也曾跟着几个表兄在阮家族学念书,后面被碾压的险些丧失自信,还是先帝看不过去,大手一挥让他成了当今的伴读。
卫韶一直对幼年耿耿于怀,这次回京,也是存了将儿子送到阮符那学习的念头。
阮筝笑了笑,道:“舅公可是十分严厉的。”
卫启一听有戏,心中顿时一喜,端出态度保证道:“若得舅公指点,儿必定勤学苦练,绝不懈怠辜负!”
孙子愿意上进,阮筝自然乐见其成。
更何况,她本就有意将几个孩子培养起来,到时候辅佐神光公主。若是能让他们私下里多接触一些、亲近亲近,那是再好不过了。
不过,阮筝也没有一口答应。
“你舅公多年不收弟子了,当初别说你阿耶,就是圣上他都没看上。如今他愿意教导阿希和神光公主,定是她们有过人之处。”
卫启立马道:“儿明白!”
自从知道长姊的坎坷身世之后,卫启对她敬重便是佩服。
举个例子,卫启两岁启蒙被卫韶带在身边习字念书,不说倒背如流,但也算看了不少书籍,明白许多道理,甚至一手字已经颇有丰韵。
而卫瑾今年才被找回来,在此之前,别说见过文房四宝了,就是给她毫笔,她也不知道该如何写字。
可这些日子相处下来,卫启亲眼见识过卫瑾写字,心中暗暗惊叹。
一年不到的功夫,就算卫瑾天分过人,可在没有任何基础的情况下达到这种地步,不用想也知道她在背后有多勤奋努力。
卫启一向自恋,觉得少有人能比得上自己,可如今见了卫瑾,是真真切切被她所折服。
听卫珍说,卫瑾但凡有空,便会伏在书案写字,就算再忙,每日都能写上五十张大字。
五十张啊。
卫琼一个月能写这么多都不错了。
这样勤奋刻苦,又始终保持不骄不躁,谦逊平和的心性,卫启自认自己是做不到的。
阮筝望着吐露心声的孙子,眼神流露出一丝欣慰,点头道:“你比你阿耶强多了。”
嗯?
这句话她好像不止一次说过了。
卫启却以为阮筝是在言过其实地夸他,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道:“儿不如阿耶。”
想到心高气傲的小儿子,阮筝心里冷哼一声。
“你阿耶可从不会承认自己不如别人。”
卫启讪讪一笑。
祖母可以说父亲的不好,可他这个做儿子的,却不能谈论父亲的过错。
不然就是不孝了。
就在此时,管家过来禀报道:“老夫人,外头有位小郎君,自称是高家四郎君,在附近狩猎,想要进来讨口水喝。”
高家四郎?
上一个高四郎已经死了。
这位“高四郎君”的身份,也就不言而喻。
通体棕红的马儿似乎听懂了卫琼的话,鼻孔狠狠喷气,想要教训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姑娘。
卫琼被喷了一脸,整个人跌坐在地,小脸呆呆的,直到云因将她扶起来,才后知后觉开始瘪嘴,准备掉眼泪珠子。
卫瑾拍了拍她衣服上的灰尘,忍不住笑道:“这些马儿脾气都大,阿蕴离它们远一些。”
云因点头道:“三娘一个人可不许过来这边。”
她带着三个孩子在庄子里逛了逛。
庄子上的管事见阮筝不愿动弹,便取来蒲团短案,放置廊下。又有佃户特意去地里摘了瓜果,山泉水洗净送来。
“老夫人和小郎君尝尝,这胡瓜清爽的很咧!您来的正是时候,再过一段日子啊它就不长了。”皮肤黝黑的佃户脸上浮现老实而拘谨的笑容,背脊微微躬着,指了指小托盘里的东西道:“还有这柿子,也是刚熟的,放不了两日就要坏。”
阮筝颔首,温声道:“有心了。”
佃户连忙摆手,神情中隐隐带着几分激动。
他们家是从祖父那一辈就在这庄子上干活的,和别的人家不同,阮家娘子是个极厚道的主家,虽然鲜少过来,但从未苛待过他们。甚至逢年过节还会每家每户按人头,每人分个两斤猪肉。
现在的日子虽然比从前好多了,可也不是想吃肉就吃肉的。
外头大把大把的人连粟饭都还吃不上呢!
所以庄子上的佃户对阮筝这个素未谋面的主家可谓感恩戴德、毕恭毕敬。
卫启在豫州那边没见过胡瓜,柿子倒是吃过一次,但是乳母剥好了放在盘里的,不必自己弄脏手。
他有点好奇胡瓜的味道,又不想弄脏手,正当犹豫之时,就看见祖母直接取了一根,咔嚓一下掰成两截。
“尝尝。”阮筝递给他一截。
才摘下来的胡瓜,头顶还缀着一朵小黄花,还未动口,就闻到了一股极其清新的味道。
不管是和平京的菜肴还是豫州的美食都有着天壤之别。
卫启尝试性地咬了一小口。
脆生生的口感,清香充盈鼻尖,不甜,但是非常清爽!
好像还不错。
卫启咬着咬着就吃完了手里那半根。
阮筝见他喜欢,笑道:“明后天若是还有,就让人带些回去。”
卫启矜持点头,心想难怪阿蕴老是闹着要来庄子上。
“大郎不去一起看看?”阮筝问道。
卫启不像卫琼活泼好动,他除了天性爱美,其他都喜欢向父亲看齐。
在卫启的心中,父亲年少有为,得当今看重,就算是在所有士族子弟中都是出类拔萃的存在。他的目标,就是成为像父亲那样的人!
卫启臭屁又自恋,道:“阿姊她们脾气好,愿意陪着阿蕴,我才不想去看那么无聊的东西。”
阮筝好奇道:“那大郎喜欢什么?”
卫启扭捏了一下,道:“大母,我想跟着舅公学习......”
卫韶最崇敬的人便是自己的阿舅,也就是阮筝的嫡亲兄长阮符。
只可惜,卫韶这点聪明伶俐只是在兄弟之中比较突出,别说是和阮筝兄妹相比,就是阮家与他同辈的那几个,不论书画还是策论,都远在他之上。
卫韶年幼时也曾跟着几个表兄在阮家族学念书,后面被碾压的险些丧失自信,还是先帝看不过去,大手一挥让他成了当今的伴读。
卫韶一直对幼年耿耿于怀,这次回京,也是存了将儿子送到阮符那学习的念头。
阮筝笑了笑,道:“舅公可是十分严厉的。”
卫启一听有戏,心中顿时一喜,端出态度保证道:“若得舅公指点,儿必定勤学苦练,绝不懈怠辜负!”
孙子愿意上进,阮筝自然乐见其成。
更何况,她本就有意将几个孩子培养起来,到时候辅佐神光公主。若是能让他们私下里多接触一些、亲近亲近,那是再好不过了。
不过,阮筝也没有一口答应。
“你舅公多年不收弟子了,当初别说你阿耶,就是圣上他都没看上。如今他愿意教导阿希和神光公主,定是她们有过人之处。”
卫启立马道:“儿明白!”
自从知道长姊的坎坷身世之后,卫启对她敬重便是佩服。
举个例子,卫启两岁启蒙被卫韶带在身边习字念书,不说倒背如流,但也算看了不少书籍,明白许多道理,甚至一手字已经颇有丰韵。
而卫瑾今年才被找回来,在此之前,别说见过文房四宝了,就是给她毫笔,她也不知道该如何写字。
可这些日子相处下来,卫启亲眼见识过卫瑾写字,心中暗暗惊叹。
一年不到的功夫,就算卫瑾天分过人,可在没有任何基础的情况下达到这种地步,不用想也知道她在背后有多勤奋努力。
卫启一向自恋,觉得少有人能比得上自己,可如今见了卫瑾,是真真切切被她所折服。
听卫珍说,卫瑾但凡有空,便会伏在书案写字,就算再忙,每日都能写上五十张大字。
五十张啊。
卫琼一个月能写这么多都不错了。
这样勤奋刻苦,又始终保持不骄不躁,谦逊平和的心性,卫启自认自己是做不到的。
阮筝望着吐露心声的孙子,眼神流露出一丝欣慰,点头道:“你比你阿耶强多了。”
嗯?
这句话她好像不止一次说过了。
卫启却以为阮筝是在言过其实地夸他,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道:“儿不如阿耶。”
想到心高气傲的小儿子,阮筝心里冷哼一声。
“你阿耶可从不会承认自己不如别人。”
卫启讪讪一笑。
祖母可以说父亲的不好,可他这个做儿子的,却不能谈论父亲的过错。
不然就是不孝了。
就在此时,管家过来禀报道:“老夫人,外头有位小郎君,自称是高家四郎君,在附近狩猎,想要进来讨口水喝。”
高家四郎?
上一个高四郎已经死了。
这位“高四郎君”的身份,也就不言而喻。